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与个性,是决定演讲成败的关键。唯有自然、真诚,才能获得听众的信任。
卡耐基技术研究所对100位著名的商界人士进行智力测验。这次测验的内容和战时陆军使用的相似。研究所得出结果后郑重宣布:事业成功的各种因素中,个性比智商更重要。
这是一个意义很重大的结果:对商人很重要,对教育家和专业人员也十分重要,对演讲者,更是十分重要。
除了事前的准备外,个性可能是演讲中最重要的因素了。著名演讲家艾伯特·胡巴德说过:
“演讲中获得听众信任的,是演讲的态度,而不是讲稿的词句。”准确一点说应该是态度加上观念,但个性是一种模糊、捉摸不定的东西,就像紫罗兰的香味,即使最能干的分析家也无法把握。它是一个人的总和:肉体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遗传、爱好、倾向、气质、思想、精力、经验、训练以及全部的生活情况,而且不仅仅是简单的相加,它是一个综合的呈现。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样复杂,同样也只有很少数人能够了解。
个性由遗传和环境决定,一旦形成很难改变。我们可以强化它,使它更有力量,更有吸引力。不论怎样,我们都应该努力对大自然赐给我们的这奇异的东西,有更好的利用。这个目标,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改善的可能性虽然微乎其微,但仍然有值得谈论的地方。
1. 以逸待劳
如果你希望能有最好的发挥,必须有充足的休息。疲倦的演讲者是怎么说也没有吸引力的。千万别犯这个最常见的错误:把准备和计划工作一直拖延到最后一分钟,匆匆忙忙赶着进行,想找回失去的时间。如果这样,身体会有所损坏,引起头脑的疲乏。这是可怕的东西,会拖累你,削弱你的活力,让你的头脑与神经同时变得虚弱。
如果你必须在四点钟向委员会发表重要的演讲,你就应该先吃一顿午餐——有时间还可以小睡几分钟,恢复精神。休息正是你需要的,不管是精神或肉体上都需要。
吉尔拉汀·法拉通常会让她的新朋友大吃一惊。她经常很早向他们道晚安,然后上床睡觉,留下他们和她的丈夫继续聊天。而这只是她的艺术工作的需要。诺第卡夫人说,当上了歌剧第一女主角就表示,你必须放弃你喜爱的一切:社交生活、朋友、诱人的美食。
发表重要的演讲之前,还要注意不要吃得太饱,学学那些圣徒,稍稍吃上一点。每周日下午五点,亨利·毕却尔往往只吃一些饼干、喝点牛奶,不再吃其他任何东西。
墨芭夫人说:“如果准备在晚上演唱,我就不吃午餐,只在下午五点时吃一点儿鸡肉,或鱼肉,或甜面包,一个苹果和一杯水。所以每次从歌剧院或音乐厅回家后,都发现自己饿得不行了。”
墨芭夫人和毕却尔的做法很明智。我本来也不了解这一点,直到我成为职业的演讲家,每每在吃完一顿丰盛的大餐后就要发表两个小时的演讲,这样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经验告诉我,当你吞下饭前的酒和汤,以及牛排、炸薯片和沙拉、蔬菜、甜点,然后要站上一个小时,你不但不能达到身体的最佳状态,也不能让演讲得到尽情地发挥,原因是本来应该输送到脑里的血液,全集中到胃上和牛排、炸薯片“战斗”去了。著名音乐家帕德列夫斯基说得对,如果在演奏会前随心所欲地大吃一顿,那么他的兽性会占了上风,甚至还会渗透到指尖,而使他的前奏遭到破坏或者变得呆板。
2. 衣着得体,态度亲切
一位身为大学校长的心理学家向一大群人发出问卷:服装会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被询问者几乎一致表示,当他们穿戴整齐、全身上下一尘不染时,让自己清楚地感觉自己很整洁,这时服装会对他们产生一种影响:让他们自信心大增,自尊心也变强。当他们的外表显得成功时,他们的思想也比较容易成功,也更容易达到成功。这很难解释清楚,但它真实地存在,这就是服装对穿着者产生的影响。
演讲者的服装又会对听众产生什么影响呢?我注意到一些有趣的现象。如果演讲者是位不修边幅的男士,穿着宽宽松松的裤子、变形的外衣和鞋子,自来水笔和铅笔露在胸前口袋外面,一张报纸、一把烟斗或一罐烟草把西装的外侧塞得鼓了出来;或者一位女士带着一个丑陋的大手提包,衬裙又露在外面——那么听众对这样的演讲者根本没有信心,相信演讲者的头脑一定也是乱七八糟的,就像他那头蓬乱的头发、没有擦拭的皮鞋,或是胀鼓鼓的手提包。
当李将军代表他的军队前往阿波麦托克斯投降时,他整整齐齐地穿了一套新制服,腰边还系了一柄珍贵的长剑。格兰特却没有穿外套,也没有佩剑,只穿了士兵的衬衫和长裤。格兰特后来回忆说:“相较之下,我一定是个十分迥异的对比,对方是位衣着漂亮的男士,身高2米,服饰整齐。”没有在这个历史性场合穿上合适的服饰,成为格兰特将军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华盛顿的农业部的实验农场里养了几百箱的蜜蜂。每一个蜂巢上装有一面很大的放大镜,只要按下按钮,蜂巢就被电灯照得通明,任何时候这些蜜蜂的一举一动都能被仔细地观察。演讲者的情况很相似:他被安置在放大镜下,被聚光灯照射,所有的眼睛都看着他。这种情况下,他外表上最微小的不协调的地方,也立刻像科罗拉多州平原上的派克山峰那样醒目。
几年前,我为《美国杂志》撰写纽约一位银行家的生平故事。我请银行家的一位朋友来讲讲他成功的原因。银行家的朋友说,这位银行家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他那迷人的微笑。最初一听,不免太夸张了一点,但我相信这是真的。比他拥有更丰富的经验,更为敏锐的财经判断力的人有几十上百个吧,但这位银行家拥有那些人都没有的额外资产——最随和的个性,他那温暖、受人欢迎的微笑,就是其中最大的特色之一。他能立即赢得别人的信任,立刻获得别人的好感。我们都愿意看到他获得成功,而且非常愿意表示支持。
中国不是有一句谚语“和气生财”吗?在听众面前展露的笑容,不是和柜台后面的笑容同样受人欢迎吗?我现在想起一位参加布鲁克林商会主办的演讲训练班的学生。当他站起来时,全身会散发出一种气息,仿佛在说他很高兴能来到这儿,很喜欢他即将开始的演讲。他总是面带微笑,露出十分乐意见到我们的样子。很快他的听众都觉得他十分亲切,所以表示很欢迎。
但我经常看到的却是另一种样子:演讲者冷淡地、用造作的姿态走出来,仿佛他很讨厌这次演讲,要是能快一点结束,他会感谢上帝的。当然观众很快也会产生相同的感觉,要知道这种态度是很有感染力的。
奥佛史垂特教授在《有影响力的人类行为》一书中说:“喜欢产生喜欢。如果我们对我们的听众有兴趣,听众也会对我们产生兴趣。如果我们不喜欢台下的听众,他们不管在外表或内心,也会对我们表示厌恶。如果我们表现得胆怯而且慌乱,他们也会对我们缺乏信心。如果我们表现得很无赖,大吹牛皮,听众们也会表现出自我保护的自大。常常我们还没有开口说话,听众就已经评定我们的好坏。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我们必须事先确定我们的态度一定会引起听众热烈的反应。”
3. 注意演讲时的空间安排
我经常在下午对着稀稀落落的分坐在大厅的听众发表演讲,也有时晚上对着拥挤的小房间里的一大群人演讲。晚上听众们开心地哈哈大笑的一个笑话,下午的听众们听了脸上只露出浅浅的微笑;晚上的听众对每一段落都会热烈地鼓掌,下午的听众却毫无反应。为什么?
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点是:下午的听众大多是年老的妇人或小孩子,他们当然比不上晚上那些精力充沛而且有很高的辨别能力的听众有热烈的反应。
事实上,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听众分散开时,他们就不轻易感动。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广阔的空间、听众与听众之间那些空椅子更能浇熄听众的热情的了。
亨利·毕却尔在耶鲁大学发表有关讲道的演讲时说:
人们经常问我:“你是不是认为,向一大群人演讲,要比向一小群人演讲更有意思?”我说不是的。我可以对着12个人发表精彩演讲,和面对1000个人那样精彩,只要这12个人能围绕在我的身边,紧紧地靠在一起,彼此紧挨着身子。如果1000个人分散开来,每两人相隔一米远,那跟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一样糟糕……把你的听众紧紧聚集在一起,那你只需要花一半的精力,就能让他们感动起来。
一个人置身于大众,就容易失去自我的感觉,他成了群众中的一分子,比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更容易受到影响。他会开怀大笑,热烈地鼓掌,但他如果只是你五六个听众中的一个,你虽然说的是同一内容,他也会无动于衷。
人们成为一个整体时,你很容易让他们发生反应;相反,要让一个人有所反应,是比较困难的事。例如,男人们在战场上,一定会做出最危险也最不顾后果的行动——他们希望大家聚成一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士兵们上战场时,彼此都紧握住同伴的手不放。群众!群众!群众!这是一种最奇特的现象。所有大规模的运动和社会改革,都必须通过群众的协助才能发展下去。对此有一本极为有趣的著作,那就是由艾佛特·狄恩·马丁所写的《群众行为》。
如果向一小群人演讲,应该找一间小房间。把听众塞进一个狭小的空间,一定比让他们分散在宽广的大厅里好。
如果你的听众坐得很分散,一定请他们都到前排来,坐在靠近你的位子上。一定要坚持这么做以后,才开始你的演讲。
除非听众的确很多,而且真的需要演讲者到讲台上去,否则就不要这样做。你要和他们站在同一高度,或者就站在他们的身边。打破常规,和听众亲切地打成一片,让你的演讲和日常谈话一样。
4. 保持演讲场所环境的干净整洁
首先要保持空气的新鲜。演讲过程中,氧气是很重要的东西。不管是怎样动人的演讲,或者音乐厅里怎样美丽的女高音,都无法让身在恶劣空气中的听众保持清醒。如果我是演讲者之一,在开始演讲之前,我总是请听众们站起来休息两分钟,同时把窗户全部打开。
过去14年,詹姆斯·庞德少校在美国和加拿大各地旅行,担任亨利·毕却尔的经理。当时这位著名的布鲁克林传道师正受到大家的欢迎。庞德经常在信徒到来之前,去察看毕却尔要传道的地点,认真检查灯光、座位、温度和通风情况。庞德是个退伍陆军军官,他很喜欢运用权威,喜欢大吼大叫。如果传道场所太热,空气不流通,而他又打不开窗子,他就会拿起书,一下子把窗户玻璃砸得粉碎。他深信:“对于一位传道者来说,除了上帝的恩典,最好的东西就是氧气。”
灯光也是影响演讲成不成功的另一要素。除非你要在听众面前表演招灵术,否则就应尽可能让房里光线充足。要在一个像热水瓶里一样昏暗的房间里激起听众的热烈情绪,那简直是像要去驯服野鹌鹑那样困难。
如果你看过著名制片商比拉斯科有关舞台的著作,你就会发现,一般的演讲者对于灯光的重要性,简直没有一丝一毫的观念。
让灯光照在你的脸上,人们希望能看清楚你。应该让你脸上一点点微妙的变化呈现,这是自我表现的一部分,也是最真实的一部分。这种呈现有时比你的言语更能表达你自己。如果你站在灯光的正下方,那你的脸孔会产生阴影;如果你让灯光从你的后脑勺照过来,你的脸也一定掩藏在阴影中。所以在你演讲之前,先要找一个有最好光线的地点,难道那不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吗?
也不要躲在桌子后面,听众同样希望看到演讲者的全身。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探出头来,把你的整个人看个清楚。
百老汇大道上的各种品牌的汽车展览室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洁、干净、赏心悦目。法国巴黎名牌香水和珠宝店的办公室,也是那么高雅豪华。为什么要这样子?因为这些都是高级的商品,顾客看到这些展览室布置得如此美丽之后,会对这些产品更为尊敬,更有信心,也更羡慕。
相同的理由,一名演讲者也应该有赏心悦目的背景。我想,理想的布置应该是完全没有什么家具,演讲者的后面也不能有任何足以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东西,两边也不能有——也就是说,除了一幅深蓝色的天鹅绒幕布,你什么东西都不要。
但是,一般演讲者的背后常常都有些什么东西呢?地图、图表,也许还有一堆积满灰尘的椅子。这是什么效果?一种粗俗、凌乱、很不和谐的气氛。你一定要把没用的东西全部清除掉。
亨利·毕却尔说:“演讲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人!”
如果你是演讲者,一定要很突出地表现出来,要像少女峰白雪覆盖的峰顶与瑞士的蔚蓝天空相互辉映那样突出。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兰登市,正好碰上加拿大总理在当地演讲。他演讲的时候,却有一个工友拿着一根长木棒从这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一一调整窗子。结果听众几乎一时忘记了台上的演讲者,专心致志地看着那位工友,仿佛他正在表演什么魔术似的。
不管是听众或观众,他们都无法抵抗——或者说,他们不愿意抵抗——望向移动物体的**。演讲者只要能够记住这一道理,那么他就能让自己避免一些困扰和不必要的烦恼。
第一,他应该克制自己,不去玩弄自己的手指、拨动衣服或是做些会削减听众对他的注意力的一些紧张的小动作。我记得有个很有名的纽约演讲家在演讲时,用手玩弄讲台上的桌布,结果听众们全都专心地望着他的手,足足有半小时。
第二,如果可能的话,演讲者应该把听众的座位做适当的安排,使他们不会看到迟到的听众进来,如此可以防止他们分散注意力。
第三,演讲者不应该安排贵宾坐在讲台上。几年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的演讲,他邀请我和另外几位贵宾一起坐在讲台上。我拒绝了,理由是这样做对演讲者没有任何的好处。事实真的是这样,在第一天晚上,我就注意到有好几位贵宾移动身子,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等等;他们只要有任何人稍微移动一下,听众就会把眼光从演讲者身上移到这位贵宾身上。第二天,我把这种情形告诉了罗宾斯先生。在后来的几个晚上,他就很聪明地单独一个人站在台上了。
比拉斯科不允许舞台上放置红色的鲜花,因为会吸引太多的注意力。那么,演讲者又怎么能允许在他演讲时让另一个动个不停的人面对观众坐着?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聪明一点的话。
5. 保持良好的姿态
演讲者在演讲之前,不要面对听众坐着。你以崭新的姿态到达会场,不是要比听众眼中的老形象好一点吗?
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那么就要十分注意我们坐的姿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那很像一头猎犬在找一处可让它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到处张望,发现一张椅子时,就加快脚步跑上前去,然后像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放在椅子上。
懂得坐下艺术的人,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然后使头部到臀部轻松地维持直立的姿势,在完美的控制下,缓缓坐下。
我们在前面说过,不要玩弄你的衣服或你的首饰,因为这样会让听众分散对你的注意力。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样做给人一种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能增加你演讲分量的动作会减少听众对你的注意力,没有任何动作是不会吸引听众注意力的。所以,你必须以静止的状态站着,控制你自己的身体,这样将使听众对你产生一种心理有控制的、泰然自若的感觉。
当你准备站起来开始演讲时,不要急匆匆地开口,这是业余演讲家的通病。深深吸一口气,望着你的听众大约一分钟。如果听众之间有嘈杂声或**,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起你的胸膛。不要等到要面对听众了才准备这样。为什么不每天这样练习?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就会很自然地挺起你的胸膛。
路瑟·古利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书中说:“十个人中,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把颈子紧紧贴住衣领。”他建议人们每天都进行这种练习:“缓慢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同时,把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是很夸张的动作,也不会有害。这样做的目的是直接让两肩间的背部能挺直。这也会使胸部加厚。”
站直以后双手应该怎样放呢?最好忘掉它们。如果它们能够很自然地下垂在身体两侧,那最理想了。如果你觉得它们像一大串香蕉,就别妄想没有人注意它们,或者以为人们对它们没有兴趣。只有轻松地下垂在你身体的两侧,才不会受到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不能批评这种姿势。当然,在需要时,它们还能自然而不受妨碍地摆出各种强调手势。
但是,假如你很紧张,发现把它们放在背后,插入口袋中,或者是放在讲桌上,能够使你减少紧张的情绪——那该怎么办呢?你要运用你的常识去判断。我听过这一时代许多位著名的演讲家的演讲。他们在演讲时,也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安会这样,德普会这样,罗斯福总统也会这样。即使像英国政治家狄斯累利这样注重仪态的绅士,有时候也会向这种**投降。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天不会因此而塌下来。如果一个人准备了有价值的话要说,而且很有说服力地说了出来,那么,究竟怎样放置他的双手或双脚,那当然是小事一桩。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心中热情澎湃,那么,这些次要的细节大都可以自行解决。毕竟,发表演讲最重要的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这很自然地引起我们注意到那些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我接受的第一堂演讲课,是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教授的。在我的记忆里,这一堂课谈到的内容是姿势。这堂课后来对我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观念错误,非常有害。院长告诉我,应该让我的手臂松弛地下垂在我的两侧,手掌心向后,手指半弯曲,拇指与我的大腿接触。训练我优雅地举起我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转一圈,然后先把食指伸开,接着是中指,小指。最后,等到这整个美学及装饰性的活动进行完毕,手臂再循着同样优雅但不自然的曲线放下来,贴住大腿外侧。整个表演很呆板,造作,完全不合情理,更不真实。而院长认为,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别处学不到的。
然而,他没有教我要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我培养使用手势的感觉,更没有要我注入生命的活力,让它显得自然,没有要求我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保守的外壳,像正常的人一样谈话和行动。都没有,这整个让人感到遗憾的表演就像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化,像隔年的鸟巢一样毫无生气,更像电视闹剧那样荒谬。
这样荒谬的东西居然还在20世纪教授,实在让人不敢相信:但是,就在几年前,还出现了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让人成为机械的人。它事无巨细地规定,讲这个句子该做什么手势,讲那个句子又该做什么手势,哪种手势要用一只手,哪种手势又要用双手,哪种手势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如何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有一次我看到20个人同时站在一班同学的面前,讲那些从这本书里摘录的相同句子,并在完全相同的句子上做完全相同的手势,这使他们都显得同样荒谬可笑——造作、浪费时间、机械化;有害健康。这种情况已使得许多人对演讲教学产生极为恶劣的印象。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班教授演讲了,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的、能教会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我百分之百同情这位院长。
有关演讲姿势的所有著作,十之八九都是废物,而且不仅仅浪费好纸张和好油墨。从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很可能都是浪费。你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揣摩,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根据自己的思想和兴趣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手势跟晚宴服装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同,它是内在状况的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或晕船一样。
一个人的手势,就如同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就像每个人都不相同,只要顺其自然就好,应该每个人的手势都各不相同。
不应该让两个人训练完全相同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儒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相同的手势,那该是多么的荒谬无比。
曾经和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的贺恩登说:“林肯打手势的次数,没有他用脑袋做姿势多,他经常用力地甩动头部。当他想强调他的观点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猛然顿住,仿佛把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讲者那样猛挥手势,像要把空气和空间切成碎片。他从来不用舞台效果的举动……随着演讲程序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而且自在,最后臻至优美。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因此他也就显得尊严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在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手指包含了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欢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渴望拥抱那种精神。如果他要表现出厌恶,例如谴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出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显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拉下来,丢在灰烬中践踏。他总是站得很规矩,两脚的脚尖在同一条线上,绝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脚之前。他绝不会扶着或靠在任何东西上。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他的姿势和态度只有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右手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把他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这就是林肯的方法。罗斯福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感觉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经常伸出一只手,手掌张开。葛雷史东经常用掌拍桌子,或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使上无比的力量猛然往下一拉。不过这些动作先要演讲者的思想和信念有相当的力量才行,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而有力,而且自然。
自然……有活力……它们是行动的极好表现。英国政治家柏克的手势非常的笨拙不自然。英国名演讲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划,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尔文爵士跛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不敢恭维。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是: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凑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多年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他的演讲曾经使几千人信耶稣,我很佩服他。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很多,但不致让人感到有任何不自然。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练习运用这些原则,你会发现,你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做出你的手势。我无法替你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这一切完全决定于演讲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讲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也有一些建议,可能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那会让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起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也很严重的错误。它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力度,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变得仿佛很重要了,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使用那些自然发生的手势。但当你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强迫自己做出手势。在强迫你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如此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合上书本,你是无法从书上学会手势的。当你演讲时,你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的一切说明,你又要上台演讲,请记住这一点:如果一个人非常专注于思考他的题目,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忘掉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及举止都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到批评。如果你怀疑这一点,你可以冲着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会看到,那人会站起来,向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的演讲。
以下的三句话是演讲时台风的最好说明:
装满桶子。
敲掉塞子。
让自然跳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