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所带来的令人兴奋的满足感包围着我们,它附着于物,如同夜晚的好梦所留下的残余还附着于白天的感觉之中。因此对这一满足感所进行的分析难道不是与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所做的工作一样吗?我们很少能够超越这种天真的心理学的解释水准,完全还处于中世纪的分析水平。我们相信“消费”:我们相信一种真实的主体,被需求所驱动,将真实的物作为其需求获得满足的源泉。这完全是一种拙劣的形而上学,包括了诸如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物、消费、需求以及期望——这些都是要被解构的观念,因为它们对于从表面现象来将日常生活理论化的分析没有多少意义,就如同对梦的话语的阐释也没有多少意义一样;相反,为了从更深层的话语中解释无意识的逻辑,应该以梦的运演以及梦的过程为分析对象。同样,在消费意识形态之下,无意识的社会逻辑的运演和过程应该重新得到关注。
一、作为一种意指逻辑的消费
鉴于物所具有的不确定的形式、颜色、质料、功能和话语(它或许还可能是一种文化性的存在),经验的物是一个神话(mythe)。藏起来,有人对物说,然而物却只是一个无(rien)。它只是一些不同种类的关系和意义,掩盖着自身,自我矛盾着,在它的周围缠绕。存在着一种被隐藏起来的逻辑,不仅安置了这些关系,而且还揭示了用以遮蔽物的话语的意义。
1.物的逻辑
当我还将冰箱作为一架机器来使用的时候,它并不是一个物。它是一个冰箱。在物的意义上来谈论冰箱或者汽车是另外一回事。也就是说,与它们如何冷藏食物,或者如何运输,这些“客观”的事实没有任何关系。这里所谈论的物是一个无内容的功能性存在:
(1)对物的倾注(investissement[2])与对物的迷恋,对物的热情和对物的凸显——这些都是通过它与主体的独特关联而获得的,在其中人将物视为他身体的一部分(达到了极限)。物在去除了用途之后,在被升华了之后,它将失去它的名字,也就是说,使物(大写的)本身成为种的特有名称。正因如此,那些收藏者们从来都不会将一些收集来的雕塑或者古瓶称为美丽的雕塑、古瓶等,而是称其为“美丽的物”。这一情形总是与在字典中对某种类型物的内涵的解释不同,在那里物的内涵平实而简单:“冰箱:一个用以冷藏的物……”
(2)或者作为一种物,由于它能够被标识(Marque[3])而被特殊化了,这种物担负着表征不同地位、声望以及时尚的内涵。(这种物介于两种物之间,一种是大写的物,拥有自己特有的名称并且能够等同于主体,另一种则是小写的物,只有一般的名字,仅仅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这是“消费的物”。这种物或许是冰箱,或许是花瓶,或许是其他的东西,都无所谓。确切地说,它并不比语言学中的一个音素具有更多的意义。物的意义并不存在于它与主体(某种特定的“物”)(l'objet)的关系中,也不存在于它与世界的关系之中,在其中,它被操控着(作为一种工具的物);它的意义就在它与其他物的关系之中,存在于依照意义的符码的等级而具有的差异之中。仅凭借于此,消费的物就可以被界定,尽管这样做可能并不会得出一个好的结论。
2.象征交换价值
在象征**换中,礼物是一个最为切近的实例。物在此不是一种物:物不能脱离其进行交换的具体的关系,同时也不能脱离其在交换中所要转让的部分:物并不那么独立。确切地说,物既没有使用价值,也没有经济交换价值。已经存在的物所有的是象征**换价值。这就是礼物的矛盾所在:一方面,它具有(相对的)任意性:它并不在意究竟是什么物被卷入其中,基于它所被给予的,它完全能够指示一种关系。另一方面,一旦它被给予了什么东西——同时也正因如此——那么礼物就是这种物,而不能是任何其他。礼物是独特的,因交换者及其独特的交换活动而具有特殊性。礼物是任意的,同时也是绝对独一无二的。
但与语言不同,语言的物质介质可以与说它的主体分割开来,象征**换的物质介质,即给定的物,不是自主的,因此也不能作为一种符号而被符码化。既然它们并不依赖于经济交换,它们也就不屈从于商品及其交换价值的体系化。
要在象征交换中构建物的价值,人们首先需要与这个物分割开来,在他人的注视之下,将它抛到他人的脚下,人自我剥离,如同剥离了他自身的一部分,这一剥离的意义在于它成为了关系的在场或者缺席(他们之间的距离)的共同基础。所有不定性(ambivalence)的象征交换的物质介质(注视、物、梦、排泄物)都来源于此:礼物是关系与距离的一种中介,它总是同时具有爱和攻击性。[4]
3.从象征交换到符号/价值
当交换不再是纯粹的转移(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孤立)的时候,当物(交换的物质介质)也不再仅仅作为转移中的物而存在的时候,物才可能成为一种符号,物如果在其建构的关系中消解了自身,那么将转向象征性价值(就如在礼物中那样),而它却没有这样做,物成为自主的、不可转移的、不透明的,由此开始意指一种关系的消解。当物已经成为了一种符号—物(l'objet-signe)的时候,它不再是介于两个存在物之间的变动着的一种匮乏的能指,它属于具体的关系,并来自具体的关系(就如同在另一层面上存在的商品,与具体劳动力有密切的关联一样)。然而,象征却指向一种匮乏(一种缺席),以此作为一种本真的欲望(désir)关系,符号—物只是指向一种关系自身的缺席,指向一个孤立的个人主体。
符号—物既不是给定的,也不是交换得来的:它是被个体主体将其作为一种符号,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符码化的差异来占有、保留与操控的。在此存在的是消费的物。而它常常是属于并来自一种在某种符码中被“符号化了的”、具体的、被消解的社会关系之中。
我们可以通过“象征”物(如礼物,也包括传统的、仪式化的以及手工艺品中的物)来发现整个欲望关系(不定性的,并且因为它的不定性而完整)的具体显现,而且还可以通过在一种双重的或者被整合的群体关系之中,物的独特性,以及社会关系的透明性来发现这一点。在商品中,我们发现生产的社会关系的不透明性,以及劳动分工的现实。我们还发现在当下对符号—物的挥霍之中,在物的消费之中,存在着一种不透明性。整个符码的限制操控着社会的价值:一些特殊分量的符号调节着交换的社会逻辑。
物成为符号,从而就不再从两个人的具体关系中显现它的意义。它的意义来自与其他符号的差异性关系之中。有点像列维—施特劳斯所谓的神话,符号—物在它们之间交换。由此,只有当物自发地成为差异性的符号,并由此使其体系化,我们才能够谈论消费,以及消费的物。
4.意指的逻辑
所以有必要区分出消费逻辑,即符号和差异的逻辑,而这一逻辑已经在对现实的考察中习惯性地与其他的逻辑混淆在一起了。(这一结论反映在所有那些天真的、但却被认可了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之中。)此处提出四种不同的逻辑:
(1)使用价值的功能逻辑;
(2)交换价值的经济逻辑;
(3)象征**换逻辑;
(4)符号/价值的逻辑。
第一个是一个操持动作的逻辑;第二个是一种等价逻辑;第三个是不定性的逻辑;第四个是差异性逻辑。
同样,这四个逻辑还是实用的逻辑、市场的逻辑、礼物的逻辑和地位的逻辑,分别依照以上不同分类构建起来的,物在其中所对应的分别为器具、商品、象征与符号。
只有最后一个界定了消费的领域。让我们比较两个不同的例子:
结婚戒指:这是一个特殊的物,象征着夫妻关系。没有人想过要换一个(据说可以免灾),但也很少戴它。这个象征物就是以它的永恒性来持续和见证关系的绵延。就如同从纯粹工具、手段的层面上来看一样,时尚在严格的象征层面上是可以忽略的。
一般的戒指则完全不同:它并不象征着某种关系。它是一个无特性的物,一种个人的喜好,一种他者眼中的符号。我可以带很多戒指。我可以更换它们。一般的戒指充当着饰物的角色,是时尚的一种。它是消费的物。
今天,在美国,结婚戒指本身也遵循了这种新的逻辑。夫妻们被鼓励每年更换戒指。这个曾经的婚姻关系的象征,如今也被注入了时尚的法则,并如独裁制度一样专制,它主宰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核心,使其成为一种“个性化”的关系。
居所:住宅、寓所、公寓:这些术语毫无疑问与工业生产的发展相关,或者也与社会地位密切相连,因而产生了语义上的细微差异——然而,在今天的法国,不管一个人处于怎样的社会阶层,他的住宅都不必然被视为一种“消费”商品。居住的问题仍然与一般祖传的物品十分相似,它的象征意味仍然保留其中。现在,对于渗透到这一领域的消费逻辑来说,需要符号的外在性。住宅必须不能再被继承了,或者被内化为一种有机的家庭空间。如果一个人试图首次亮相时尚世界就大获成功的话,那么他必须去除这种血脉相连的外在表现,并去除对某种身份的认同。
换言之,在居住问题上普遍地存在着区分功能:
——象征的(深层的情感投资等);
——经济的(以及匮乏的)。
而且,这两种功能具有相互关联性:只有在拥有某种“可任意支配的收入”的时候,一个人才能够将物作为地位的符号玩弄于股掌之间——时尚和“游戏”在其中发挥着作用,在其中象征性和有用性都被摒弃了。现在,对于住所来说,至少在法国,声望所控制的变动性的自由空间以及可能进行游戏的机制都还是很有限的。相反,在美国,一个人的住所与其在社会中的变动对应起来,按照其职业发展的轨道及其相应的地位而变化着。房子由此进入到了全球范围内表征地位的范畴之中,遵从着作为奢侈品的其他的物所遵从的加速报废的规律,因此,它也成为一个消费物。
这一例子所具有的更为深刻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了任何试图从经验层面来界定物的企图都是无效的。铅笔、书籍、布料、食物、汽车、小件古玩,这些都是物吗?房屋是物吗?当然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点在于能否建构房屋的象征性(基于房屋所特有的缺陷来说的,这一点是有异议的),或者甚至房屋可以屈从于一种差异性的、具体的、时尚逻辑的内涵:因为如果确实能够如此,那么房屋就能够成为消费物——如同任意其他的物一样,如果它只是能够符合同样的一种定义:存在着(être)、具有文化特质、观念性的、示意性的、语言性的,等等,那么任何东西都有可能符合这些特征。消费物的定义完全不依赖于物自身,而是一种意指逻辑的功能。
物不是一种消费物,除非:
——它能够摆脱作为一种象征的心理学界定;
——它能够摆脱作为一种工具的功能性界定;
——它能够摆脱作为一种产品的商业性界定。
作为一种消费物,它最终被解放为一种符号,从而落入到时尚模式的逻辑,亦即差异性逻辑的掌控之中。
5.符号的秩序与社会的秩序
在没有交换之前,在交换还没有被大写的社会法则(LOI SOCIALE)所规定之前,并不存在消费物。而这些大写的社会法则不仅需要一些独特物质介质的更新,同时还拥有以某种地位、身份的标准,以某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为中介,指明个体的地位、身份的责任。这里的标准恰当说来应该是社会秩序,因为对这种差异的符号等级制度的接受以及一般意义上的个体对于符号的规范、符号的价值以及符号的社会强制性等的内化,都构成了一个基础的、决定性的社会控制形式——就这一点而言,更甚于对意识形态规范的接受。
由此可见,现在所产生的并不是物的问题,更为紧迫的是对一种社会逻辑的理论研究的需要,一种对这一逻辑运作的符码的发现(符号体系及其特有的物质介质)。
6.一般名称、特殊名称以及标识名称
在此,让我们依据贯穿于物之中的特殊的以及(理论上)排他的逻辑来重新思考物所处的各种不同地位:
(1)在某种意义上,冰箱由于它的功能和不可替代性而被特殊化了。物与它的功能之间存在着一个必要的关联。符号的任意性的本质并不包含其中。但所有的冰箱在这一功能上(它们客观的“意义”)都是可交换的。
(2)相反,如果冰箱作为一种舒适的或者炫耀的要素而存在的话,那么从原则上说,任何其他的要素都能够替代它。物趋向于变成一种地位的符号,每种社会地位都将被交换符号的整体所规定。将物与主体以及与世界的关系纳入其中并无必要。只存在一种体系性的关系适用于所有其他的符号。这种抽象的结合存在于符码的要素之中。
(3)在它们与主体的象征性关系之中(或者在相互交换之中),所有的物都具有潜在的可交换性。任何物都可能成为小女孩的玩具。然而一旦选定了,那么就只能是这一个,而不是其他了。象征性的介质可以是相对任意的,但主体—物的关系是受束缚的。象征性话语是一种约定俗成。
——物的功能性运用发生在物及其技术结构与对物的操持的关系之中。它们属于一般名称:例如,冰箱。
——象征—物(l'objet-symbole)的运用发生于其具体的显现之中,在与对它自身的“特殊”名称的对应中存在,拥有感和热情都被倾注到了物之中(在主体的形而上学的名义上),物被打上了人的烙印。
——“消费”物的运用则发生于它的标识名称(marque)之中,这一名称不是某种特殊的名称,而是一种类似于教名(baprême)的名称。[5]
二、消费:作为一种交换和差异的结构
1.物与需要的观念的无效性
在此,我们会发现物只有在一些逻辑的语境中才有意义,尽管这一逻辑语境常常是矛盾的,总是与物的层面相互纠缠。这些不同的意义依赖于在每一种逻辑框架中可能存在的可替代的对象和可替代的模式。当物(在此,物还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而言的)依据各种规则进行交换的时候(这些规则包括:在功能和经济领域内的等价规则;在符号领域中的差异性规则;在象征领域中的不定性规则),当意识与无意识都表现在话语之中的时候(表征的全部话语、意义的同等话语、主体的内部话语与关系的社会话语,甚至在物之中存在的潜在的主体与其自身以及其他人分裂的象征性话语[6]),那么在物自身之中的任何分类、界定和分层将可能具有怎样的内涵?当需要多少被归划到一种可能的物的分类和分层中之后,究竟什么是所有需要理论的可能基础呢?这种经验层面的形式化并不存在什么意义。这一情境就如同博尔赫斯(Borges)对动物学的分类一样:“动物可以划分为:(1)属皇帝的;(2)有芬芳香味的;(3)驯顺的;(4)乳猪;(5)鳗螈;(6)传说中的;(7)自由走动的狗;(8)包括在目前分类中的;(9)发疯似的烦躁不安的;(10)数不清的;(11)浑身有十分精致的骆驼毛刷的毛,等等。”[7]所有物和需要的分类较之传统分类既不更具逻辑性,也不逊色于以上这种分类的超现实性。
2.需要和超自然的神性
对命名为“物”的概念实体的还原,同样也就是对命名为“需要”的概念实体的一种解构。我们在这一过程中还可以发掘出主体的实体。主体、物、需要:这三个概念的神话学(mythologique)结构是完全相同的,三者都在天真的现实性中、在原初的心理学描述中得到了阐发。
对于需要的看法是一种神奇的遐想。主体和客体被视为两个自发的并且是相互分裂的实体,具有镜像般的(specular[8])和独具特色的神话,而这对于建立它们之间的关系却成为必需。这种遐想当然还需“需要”这一概念。正是需要——其他的概念都相同——具有一种神性,这一点在莫斯的《礼物》中有所体现。交换被视为在分裂的双方之中存在的一种活动,每一方都先于交换而独立存在,由此必须在双重的责任中建立一种交换自身的存在:一个是给予,一个是归还。由此,有必要设想一种物的内在力量(正如莫斯以及原始人已经做的那样)——“hau”[9]。这种力量盘旋在物的接受者这里,并同时要求接受者将其归还。交换双方不可克服的对立由此被还原为一种同义反复的、人为的、富有魔力的、补偿性的对立。同样,在列维—施特劳斯的批判中,他通过研究经济学,将交换直接设定为一种结构。由此,在心理学家、经济学家那里,他们区分了主体与客体,但二者的融合却除了在需要的魔力之下,几乎不可能完成。但这一概念只能在主体面向客体,或者客体面向主体的适当的、功能性的意义上来阐发主体—客体的关系:这是功能主义的唯名论(nominalism functionalist),它所强化的是整个心理学的意识形态:需要是一种恰当的、公平的、调节功能的概念。
实际上,这一过程是在用客体来定义主体,用主体来言说客体。这是由需要的概念而产生的一个巨大的同义反复。形而上学自身并没有完成什么。在西方思想中,形而上学和经济科学(更不用说传统心理学)彰显了一种深层的聚合力,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意识形态上的。通过同义反复的力量设定了主体,并将其与世界联系起来。超自然的神性(Mana),必要的力量、直觉、需要、选择、倾向、有用性、刺激:这些都是同样富有神性的联结力量,即在“A=A”中的“=”。形而上学以及经济学之间的对抗处于相同的困境之中,处于相同的迷阵(aporias)之中,处于相同的矛盾与功能障碍之中,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一个由被设定为自发的主体与其镜像的反映,即处于自发性之中的客体所构造的一个无限循环之中。
3.同义反复的力量
显然,同义反复并非是无辜的,同样那些暗含了整个需要神话的目的论也并非是无辜的。这样一个同义反复总是某种权力体系(système de pouvoir)被理性化后构成的意识形态:具有麻醉特征的麻醉药,“A是A”的重复,如同博尔赫斯的动物分类:“包括在目前分类中”,或者如同那种富有神学色彩的声称:“当一个既定的主体购买如此这般的物,这样的行为就是他独特的选择和喜好发挥作用的结果。”由此,在同一性逻辑原则之下,存在着的是对空洞的内容所做出的华丽的比喻,是同义反复的体系所具有的力量,是一种社会秩序的有目的的再生产,更确切地说,是在需要的语境下,生产秩序的有目的的再生产。这就是为什么经济科学绕过了需要的概念,因为它们总是在需要的数量的层面来进行它的演算,而需要的观念却需要一种意识形态的支撑。
生产的合法化的立论基础是这个将尚未证明的前提作为理论运演的依据。例如,人们发现,一个先在的、神奇的事实:他们需要已经生产出来并在市场上供应的东西(由此,为了说明人们能够体验到这一点,需要必须被假定为已经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了),因此,这种强制的理性化只是对生产秩序的内在目的性的一种掩盖。每个体系如果试图以自身为目的,那么就必须要去除它自己真实的目的论问题。通过将需要和满足进行以上合法性的华丽包装,社会的以及政治的目的论问题就被压抑了。
人们可能反对将需要视为一种强制的理性化,因为需要的话语似乎是主体解释自身与物以及与世界关系的一种自发形式。但这正是问题之所在。当人们试图重新运用这一话语来分析当代社会的时候,一种天真的人类学的虚假建构被再生产出来:它将交换和意指的过程自然化了。由此,社会的逻辑似乎不能约束需要本身。确实,所有富有魔力的遐想都从经验的实践和理论的误解之中获得一种有效的方法。由此,对于需要的思考始终与对于超自然的神性(Mana)的思考传统相连。它是一种虚构的想法,是在经济的“理性化”的镜子中所显现的一种镜像。
4.交叉学科——新人类学,或者心理—社会经济学
由此,有必要重建整个社会逻辑。就此而言,没有什么能比在经济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建立非正当的结合更富有意义了。那些德高望重的思想家们毕其一生地努力试图将这两个相去甚远的学科融合为一(以人类以及他们的父辈的名义)。他们试图削减所有那些相对于他们的学科来说无法认可的东西,它们或者存在于其他学科之中,或者存在于那些逃离了整个学科范围的某种知识之中。特别是经济学,它只能延迟这些非正当性显露的可能,因为它以计算、以无意识的心理学逻辑或者以相当于无意识逻辑的社会逻辑为基础。一方面是不定性的逻辑;另一方面是差异性逻辑。它们与平等的逻辑不相容(而这一逻辑对于经济学来说则是神圣的)。为了驱除这些破坏性的影响,“经济科学”将自身与单纯和无害的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的形式结合起来,而后者作为一些传统的规范,从一开始就是一些跨学科的研究。从这一视角来看,人们从来没有想过引入社会学的和心理学的维度,而只是想给个人实体添加一种衡量标准(“理性的”经济的变数),或者补充一种个体的“非理性”心理学(动机研究、深度心理学的研究),或者增加一些人际之间的社会心理学(个人对于名誉和地位的需要),或者仅仅是提供一种社会—文化视角。概括说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此举出一些例子:雄巴尔·德·洛夫(Chombart de Lauwe)揭示了一些较低层次的人对肉类产品的非正常消费:不是太少,就是太多。如果这种消费处于中间水平,那么这种人则处于经济的理性之中。这里没有问题了。然而,心理的因素加入了其中:对名誉的需要,奢侈性消费,或者过度消费等等。由此,社会学的和心理学的因素被界定为“经济性的病理学”因素!另外一个社会分析学家肯塔那(Katona),发现了“可任意支配的收入”以及由此带来的消费所包含的文化意蕴,他发现超越购买力,“存在着某种购买的倾向,它将反映消费者的动机、偏好和期望。”[10]这些都是对心理—经济学并不太贴切的阐明。
或者,我们时常会发现(这一点也几乎不能被忽视了)个人从来不是孤单的,他总是被他与他人的关系所规定着。因此,鲁宾逊的故事在微观社会学的视野中将遭到摒弃。美国的社会学就已经多少认识到了这一点。甚至对于默顿(Merton)来说,在他关于边缘群体的理论中,也总是研究一些实际上被经验地给定了的、并具有一些现实期望的群体,将其视为社会动力的源泉。
心理主义的分析伴随着文化主义的分析,以及另外一个温和的、不愿冒险的社会学的分析:需要是每一个社会的特殊历史的功能与文化!这些自由的分析已经十分充分了,远远超过了它本来可能有的内涵。人被赋予了需要以及一种需要的满足的自然偏好,这些东西都没有受到质疑。它们只是被简单地归入一个历史和文化的维度(通常被预先界定下来,并且通过其他方式),即通过暗示、入侵、相互作用、同化或者渗透等方式,它被再次置入一种社会历史或者文化之中,并被视为一种真实存在的第二自然。所有这些最终都具有了一种“人性根基”,成为了一种拥有既定结构的文化类型,尽管它们只不过是不同特征的总和而已。在此,又出现了一个同义反复,即“模范”(modèle),模范本身就是包含了它试图解释的不同特征的混合物。
同义反复在所有的地方都发挥着作用。由此,按照“消费模式”的理论,在确定消费水平的问题上,社会地位与品位是同等重要的(在法国,糖对于家长们来说,并不是吃的,而是用作教育的工具)。“当一个人熟悉了产品所具有的社会学内涵,那么他完全有可能借助于与这些规范相对应的产品来勾画出一幅社会图景。边缘群体和主流群体都能够在消费行为的意义上被理解。”或者,在拉查斯斐尔德(Lazarsfeld)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著作中对“角色”(róle)这一概念的理解:一个好主妇,应该是自己洗衣服,用缝纫机做衣服,不使用速溶咖啡。“角色”在主体与社会规范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就如同需要在物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一样。同样地同义反复,同样地被赋予神秘色彩。
最终,你可以发现购买一辆汽车将被归结为以下这些可能性的动机:留下纪念的、技术的、实用的、心理象征性的(过度补偿、富有攻击性的),社会学的(群体的规范、对名誉的渴求、从众或者标新立异)。最糟糕的是,所有这些动机都有其合理性。很难想象,这些动机中的任何一种与之不相符合。然而,它们却常常在形式上相互矛盾:对安全的需要与对冒险的需要相互对立,试图从众的渴望与试图标新立异的想法相互冲突等等。究竟哪个是决定性的呢?究竟该如何将它们纳入一个结构之中?又该如何排列顺序呢?最终,我们的思想者们只好尽其所能地建构了他们同义反复的“辩证法”:他们总是谈论相互作用(个体与群体的相互作用、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一种动机与另一种动机之间的相互作用)。但经济学家们不喜欢这种充满变数的辩证法,他们迅速地后退到他们可进行计算的方法之中去了。
混乱不可避免。这些在不同的抽象层面(需要、社会期望、角色、消费模式、边缘群体,等等)所获得的结果并不是没有意识的,而是偏颇和危险的。心理—社会的经济学如同一头斜视的怪兽,所能看到的非常有限。但它确实发现了一些东西,捍卫了一些东西,它驱除了极端、单向度分析的危险,在那些分析中有意识地将物既不视为群体的物,也不视为个体的物,而是将其看作社会的逻辑本身,以此来作为创造一种分析原则的必需。
我们已经透露了这种逻辑即是差异性逻辑。但现在很显然,将声望、地位以及差别等视为诸多动机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这一点已经在当代社会学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探讨。然而,这种社会学的延伸所讨论的问题并不比传统心理学更多。显然,个体(或者被个体化了的群体)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总在追求社会地位和名誉,当然,在这一层面上的物也应被纳入到分析中来。但基本的层面则应是无意识的结构,这种无意识的结构组织了差异的社会生产。
5.符号交换的逻辑:差异的生产
每一个群体或个人甚至在基本的生存得到保证之前,就已经体验到了一种压力,要让自己在一个交换和关系的体系之中拥有存在的意义。与商品的生产同时产生的还有意指关系与意义的细化,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为自己而存在的同时还要一个人为另一个人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