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希望的空间(1 / 1)

既然现实的空间都是由社会关系所建构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空间所体现的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再生产,那么,空间的未来希望何在呢?也就是说,如何才能建构出一种不受政治权力控制的空间呢?哈维在回答这一问题的时候,延续了他在社会空间批判理论上的经验主义解读方法,并辅以基于乌托邦理想的政治变革思路。凡是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来解读客观现实问题的人,都会由于无法看到处于本质层面的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历史作用,而把社会关系简单地理解为某种统治性政治权力的化身,从而把它界定为异化的社会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在思考未来的超越之路时,往往会彻底抛开现有的社会关系,并在乌托邦理想的层面上重构一种想象性的社会关系。虽然有的学者在处理这种解读思路时,会显得略微复杂一些。譬如,不把未来的乌托邦理想理解为当下主体直接建构出的那种乌托邦形式,而是把它理解为处于不同的历史—地理形式中的社会主体在琢磨或研究当下实践语境之困境的基础上所提出来的那种辩证的乌托邦形式。但乌托邦之所以是乌托邦,其根本的特性在于不从现实历史出发来思考未来目标的获得路径,而是在抛开现实历史的前提下来抽象地思考未来的希望所在,这跟它本身是否是机械的或辩证的没有直接关系。辩证的乌托邦仍然是乌托邦,这是我们在解读哈维关于希望的空间的观点时要注意把握的。

在阐明自己关于空间之未来希望的观点之前,哈维先对两种乌托邦理想进行了批评,一种是空间形式的乌托邦,一种是过程的乌托邦。他认为这两种乌托邦形式在时空关系问题上都缺乏辩证的思维方式,因而都无法克服其理论本身存在的逻辑缺陷。首先是空间形式的乌托邦,哈维认为托马斯·莫尔是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莫尔想建构一种想象的地理形式、空间的乌托邦,它是一个和谐与稳定的社会。莫尔是以此作为克服当时英国的混乱状态的对策的。他的这种想法是很好的,但问题是他的实现方案是乌托邦的。他不仅踢开了英国现有的混乱状态,而且还踢开了导致这种混乱状态的具体社会要素,如货币、私有财产、剥削等。哈维指出,在莫尔那里,“乌托邦是一个人工制造的孤岛,它是一个孤立的、有条理地组织的且主要是封闭空间的系统(尽管在乌托邦想象中,它也与外部世界紧密相联),这个孤岛的内部空间的秩序安排严格调节着一个稳定的、不变的社会过程。大概说来,空间形态控制着时间,一个想象的地理控制着社会变革和历史的可能性”[17]。

既然只是用想象的地理来控制社会变革并以此来论证空间乌托邦的可能性,这就说明莫尔解读思路中的逻辑线索是很脆弱的。在哈维看来,这种脆弱性集中表现在莫尔无法正确解读空间与时间、地理与历史的辩证关系上。莫尔虽然想用空间形态来控制历史时间并以此保证空间乌托邦的纯洁性,但实际上他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这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作为空间乌托邦的设计者,莫尔本人并非生活在世外桃源之中,他也是生活在当下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具体的个人。因此,如何保证他在设计空间乌托邦时,不受到当下意识形态的影响呢?事实上,莫尔没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它却是客观存在的。

可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想象的自由运用不可避免地受制于权威的存在和限制性管理形式。被福柯视为通过创造监视和控制的空间体系(polis=police)而产生的“全景效果”同样融进了乌托邦方案中。想象的自由运用与权威和控制之间的辩证法产生了严重的问题。在最近时期,对乌托邦理想的拒绝有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敏锐地意识到了它与独裁主义和极权主义的内在联系(莫尔的《乌托邦》无疑可以如此解读)。[18]

第二,莫尔等空间乌托邦理想的倡导者尽管试图用想象的地理来控制真实的历史过程,但事实上这种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动员起来实现这种乌托邦理想的社会过程本身,会反过来把这种理想置于不可能实现的境地。哈维指出,从现有所实现的空间形式乌托邦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在国家或资本力量的推动下完成的。但这也带来了空间乌托邦之内涵的改变,因为国家或资本力量恰恰是依照它们的规范来建构社会空间的。“实际上,多数已实现的空间形式的乌托邦是通过国家或资本积累的力量来完成的,依照这两者的规范来实施(这在新加坡和韩国与在英国、瑞典、法国或澳大利亚是一样真实的)。它要么那样,要么就游离于主流社会过程‘之外’(至少在19世纪看起来是可能的,那时美国是卡贝、罗伯特·欧文这样的乌托邦理想者和多种宗教运动的首选目标)。”[19]也许这就是空间乌托邦的命运,也是它之所以被称为乌托邦的原因。它本来想控制历史过程,但实际上只是被历史过程所控制着而已。看来,不解决空间与时间、地理与历史的辩证关系还真的不行。

另一种乌托邦理想是过程的乌托邦。从表面上看,这似乎跟空间问题没有什么关系,但哈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的确存在着很多理想化的乌托邦范式,它们以单纯的时间线索来表达其思想,而把空间维度完全排除在其理论视域之外。哈维认为,严格来说,这些关于乌托邦的解读范式还不能被称作乌托邦。“在这种语境中使用‘乌托邦’这个词似乎很奇怪,因为‘乌托邦’通常与某个地方相联系,这是一个既快乐又不存在的地方。地点的特性(可以被称为‘地点性’)是重要的,这意味着再现并密切关注作为社会过程容器的空间形式和作为精神秩序表达的空间形式。”[20]对他来说,真正意义上的乌托邦是那种基于空间形式的乌托邦来思考的关于时间过程的乌托邦理想,黑格尔和马克思可以被看成这种乌托邦范式的代表人物。哈维认为,我们一般只是从单纯的发展过程的角度来理解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把前者理解为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把后者理解为阶级斗争的发展过程。但如果我们从上述真正意义上的乌托邦范式的角度来解读他们的观点,就应该能够看到,他们其实都把历史的最终状态表述成了一种空间化的隐喻:黑格尔的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状态、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状态。“在这两种情况中(很明显,我把它们简单化了),作为空间形式的最终固定状态(事先未被明确说明)是通过某种特殊的历史过程观念获得的。黑格尔和马克思给我们提供了特殊样式的时间过程而不是最终的空间形式,而莫尔却给了我们空间形式而不是过程。”[21]

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哈维所说的这种特殊的历史过程观念只是在一般的历史过程观之上加进了作为最终状态的空间化隐喻。哈维的解读思路要比这复杂得多。他所要凸显的其实是双重辩证法的线索,即传统的“既/又”辩证法和基于政治学选择的“非此即彼”辩证法的统一。在他看来,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从自在之物到自为之物的发展过程,一方面是基于“既/又”辩证法即内在矛盾运动的推动,另一方面也基于“非此即彼”辩证法的作用,即绝对精神关于其自身存在所做的主动选择所起的作用。马克思也是一样。当他在解读无产阶级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过程时,他既看到了以阶级斗争为表现形式的“既/又”辩证法的作用,又看到了无产阶级基于“非此即彼”辩证法的积极的政治学选择所起的历史作用。

具体说来,我们发现马克思的政治经历以及后来的著作常常受黑格尔先验主义的“非此即彼”辩证法而非“既又”辩证法所吸引。在支持巴黎公社这个问题上的犹豫不决所基于的理由是当时的时机还不成熟,而他突然转向彻底支持它则与他的可以“非此即彼”又可以“既又”的双重辩证观有绝对关系。马克思清楚地认识到在某一给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革命或不革命的潜在后果,并在这种目的论的支配下屈从于一种更加偶然的历史演变的意义,即使阶级斗争仍然是历史的动力。[22]

在哈维看来,如果不能进入上述双重辩证法的理论视域,那么,即使是对其中的历史过程线索的解读,也不可能达到真正的乌托邦理想的水平。亚当·斯密所提出的所谓的过程乌托邦理想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哈维指出,斯密在《国富论》中的确提出了一种过程的乌托邦理想,“在这个乌托邦理想中,个人的欲望、贪婪、贪心、驱力、创造力等等东西可能通过成熟市场的看不见的手被动员起来,从而达到整体的社会利益。从这里出发,斯密和政治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种排除国家干预和调节(那些保护自由市场的机构除外)并抑制垄断权力的政治方案”[23]。也就是说,斯密把基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发展过程当作了一种过程乌托邦,它能够理想化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并把它们建构成整体性的社会利益。这种观点对于已经具有双重辩证法线索的马克思来说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对斯密的这种过程乌托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揭示了所谓的自由主义经济过程其实是建立在对自然的掠夺以及对劳动力商品的剥削之基础上,而这也是导致资本主义经济过程必然走向危机的根本原因。

哈维认为马克思对斯密的批判是正确的,因为斯密的过程乌托邦线索中的确存在着逻辑上的漏洞,即没有考虑到过程乌托邦在具体空间形式上实现时所出现的问题。也就是说,斯密没有考虑到他基于自由市场的过程乌托邦理想会被它的空间化方式所破坏。

因为自由市场的资本积累是在天然资源、文化历史、通信潜力、劳动力数量和质量这样一些多样化的地理区域中进行的(这种地理区域日益成为资本投资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人工环境上的微分产物),所以它强化了生活标准和生活前景上的不平衡地理发展。富裕地区越来越富,贫穷地区越来越穷(巴尔的摩就是大城市规模上这种不平衡地理发展的一个生动例子)。嵌入在市场过程的乌托邦理想中的循环和累积的因果关系使得财富和权力在地理差异上越来越大,而并不是朝着同质性和平等性逐步发展。[24]

在哈维看来,这就是斯密在乌托邦问题上没有进入双重辩证观的视域所付出的理论代价。他没有关心空间形式在乌托邦理想中的作用,因而,其过程乌托邦的理论逻辑最终被空间形式的具体作用所拖累。

既然单纯的空间形式乌托邦和过程乌托邦都存在着逻辑上的缺陷性,那么,哈维所主张的希望的空间,即空间乌托邦又到底是什么呢?在他看来,答案是辩证的时空乌托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许多迹象表明空间同时间的分离虽然有时很有用,但却常常令人误解。而且如果空间和时间被当作社会构造(暗示着否认了牛顿和笛卡儿所创立的绝对时空理论),那么乌托邦理想就必须同时包含空间和时间的生产。因此,对于我称之为‘辩证乌托邦理想’的东西的探索还在继续。”[25]客观地说,哈维对这种辩证的时空乌托邦理想的探索的确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为了与传统的空间形式乌托邦理想相区别,他探索了多重的、开放性空间形式的可能性,以便把广泛的人类历史活动的线索拉进空间乌托邦的维度之中。为此,哈维专门研究了列斐伏尔关于空间生产、福柯关于异托邦(heterotopia)的观点。在他看来,这两人在超越传统的空间乌托邦思想方面无疑都是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的,但他们的解读思路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具体来说,列斐伏尔强调了空间的生产是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这种思想是很深刻的。但他的问题是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已实现的空间乌托邦其实都体现了独裁主义的封闭行为。这种封闭性不会因为把空间乌托邦从某种孤立形式转变为开放性的过程形式而有所改变,它至多变成了一系列的封闭性空间形式而已,但其中的每一个空间形式仍然体现着权威的控制。“因此,如果想要实现替代方案,那就不能无穷尽地躲避封闭的问题(以及它所预示的权威)。这样做就是采纳一种有关永远无法实现的渴望和欲望的牵强的浪漫主义思想。”[26]

就福柯的异托邦思想,哈维认为,尽管彰显了异质的多重乌托邦图式的批判意义,但它实际上也没有解读已实现的空间形式与权威控制之间的关联性。如果说列斐伏尔是在历时性上把基于权威控制的封闭空间形式拉长了的话,那么,福柯则是在共时性上把封闭的空间形式分散了。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些空间形式尽管分散了、差异化了,但它们仍然是封闭性的。

不幸地,这个概念不能如此轻易地逃避更加普遍的乌托邦重负(也许这就是福柯为什么会在他的《规训和惩罚》一书中拒绝详细说明这个概念、甚至默默地否认它的原因)。它假定,与统治性社会秩序的联系或者可以被切断、被削弱,或者就像监狱中的情况一样完全被颠倒。这个假定就是:权力/知识可能被分散并被分解为差异的空间。它假定,在这类“他性”的空间中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有益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或“适当的”。[27]

与此同时,为了与斯密式的过程乌托邦理想相区别,哈维研究了与具体的空间实现形式相游离的过程乌托邦的可能性。为此,他研究了罗伯特·昂格尔(R.Unger)的相关思想。为了避免具体的空间实现形式对过程乌托邦理想的制约性,昂格尔放弃了对具体的空间实现形式(如斯密所说的自由市场制度)的强调。不仅如此,他还把阐述重点放在了对现有制度及社会行为的批判上。对昂格尔来说,正是在这种批判过程中才可能产生未来的替代方案,因为他始终相信社会制度与个人之间是一种发生学意义上的互动关系。“只有改变制度世界我们才能同时改变自己,正如只有渴望改变我们自己才有可能改变制度。”[28]正因为如此,昂格尔只对辩证乌托邦理想中的下一个步骤感兴趣,对过程乌托邦之理想化的空间实现形式则不感兴趣。

在哈维看来,昂格尔的这种解读思路在任何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上都彻底拒斥了封闭性,这是它的深刻之处。但它也为这种深刻性付出了代价:它使乌托邦概念成了一个没有任何针对性的概念。“正如马林所评述的,它使乌托邦概念成为物质世界中无任何针对性所指的一个纯粹能指,而且对当代许多理论家而言——昂格尔也在其中——那正是这个概念能够而且应该逗留的地方:作为一个纯粹的希望能指,注定永远不需要一个具体的所指。但是问题就在于,没有乌托邦的幻想,就没有办法来确定我们可能想要驶向哪个港口。”[29]

既然哈维认为上述所论及的这些理论家的观点都不尽如人意,那他自己关于辩证的时空乌托邦的观点到底是什么呢?应该说,哈维对这一点是有专门论述的。他指出:“我所追求的辩证乌托邦理想需要一个长期且持久的历史地理革命视角。把变革的政治实践作为辩证的和时空的乌托邦理想之显现,这是有益的。但是除非我们理解社会行动不同区域中的行为和思想是如何发生联系、如何结合,又如何彼此消融从而创造进化的社会行动总体性,否则它不会如此。”[30]哈维的这段话需要加以认真的分析。他之所以特别强调持久的历史地理革命视角的重要性,即在历史地理层面上变革的政治实践的重要性,其原因就在于他把希望的空间不是理解为某种特定的空间形式,甚至不是特定的社会过程,而是把它理解为一种不稳定的、可以继续发展的社会关系形式。由于哈维是把当下的社会空间理解为社会关系再生产其自身的产物的,因此,他在思考希望的空间时从可以继续发展的社会关系的角度,而不是具体的空间形式的角度加以切入,这应该说也是很正常的。在《希望的空间》一书中,他对这一点的论述其实并不太清晰。但在《叛逆的城市》中,哈维借助于对创造城市共享资源问题的阐述,对希望的空间之社会关系本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共享资源并不是作为一种特定事物、资产甚至特定的社会过程建立起来的,而是作为一种不稳定的和可以继续发展的社会关系而建立起来的,这种社会关系存在于某一自我定义的社会集团和它实际存在的或打算创造的,对其生存和生活至关重要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创造共享资源的社会实践……创造共享资源的核心是这样一个原则:社会集团和作为共享资源对待的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是集体的和非商品化的,不受市场交换和市场估价规则限制。[31]

此处需要把握的是,应如何理解哈维所说的这种不稳定的、可以继续发展的社会关系?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是指现实的社会关系,因为后者在他看来是体现政治权力的霸权性的。它不仅不可能体现变革的政治实践力量,而且反过来,它只可能是政治实践活动所变革的对象。哈维不具备历史唯物主义内在矛盾运动的解读视域,因此,他是不可能看到现实社会关系的革命的、批判的意义的。当然,它也不可能是与现实无关的、抽象的社会关系,因为哈维始终强调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变革性政治实践,始终强调具体的历史—地理环境对政治行动的影响作用。

我以为,哈维所讲的这种社会关系其实是体现了处于不同历史—地理环境中的人们致力于创造出来的、属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地理形式。当我们在创造这些新的历史—地理形式时,我们同时就是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形式,它不是对资本权力或政治权力的霸权性的体现,而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在哈维看来,我们一般所讲的时空形式其实只是我们被迫选择的历史—地理形式,而不是我们创造的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地理形式。对后者的创造就是辩证的时空乌托邦理想的核心内容。而这种创造的动力,来自对不同历史—地理形式中的行为与思想的关联性及其内含的革命潜力的深入分析。哈维认为,千万不要以为具体的社会空间中已经没有创造希望空间的力量了,只要我们把社会行动不同区域中的行为和思想之间的相互关系解读透彻,就不难发现其中所包含的创造性社会行动的力量。尽管这种创造辩证乌托邦理想的社会行动还不可能立即勾画出一个具体的未来蓝图,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希望的空间其实是不稳定的、开放性的,“社会和生态秩序,特别是当两者结合在一起时,是开放的、异质性的,它们的总体性永远不可能被完全掌握,更遑论被操纵为可预知的、稳定的状态”[32]。在哈维看来,重要的是有勇气去推动社会行动。在我们为了一个不确定的希望空间冒险进行政治变革之前,我们仍然只是历史地理学的客体,是资本主义历史地理学的统治对象,而不是历史地理学的主体。正因为如此,重振时空乌托邦理想在哈维的理论架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当哈维在谈论希望的空间时,它不仅仅指空间的未来希望形态,而且还指这种关于空间的希望(乌托邦理想)在推动它本身得以实现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无论如何,乌托邦梦想不会完全消失。它们会作为我们欲望的隐蔽能指而无处不在。从我们思想的幽深处提取它们,并把它们变成政治变革力量,这可能会招致那些欲望最终被挫败的危险。但那无疑好过屈服于新自由主义的退步乌托邦理想(以及那些给予可能性如此一种不良压力的所有利益集团)、胜过生活在畏缩和消极的忧虑之中以及根本不敢表达和追求替代欲望。[33]

阐述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哈维在希望的空间问题上其实并没有延续马克思的双重辩证法线索,而是专注于对基于政治学选择的“非此即彼”线索的强调。他事实上就是把辩证法理解为这种“非此即彼”。“那么如何建构一个更强大的乌托邦理想来综合社会过程和空间形式呢?有无可能阐明一个更加辩证的乌托邦理想形式,甚至建立一个乌托邦的辩证法?这种事情的发生需要一个有关于空间和时间操作的辩证法(在黑格尔传统内属于某种不可能之事)……这个辩证法是‘非此/即彼’而不是‘既/又’。”[34]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哈维其实并没有真正了解马克思所讲的“既/又”的历史辩证法思想。对马克思来说,就特定的、具体的、历史的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它的生产关系既对当时的生产力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又对它起着阻碍作用。这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发展过程,当这种矛盾还没有发展到足够大时,生产关系所起的促进作用就会占主导地位,反之,阻碍作用就会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的这种“既/又”辩证法是对社会历史过程之深层本质的揭示。但到了哈维那里,却变成了不重视偶然性历史演变的意义,不重视阶级斗争的历史动力作用的理论证据。在哈维看来,马克思在是否支持巴黎公社的问题上一开始持犹豫不决的态度,认为当时的革命时机还不成熟,其原因就在于那时的马克思在思想上受制于“既/又”的辩证法。而当他后来突然转向支持巴黎公社的时候,他所运用的则是“非此即彼”的辩证法思想。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哈维完全站到了政治学的立场上来谈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他完全忽视了政治变革或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学选择的历史观基础问题。也就是说,对哈维来说,变革本身是最重要的,至于这种变革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的现实可能性问题,则是不重要的。所以,他才会把马克思在巴黎公社这个个案问题上的态度,提升到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高度来加以过度分析,并进而压低甚至排挤马克思对社会历史过程之科学分析的理论意义。这种方法论缺陷也直接影响了哈维对希望空间的阐释。当他在谈论基于对社会行动不同区域中的行为与思想之联系的理解,而致力于创造我们自己的历史地理形式即辩证的时空乌托邦理想时,他可曾意识到社会历史不同区域中的现实社会关系对我们的行为及思想的制约性?哈维一味地钻在政治行动的解读视域中,从不抬头看一看这种政治行动的现实可能性。正因为如此,尽管他把希望的空间解读为一种存在于自我定义的社会集团与它所要创造的社会及自然环境之间的社会关系。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社会集团本身并非处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而只是一种自我定义的社会集团。根据哈维的解释,这种“自我定义”显然是建立在“我们理解社会行动不同区域中的行为和思想是如何发生联系、如何结合,又如何彼此消融从而创造进化的社会行动总体性”之基础上的。哈维最后又回到了我们的理解或认识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我们凭借我们的理解或认识来创造我们自己的时空乌托邦理想。此时,历史过程的内在制约性及客观规律性已经远远地处在哈维的解读视域之外了。我认为,从根本上说,他的这种解读思路仍然属于在当代西方左派学界普遍流行的“出离”的思路(哈特、奈格里等人都用过这种思路[35])。尽管他们极力地想把这种出离与逃离区别开来,但不管怎样,他们毕竟没有谈论这种出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的现实可能性。应该说,在思考社会发展问题时,仅有乌托邦理想是不够的,还必须对走向这种理想的现实发展路径做出深刻的思考。

[1] 戴维·哈维(David Harvey,1935—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人类学杰出教授,新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曾经担任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牛津大学等高校的地理学教授。代表作:《资本的界限》(1982)、《后现代的状况》(1989)、《新帝国主义》(2003)、《新自由主义简史》(2005)、《全球资本主义的空间》(2006)、《资本之谜》(2010)、《十七种矛盾与资本主义的终结》(2014)等。

[2] [美]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55页。

[3] [美]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2页。

[4] [美]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2~273页(引文中删除了插入性标记,特此说明)。

[5] 同上书,第273页。

[6] [美]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74页。

[7] [美]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3页。

[8] [美]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8~279页。

[9] [美]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26页。

[10] [美]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26页。

[11] [美]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4页。

[12] [美]戴维·哈维:《叛逆的城市》,叶齐茂、倪晓晖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页。

[13] [法]波德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车槿山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14] [美]戴维·哈维:《叛逆的城市》,叶齐茂、倪晓晖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页。

[15] [美]戴维·哈维:《叛逆的城市》,叶齐茂、倪晓晖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0页。

[17]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本书将戴维·哈维翻译为大卫·哈维。——编者注,下同

[18]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8页。

[19]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8页。

[20] 同上书,第168页。

[21]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22]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23] 同上书,第170页。

[24]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页。

[25]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26]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

[27] 同上书,第179页。

[28]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页。

[29] 同上书,第183页。

[30]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6~247页。

[31] [美]大卫·哈维:《叛逆的城市》,叶齐茂、倪晓晖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74页。

[32]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8页。

[33]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0页。

[34] 同上书,第190页。

[35]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Commonwealth,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p.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