§四不可(1 / 1)

现代是一个民主时代,个人可以随着自己的兴趣、性向、专长,在不影响他人的权益,以及不违背国家的政令之下,自由地发挥所长,甚至尽情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是,有四件不可任意而为的事,应该戒之、慎之。以下就来谈谈“四不可”:

第一,不可随耳目之娱

随着科技高度发展,一般人每日追逐于感官刺激的娱乐,驰骋畋猎于目眩神移的声色之中,身心却空虚不安,无法求得安定与自在。明朝的薛敬轩说:“目欲视,当思其邪与正;耳欲听,即思其是与非。”我们不可以放纵自己的耳目,任其贪看美色、听取靡靡之音,所谓“宁静致远”,唯有在宁静中,不让心灵受到外境的五欲六尘所蛊惑,能够不当看的不看,不当听的不听,自然不会起惑造业,也就不会频生无明烦恼了。

第二,不可说虚妄之言

朱熹说:“言语不可妄发,发必当理。”话不可以乱说,开口说出来的话必须合于正理。人只要说了一句谎言,就要不断说更多的谎言来掩饰,甚至为了要自圆其说,无所不用其极地算计别人,以为自己脱罪,于是每天活在惶恐黑暗之中,不得安宁。所以口要常说赞美之语、诚实之语,而不说虚妄之语。

第三,不可揭他人之短

《弟子规》云:“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人家有短处,我们要隐恶扬善,不可揭发人隐私。台湾的选举,竞选人的祖宗八代,常常会被一一地提出来品头论足,甚至被骂得一文不值,这是社会亟待改善的不良风气。其实每个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天下没有完美无过之人,包容他人的不足,赞美他人的长处,不仅有助于社会风气的净化,更能带给自己好的人缘。

第四,不可夸自己之长

社会上常见有的人开口、闭口都是自己怎么了不起、自己怎么好。其实这些自我宣扬、自我炫耀的人,反而会被人看轻。曾国藩说:“以才自足,以能自矜,则为小人所忌,亦为君子所薄。”人应该懂得谦虚,谦虚才是美德;不夸耀自己专长的人,才能如大树般向下扎根。

《礼记》说:“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人的气度是透过高度的修养所展现出来的。“四不可”就是让我们表现恢宏气度的礼仪,有礼才能对别人产生恭敬之心,有礼才有公共道德,所以,我们要时时将“四不可”用于日常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