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伏尔泰之后,启蒙历史学家逐渐完成了历史写作的世俗化和自然化,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进化的概念引入人类社会的研究中。波舒哀以及大部分十六、十七世纪的年代学家试图整合世俗和宗教的历史,相反的是,而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哲学史家关注的则完全是世俗世界。他们寻找事件的自然原因,探究社会从野蛮向文明进化的历史模式。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例如,1694年的《法兰西学院词典》根本未收入“文明”一词,1798年版的定义也十分简单:“开化的行为,或者开化的国家”,而1832年版新增加了例句:“阻碍一个国家的文明,文明的进程,文明的成果,高度文明。”随着时间推移,“文明”一词逐渐与一种进步的历史观联系起来。
引领这一潮流的是伏尔泰1756年的论著《论普遍历史及国家的风俗和性格:从查理曼大帝至今》,通常译为《风俗论》。与牛顿一样,伏尔泰并未挑战基督教时间框架下的年代学,事实上,他对十八世纪新兴的地质学抱有抵触心理,因此也就与“深层时间”无缘。他对历史写作的影响无疑是革命性的。他不再试图调和《圣经》和世俗两种纪年法,而是专注于后者。正如他在《百科全书》的《历史》一篇中所言,“事件的历史可以分为神圣的和世俗的……我绝不会触碰那些令人敬畏的主题(神圣的历史)”。伏尔泰显然想要使自己的写作区别于那位“著名的波舒哀”。波舒哀的《世界史讲义》(1681)以创世和亚当夏娃为起始,伏尔泰的《风俗论》则开始于中国和印度的历史,因为他认为这是最早的两个文明古国。③
伏尔泰在《风俗论》的开头,批评波舒哀的世界史忽略了东方世界的历史:“这位伟大的作家在描述建立了如此强大的帝国和繁盛的宗教的阿拉伯时,就好像他们是四处泛滥的野蛮人。他为埃及粉饰,但轻视印度和中国,而后两者至少和埃及同样古老,也同样重要。”伏尔泰缩减了欧洲史的篇幅,并解释说“当人们想要了解我们的祖先凯尔特人时,必须追溯到希腊、罗马,而它们都比亚洲国家要晚得多”。因此,尽管伏尔泰拒绝深层时间的概念,但他通过将基督教叙事放回丰富多彩(基督教不一定占据主导地位)的世界之中,从而实现了基督教叙事的去中心化。
尽管伏尔泰将历史完全转向世俗,并拒绝像波舒哀那样去追寻人类世界中各种事件背后的神意,但他对于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和发展过程仍然有些含糊不明。他只阐明事件的自然原因(相对于超自然),却并未涉及总体模式。例如,在评论十七世纪威尼斯附近地区(克罗地亚、达尔马提亚)的落后状况时,他放弃了具体分析,只作出了总结:“人类自我开化和社会自我完善的过程是多么缓慢而艰难啊!”他认为在某些特定领域(艺术、科学)和特定时刻(也许正是他所处的时代)发生了进步,但是他从未尝试建立一套自己的历史发展理论。
伏尔泰1765年的著作《历史哲学》虽然与之前的《风俗论》书名不同,但内容上差别不大。遗憾的是,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历史哲学》发表时使用了化名“巴赞神甫”(Abbé Bazin),书中充斥着针对犹太人的长篇大论,常常将不良结果归咎于宗教迷信、神学纷争和僧侣势力。该书结论部分的总体论调是:批评那些声称法律是由神授意的历代立法者。这样的法律“永远是专制的”,无论它们建立的是执政官制度、贵族政治、民主制度还是君主政治。伏尔泰认为,那些声称神启的人只会追求自身的利益,是一群亵渎者和背叛者。他热衷于挑战无处不在的宗教狂热,这使得他不可能去关注历史进化的模式。
孟德斯鸠与伏尔泰不同,他对因果关系的观点十分清晰。在《论法的精神》(1748)中,他在讨论共和制、君主制和专制制度的理想型时引入了气候的影响,土壤的质量,人口统计学和商业因素。但是孟德斯鸠并未将这些政体类型与某种进步模式联系起来;也没有将它们视为具有先后次序的历史发展阶段。但他对历史因果的关注仍然为那些探寻“进步的历史”的学者提供了有价值的素材,例如法国行政官和经济学家安-罗伯尔-雅克·杜尔阁(Anne-Robert-Jacques Turgot),和苏格兰文化哲学家们,特别是亚当·弗格森(Adam Ferguson)和约翰·米勒(John Millar)。尽管十八世纪时詹巴蒂斯塔·维柯(Giambattista Vico)的作品中已经出现了“进步的历史”,但这位意大利人的作品在十八世纪末期之前影响甚微。相比之下,杜尔阁使得进步史观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话题,苏格兰学派则确定了这一进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从狩猎和采集阶段,到游牧社会,再到农业社会和商业社会。
学者们对于各个阶段的标准各持己见,但是对于历史随着时间不断发展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无论人类社会是否严格地从“未开化”"野蛮"发展到"文雅""文明"(弗格森和米勒的用语),这些词语本身已经暗示了后者的优越性。这些关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概念的形成至少经历了三个阶段。58第一阶段,苏格兰学派最早提出了分阶段的概念,但对于他们而言,各个阶段并非都是向前发展的。第二阶段,杜尔阁认为进步是持续发生的,尽管他的历史观比苏格兰学派粗略得多,短期内的影响也更加有限,但十八世纪末期之前,历史不断进步的观念已经在英国和法国赢得了许多
重要的追随者。第三阶段,法国大革命巩固了“现代”毋庸置疑且不可避免的优越性。伴随着这种现代的优越感,人们由此得出了未来能够为人类意志所改造的推论。
历史阶段论的全面影响是逐渐显现的。最早的模型之一是由亚当·斯密在他1762年关于法律体系的讲座中提出的。他认为社会发展有四个阶段:狩猎社会、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和商业社会。然而,斯密从未想过将这些社会阶段发展成系统的历史模型。弗格森在《论文明社会的历史》(1767)中,没有采用斯密的社会阶段论,但他系统性地追溯了“未开化国家”“缓慢而渐进的发展过程”,以及“先进的文明和商业化的艺术”如何使这些国家变得更加“优雅”。而且,该书的第五章题为“国家的衰落”,最后一章也就是第六章题为“腐败和政治奴役”,可见弗格森认为“国家”不仅可以崛起,也可以衰落。他的观点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循环论证,与斯密一样,他对物质进步的影响抱有诸多怀疑:“商业和有利可图的艺术还会继续繁荣,但它们的繁荣是以其他事物为代价的。对利益的渴望扼杀了对美好的追求。
利益使得人们想象力减退,心思僵化。”①
米勒进一步完善了社会阶段模型,其过程也经历了长时间的思考。在成书于1771年和1773年的《关于社会等级的考察》初版序言中,他使用了“人类社会的自然进程”这一短语,但没有作出具体解释。为了更清晰地表达观点,他在1779年版中重写了序言:“人类社会有一个从无知到博学,从愚昧到文明的自然进程,各个阶段通常伴随着特定的法律和习俗。各种偶然的因素决定了不同国家在这个进程中是先进还是落后。”米勒沿袭了大卫·休谟《英国史》(1754—1762)中的观点,认为自由的上升是这些因素中的核心;《关于社会等级的考察》第六章的倒数第二小节,即第三节的标题就是“现代欧洲国家劳动人民获取自由的原因”。但是对自由的重视促使米勒谴责奴隶制度,这一点上又与休谟不同;全书的最后一节,即第六章第四节题为“奴隶制的政治后果”,米勒认为奴隶制不符合未来的社会进步方向。西方文化优越性的许多因素都可以追溯至米勒,但他似乎认为所有国家都具有获得同样的发展的可能性。“落后”或“进步”取决于"各种偶然因素",而不是固有的种族或民族性格。
杜尔阁没有像孟德斯鸠或苏格兰学派那样系统地比较不同的社会形态。他在1750年的著作《人类精神的进程》中,几乎没有关注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尽管他提纲挈领地提到了人类从野蛮社会走向农业定居社会,以及城市、商业、艺术和手工艺的趋利化。杜尔阁认为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生存模式,而是宏观的文化变迁,例如文字的发明,城市的扩张,印刷媒体的出现等。他对当下和未来的观点比弗格森和米勒更加乐观。米勒的忧虑是,即便是在他所处的时代,奴隶制在欧洲虽已被消除而在殖民地却继续存在,这两者之间仍然矛盾重重;杜尔阁则突出描绘了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带来的深远“伤害”,以区别于欧洲在“最近几个世纪取得的巨大成功”:“君主失去权威,贵族毫无节制,人民饱受奴役,乡村遍布要塞,惨遭**;战火在城市和乡村间蔓延……商业停滞,交通中断……极端的愚昧在整个国家,在所有人之间蔓延。这就是欧洲长达几个世纪真实的悲惨图景。”杜尔阁对中世纪的描绘影响了伏尔泰后来对中世纪的看法。
然而,即使在最黑暗的年代,艺术和科学仍在萌芽之中,并即将在未来大放异彩。各个城市挨过了艰难的岁月,在王子们的庇佑下恢复了活力。“全世界各个国家发生了诸多历史事件,各自不同的路线最终殊途同归,使得人类精神从废墟中重生。”在一首献给进步的赞歌中,杜尔阁热烈地赞扬时间本身的力量:“时机成熟了”;或更加热烈的“时间,展开你敏捷的翅膀吧!”杜尔阁通过简短的语句表达了重视历史发展的重要性。1750年,他自己可能尚未完全意识到这种重要性,但他后来的行动说明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谁能解开时间流逝的秘密,谁就能影响甚至掌握未来。⑩
在另一本关于同一时段的世界史著作(未出版)中,杜尔阁进一步完善了有关人类进步的概念。他暂时抛开了对中世纪的谴责,主要探讨了历史发展的一般阶段,即从狩猎到游牧、农业,再到城市化和商业化的不同生活方式。杜尔阁认为进步是“不可避免”的,尽管其中夹杂着衰落期。然而“不同民族的进步过程差异甚大”。在这里,杜尔阁似乎注定要走向欧洲优越论,从而最终走向西方优越论。当然,在西方世界内部,发展模式也具有空间差异性。目前仍有一些国家陷于落后状态,而另一些国家则充分展现出历史进步的优势。“放眼世界,即使是今天,人类的整个历史仍在向我们展现各个历史阶段的轨迹和丰碑,从美国原住民的原始状态(现在仍然存在),到欧洲大部分开明国家的文明社会。”杜尔阁明确反对孟德斯鸠将气候作为解释不同国家差异的原因,但他也并未找到可替代的说法。事实上,人口密度、商业、科学的兴起、印刷、通信模式都是可能的备选答案。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因素都产生于人64 类社会内部,我们可以从中研究其意义。杜尔阁和苏格兰学派与十九世纪的观念(例如马克思和孔德)之间的一个重要关联就是,都表现了这样一种研究路径,即通过研究过去可以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杜尔阁的历史进步观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早期的影响很难具体衡量。人们似乎在后来(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和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才得以清晰地认识到他的影响,因为无论是《讲义》还是《世界史》,都要等到1808—1811年他的文集初版刊行时才得见天日。同时代的人(例如休谟)认为杜尔阁是人类可完善性和历史进步观念的阐释者,但他后来作为可完善性预言者的名声主要依赖于他的朋友兼学生孔多塞于1786年为他撰写的传记;以及皮埃尔·塞缪尔·杜邦·德·尼莫尔(Pierre Samuel Dupont de Nemours)1781—1782年出版的关于他生平的回忆录和文集初版。在孔多塞那里,杜尔阁与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和约瑟夫·普利斯特里(Joseph Priestley)并称“新的人类无限可完善性原则”的三使徒。但是孔多塞也是直到1794年出版《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一书时才提出了这一评语。法国和英国学者关于不同发展阶段社会进步概念的交替发展(杜尔阁认可休谟和普莱斯的观点,并且懂英语)和共同进步导致了这些观念在整个十八世纪的生根发芽。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