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当代西方哲学中的《逻辑哲学论》(1 / 1)

《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的重要哲学著作,对当代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这本著作的重要结构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在本章中,我试图通过对这本书的基本结构的重新构造,指出它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基本趋向,特别是向我们揭示了西方实践哲学可能的未来走向。

一、《逻辑哲学论》的基本结构

我们知道,《逻辑哲学论》全书不过寥寥数万字,是由若干条格言式的命题构成的,从字面上看,全书共有526条,按照重要性来划分,共分为七个部分,这七个部分也就是七个主要命题。这七个命题是维特根斯坦经过精心安排和组织的。从这526条命题,或者说从七个主要命题的分类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把它们分作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就是第一和第二个命题,这个层次主要讨论的是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这部分被看作是全书分量较轻的一部分,因为两个命题部分总共只有86条,占全书的比例很小,但却构成了全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维特根斯坦的基本思路是,由于世界是由那些所发生的事情构成的,而所发生的事情又是一切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的总和,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发生的事情构成了世界,而所有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的总和又构成了发生的事实。所以,维特根斯坦似乎是把世界的构造看作是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我们暂且不论这种理解是否正确,我们至少可以断定,维特根斯坦是想把对世界的逻辑思考看作是他的哲学的基础部分。

第二个层次是全书的第三和第四个命题,这两个命题加起来总共有183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这被看作是《逻辑哲学论》中的代表性观点,也被看作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的主要思想。如果说在第一个层次中谈到的逻辑原子主义,或仅仅是以逻辑的思想与其早期哲学有某种契合的话,在第二个层次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图像论,则完全是根据自己对于命题和世界的全新理解,特别是关于以命题来描绘世界的这种思想而提出的一种全新观点。应当说,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恰恰构成了维特根斯坦试图想要表明的世界逻辑结构的思想。关于这一部分内容,我们后面还要进一步解释。

第三个层次是由全书的第五和第六个命题构成的,这两个部分或者说这两个命题,共包含了166条,应当说是全书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在第三个层次中,维特根斯坦主要讨论的是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理论,也就是对命题性质或者说是对命题一般形式的一种描述。我在这里需要指出,它是对命题一般形式的描述,并不意味着没有对这个命题形式提出自己的看法。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在这一部分提出了当代逻辑学中非常重要的,并且已经构成了当代逻辑基础部分的真值函项理论。在这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似乎想要借助命题的形式来说明,我们所描述的事件只能够通过命题来完成,而我们所构造的命题形式正是我们谈论世界的唯一方式。当然,在这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还谈到了大量的关于非逻辑的以及关于人生、死亡、怀疑论等问题。所以,我们可以理解,这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导出最后一个命题的前提。

最后一部分也就是第四个层次,是全书的最后一个命题,即第七个命题“凡是我们不能够说的东西,我们只能够保持沉默”。(TLP,7)这一部分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关于不可说之物的思想。当然,究竟什么是不可说的东西,在今天学术界还有不少争论。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就是维特根斯坦本人的确承认有某些东西是不能够用符合逻辑的语言加以表达的。当然,我们说不能用符合逻辑的语言表达,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说。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

我们已经看到维特根斯坦讨论的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构成了《逻辑哲学论》全书的基本结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全书的主要思想。当然,真正要把握《逻辑哲学论》的思想,仅仅看到这四个层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必须要了解,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安排,以及这样的结构安排背后的动机或者说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

二、《逻辑哲学论》的基本原则

指出了《逻辑哲学论》的基本结构之后,我们需要更加深入了解维特根斯坦对这种结构安排的背后动机。通过分析全书的内容,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维特根斯坦基本上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叫作“语境原则”。所谓“语境原则”,是最初由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提出的研究数学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个原则表明,我们所有的语词只能够在它所出现的上下文中才能显示它的意义,任何语词在独立出现时是没有意义的。这个原则表面上看是在讨论语词的意义,但实际上是在讨论我们用语词构成的命题的意义。换句话说,任何语词的意义只有在命题当中才能够获得,因而,表面上对语词意义的讨论其实揭示了我们谈论意义的基本方式,即必须从命题出发。这个原则,我把它称作整体性原则,就是说,我们是需要通过一个命题的整体来理解命题中出现的语词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原则,因为这一原则事实上揭示了维特根斯坦整个论说方式的一个重要前提,这个前提就是整体性。

第二个原则叫作“推理原则”,或者叫“推论原则”。所谓“推理原则”是指我们所有命题得以成立或得到证明完全是通过命题间的推论完成的,没有一个单独的命题可以成为自身的证明,必须要通过命题间的逻辑关联完成对某一个命题的证明结果。这个原则,我称为命题性原则。

命题性原则揭示了维特根斯坦在考虑语言问题的时候,特别强调以命题形式的方式来推出思想。由此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总是把一种推理性的整体观,作为他哲学构架的根本。所以,理解了维特根斯坦的这两个原则,我们就可以理解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甚至在《哲学研究》中所提出思想的基本背景。

三、对《逻辑哲学论》基本结构的重新解释

前面我们谈到《逻辑哲学论》的基本结构是从世界推论到思想,再进入命题,最后到不可说之物。从全书的自然结构安排上看,这样的推理思路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正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西方哲学发展的重要脉络,即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发展过程。我们看,《逻

辑哲学论》的第一个层次讨论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就是一种对世界的本体论说明。第二个层次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事实上,正是以认识论的方式或叫知识论的方式,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世界。第三个层次是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的理论,这一部分正是我们当代哲学中试图以语言论说的方式,或语言分析的方式,解读我们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内容。这三个层次基本上反映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大致路径。可能有人会问,他的第四个层次又在说什么呢?的确,我们这里正要质疑的或者说正要提问的就是第四个层次,即关于不可说的思想。如果说西方哲学从古希腊经过近代的发展,到现代语言的转向,经历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发展过程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逻辑哲学论》中的第四个层次,即关于不可说的思想,正是反映出西方语言哲学之后的一种走向?当然,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谈。

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维特根斯坦向我们表明的从世界到思想,再到命题,最后得出不可说的思想,这样一个推论过程表面上看是从前提到结果的一个推论,但事实上,我们要清楚地理解维特根斯坦在这本书里给我们提供的恰恰是一个由结论反推到前提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如果我们有不可说的东西,或者说我们世界上真的存在不可说之物,那么我们对这些不可说之物是根本无法诉说的,因而,这样的东西就既不存在于世界之中,也不存在于思想之中,当然更不存在于命题之中,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恰恰是排除一切不可说之物,因为只有在排除了不可说之物之后,我们才能够讨论所有关于命题、思想和世界的说法。因而,在我的分析中,关于不可说的思想应当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全书的基本前提。这也正应和了维特根斯坦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曾对朋友说,这本书可以看作是一本伦理学著作,全书包含了可说的和不可说的部分,而不可说的部分是全书最为重要的部分。维特根斯坦这种说法也引起了后人的极大争议。有哲学家说,既然有不可说的东西,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还说那么多,甚至还有哲学家说,维特根斯坦就是试图用语言去述说那不可说的东西。当然,这些说法都没有真实地反映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事实上,维特根斯坦没有在说不可说的东西。恰恰相反,他首先是把不可说的东西排斥在外了,因而全书的最后一个命题,“凡是我们不能够说的东西,我们只能够保持沉默”这句话是没有任何进一步解释的,因为它不需要解释。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理解,全书的其他部分恰恰应当属于可说的部分。而所有可说的部分,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路,是只能够用属于逻辑语言表达的命题,这样就从第四个层次进入了第三个层次,即关于基本命题的理论。对命题的考察其实并不仅仅是对于我们是否可以用语言来述说方式的表达。对命题的表达,最重要的是对思想的表达。因为如果没有思想,一切命题都仅仅是纯粹的形式,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思想本身恰恰就是符合逻辑形式的命题内容。所以由命题进入思想,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讨论命题其实是为了讨论思想。而思想恰恰反映的是关于命题与世界的关系。图像论正是揭示了这一关系。因而从第二个层次进入第一个层次,也成为逻辑上的必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逻辑哲学论》的第一个层次即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其实揭示的并不是世界的真实面目,或者并不是在讨论我们所面对的现实世界本身。相反,维特根斯坦讨论的是用我们的命题结构构造出来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我们既可以称作逻辑的世界,同时更应当称作思想的世界。因为只有在这个世界中,一切东西才是可以用逻辑的方式表达清楚的。这就是我对《逻辑哲学论》这本书基本结构的重新解释。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理解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一书的主旨,即他要为思想划清界限,也就是为可说和不可说的东西划清界限。

四、语言转向之后的实践哲学

有了上面的理解,我们再来看维特根斯坦关于世界、思想、命题以及不可说这四者之间关系的论述。前面我们提到,维特根斯坦谈到了逻辑原子主义、图像论和真值函项理论,可以被分别地看作反映了西方哲学的基本发展路径,即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但是第四个方面却始终处于谜团之中。

我们如何来理解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不可说之物?如果我们把它看作是一种神秘之物的话,那么,我们显然就落入了一些维特根斯坦思想解释者所编织的陷阱,他们认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充满了神秘主义,而且,我们对维特根斯坦的理解也只能够以神秘主义的方式来把握。显然,这样的理解背离了维特根斯坦思想,因为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维特根斯坦试图说明的,恰恰是要区分可说的与不可说的,而对于一切可说的东西都可以用逻辑的语言表达出来。所以,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中就明确地说到,当这本书完成之后,它表明在哲学上可以做的事情已经很少了,这也就意味着,凡是我们可以说清楚的东西,都可以用逻辑的语言来表达清楚,而对于那些不能够用逻辑的语言表达清楚的东西,我们就必须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它们。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显示的方式。所以,对于不可说之物,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某种方式显示它们。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语言的表达仅仅是我们用来显示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一种方式。人类与世界的交往,往往是通过多种方式展开的,如人类的行为方式、人类的身体语言、人类的感觉器官等,都可以成为与世界交往的重要途径。语言表达是人类重要的思想表达方式,但绝不是唯一的表达方式。维特根斯坦在这里试图要说明的恰恰是,凡是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都是可以用清楚的语言表达的,而不能用清楚的语言表达的东西,我们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表达的。在这里,我想明确提出的是,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第四个层次所揭示的哲学发展的前景,恰恰正是西方当代实践哲学的精髓。

这里所谓的实践哲学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实践哲学有所不同。当代实践哲学主要是指与我们的社会生活以及人类当下所处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哲学问题。这样的哲学不是完全通过理论的建构完成的,而是通过人类对某种共有的实践模式或生活方式的理解加以推进的。在这种意义上,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共同体,对世界的理解可以是截然不同的。然而,语言表达的普遍性在人类生活方式的特殊性面前就产生了矛盾。如果我们说,人类可以理解我们所面对的世界,也就意味我们在理解这个世界的同时,加入了人类特殊的理解维度。在这里特别要指出,当今实践哲学的发展,恰恰是在理解了我们人类目前生存状态的情况下展开的。

我们知道,西方社会的发展在进入20世纪之后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说19世纪科学的进步已经远远超过了此前科学进步的总和,那么,20世纪西方社会的发展也远远超出了以往社会发展的总和。这个社会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不同的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人类社会交往的扩大,而交往的扩大也意味着人与人之间距离的缩短,这样的变化可谓史无前例。信息的进步带来了社会的变化,最明显的结果就是通信的革命。信息技术的产生,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变成了地球村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人类社会范围的扩大导致了人类交流的频繁。这里我要特别指出,在经济活动中的频繁交流使得世界成为一个共同体,任何离开了世界经济共同体的逆行的、单个的国家将远远地被抛在发展的后面。第三个方面是社会的交往同时导致了人类政治生活的变化,如果说以往的社会政治形态还可以大致归结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话;那么,当今社会的发展已经出现了新的现象,即人类的存在已经远远地,或者说正在逐渐地抛弃个体的、特殊的、意识形态的羁绊,开始进入共同对话的政治格局;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之争,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宗教之争,经济与经济之间的政治斗争,正在逐渐地替换为民主的、协商的、和平的方式。这样一种变化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在这个过程中,哲学家们所能提供的重要思路,在于我们要揭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民族背景中我们共同具有的文化普遍性,这样的普遍性表示我们可能具有的生活形式,而对于生活形式的揭示正是维特根斯坦在他后期代表作《哲学研究》中努力寻找的重要内容。

如果说我们可以把维特根斯坦关于不可说的思想归结为一个可以显示的思想,那么,我们就可以明确地说,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已经向我们揭示出了当代哲学发展的整体走向,即西方哲学正在或将要走向实践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正在经历着一场“实践的转向”。这正是我从对《逻辑哲学论》这本书的分析中得出的重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