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的结局(1 / 1)

陈象亨《陈林械斗纪事》一文讨论了潭冈乡重建以前械斗的情况,总结说:

但是,尽管如此,各姓的维持会不少人固真心实意为桑梓做事。但是有些人却假公济私,又在澳门借救济□乡名义,成立什么公司之类,包揽祖尝田地批租等项,造成不少是非纠纷,这也是械斗后出现的令人伤心之事。[68]

从这段话看来,集体管理土地在潭冈周遭乡村的重建过程中,并不是潭冈乡所独有,而可以想见的是,集体管理权的主张并非毫无争议。但是,倘若就此便以为公私利益必定是清楚分开的,那么也未免过于轻率。

从1945年以后恢复的会议记录中,可以看见乡会的会议结构,从中可见那二十年间潭冈乡在政治上发生过什么事,可以用来做对照。会议记录由1945年在潭冈乡举行的乡民大会开始。会议分为三节,第一节的出席者是父老,即60岁以上的男子;第二节的出席者是保长、甲长和壮丁,大概是指保安队队员;第三节的出席者则是年轻男子。乡会一直是乡的一部分,世德一直是董事局主席,而董事局则一直是在香港开会。只是,董事局的其中三名成员是在潭冈乡的。

乡民大会本身以及潭冈乡居民获委为董事,看来都表明外来社群不再有全权指挥乡务管理。而与1919年第一次会议所做的决定距离最远的,则是财政安排。

乡会失去了私人土地的集体管理权后,只能控制乡里的公产。公产分为两个部分。大多数的农地、墟市和一些捐献,都以一位共同祖先的名义放在一个祖尝之内,其余的则存放于另外一个祖尝。祖尝所得的收入如何运用没有决定,但会议记录中说明另外一个祖尝的收入用于支付办事所的开销。有一项估算并不归入拨作办事所开销的祖尝,那可能是向私人土地征收的税项,但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付之阙如,意味着大多数这些税项都已经消失。乡会的产业以祖尝的面貌出现,而办事所的角色必已大减。[69]资源的集中管理,效果不彰,传统的分散管理格局又再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