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至此,这个问题并没有结束,我们还需要对安史之乱本身的分期意义予以探讨,而与唐朝国史重构密切相关的,是“盛唐”这一概念的产生。以“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四个阶段划分唐朝,似乎已成为学界除安史之乱两分法以外的一种惯用常识。然而只要我们稍加用心去审视,不难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朝代名居后而时间点在前,在历朝中似仅唐朝如此。②尤为引人注目者,则在于唐朝的历史划分中出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概念——“盛唐”。与“初”、“中”等时间界定不同,“盛唐”带有显而易见的主观判断。以此为核心,此前的历史具有了明确的导向性和目的性,此后的历史则始终伴随着一个既有的参照标准。事实上,“盛唐”这一独特的概念正是探寻唐朝历史建构的关键点,有必要对其渊源流变加以还原和辨析。
“盛唐”一词,在唐代以前就已存在,其中的“唐”本指唐尧之世。《左传·襄公·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观乐至《唐》,以“令德之后”赞美“陶唐氏之遗民”①,将音乐与唐尧盛世联系起来,成为后世追慕的历史图景。这一意象经汉武帝南巡祭祀而得以添加更为直白的政治喻义。元封五年(前106)冬,武帝“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此处盛唐为汉县,地当今安徽六安,武帝于此“望祀虞舜于九嶷”,射蛟于浔阳江,最后“触舵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②,极尽一时之盛,并成为汉家近典。
建安十四年(209)曹操率军溯淮水至合肥与孙权接战,曹丕《溯淮赋》认为“虽孝武盛唐之时”③而不及,正是用了汉朝之典。魏晋以降,叠加了古典与近事的“盛唐”一词成为固定的文学意象。如果说庾信的“曲高大夏,声和盛唐”④尚是单纯以唐尧入诗的话,谢脁《出藩曲》中“铙音《巴渝曲》,箫鼓《盛唐歌》”⑤一句,以“盛唐”对“巴渝”,则已显然融合了两重典故。无论如何,“盛唐”一词在南朝已发展为高度成熟的典故,成为礼乐盛世的代名词。
那么这一成典是否会被以“唐”为国号的李唐王朝自然因袭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目前所见各类文献来看,唐人更倾向于使用“圣唐”、“皇唐”这一类名词来指称本朝。早在贞观五年(631),李百药为太宗所作《赞道赋》中便有“赫矣圣唐,大哉灵命”①的说法,作于永徽二年(651)的《支茂墓志》也称志主“圣唐膺运,早预义旗”②,皆是以“圣唐”指称本朝。这种称呼终有唐一代始终存在,直至昭宗年间,司空图还有“圣唐照临万方”③之说,甚至后唐薛昭文的《陈十事疏》仍以“复居圣唐之运祚”④来赞美李存晶。“皇唐”之称与此相似。这种宣扬国威、昭示天命的自我指称自古即有,除了国号前加“大”字这种历朝通用的做法外,不同朝代又有一些特定的自称,如汉代人自称为“圣汉”、“强汉”⑤,晋人自称为“圣晋”⑥,北魏时人亦称“圣魏”、“皇魏”⑦,皆是此类。就唐朝而言,“圣唐”往往出现在天命、天道等语境下,是唐人对于本朝的一种常见美称。
相比之下,“盛唐”的提法在唐朝初年就显得不是那么主流,出现频次也明显少一些。例如,王绩有“去去相随去,披裘骄盛唐”⑧的诗句。如果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盛唐”之说在玄宗朝以后开始变得常见。例如,李华的“烈烈盛唐,祖武宗文,五帝赧德”⑨,以“盛唐”勋业比五帝功德,显然是将唐朝称为“盛唐”。刘禹锡为李绛文集所作序言称其为“盛唐之遗直”①,考虑到孔子将叔向称为“古之遗直”②,则梦得此处似以“盛唐”为古。元和十四年(819)的《王守廉墓志》有“远祖从宦,因居上党焉,相袭自远,迄于盛唐”③的说法,以“盛唐”指唐朝立国以降;开成四年(839)的《辅氏墓志》同样以“迄于盛唐”④的说法指称唐代。一句话,“盛唐”的概念在玄宗朝之后逐渐清晰起来。
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仍在于我们此前提到的古文运动。这场声势浩大的文学运动,其终极诉求在于对全新文风的确立,这使得古文学家们亟须书写一部近世以降的文学演变史,借以突显古文兴起的历史意义。及至代宗朝,梁肃提出了唐代文章三变的重要观点,称:“唐有天下几二百载,而文章三变:初则广汉陈子昂以风雅革浮侈,次则燕国张公说以宏茂广波澜,天宝已还,则李员外、萧功曹、贾常侍、独孤常州比肩而出,故其道益炽。”⑤这一观点被后来的古文学家奉为圭臬,并作为一种社会思潮而得以在唐亡之后持续发酵,得到了欧阳修等宋代文人学者的高度认可。在编撰《新唐书·艺文志》时,欧阳修对唐代文学的演变做出了更加明晰的划分:
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高祖、太宗,大难始夷,沿江左余风,缔句绘章,揣合低卬,故王、杨为之伯。玄宗好经术,群臣稍厌雕琢,索理致,崇雅黜浮,气益雄浑,则燕、许擅其宗。是时,唐兴已百年,诸儒争自名家。大历、贞元间,美才辈出,擂道真,涵泳圣涯,于是韩愈倡之,柳宗元、李翱、皇甫湿等和之,排逐百家,法度森严,抵轿晋、魏,上轧汉、周,唐之文完然为一王法,此其极也。①
与梁肃相比,欧阳修得以完整地观察有唐一代的文学演进,也因此做出了更为宏观的总结。他将韩愈确立为第三代唐文领袖,体现出对古文运动的充分肯定。事实上,这种三分变化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有悠久的传统②,但欧阳修的划分显然具有更为现实的诉求。如果上述引文尚不能完全看出来的话,那么下面这段出自《新唐书·兵志》的论断恐怕就是无人不知了:
盖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矿骑,矿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其后天子弱,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③
两相对比,我们发现唐文三变的落脚点在于古文,而兵制三变的落脚点则在于藩镇。无论是古文还是藩镇,都是何其现实的宋人诉求!正如张国刚所说,“中国官方史学传统的惯常现象是,新王朝关注什么问题,就会在官修史书中特别突出地总结前朝在这个问题上的得失”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欧阳修来说,兵制的三分法从“垂戒资治”的层面体现出他对唐朝历史的精准把握⑤,与文学的划分无涉。所谓一变而唐兴,再变而唐盛,三变至唐亡,此“兵之大势”实已上升至唐代政治乃至历史演变的高度。然而对于学界乃至普通大众来说,却很容易将唐代的古文之变与制度之变混为一谈,从而使唐代制度史的研究滑入一个万金油般的“盛唐”概念中。
这种被混淆后的“盛唐”概念颇具弹性:特指玄宗朝之兴盛时,它具有历史学的分期参照功能;泛指有唐一代时,它又充溢着追慕昔日繁盛的感性情绪。尤其是它的泛指功用,对于唐朝形象在民众思想中的普及,以及对于唐代历史的程式化,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范祖禹曾对治乱之法有如下论述:“夫唐太宗之政如彼,汉高祖之法如此,有天下者当以盛唐为法乎?当以季汉为法乎?”①是以太宗贞观之政当为“盛唐”。又如,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除地名以外的“盛唐”集中出现在五代部分,多是对整个唐朝的追忆。②再如,《辽史·仪卫志》中有“盛唐辇辂,尽在辽廷”③的说法,显然是以“盛唐”指称唐代。史家尚且如此,民众又何以免俗。这种高度情结化的因素逐渐渗入欧阳修确立的唐史三分法,再加上安史之乱早已形成的分水岭形象,最终在不知不觉中演变为后来常见的唐史分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