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劳森(1 / 1)

彼得·弗雷德里克·斯特劳森(Sir Peter Frederick Strawson,1919—2006)出生于英国伦敦,父母均为教师。后就读于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专业为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1946年起先后担任北威尔士大学和牛津大学讲师职位,1948年任牛津大学研究员,1968年继任莱尔(Gilbert Ryle)成为牛津大学形而上学哲学教授,直至1987年退休。1960年,被聘为英国科学院院士,1971年任美国科学院院士,1977年被英国女王封授爵士称号。代表作有1959年出版的《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

本书选编的“论指称”一文是斯特劳森和莱尔所代表的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作。对于该文的理解,必须结合本书所收录的罗素写的“摹状词”一文来进行。我们已经看到了,按照罗素的观点,“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句话的真正逻辑形式必须被分析为“有且仅有一个对象,若他是当今法国国王,则他是秃子”。具体而言,罗素的分析具有以下哲学预设:

第一,排中律不可被怀疑,因此,逻辑分析结果必须严格维护排中律。

第二,命题真假的终极判准乃在于实在世界。换言之,“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话只要被修剪到合适的地步,就能够从中立即看出其和实在的符合或不符合关系,由此其真假也可得到立判。

第三,也正因为这一点,意义和真值指派活动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语句的意义在于其真值的指派条件。如果给不出这些条件,语句的意义也就无法确定。

第四,日常语用直觉非但在哲学研究中地位低下,而且在某些场合中,这恰恰就是逻辑分析所需要克服的东西。

第五,由摹状词理论所给出的那类语言分析具有某种超语境的有效性,因此,这也就是一种一劳永逸的分析。

以上这些预设现在都遭到了斯特劳森的挑战。

其一,他对日常语用直觉恰恰持有很强的同情态度。这也就是说,日常语用直觉是他进行哲学分析时一直参照的一个标准。

其二,他区分了语句本身、语句的使用以及语句的表达。具体而言,“语句本身”指的是语言符号自身的构成形式,“语句的使用”指的是这些符合和相关语境的结合,而“语句的表达”指的是某种对于语句的真值指派活动。按照这种分析模式,要像罗素所建议的那样,超越一切语境对语句的表达和使用作出某种不可修正的说明,乃是不可能的。举个例子来说,“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这话必须放在特定语境中才能够得到完整的分析——它在历史上曾经是真的,而在当下的语用环境下则未必(注意:斯特劳森并没有像罗素那样认定它现在就是假的,详下)。

其三,也正因为前两点,他认为只要我们在直觉中觉得排中律可以被违反,违反排中律也算不上什么大罪。比如,对于一个当代人来说,“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的真值就很难确定。一种更自然的反应是说:“这个命题的意思暧昧不清,我不晓得它说的到底是什么”,或者是说“我不知道它到底是真是假”。

其四,命题真假的终极判准不能够直接和实在相挂钩,因为其真值条件要复杂得多。按照上面的分析,这些条件牵涉到了语境因素,并牵涉到了言谈者对于语言的使用。由此,语词的意义也不能够被简单地视为对于外部对象的指称,而语句的意义也不能够被简单地视为对于外部事实的描绘。毋宁说,语言单位的意义牵涉到的是在一定场合下使用这些单位的种种规则、习惯和约定。

其五,也正因为上述这一点,意义和断真是可以彼此脱钩的,因为对于种种规则、习惯和约定的领悟并不担保在某个语境中成功的真值指派。

本文的哲学意义在于,它将语用因素明确地带入了对于语句意义的分析,并由此使得意义和实在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再那么直接。这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早期分析哲学轻视语用分析的治学风格,并对后世的分析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