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素质与行为能力基本理论概述(1 / 1)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与之相对,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却明显滞后,甚至出现了道德滑坡的迹象。如何在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使人们的思想觉悟得到持续提升,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是社会道德风尚的传承者与体现者。然而在大学校园中,也存在着诸多道德失范、行为堕落的现象。因此,以大学生这样一个人数众多、影响巨大的社会群体作为切入点与着力点,在对德与才即“行为能力与道德素质”的内在关联予以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新时期道德素质的培育问题,对于带动社会道德风貌的整体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道德素质概述

1.道德素质的含义

素质是指“人在先天生理基础上,经过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1]。可见,素质不单指先天、生来就有的气质,更包括通过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发展的特质群。素质的内涵是多样的,包括身心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等。

道德素质是素质群中的一种重要元素,对于道德素质的含义,首先必须追溯道德的内涵。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2]。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道德反映了一定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体现了社会对人的规定性,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了基本法则。作为人的一种行为方式,道德体现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将做人的原则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内在品质。对于个体而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按照一定的道德规则生活,是美好生活的保障。因此,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个体的自我超越,每个个体都具有内在的道德需求,这是道德素质形成的前提。

道德素质作为个人素质的组成部分,可以界定为:个体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环境熏陶、教育培养与生活历练逐步形成的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共规范,模范践行个体德性要求的行为和能力,它是个体在处理各种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道德素质的含义蕴含了如下信息:首先,道德素质是知识与经验的内化与升华,它形成并完善于个体长期而反复的生活实践,是个体行为动机、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的决定力量,是个体外显行为的内在根源;其次,道德规范既包括社会公共道德,也包括私人生活道德,因而一个具备合格道德素质的人应该既具有公共德性又具备个人德性;最后,作为一种潜在的道德能力,道德素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反映于外在行为之中,通过外在行为来得到评价和检验,体现为知与行的统一。

2.道德素质的特征

(1)道德素质具有基础性

道德素质是个体在一定情境中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的内在心理品质,直接反映了个体道德水平的高低。由于个人的道德行为是由内在道德需要、道德价值目标等道德动机系统所引发的,因而个体对于社会道德规范遵守与否以及遵守的程度便直接决定了个体行为的方向、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的社会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素质对于个体的行为模式具有基础和决定的作用。道德素质所具有的价值定向、行为动力等功能不仅决定了它在个体行为模式中的基础地位,更决定了它在个人综合素质中的基础地位。即在众多素质中,道德素质是个体提升自身人格层次的基础,是制约个体社会化程度的瓶颈,决定着个体能否成为一个品质高尚的人。

(2)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

道德素质无论是形成过程还是表现形式都具有内隐性。首先,道德素质的形成过程是个体道德观念内化的过程。即个体在后天教育和环境熏陶中自觉接受社会的道德原则、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品质的过程。这一过程不是立竿见影的凸显,而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渗透。即使榜样力量、名言警句所带来的顿悟,也是因道德素质的不断积累而带来的由量到质的飞跃。其次,道德素质是一种潜在的道德能力,它生发于人们的内心深处,是个体进行道德活动的主观条件和内在依据。作为一种不可直观的内在品质,道德素质只有在人们的社会行为中才能得以显现。

(3)道德素质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动态发展性

作为个体的内在品质,道德素质一经形成便以道德价值观的形式存在,在各种不同的行为活动中表现出惯常的、稳定的和一致的品格,成为支配行为的稳定力量。此外,道德素质又具有动态变化性。首先,道德素质形成环境具有变化性。道德素质的形成和表现都受到社会条件、具体情境的制约,这些条件的改变势必会带来道德素质的相应变化。其次,道德素质形成模式具有动态性。许多心理学家,如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等,早已认识到道德素质具有发展的阶段性即动态性。道德素质形成模式上的阶段性表明道德素质具有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和外在塑造的可能性。可见,道德素质既具有稳定的一面,又具有可变动、可塑造、可培育的一面,是动态和稳定的有机统一。

3.道德素质的生成依据

(1)个体心理依据

心理学家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意识发展概括为四个阶段:自我中心阶段、他律阶段、自律阶段和公正阶段。科尔伯格提出了著名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三水平六阶段”理论。弗洛伊德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他们各自遵循不同的原则:“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超我”遵循“道德原则”。“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在‘超我’对现实(自我)的超越和对本我的限制过程中实现的。”[3]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道德素质的发展是人的高级需要不断刺激的结果”[4]。他认为,人之为人,就在于人具有超越物质需求的精神追求——过有意义的生活,而人若缺少道德素质的支撑,有意义的生活就很难实现。

以上学者关于个体道德发展的研究共同证明了这样一点:人不仅具有道德素质需要,而且具有道德素质发展的心理机制。[5]因此可以说,人之为人的过程,既是一个需要道德素质的过程,也是一个道德素质不断提升和完善的过程。尽管道德素质是个体发展的内在需求,但个体道德素质在发展之初会表现出极强的“他律性”,随着个体经验的积累和认知的发展,个体会逐步或被迫或自愿地抛弃单纯利己的行为模式,由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选择大众认可的生活方式,从而形成道德素质。

(2)社会存在依据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同人与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是密不可分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6],人的存在具有二重性,即人既是“个体存在物”,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7]。一方面,任何人都是一个个体存在物,都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自然有机体而存在着;另一方面,“任何人又绝不是‘纯粹的个人’,而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这就是说,人同时又是一种社会存在物”[8]。人就是这样把两个矛盾着的方面统一于自身,使其成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9]。人存在的二重性表明:社会离不开个人,如果没有“个人”之间的交互活动以及发生的联系,“社会”就只是一种主观而空洞的抽象。个人也离不开社会,如果否认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必然联系,“个人”同样只是一种没有区别、没有规定的抽象。

人的存在的二重性决定了人的需要或利益的二重性。作为个体存在物,人具有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即个人利益。作为社会存在物,人又具有维持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即社会共同利益。人的这两种需要和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时常表现出对立与统一。因而任何个体都必然会面临处理个体需要与集体需要的问题,“道德就是适应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的关系这一人类生活的必然要求而产生的”[10]。人的存在的二重性道出了道德产生的社会存在依据。因此,道德是个人生存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的需要,道德就是调节个人与社会存在的价值尺度。

4.道德素质的形成机制

道德素质是人的思想品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自然遵循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人的思想品德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在主客体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和主体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的过程中产生、发展和变化”[11]。联系前文对道德素质的界定,对于道德素质形成机制的考察必须兼顾密不可分的主客两方面——“外在因素”和“内在机制”。

(1)外在因素

马克思曾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2]道德素质作为一种内化了的观念和品质,它属于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决定因素。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存在即外在因素的决定作用,这些外在因素包括:①宏观因素——社会。每个人都生活于社会之中,道德素质的形成与发展总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这些影响个体道德素质形成的社会环境包括:由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等构成的经济环境,由政治意识、政治设施和政治制度等构成政治环境,由社会风气、道德传统、文化舆论等构成的文化环境等。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为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文化环境为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提供了直接动力,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环境作为新生事物对于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②中观因素——家庭和学校。家庭是个体的第一所学校,是个体道德素质形成的起点。无论是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的关系、家长的教育态度,还是家庭成员的言行都会直接而深远地影响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学校是个体接受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学校教育对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发挥着最直接最全面的影响。无论是学校的客观物质环境还是精神文化环境都对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③微观因素——个体自身因素,如文化水平、心理特征、生理状况等。

(2)内在机制

个体道德素质的形成机制就是一个由外化到内化,再到外化不断转化的过程。“内化是指个体在教育者的帮助下,在其他外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对一定社会的思想体系、道德规范等进行选择、消化、认同、接纳从而将其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的过程。”[13]“外化是指个体在教育者的帮助和促进下,将已纳入思想体系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等自主转化为道德行为,并养成行为习惯的过程。”[14]道德心理学家涂尔干认为:“道德内化体现为个体对纪律的了解、对团体的归属感,并在二者结合基础上形成的自主性与自我决策”[15],即个体只有自主地对纪律进行内化并自觉做出适宜的行为才被认为是道德的,否则就没有道德可言。班杜拉将“是否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做出道德行为”作为道德养成的标准,认为道德培养的目标是养成道德的行为习惯。可见,内化、外化这两个阶段是辩证统一、互相联系的。内化是外化的基础,外化是内化的目标和归宿。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因此,这样一个内化、外化不断反复的转换机制是个体道德素质形成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这一基本规律客观上便要求在道德教育中,强调外在环境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内在因素即个体自我修养的锻造。

(二)行为能力概述

1.行为能力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教育领域的能力,一般是指“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或是在智力发展的基础上掌握知识和应用知识的本领”[16]。能力的大小,可由所完成活动的复杂程度、困难程度、正确程度和完成速度等指标来衡量。能力与知识具有密切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知识的升华。知识的积累是能力形成与提高的前提,缺乏必要的知识积淀则难以形成相应的能力;能力是个体进一步获取知识的保障,能力的强弱制约着所能掌握知识的多少及可能取得成就的高低。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能力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根据能力的功能,可以划分为:心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韩庆祥教授认为,“人的能力包括三个内容:有益于人的合理生存发展的一般能力——认识能力、社交能力、适应环境能力等;从事社会职业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集体、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17]。本书的研究对象为正处于能力建构期的大学生,对于这样一个处于特殊阶段的特殊群体而言,与他们息息相关的能力涉及韩庆祥教授所划分的“一般能力”和“职业技能”,但又不完全等同。因此,根据韩庆祥教授的划分方法,结合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本书将大学生的“行为能力”概括为自我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业务能力三个基本方面。

(1)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管理能力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为实现个人目标有效地调动自身能动性,规划和控制自己的行动,训练和发展自己的思维,完善和调节自己的心理活动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开发、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18]的能力。自我管理是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基础,甚至可以说,一切社会活动的顺利开展都建立在有效的自我管理之上。因而,能否自觉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对自身的思想观念、行为动机做出有效的约束和调整,是个体获得内部世界安宁平和,外部世界融洽合作以及职业活动高效顺利的关键。可见,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不仅是个体与外界友好和睦的保障,而且是个体身心和谐的基石。“学会治理世界,必须首先学会管理我们自己”[19],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以及终生教育时代的到来,加强自我管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大学作为个体向社会过渡的重要阶段,应特别注重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2)人际交往能力:人际交往根源于人类群居的共同特征,对每一个个体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曾经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20]市场经济为社会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一方面这使得个体的交往在范围上更加广泛、内容上不断深化、形式上日趋多样;另一方面也为个体带来了严重的交往困惑。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竞争机制进入到了生活的各个领域。不可否认,竞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没有竞争,人类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达到今天的高度。然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等无情的竞争法带来了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原本顺畅的人际交往产生了隔阂,影响了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可见,竞争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和谐人际关系的消解以及人与人之间合作能力的破坏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上,单个人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人的社会性、群居性客观上要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是和谐合作的。和谐合作的人际交往是人们的共同追求,“它不仅是社会有序运行、人类向前发展所必需的,而且也是个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所必需的”[21]。和谐合作的人际交往,更能促进个体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为个体带来更多的人际支持与社会帮助,促使个人才干得到更为充分的表现,促进有限的资源转化为更多的社会财富。同时,和谐的人际交往还能有效地缓解焦虑、烦闷、困顿等负面情绪,为个体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慰藉,促进身心和谐,避免恶性争斗。因而,在竞争意识日渐增强的时代,大学应更加注重学生良好人际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培养。

(3)业务能力:本书所指的业务能力特指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既包括职业所需的一般技能,如组织管理、信息处理、职业操守等能力,也包括特殊职位所需的特殊技能,如艺术职位要求个体具备表演技能,科学技术职位则要求具备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和分析判断技能。每一位个体都会进入相应的社会职业领域,并通过在职业活动中贡献自己的能力,发挥自身的特长与兴趣,得到实现个人理想与报效社会的机会,获得物质、尊重、成就和社会的认可;对大多数个体而言,职业具有相对稳定性,正是这种相对稳定的职业活动为个体丰富社会关系、收获友情与爱情、满足情感和归属需要、促进个性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平台。正如杜威所说:“职业是唯一能使个人的特异才能和他的社会服务取得平衡的事情。找出一个人适宜做的事业并且获得实行的机会,这是幸福的关键。”[22]可见,职业不仅是个体获取生存资源的途径,是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媒介,更是个体提升自己、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职业与个体的一生都是密不可分的。个体之间在职业技能即业务能力上的差异将会直接影响个体未来的生存状态、精神风貌和发展空间。因而,大学生正处于职业技能的形成和准备期,应加强职业技能的培养。

2.行为能力对于个体的意义

(1)生命存在的前提

马克思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3]衣食住行是个体生命存在的基本需要,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依赖于人们依据一定的手段和工具所进行的物质资料创造活动,这种创造活动的本质是个体本质力量即内在能力的对象化,正如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并不创造什么价值,价值来源于劳动者能力的对象化,即“我们的能力是我们唯一的原始财富”[24]。因此,个体能力的存在是个体进行劳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正是由于能力的存在,才使得包括物质资料创造活动在内的所有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现代人力资源理论之父舒尔茨也认为,“物质资本已经不是使人贫困的重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是决定贫富和经济发展的关键”[25]。无论是革命先导关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论述,还是现代人力资源之父关于“社会人力资本”的言论,无疑都彰显了能力对于维持个体生命存在的重要价值。

(2)实现人文价值的保障

独立、自主、平等、尊严等人文性价值是几千年人类文化的积淀,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构成了“人区别于物所特有的文化侧面”[26]。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不仅取决于个体生命的存在,还取决于个体对这些人文价值的体认、实现与维护,这同样要以一定的能力如自我管理能力、职业技能等为前提和保障。1984年,射击运动员许海峰凭借坚忍的毅力和高超的射击技能赢得了我国奥运史上的第一枚金牌。这一壮举,不仅突破了自首次参加奥运以来数十年的奥运金牌零纪录,为祖国赢得了骄傲和尊严,他本人也因此成为了国人心中的英雄,在奥运历史上被永远铭记。能力不仅是个体人文价值实现的保障,也是群体人文价值实现的依托。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全国人民齐力共建,共同促成了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才使得伟大祖国一改过去积贫积弱的形象,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了独立、自主以及国际社会普遍的尊重。因此,无论是维持生命的存在还是实现自我的超越,都必须以一定的能力作为前提。

(三)道德素质与行为能力的内在关联

在个体的众多素质中,道德素质是根本,是个体行为能力的内在源泉,它通过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动机、方向和基本模式,左右行为的结果,从而制约个体的行为能力的形成与提升。概括而言,道德素质与行为能力的内在关联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道德素质制约行为能力

(1)道德素质具有行为动力功能

道德素质与行为能力的关系即德与才的关系。对个人而言,德是灵魂是向导,才是手段是工具。才,作为掌握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潜能,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危害人类,戕害大众。因此,为了让“才”有效地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服务,需要道德对其予以引导。

道德素质是个体精神世界的核心,它主要通过激发个体内在的道德需要来对无取向性的行为能力予以引导,从而保障行为的方向。人的行为活动是一种由内而外的主体性活动,会受到主体自身发展状况即内在素质的影响。人类的实践活动又都是在需要的推动下进行的,需要是人们行为活动的初始动力和内在根源。“需要作为内在机制,内在地包含产生行为活动的可能性。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道德需要与道德活动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道德需要是人的道德活动的初始动因。”[27]因为,“一个道德需要强烈的人,常常会因为精神世界的空虚而处于焦虑状态,而这种焦虑状态会促使他积极地弥补欠缺”[28],从而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一个没有道德需要的人,很难保证他的行为活动会合乎道德的要求。道德需要的强弱根本上又取决于道德素质的高低。此外,个体内在的素质往往通过外在的行为活动表现出来,而人们做出道德行为的动机是否强烈直接取决于道德需要的程度和层次。因此,道德需要的层次代表了道德素质的高低。可见,在道德素质与道德需要中,道德素质是道德需要的内在根源,道德需要是道德素质的集中表现。良好的道德素质会源源不断地激发个体的道德需要,促使个体自觉地选择合乎道德的行为,从而保证行为活动方向的合道德性。

(2)道德素质具有行为调控功能

道德素质的行为调控功能是指,在行为活动过程中,道德素质会自觉自动地对主体行为目标的确定、行为方法的选择以及整个行为过程予以调节和控制,从而保障行为目标的实现。行为活动的目标是道德主体自身选择和确认的,合乎道德的行为目标应产生于社会道德规范对个体价值追求的认同,唯有内化了的道德素质才能在多样性的个人诉求与整齐划一的社会道德要求之间进行有效调和,最终达成一致。为了实现行为的目标,行为主体不仅要抑制自身不正当的欲望、情绪和情感,确保自身得以全力以赴地投入行为活动,更要监控行为过程,保证行为过程中方法手段的正当性,资源调度的高效性,从而保证行为活动的连续性和彻底性。由此可见,“道德素质的自我调控功能,是主体意志自制力和道德责任意识的高度综合和统一”[29]。如果一个人具备较高道德素质,则具有良好调控能力;反之,则会相应地缺乏自我调控能力,从而在自身的各种欲望、情绪中左右摇摆,难以监控行为的过程,难以把握行为的方向,因而也难以保障行为的效果。

(3)道德素质具有价值定向功能

主体在进行道德行为之前首先面临的是价值取向的问题,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直接规定着行为主体的行为动机。道德素质能够依据主体待人处事的一贯原则和对待生活的根本态度来统一主体面临的各种行为动机。道德素质主要通过帮助个体澄清价值信念来统一行为动机,并通过影响个体对待社会利益、人民福祉的态度来指引个体行为的方向。良好的道德素质使得个体具有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时刻以社会的价值目标作为自身的最高追求,在面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时,能够自觉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在行为中始终体现奉献社会、造福人类的精神。可见,道德素质的这种价值定向功能既作为动力因素发生作用——强化主体行为的意志,使之保持明确的目的性和一致的方向性;又作为方向因素而存在——规定着主体“行为的方式和方法、态度和立场、选择和创造”[30]。正是道德素质的这种价值定向功能,使得主体能够在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中做出有效的调节,保证主体行为实践的稳定性、一致性和高效性。

2.道德素质在行为能力的获得中提升与完善

(1)道德素质形成于行为实践

道德素质作为个体内在的思想品质和行为倾向,形成于个体的生产、生活等行为实践。个体自出生以来,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生产、生活等实践活动。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决定了个体在这些实践活动中不得不自觉地遵守已有的道德规范,正如费尔巴哈所言:“如果缺乏生活上的必需品,那么也就缺乏道德上的必要性。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31]即生存的竞争决定了个体会无意识地遵守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长此以往,便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质。个体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不仅会为个体带来物质利益,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而且会带来社会关系的丰富与融洽。而物质条件的增加以及社会关系的丰富,直接制约着个体道德素质的进一步发展与提升。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道德素质根源于物质的生产关系,道德素质的发展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32]。

(2)道德素质体现于行为表现

道德素质形成于反复的生活实践之中。它一经形成便稳定地存在于人们的内心深处,成为决定个体行为活动不可直观的内在品质。作为一种不可直观的内在品质,只有通过人们的社会行为,在处理道德现象的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道德素质得以体现的行为表现过程,也是检验道德品质的过程。道德素质只有在行为实践中才能得以科学检验,因为单纯的先天禀赋和知识记忆不是道德素质,唯有在平常的行为实践中体现出来的稳定的行为习惯、待人品行才是内化了的道德素质。可见,行为实践不仅是道德素质形成的起点,更是道德素质展现的舞台。

(3)道德素质完善于行为历练

仅凭道德认知不能实现道德素质的提升与完善,道德素质的完善和提升必须以行为实践为依托,它需要主体在反复的行为实践中去认知道德情境,检验道德规范,从而调整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可以说,反复的实践磨炼是个体形成良好道德素质、实现个性健全发展的必经之路。恰如古语云“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家庭对子女的宠爱使他们变得任性、脆弱,缺乏意志力和批判力。与此同时,伴随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中充斥着对道德素养的鄙夷和漠视,这一客观环境不利于个体良好道德修养的形成与完善。因而,迫切要求道德规范指导与监督下的反复实践历练。只有使个体经历反复不断的社会实践,才能帮助他们不断检验并强化道德信念,培育出牢固、稳定且真实的道德素质,而不是纸上谈兵、转瞬即逝的道德记忆。

综上,道德是正确行为的前提和基础,行为是道德提升和完善的平台。个体要想立身成才必须具备过硬的道德素质,否则不仅不能成为有用之“才”,还可能因其更高的智力和能力而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正如但丁所言:道德可以弥补知识的缺陷,但知识永远无法弥补一个人道德上的缺陷。因此,个体不仅需要不断丰富知识、提高技能,更需要不断陶冶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道德素质。然而目前,在大学生群体中却存在着行为能力与道德素质不协调、不匹配的状况,严重阻碍了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1] 周远清:《素质·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关于转变高等教育思想观念的再思考》,《光明日报》2000年4月5日。

[2] 罗国杰:《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36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

[3] 杜修望:《论道德素质》,7页,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4] 同上书,7页。

[5] 杜修望:《论道德素质》,8页,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 彭柏林:《道德需要论》,57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彭柏林:《道德需要论》,7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11] 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87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90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14] 同上书,90页。

[15] 杨韶刚:《道德教育心理学》,153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16] 吴信蕾:《大学生能力研究现状的归纳分析》,《调查研究》2007年第9期。

[17] 孟安邦:《能力本位与人的塑造——访韩庆祥教授》,《前进》1998年第2期。

[18] 方卫渤、李培:《管理自己》,19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8。

[19] 邢晔、郑海燕:《论大学生的自我管理》,《石家庄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术研究》2007年第6期。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1] 吕红霞、杨元正:《当代人际交往困惑的道德诉求》,《长白学刊》2002年第3期。

[22] [美]约翰·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王承绪译,327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8—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5] 戚书平:《能力价值观初探》,《郑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26] 同上。

[27] 彭柏林:《道德需要论》,47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28] 唐凯麟:《伦理学教程》,310页,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9] 雷绍业:《论道德素质及其培养》,22页,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1。

[30] 雷绍业:《论道德素质及其培养》,23页,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1。

[31] [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荣震华等译,59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