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接受(1 / 1)

尽管国家看来渗进了乡村政治之中,但其权威却并非来自直接的权力行使,而是来自较为隐晦的文化转变,与民国时期国家结构的演变,及其对乡领导层法理地位的影响有关。到了1940年,国家对于潭冈乡周遭乡村的权力构成,影响已经不大,然而政治语言的确改变了,国家的角色也可能有了新的意义。

潭冈乡可能从来都不是一个很强大的乡,又或者是一个由士绅主导的乡。[45]政治在潭冈乡1919年重建时起已经有了新的意义,潭冈在周遭地区的影响力可能因而扩大。宗族原则当然是维持了,但乡会并没有把自己建立成另一宗族祖尝。反之,乡会一面禁赌禁烟,[46]一面则与其视为堕落的传统风俗撇清关系。在最初的规章中,“乡中建筑,除孔庙外,不能设立什式庙宇”。[47]规章并未排斥祠堂,但有一条则说明“回乡后,只准起太祖祠一间,私伙祖祠不起”。[48]乡会董事局至少在其后十年循此以往,1929年下令废除某些与乡村结婚仪式中“玩新娘”有关的习俗。[49]

这些决定可能没有一个有效。20世纪30年代乡里有庙宇,乡里并不举行醮会,但乡民以睦邻为由,要求董事局批准从邻近的醮会巡游中把神明迎接过来。[50]到了1938年,司理攻击利用土地神维持地域联系的做法。他向乡会董事局报告说:

查乡间陋习,如甲里之人,到乙里居住者,必要其入社,否则来居住者不得在其里中生产或死亡。然入社矣,其要求纳费,又无定律,随其里中之爱憎以为衡。此种流弊,既不便于人民,而于本乡公有屋地,将来亦受影响,不能流通销售。故入社这种恶习,非严加取缔不可。是否有当,谨请裁夺示遵。[51]

潭冈乡的文化转变并不在于乡政府能废除什么,而在于能施行什么。

乡政府属意于举行年度庆典而不是宗教仪式,以纪念1919年的重建。1935年年度庆典的程序表详细列明,到会者于下午四时五十分集合,五时十五分祝酒,五时二十分起立齐唱《我乡吾所爱》,同时燃放鞭炮。[52]乡会的会议记录提到,庆典是在农历三月廿一日举行;其中包括早上拜祭祖坟,并且分猪肉;而在唱完了乡歌后,乡会董事局、乡政府人员、学校校长和学生、民团、居于潭冈乡和侨居外地的乡民代表,依次向祖先灵位行礼。[53]庆典当日,现代文明、民国格式,与祭祖礼仪一炉共冶。

在乡歌和庆典的表面团结底下,是所有政治环境都少不了的争权夺位和人事纷争。兴族积聚会的主席在乡会历史早期已被剔除出去,他试图在1921年退休,并出版了一个小册子详细列明他为积聚会所筹得的借贷,以及他把钱存放在什么地方,这显示他基于某些原因希望留下清楚的记录,而乡会董事局在他离开后马上召开会议讨论,也证实了双方关系已经破裂。[54]业英出任积聚会主席,带来了稳定的局面,但乡政府与乡里各界之间的裂痕也开始出现。

第一次爆发是在1926年,其时潭冈乡组织农会。司理先是写信报告了情况。他说:“近来各乡农会纷纷成立,一经成立,即与同乡之民团起纠纷。”[55]他在董事局下一个会议上所呈递的信中报告说,沙塘县农会在潭冈墟市上贴出了通告,叫所有沙塘姓叶的租户直接把租交给农会。他在这封信中也猜测,牵涉在这些农会之中的是代表一个阮氏祖尝写信要求乡会把祖尝管理权归还给个别族人的那些人。[56]

另一次爆发是在1927年,司理报告说乡政府试图在乡里建立一个国民党支部,但遭到族人阻挠。这次破坏行动卷入了相当大量的乡民,司理所列出的“反动派”同伙达156人。他在报告中说,在乡里成立党支部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组织另一农会,而领头人被捕后,首先便被送往县级农会的“联合办事处”受审。[57]这种权力斗争看来就是现在所说的农会在广东的发展,以及清除农会的极端分子。乡政府能够轻易平定骚乱,证明了它在乡里的实力。[58]

1928年之时,县政府显然能够整顿乡一级政府。[59]尽管公布了一些措施如废除私塾,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整跨乡组织和把保安队转换成为民团之上。[60]新式教育迅速被接受;其实,潭冈可以说这可以追溯至重建开始的时候。不过,县一级的要求并未丝毫改变潭冈乡一级的权力组成。

1930年,县要求潭冈与称为卢苞的六个乡结合成为新会的第六个区。潭冈凭其庞大的面积,在自治会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便试图以其影响力马上处理与水边的纠纷。但潭冈乡不久——1931年即发现,尽管可以在自治会内向水边施压,区只是个仲裁者,并没有力量来执行自己的决定,潭冈乡可能仍然感到参与自治会之便,因为办事所不断就岭背的纠纷与县政府联系。而乡自治会临时委员会的主席就是乡会董事局的董事。[61]

然而,自治会内的团结没能维持一年,因为到了1932年,卢苞某乡就委派自治会官员事宜与县政府联系的某人,分明自己坐上了主席之位,这令潭冈乡的司理大感愕然。但情况要比这更为复杂,潭冈乡司理丢失了位子所引起的愤怒,正中乡会下怀,乡会根本不想看见司理与县政府关系过密。结果,潭冈乡司理拒绝出任自治会副主席,而乡会则向县申请完全退出卢苞。申请获批,而这又再一次表明,潭冈不会与任何其他的乡共享主权,而且最终的裁决权并不在司理,而在乡会董事局之手。[62]

如果县不能凭其合法政府的地位渗进乡的政治,那么依靠其微量的资源就更别指望做得到了。首先,自治会的财政有赖乡民捐献,而自治会负担起全部一半的费用,也许正是潭冈乡实力的表现。因此,司理能够向乡会董事局提出退出芦苞自治会,理由就是削减成本。县看来不能提供财政援助。事实上,自治会的财政问题曾在1936年与县政府的一次沟通中提出过,但县的回应只是要求乡长遵照预算办事,并在乡民大会上寻求开源的办法。[63]

1932—1936年间的一些发展对潭冈乡有深远的影响。其中一项就是电话的出现,开始了县政府与乡之间的讯息联系。[64]另一项则是兴建新会台山公路,这项发展让潭冈乡政府有权向乡民征收人头税。[65]

然而,这个时期也是严重的经济困难和货币混乱的时期,潭冈乡的会议记录显示,乡政府最后不得不向财政困难低头。多项报告都提到租户放弃土地,并且有需要筹集更多资金,不只是为了乡政府本身,也是为了应付县政府以防卫为名的需索。[66]潭冈乡一直保存着赋税记录,因此,尽管县里曾就协调乡一级的行政举行过多次会议,而乡的民团又是共同作业,但潭冈乡始终不曾真正让过步。积聚会主席业英1937年退休,他大概是出于自愿,而且是光荣引退。翌年,他在庆典期间在祠堂给他父亲立了塑像。[67]业英在任期间,乡政府威望没有稍减。

揆诸会议记录,难以判断究竟单纯从人事方面,是否足以解释乡政府1937年以后的命运,或说明县长在乡政府把土地管理权交还给个别地主时扮演怎样的角色。然而在这些会议记录中有一点非常清楚明白的,就是政治论述的语言在民国时期尽管有所演变,但乡与国在乡村里的权力关系又重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