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风尚。因此,对称呼不能随便乱用。
在人际交往中,尤其应注意使用称呼要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例如,某人在介绍一位教授时会说:“这是……大学的……老师。”学生尊称自己的导师为老师,同行之间也可以互称老师。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在介绍他人时往往会用受人尊敬的称呼,这就是“就高不就低”。
在介绍某人的身份时,要介绍他的最高职位或者学术头衔,不能用笼统的概念性的语言介绍。
在使用职称称呼时,一般在较为正式的官方活动、政府活动、公司活动、学术性活动中使用,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就需要就高不就低。对于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可用职称相称。具体来说分三种情况:
仅称职称,如律师、教授、工程师等。
在职称前加姓氏,如刘主编、王律师、张工程师等。
在职称前加姓名,适合于正式的场合,如张某某教授、李某某研究员等。
如果到某一职业技术学院求一位教授办事,院长给你介绍这是李老师,这时候还是称呼他李教授来得更合适。老师是职业,教授是地位,称呼教授表示尊重。
在与客户的沟通中,要注意称号的正确使用。如果客户身兼多职,此时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使用让对方感到最被尊敬的称呼,即选择职务更高的称呼。
另外,称呼副职时要巧妙变通。如,“处长”、“教授”可用于面称,“副处长”、“副教授”一般不用于面称,如要当面称呼,一般去掉“副”字,除非对方特别强调。另外,一定要看准场合。如果只有副职和比他职位低的同事在场,一定要省去“副”字,比如,张副局长直接称张局长,显示对对方的尊重。把某位副职领导介绍给他人时,如果正职不在场,既要明确表示职位,又要显示尊敬,不妨称谓“这位是副主任杨某某杨主任”。如果有正职在场,所有副职一定要注意加上“副”字,否则会自讨苦吃。
在人际交往中,弄明白如何称呼对方,非常有必要。
对自己的亲属,一般应按约定俗成的称谓称呼,但有时为了表示亲切,不必拘泥于称谓的标准。如,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应称为“爸爸”、“妈妈”。
朋友、熟人间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一般可通称为“你”、“您”,或视年龄大小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如“老王”、“小李”等。
在商务会面中,最正式的称呼有三,即应当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或是其泛尊称。泛尊称指的是先生、小姐、夫人一类可广泛使用的尊称。在商务会面中,不适当的称呼主要有:其一,无称呼;其二,不适当的俗称;其三,不适当的简称;其四,地方性称呼。
在我国内地,不论对何种职业、年龄、地位的人都可称作“同志”;但要注意,港、澳、台地区的朋友见面时不用此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