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一时有难,作为下属,伸出援助之手拉他一把是应该的。但要分清性质,不能什么事都无条件去替领导做,特别是领导要你为他“背黑锅”时。
一家公司出了一桩严重的事故,上级部门要来追查责任。负责人对下边的人恳求说:“你们就说那天我有事正好不在,是你们自作主张,只要我免于处分,我自有办法保护你们。”
有几个下属竟然同意了。他们中间,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认为,头儿对我不错,关键时刻不能出卖他。有的则想,这是大伙的事,也不能叫头儿一人承担,他倒了,我们也没个好,不如先保下他再说。还有人认为,头儿要我们保他,不保也不行,保就保吧。
这种替上司“背黑锅”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
一般而言,有关工作的指示和命令,是由领导发出的,下属只是执行而已。照理说,责任是在领导。
指望通过帮助领导逃避责任换来他将来对自己关照,是十分幼稚的想法。责任是大家共同承担的,好比好多人抬一块大石头,一个人扔掉了,另一个人肩膀上只会重点儿而不可能轻点儿。这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大家共同来承担责任,每个人所得到的才是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事情有大小,责任也有轻重。有的下属习惯于替领导“背黑锅”,万一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为了防患于未然,作为下属,平时就该对工作的责任界限分辨清楚,各办其事,各行其责。
有的领导犯错之后就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推卸不掉就让下属一个人承担。当然,领导一般都会承诺:“你把责任承担下来,有加薪的机会我一定为你争取。”“我晋升之后,这个位子就是你的,我的推荐意见高层是很重视的。”如果你觊觎领导的承诺,答应替领导背黑锅,恐怕最后会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不要以为替领导“背黑锅”将来总会有些好处。“好处”应该是光明正大地争取来的,用“背黑锅”的办法去换,既不光彩,也未必合算。或许,领导能给予你的好处,比起你“背黑锅”所受的损害来,只有百分之一。
即便他能为你争取加薪的机会,也推荐你接任他的位子,但他并不能保证你能够一定胜出。因为你把责任全部承担下来,你的过错就增大了,一次大错可能就会掩盖住你曾经取得的成绩,毁掉你苦心打造的良好形象,你跟别人竞争就处于劣势,胜出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很多时候,领导为了保护自己,就牺牲身边的下属,让下属在无意中替自己背黑锅,这时,你更是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如果是一些十分重要的恶性事故,是某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事故,则不管怎么样,都应该据理为自己申辩。这里已经不存在情面和技巧的问题。如果你仍然为顾全领导的面子而把苦果往自己肚子里吞,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涉及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时,也应该毫不客气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有力的申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要为领导或某人掩饰,就只能是害了自己。而且,在法律面前,谁也不可能徇情保护你,也不要寄希望于那些虚假的承诺。
在领导身边,要懂得自我保护,使自己的利益、名誉等不受损害。所以,当领导要你替他“背黑锅”时,你一定要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