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是当前我国现实的社会状况。真切地认识我国社会状况的道路,即不能步罗尔斯后尘,从虚拟的公设(如“无知之幕”)出发做先验逻辑推导,也不能停留在一般实证科学层面满足于对社会现实做实证的现象描述,更不能听任后现代主义的“碎片化”喧哗而放弃对社会整体的把握,而是要“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1]来达到。
社会学是调研和分析我国社会状况和类型的最切近的实证科学。近年来,来自国内社会学界独特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社会的经济成分、人们的就业方式、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组织方式和价值观念都在多元化、多样化、差异化,社会结构正在重新分化。许多社会学者如郑杭生、陆学艺、李强、李培林、孙立平、李路路等一批中青年学者以非常实证的方法,对我国社会的分层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尽管学者们可能在研究角度、分类尺度、分层标准、分层细分程度(十个阶层或六大阶层)、对分层状况(如中产阶层、断裂与碎片、两极化)的描述和判定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他们的一个共同和基本的结论就是:我们的社会各个利益群体已经分层化和差异化,这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重大社会事实。我们不必重复描述社会学家们整个研究的过程,我们的提问仅限于:第一,我们如何“命名”这一分层而导致的差异化的社会?这一社会究竟是暂时现象、局部碎片还是一个将长期存在、普遍存在的社会类型?或者说,与以往分层化的人类社会相比,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究竟在社会类型上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第二,这一社会利益差异的群体“事实”是否天然成为这一社会价值合理的必然存在?我们应当选择怎样恰当的社会正义原则来有效治理这一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显然,对问题的深层解答需要超越社会学事实的实证眼界,叩响了需要“辩证思维”加以概括的大门。
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辩证思维”反思历史,那么,社会展现于我们面前的总是物质生产与物质交往内在矛盾的产物;每一个时代借以相互区别的,就是人们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水平基础上的物质利益关系的状况。马克思说:“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因此,物质利益关系的状况是社会分型最主要的尺度。我们应当以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状况作为尺度,重新思考社会分型问题,提出与社会分型相对应的建构原则。
综观整个人类历史,依据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状况,我们大致可以将社会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人们的物质利益完全一致、没有差别的同质性社会。如原始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就属于这一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社会不是没有差异,如原始社会至少存在着男女之间自然分工和某些职位差异,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存在着个性差异等等。但是,这些差异都是在非物质利益意义上的。在物质利益上,总的来说不存在或不需要存在差异。与同质性社会相对应,实现的是同一性政治。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都采取社会自治的方式,没有或不需要脱离社会之上的“上层建筑”来管理社会。
第二,阶级对抗性社会或阶级冲突型社会。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物质利益关系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就成为各个社会的主导。在这一类型社会,社会分层严重,对抗频仍,虽然统治阶级可以采取各种调节方式缓和矛盾,但是却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对抗的根源。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刺激物质生产和加大消费、加大社会保障和福利来缓和阶级冲突,甚至采取某些社会主义公平政策来消除绝对贫困化现象,取得一定的社会和谐效果,但是仍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根本矛盾。在阶级对抗社会,“对抗性政治”就是经常性的形式。在阶级冲突压力下,国家成为调节关系、缓和矛盾的“虚幻的共同体”,日益发达的所谓民主政治,形式与实质的冲突只会越来越剧烈。正义和治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只是处理和协调阶级对抗关系、实现有效统治的政治形式。
第三,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典型的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其具体特征是:急风暴雨式的大规模阶级斗争和阶级对抗关系已经成为历史。虽然资本依然大量存在,与劳动之间矛盾仍然具有剥削与被剥削的对抗性一面,但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中,大量地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不仅人民成为社会人口的主体、社会的主人,而且人民内部物质利益关系上的差异、分层和矛盾成为社会矛盾的主体形态。这一矛盾的特质就是:人民在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上趋向于一致,而在局部利益和当下利益上存在着各种差别和矛盾。在大量资本的逐利作用推动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然在造成利益的分化,依然存在着越来越大的分配和收入的差异,进而造成社会分层,这一存在着大量的利益差异与分层的社会结构显然既不同于同质性社会,也不同于对抗性社会。虽然存在着若干“异质性差异”,但是占主导地位、表现为主体形态的仍然是“同质性差异”。当下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的事实说明了物质利益矛盾、利益差异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遏制和积极调整,则会在走向极端的过程中摧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的底板,危及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有走向对抗的异质性社会的可能。
那么,什么是“差异”?差异不是同一、等同,是打破同一的现存结构而造成的特性。打破在场的同一镜像,彼此之间产生不同,或者是利益主体的差别,或者是利益类型的差别,或者是利益相关者的出场语境、路径和形态的差别。差异作为动态过程,作为一种空间和历史连续性的断裂,或是一种格式塔转换,即整个利益格局的重新转换。在差异中,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连续与断裂的统一。
然而,“差异”绝不是法国后现代思想家德里达所说的“碎片”或“撒播”行动,不是“根本冲突”与“对抗性矛盾”,更不是本真意义上纯粹“质变”。相互差异的利益出场者之间存在着连续性与同一性。同一性不是等同体。因此,“差异”的规定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必然的边界:一边是“对抗性矛盾”,一边是“完全同一”。差异是居于两极之间的范畴。
“差异”也不是如后现代“解构”话语所指认的那样:整个社会结构离散化,生产关系断裂不整,社会结构弥散无序、凌乱无章;人们从阶级、阶层的身份政治中完全游离,经济因素对于差异没有决定性作用。“认同政治”与“身份政治”时代结束,断裂、撒播和碎片化状况使任何一种整体认知与社会划界的范式都无效力。超越后现代主义的“差异”视域,我们仍将差异视为社会整体中的有机环节,对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的界定,依然依据于社会基本矛盾性质和关系整体状况。
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当然主要根源于自身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在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其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只是情形有所不同。“差异”就是矛盾,但不是德里达意义上的那种否定统一底板、永远断裂和碎片化的“differance”。差异和矛盾有着根本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趋于一致的统一性底板,有着较为牢固的共同利益纽带,因而是发生在阶级、阶层、地区、利益群体之间局部的、暂时的、片层的矛盾。因此,就性质来说,差异主要是非对抗的“同质性差异”或“差异的同质性”。人民表现为利益差异的共同体。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趋于一致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人民成为人口的主体成分,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非对抗的人民内部矛盾也成为社会的主体矛盾。人民成为一个新社会的利益共同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人民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成为社会共识、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共同愿景。另一方面,人们在局部利益、分层利益和眼前利益上依然存在着若干差异。因此,人民已经成为利益差异的共同体。在若干情况下,这些差异和矛盾仍在不断扩大,有时矛盾表现得很突出、甚至很尖锐。随着多重生产(传统农业生产、大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知识产业)领域及其相应阶层的交叉并存,利益差异状况错综复杂。此外,由于资本的力量,社会还存在着若干“异质性差异”。究其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水平和状况差异的产物。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新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经过60多年建设,仍处在向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现代化快速转变之中,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但是仍很不发达、很不平衡、很不全面。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原有差异没有消除,全球化、市场化的新机制又在不断造就某些新的发展水平的差异。进入21世纪,中国的生产力(产业领域、生产人口)分布的“光谱带”仍然修长而狭窄。最传统甚至很原始的产业,生产手段与全球新科技革命浪潮相适应的新材料、新能源、信息通信、生物医药、新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并存。产能不同,创价能力差异悬殊,客观上造成了物质分配利益的差异,进而造就了传统阶级、阶层、利益集团和新经济群体的利益分界,造成资本内部(工业资本、金融资本、知识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空间资本等)、劳动力内部(传统农民、产业工人、知识劳动者等)极其复杂的交叉关系。不同生产层级之间存在着差异和断裂,但同时又联结为一个社会整体。
第二,经济制度和体制的差异逻辑。为促进物质生产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国建立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多种经济成分与产权结构的差异、收入分配要素和方式的差异、就业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差异,发展水平、发展方式的差异,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方式的差异,必然带来物质利益的各种差异。生产、分配的差异必然被扩展到交换和消费的环节。差异的交换不仅使个体差异在普遍交换中得以横向实现和普遍保存,而且可以由此链接为一个分层体系,转变为一个阶级、阶层分界的行动标识。因此,社会必然被重新分层和分化。而消费不仅是差异得以实现的最终环节,更是扩大再生产差异的原动力。在这一意义上说,所谓“消费社会”不过是消费引领差异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
第三,资本的逻辑。资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价值体。全球化、市场化本质上是资本的全球化、市场化。在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时代,资本的形态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旧全球化时代的工业资本主导时期,经过金融资本中介,进而疾步走入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本统治时代。资本不断使知识生产、文化工业、科技产业、空间生产等各种能使资本迅速增殖要素的资本化方式来获取高额利润。资本还活着,甚至还有生命力量和“革命作用”,还起着暂时推动历史、改变世界的杠杆作用,还没有被历史彻底淘汰:“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3]在发展中国家,自主引入的全球资本和本国民族资本如果高于现有民族原来的生产方式,那么它们将继续发挥“世界历史性”的作用,继续按照自己的本性和方式改变世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为了推动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几乎所有的微观主体都采取了“资本”的形式(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在这一历史阶段,资本作为推动历史杠杆作用仍没有完结。在没有充分发挥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伟大的文明作用”[4]之前就强调过早消灭资本、实现向“一大二公”社会转变,是“左”的错误的根源。相反,重新认识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作用,承认资本、特别是新形式资本仍然具有相当的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作用,强调自主引入、驾驭境外资本和发展民营资本为发展服务的积极意义,是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资本本性没有变化,仍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造就两极分化。虽然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对于资本有规制和驾驭作用,但是,一有合适机会,资本就千方百计地突破规制而不断地造就社会物质利益的差异和矛盾。资本引发的差异具有“同质性”和“异质性”双重可能、双重属性。我们的社会始终在充分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资本的“另类牵引”,始终存在着“我们驾驭资本”还是“被资本驾驭”的问题。
第四,社会转型社会转型与重写现代性重写现代性的结果。中国正处在一个以重写现代性重写现代性为轴心的“时空倒错”的社会转型社会转型阶段。西方在历时态几百年间渐次发生的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现代化和后现代化,在中国却以共时方式出场,甚至倒错出场。老牛耕地与卫星上天同在,乡间小路与网络并存,人情关系与法治关系参合,权力崇拜与市场经济结合。产能、资源、财富的供给和分配并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一制度,而是转型社会、“半现代半现代”独有的多重方式并存现象。此外,渐进式改革和发展方式也是造就各种差异的重要原因。“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制度安排,由政府决策和掌控改革的方式,都造成逆向选择和逆向差异。社会收入分配的合法与非法的行动都在造就差异,某些正当的和腐败的行为在扩大差异。因此,我们肯定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绝不等于肯定所有差异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相反,规范和善治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去准确把握社会分型,建构善治规范。
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相对应的善治规范体系和理论体系(包括政治哲学本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议程。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其中国化实践旨趣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各个主题的转换。马克思主义不断通过“批判旧世界来发现新世界”,不但需要有“推翻旧世界”的“革命的逻辑”,更需要建设新世界的规范逻辑。因此,如何建设一个规范的善治体系,包括实践体系和观念体系,对于马克思主义而言,是一个新的时代课题。
每一个社会的规范治理的重要前提,就是需要有相对应的现实社会基础。一般来说,能够支撑社会善治的规范体系和理论体系的社会基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这是具有自己独特本性和边界的社会形态。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相对应的特质鲜明、边界清晰的治理规范系统。第二,社会的基本矛盾状况和主要条件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这一社会是贯穿整个时代的社会形态,为此才需要建立和完善满足这一社会形态治理需要的规范系统。第三,这一社会形态的存在是全面的,存在于整个社会之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社会的某个片层和方面。第四,社会分型不仅是一种长期、普遍和具有独特本质的事实存在本身,而且还上升为整个社会的主导规范存在——为社会规范高度认同的价值存在。综合地看,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的界定完全满足上述条件。
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具有统一的本质规定和明确的分型界限。概括地说,所谓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就是指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或趋于一致、而局部利益和当前利益则存在着各种差别、人民仍然分成各个阶级和阶层的社会。正因为如此,这一社会与同质性社会、阶级对抗性社会等属于同一序列的概念,三者之间既相互衔接、彼此相互界定,又在客观上存在着严格的分型界限。从历史演化的角度看,人类社会从低级的同质性社会经过阶级对抗性社会进而进入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是阶级对抗性社会进入高级同质性社会的中介和过渡;但是,这一社会的存在却有着不同于前两者的基本特征。
在这一社会中,人们的物质利益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因而与同质性社会有着严格的区别。换言之,人们在物质利益上是否存在着差异,是判定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与同质性社会的分型尺度。尽管差异和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两个社会之间区别的主要根源仍然是由物质生产水平所致。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总是社会生产一定阶段、或者说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发展、但还不够发达的产物。为了促进和加速物质生产,我们仍然需要利用资本的力量,发挥资本“伟大的文明作用”来大力推动社会发展;仍然需要保留一定的物质利益差异以调动人们谋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积极性。正是在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基于物质生产发展一定阶段早就的物质利益差异,以及这一差异造就的人们在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地域等领域的各种差异,在物质生产力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之前是不会消失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一个重大教训是:我们曾经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企图在现阶段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之前,就盲目地消灭物质利益关系上的一切差别,就企图跨越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而直接过渡到同质性社会,搞“穷过渡”,其结果只能导致普遍的贫穷。
建立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的善治规范,需要对差异状况做一个总的分型。以导致差异的因素来分型,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物质生产水平和能力方面的差异,直接导致物质产品的占有和收益的差异。在不同行业、领域、地区、甚至单位之间,由于科技水平不同,装备不同,产能不同,产出效应和相应的占有效果就出现很大差异。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等新兴产业代表先进生产力,往往出现一个“暴利收获期”,形成独特的收益机制,与传统产业创利能力之间具有较大差异。就业方式和产业领域的差异,必然表现为人们的物质利益的差异。其二,经济成分的差异,或者说产权、占有权的差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本身就表明了社会成员在占有社会财富、物质利益方面存在着差异。其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结构,直接形成了物质收入的差异。其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导致差异,而且其体制的不完善(坏的市场经济)也导致差异,如各种方式的价格双轨制,计划和市场不恰当对接,非正常的权钱交易,行政垄断与不公平交易、行政壁垒与市场分割等,都导致各种收益差异。
从差异的矛盾性质来区分,可以分为“同质性差异”与“异质性差异”两种基本类型。在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趋于一致性作为底板的差异,应当是“同质性差异”,它们之间的矛盾主要是非对抗性的;而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并不一致的差异,不断有发展成为对抗性矛盾趋势的差异,则是异质性差异。应当看到,一定幅度、一定范围内的同质性差异,只要规范治理得当,本质上不会转化为异质性差异;善治条件下的异质性差异,也有向同质性差异转变的可能性。资本的存在,无论是境外投资资本还是民营资本,都具有上述两种可能、两种属性。非法收益导致的差异,从一开始就是上述意义的“异质性差异”。当然,“同质性”与“异质性”的划分也具有相对性。例如,相对于按劳分配同一原则内部产生的利益差异,其他分配方式(如按资本要素分配)造成的差异就是“异质性”的。相对于在同一产业领域内部投资造成的差异,不同产业领域(科技条件和产能不同)之间造成的差异就是异质性的。同一个差异,由于分界尺度的变化,其性质可以发生相应变化。
从差异的归属来看,可以分为阶级差异、阶层差异、利益集团差异,也可以分为空间(地区、城乡)差异、身份差异等。社会学所致力于分类的十大阶级、阶层,以及各种利益群体,除了其他因素而外,主要是因为物质利益的差异而分型的产物。研究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的利益差异及其相互关系,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人们的收益水平等方面客观上存在着较大差异。
从差异的存在领域来看,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不仅存在于有形的收入、社会保障和福利、住房、健康、环境、教育、娱乐、发展能力及其他公共产品供给与享受水平等方面,而且存在于诸如“相对剥夺”等机会差异之中。更为广泛的差异当然还包括由于文化资本、社会资本所导致的物质利益差异。
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也与对抗性社会接壤并相互区别。非对抗性矛盾占主导地位的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与对抗性矛盾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对抗性社会之间,存在着历史的、本质的差别。但是,由于资本的存在,差异如果任意扩大,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那么,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就会重新导致社会分裂,最后导致阶级对抗和冲突。因此,差异性与上述两种社会类型之间决不存在天然不可逾越的鸿沟。
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是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的社会。无论在计划体制下或在市场体制下,也无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人们在物质利益方面总是存在的一定的和必然的差异。在各个阶段上,物质利益差异的幅度、范围、流动性状况,以及社会调节差异的方式和能力可能会有变化,但是差异的存在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只要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存在着,人类就不可能整体进入高级的同质性社会或大同社会;只要这一差异还保持在非对抗性的限度内,那么社会也就没有“越过红线”而滑向阶级对抗性社会。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的存在也是普遍的,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社会分层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关系、社会关系和文化关系。人们的物质利益差异不仅需要有经济表达,也需要政治表达、社会表达和文化表达。差异性表达的结果,就是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的经济矛盾、政治矛盾、社会矛盾和文化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就需要有一系列相应合理的方式:经济方式(市场体制与政府调节)、政治方式(民主政治)、社会方式(和谐社会)、文化方式(核心价值与和谐文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差异性社会差异性社会是建构我国善治规范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的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