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问题就一直是国际理论界的热门话题,几乎每一个研究马克思哲学的人都会涉及这个话题。可是,遗憾的是,除了偶尔能见到的某些富于启发性的见解之外,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实质上几乎没有什么进展。
今天,我们之所以重提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并把它作为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不仅是因为随着马克思的大量遗著、手稿和笔记的面世,探讨这一问题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而且是因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直接规约着人们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及其基本问题域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思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也就是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哲学。
一、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阐释路径
谈到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不能不首先注意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阐释者普列汉诺夫和列宁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因为他们的观点直接影响了我国理论界。
众所周知,青年时期的普列汉诺夫曾是一个民粹主义者,后来流亡国外时,接触了马克思主义,逐渐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徒。他到伦敦去拜访过恩格斯,并就一些理论问题与恩格斯展开过热烈的讨论。恩格斯很欣赏普列汉诺夫,肯定他理解并掌握了马克思主义。[2]普列汉诺夫不仅翻译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并为之作序,还翻译了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一书,并为之作序和作注;在《黑格尔逝世60周年》、《论一元历史观之发展》等一系列论著中,普列汉诺夫论述了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并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首先,普列汉诺夫指出:
谈论现代社会主义起源问题的人们,常常对我们说:马克思的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的合乎逻辑的和必然的结果。这是正确的,但这是不完全的,很不完全的。马克思的承继黑格尔,正像丘比特的承继萨茨尔奴斯一样,是贬黜了后者的王位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是人类思想史上绝无仅有的一次真正的革命,是最伟大的革命。[3]
这段论述表明,普列汉诺夫坚信,马克思是通过唯物主义立场的确立而扬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的。
其次,普列汉诺夫强调,马克思在一般唯物主义立场的基础上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普列汉诺夫在谈到《哲学的贫困》的第二部分时写道:“在那个时候,马克思已经把辩证法(它在黑格尔那里有着纯粹唯心主义的性质,在蒲鲁东那里也保存了这样的性质)放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面了。”也正是基于这一思想,普列汉诺夫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仅是唯物主义的哲学,而且是辩证的唯物主义。”[4]在这里,借助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普列汉诺夫强调的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辩证性,其基本思路则是:马克思的哲学是由唯物主义(以费尔巴哈为媒介)和辩证法(以黑格尔为媒介)的结合而产生的。
最后,当普列汉诺夫把马克思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时候,意大利学者拉布里奥拉则把马克思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不同的术语的使用引起了俄国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的困惑。普列汉诺夫为此而答复道:“……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涉及到历史,所以恩格斯有时将它叫作历史的。这个形容语不是说明唯物主义的特征,而只表明应用它去解释的那些领域之一。”[5]普列汉诺夫的这一论述表明,他实质上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中的应用。毋庸讳言,这一基本思路后来在列宁和斯大林那里得到了明确的表述。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普列汉诺夫关注的焦点始终集中在由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引发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两军对阵及对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改造中。他虽然涉猎过黑格尔的许多著作,如《逻辑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精神现象学》、《美学》等,但他的探讨的重心始终落在黑格尔称为“概念的阴影王国”的《逻辑学》上。
我们再来看看,在普列汉诺夫之后,列宁又是如何理解并解释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的。从列宁对约翰·普连厄博士的《马克思和黑格尔》一书的摘要和评论中可以看出,列宁十分重视对这一关系问题的探索。
首先,列宁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对立乃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所以他说:“我总是竭力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读黑格尔的著作:黑格尔学说是倒立的唯物主义(恩格斯的说法)——就是说,我大抵抛弃神、绝对、纯粹观念等等。”[6]这段论述蕴含着这样的意思,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从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来阅读并批判黑格尔的。那么,究竟什么是一般唯物主义呢?列宁在另一处写道:“物质是第一性的。感觉、思想、意识是按特殊方式组成的物质的高级产物。这就是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7]列宁还进一步把由思维与存在关系引发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斗争上升到路线斗争和党性原则的高度上。
其次,列宁强调,黑格尔《逻辑学》的最高成就是辩证法,而正是马克思,批判地利用了这一最高成就,所以列宁写道:“要继承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事业,就应当辩证地研究人类思想、科学和技术的历史。”[8]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列宁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甚至还建议成立“黑格尔辩证法唯物主义之友协会”。这就暗示我们,辩证唯物论深受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影响。
最后,普列汉诺夫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的观点被列宁明确地表达为所谓“推广论”:
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9]
后来,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以及书中关于“推广论”的更为明确的表述,成了苏联、东欧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阐释历史唯物主义起源的权威性的结论。
从列宁留下的哲学笔记可以看出,列宁读过黑格尔的《逻辑学》、《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也留意过《精神现象学》,但他读得最认真、思考得最深入的还是《逻辑学》。他还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10]这就告诉我们,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本质上是马克思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关系,这一见解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综上所述,按照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阐释路线,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逻辑学》,其次也是通过《自然哲学》而发生的;由于费尔巴哈的媒介,马克思回到了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从而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就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这就告诉我们,马克思哲学的基础和核心始终在辩证唯物主义,甚至一般唯物主义那里。于是,对马克思哲学基础理论进行描述的相应的问题域也被制定出来了。这一问题域主要是由以下7个问题构成的:1.思维(意识)与存在、精神与物质(自然)的关系,即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2.认识的起源、本质和辩证的发展过程;3.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4.自然辩证法;5.逻辑、认识论和辩证法的一致性;6.真理的客观性,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7.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争。
谁都不会否认,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域支配着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的理论界,规约着哲学家们的思考方向。
二、马克思手稿、遗著和笔记中蕴含的阐释路径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随着马克思的手稿、遗著和笔记的陆续出版,随着人们对马克思哲学研究的深入,上面我们已论述过的那种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关系的传统的解释模式,以及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对马克思哲学的特定的问题域的理解也开始面临挑战。显然,在新发表的马克思的文稿中,与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以下四个文本:
一是马克思写于1843年,而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27年第一次用原文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手稿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中的第261—313节做了全面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手稿的第一页没有保留下来。所以,现在这个标题是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加上去的,而普列汉诺夫和列宁至多通过《德法年鉴》读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却不可能读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手稿。这部手稿问世后受到了不少学者的高度重视。比如,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德拉-沃尔佩把这部手稿译为意文,并认为它是马克思的最重要的文本之一。特别是1989年以来,各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在反省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时,普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法律,从而普遍加强了对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尤其是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的研究。
二是马克思写于1844年4—8月,第一次全文发表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32年国际版第一部分第三卷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巴黎手稿》)。在这部手稿的哲学部分,马克思着重分析了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的《精神现象学》。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没有提到这一部手稿,普列汉诺夫和列宁当然都不可能读到过这部手稿。正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显示出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一书的重要联系一样,《巴黎手稿》则表明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一书的重要联系。《巴黎手稿》发表后立即在国际学术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于同年发表了题为《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的长篇论文,指出:
马克思在1844年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发表必将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这些手稿使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初始含义及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讨论置于新的基础之上,这些手稿也使人们能用一种更加富有成效的方法提出关于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实际关系这个问题。[11]
在马尔库塞看来,《巴黎手稿》已经表明,在黑格尔的著作中,马克思特别感兴趣的是《精神现象学》。
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于1845—1846年,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32年第一次全部用原文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手稿除了第二卷第四章曾发表于《威斯特伐里亚汽船》杂志1847年8月号和9月号外,其余部分(缺第二卷第二、第三章),特别是对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最为重要的第一卷第一章,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不可能见到过。由于这部手稿的主要目的是批判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历史哲学理论,因而其中频繁地提及或引证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等著作。无疑地,这部手稿对我们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四是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手稿于1939年和1941年曾以原文分两册在莫斯科出版,当时编者加的标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这部手稿普列汉诺夫和列宁也未接触过,它出版后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广泛重视。阿尔弗莱特·施密特认为,它“对于理解黑格尔和马克思之间的关系来说是最为重要的,然而迄今未被人们利用过”。[12]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自然观不是抽象的、与人相分离的自然观,而是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中,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新材料的发现促使人们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做出新的思考的话,那么,对黑格尔、马克思的深入研究也促使人们用新的目光来看待这两位大思想家之间的关系。
首先,我们注意到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卢卡奇的研究成果。他在这方面的创造性探索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在其早期代表作《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中,卢卡奇明确地提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正是从这样的见解出发,卢卡奇十分重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并把它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知识。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哲学课堂里的高头讲章,它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普遍流行的“物化意识”(the reified consciousness),从而确立无产阶级作为革命主体的自觉的阶级意识。
第二,在流亡苏联时期写下的名作——《青年黑格尔》(1948)中,卢卡奇指出,黑格尔“是试图认真地把握英国工业革命的唯一的德国思想家,也是在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和哲学及辩证法之间建立联系的唯一的人”。[13]卢卡奇深入地分析了青年黑格尔在《伦理体系》、《耶拿实在哲学》和《精神现象学》中对需要、劳动、异化等问题的论述,强调正是“劳动的辩证法使黑格尔认识到,人类只能通过劳动走上发展的道路,实现人的人性化和自然的社会化”。[14]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青年黑格尔的思想,尤其是《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另一方面,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辩证法的根本旨趣不是满足于对抽象的、与人相分离的自然界自身运动史的描述,而是集中体现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尤其体现在人类改造自然的最基本的社会活动——生产劳动上。
第三,在深入钻研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基础上撰写出来的《社会存在本体论》(1971)这部晚年巨著中,虽然卢卡奇肯定“自然存在”是“社会存在”的一般前提,从而重新肯定了恩格斯倡导的自然辩证法,然而,毋庸讳言,这部著作的研究重心始终落在社会存在问题上。在这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中,卢卡奇列出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劳动、再生产、思想、意识形态、异化等。我们发现,卢卡奇列出的问题域与前面提到的正统的阐释者们关注的问题域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其次,我们也注意到,追随卢卡奇思路的德国学者阿尔弗莱特·施密特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做出了更深入的探索。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这部重要著作中,一方面,施密特指出:
如果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像今天仍在苏联和东欧盛行的那样,只是作为一种抽象的意识形态的表白的话,那么它就与那种低劣的唯心主义没有什么区别了。不是物质的抽象本性,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本性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主题和基础。[15]
这里强调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一般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从而启示我们,马克思绝不是通过向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而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相对立的。另一方面,施密特认为,“从实践上把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结合起来,构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的特征,反映了现代知识论的基本立场”。[16]也就是说,应当从劳动辩证法的角度,即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双重角度出发,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手稿、遗著和笔记的问世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和黑格尔理论关系的新思考,使我们看到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的巨大影响,从而加深了这样的认识,即马克思始终关注的是社会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构成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础、核心和出发点。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以卢卡奇、施密特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存在着种种不足之处。下面,择其大端而言之: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争论的焦点常常集中在这样的问题上,即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基本一致的,还是完全对立的。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更多地关注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亲缘关系,而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则更多地强调两种哲学思想之间的对立关系。法国学者阿尔都塞甚至认为:“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看到,黑格尔的影子是一个幻影。为了把这个幻影赶回到黑夜中去,我们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17]由于争论常常陷于情绪化和表面化,所以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总是深不下去。
第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主要理论兴趣集中在对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探讨上,他们没有结合马克思本人思想的演化来思索他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的相应的变化。由于探讨浅尝辄止,引申出来的结论也就很难避免其片面性。
第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未深入地反思马克思哲学的实质问题,他们对正统的阐释者关于马克思哲学的阐释也缺乏深入的鉴别和批判。不少学者无批判地接受了“自然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这样的概念,并在自己的著作中广泛地加以使用。这样一来,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很难进入他们的视野并得到深入的探讨。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很少去思索,为什么普列汉诺夫和列宁会把黑格尔对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主要限定在《逻辑学》上,并主张从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去解读《逻辑学》。
三、对马克思哲学实质的新认识
在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关系问题认识的历史和现状做了一番简略的回顾之后,现在我们有条件对这一关系,从而也对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做出新的说明了。为便于理解起见,我们将按下面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马克思本人是如何论述他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的
应当指出,马克思在这方面做过许多论述,就其代表性的论述而言,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43年之前。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哲学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黑格尔的影响之下。马克思在写于1843年2—4月献给父亲的诗册中,有一首“黑格尔讽刺短诗”,虽然对黑格尔哲学的空幻性有所批评,但也坦然承认,“我们已陷进黑格尔的学说”。[18]
第二阶段是从1843年到19世纪40年代末。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和国民经济学研究的媒介,从总体上对黑格尔哲学取批判的态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布·鲍威尔等人的思想仍然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地上活动:“对黑格尔的这种依赖关系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这些新出现的批判家中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对黑格尔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尔哲学。”[19]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哲学的贫困》都蕴含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全面的、深刻的批判。
第三个阶段是从19世纪40年代末到五六十年代。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逐渐衰退,以致有些哲学家竟然把他当作“死狗”而弃置一旁。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之前,重新浏览了黑格尔的某些著作,并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指出:“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法。”[20]
从上面这些有代表性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两点结论,第一,马克思系统地研究过黑格尔的著作;第二,马克思和黑格尔的理论关系是批判继承的关系,无论是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致力于把马克思思想黑格尔化,还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阿尔都塞)力图割断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理论联系,都是片面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二)为什么侧重从《逻辑学》和《自然哲学》角度来理解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会成为一种流行的理解方式
平心而论,这样的理解方式也是有其理由的。我们先来看马克思与《逻辑学》的关系。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在分析黑格尔的泛逻辑神秘主义时指出:“整个法哲学只不过是对逻辑学的补充。”[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提到关于《资本论》的准备性研究时写道:
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弗莱里格拉特发现了几卷原为巴枯宁所有的黑格尔著作,并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了我,——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22]
显然,《逻辑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存在的,甚至像德拉-沃尔佩这样的学者在解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也认为,马克思这部著作的根本之点是通过对法哲学的基础——逻辑学的批判而确立了新的方法。然而,我们却不能由此而推断:对于马克思来说,《逻辑学》是黑格尔的最重要的著作。为什么呢?因为《逻辑学》留意的是与一切现实生活相分离的、绝对的、纯粹的知识,它既是逻辑理念自身的辩证的运动,又是对这一运动的自我认识。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他关注的始终是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他不愿意自己的思路被引向抽象的、学院化的问题。所以,对马克思来说,《精神现象学》比《逻辑学》更重要,正如他自己告诉我们的:“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是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23]也正是基于同样的考虑,马克思强调,在剖析黑格尔哲学体系时,“必须从黑格尔的《现象学》即从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开始”。[24]
我们再来看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毋庸讳言,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及为撰写这篇论文做准备的七份笔记和阅读黑格尔《自然哲学》时写下的“自然哲学提纲”的三个方案都使我们看到这种影响的存在。然而,我们能不能据此做出如下的推断,即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马克思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就是向这种自然哲学的颠倒,即承认自然是第一性的一般唯物主义立场的回归呢?显然不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马克思哲学与以抽象的(即与人的目的活动相分离的)自然为基础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之间就没有什么差异了。马克思是为了探索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而去研究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而他之所以对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发生兴趣,并不是出于对其自然哲学的纯粹学术上的兴趣,而是因为伊壁鸠鲁是古代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倡导的“原子偏斜运动”的理论和对自由意志的肯定,为马克思置身于其中的、当时德国社会的启蒙运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所以,当马克思在政治和哲学上面临更迫切的启蒙任务时,他甚至把这篇博士论文的修订和出版工作也放到一边去了。[25]更何况,在解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时,马克思并未留下真正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札记。
事实上,在马克思读过的黑格尔著作中,他留下最多札记、做过最系统研究和评论的是《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两书。然而,马克思在阅读黑格尔这两部重要著作时留下的极其珍贵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未读过,所以,他们很容易侧重于从《逻辑学》和《自然哲学》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
(三)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究竟产生了哪些重大的影响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当马克思回顾自己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对有关物质利益的争议感到困惑时,曾经这样写道: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26]
这段重要的论述表明,正是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研究,马克思确立了两个思想:第一个思想是,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一思想构成马克思全部法哲学理论的基础;第二个思想是,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当诉诸政治经济学。这样一来,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学说的批判性思考成了马克思思想演变,尤其是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关键。不仅如此,市民社会的概念还成了马克思创立的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27]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的重大影响还表现在下面两点上:
第一,它使马克思认识到:“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8]因为黑格尔正是从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些人类生存的共同体形式出发来论述人的权利、义务和本质的。正是基于这方面的思考,马克思后来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二,它启发马克思形成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如前所述,列宁认为,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其实,正如我们前面已引述过的、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所阐明的那样,《逻辑学》主要是“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马克思的忙,而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主要来自《法哲学原理》所提供的启示。马克思在论述这种科学的研究方法时指出:“比如,黑格尔论法哲学,是从主体的最简单的法的关系即占有开始的,这是对的。”[29]马克思的《资本论》乃是这种研究方法的光辉典范。更不用说,《资本论》中关于占有、劳动、需要、分工、契约、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人格、必然王国、自由王国等许多论述,或直接以批判的方式引证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或间接地体现了这部著作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或许我们更应该说,不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乃至他的全部经济学说。
(四)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究竟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哪些重要的影响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现象学》的中心任务在于它抓住了“人的异化”这一核心问题,从而展开对整个社会、国家、意识形态,尤其是宗教领域的批判。[30]尽管这一批判在相当程度上被神秘化了,但它对马克思的启发是十分重大的。
其次,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31]这一发现之所以重要,在于马克思看到了《现象学》中的辩证法和《逻辑学》中的辩证法之间的差异。在《逻辑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乃是逻辑理念,而在《现象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乃是人类的劳动,因而卢卡奇、施密特等人把这种辩证法称作“劳动辩证法”是卓有见地的。尽管黑格尔只注意到劳动的积极方面而未注意到其消极的方面,尽管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劳动,然而,《现象学》毕竟以大家的手笔,在历史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展示出人在劳动中的生成。无疑地,这是《现象学》的最伟大的成果,马克思后来在谈到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指出:“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32]其实,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合理内核”正是劳动辩证法。当然,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不再是抽象的精神劳动,而是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现实的劳动。
最后,正是《现象学》中的“异化”和“劳动”概念启发了马克思,使他在考察国民经济学时提出了“异化劳动”这一新概念。事实上,马克思后来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批判,都是从对异化劳动批判的基础上逐步演化出来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的著作中,《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尽管《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也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是比较弱的,因为马克思既不是经院哲学家,也不是自然科学家,他首先是革命家,他关注的重点始终落在社会历史和现实生活上。正是这一根本性的思想倾向使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对他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五)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和问题域究竟是什么
在阐述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再来回顾一下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逻辑学→自然哲学”的过渡的批判。马克思认为,这种从抽象向具体的过渡乃是牵强附会的,并指出,从逻辑学中引申出来的自然界必然是抽象的自然界:“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不言而喻,这位决心进入直观的抽象思维者是抽象地直观自然界的。”[33]这就启示我们,不光唯心主义者黑格尔从逻辑学出发推演不出现实的自然界,即使唯物主义者把逻辑学颠倒过来,从世界统一于物质(而不是逻辑理念)的一般唯物主义观点去探讨自然界,这个自然界仍然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它与人的活动是相分离的。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唯有“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34]而在费尔巴哈那里,自然界仍然是直观的对象,因而仍然是抽象的,与人的目的性活动相分离的。这正说明了费尔巴哈虽然从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但他并没有真正地超越黑格尔。
我们丝毫不否认,马克思在摆脱黑格尔影响的过程中受到过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启迪,但绝不能由此断言,马克思是通过返回到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而与黑格尔相决裂的。在马克思思想转变的过程中,除了他的实践活动和费尔巴哈的影响这两个因素外,还有两个理论因素不容忽视:一是通过对《法哲学原理》的批判性解读,发现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二是通过对《精神现象学》和国民经济学著作的批判性解读,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新概念,并创立了以现实的人的劳动为载体或承担者的新的辩证法。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马克思不是返回到一般唯物主义,而是直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划时代的新世界观。如果说逻辑学的倒转是一般唯物主义的话,那么,现象学和法哲学的倒转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为什么?因为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以逻辑理念为研究对象的,把它颠倒过来,就是一般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物质;黑格尔的现象学和法哲学是以社会意识为研究对象的,把它颠倒过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社会现实。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经对新世界观有一个著名的概括[35],这一世界观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得到了更经典的表述。那么,这种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整个哲学学说中的地位和作用究竟如何呢?
正是在这个关系到马克思哲学实质的根本问题上,我们与“推广论”的见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分歧。按照这种见解,马克思先确立了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然后又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而形成了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就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基础是一般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其引申出来的结果。这样一来,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心就必然落在与历史领域相分离的一般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的领域内,即落在抽象的物质或抽象的自然界上。于是,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之间的界限就被取消了,不仅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霍尔巴赫在《自然体系》、狄德罗在《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中谈论自然、物质、运动和时空,而且黑格尔在《自然哲学》的基础部分谈论的也正是这些问题,尽管他们选择的是不同的立场。
显然,从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唯物主义颠倒的基础上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是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实质的。马克思说过:“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36]“推广论”的要害在于,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作为“推广”的结果而出现的,换言之,作为“推广”之基础的一般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排除历史过程的”。实际上,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推广”出来的结果,而是他全部学说的基础、核心和出发点。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自然,自然就不是与人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界”,而是“人化的自然界”、“历史的自然界”;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物质,就不会停留在“世界统一于物质”这类旧唯物主义者已经意识到的、空洞的说教中,就会致力于对现代历史条件下物质的普遍形态——商品的拜物教的批判;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探讨认识论,认识论就不再是脱离一切历史条件、满足于谈论主体—客体关系的抽象认识论,而是成了社会认识论或历史认识论;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辩证法,辩证法的承担者就不再是抽象的物质或抽象的自然界,而是劳动或人化自然。易言之,马克思的辩证法乃是历史辩证法,具体言之,则体现为劳动辩证法、人化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形态辩证法。
一言以蔽之,历史唯物主义要求在考察一切问题之前先行地澄明历史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写道:
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37]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就其实质而言,马克思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探究一切理论问题的前提和出发点。在马克思的哲学体系中并不存在以抽象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自然辩证法。如果一定要保留“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话,那就必须改变它的内涵,即把它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代名词,它的功能不过是彰显历史唯物主义所蕴含的历史辩证法的维度;而“自然辩证法”则应改为“人化自然辩证法”,以彰显人在实践活动中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进而言之,在马克思的哲学体系中,也不存在着一个一般唯物主义的基础。诚然,马克思有时也使用过“唯物主义”的概念,甚至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也谈论过“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38]。但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和他对抽象的唯物主义的大量批判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努力划清自己和一般唯物主义之间的界线,虽然马克思有时也使用“唯物主义”这种表达形式,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实际上指涉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总之,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唯物主义不但不是以一般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基础和出发点的,相反,正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基础出发,马克思才深刻地阐明了一般唯物主义,尤其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理论的局限性。
如果承认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质,那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了。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在对黑格尔的有关论述做所谓“唯物主义的颠倒”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撇开人和社会历史,“存在”和“思维”都不过是抽象的概念。马克思在分析黑格尔的“思维”概念时指出:
黑格尔为什么把思维同主体分离开来;但就是现在也已经很清楚:如果没有人,那么人的本质表现也不可能是人的,因此思维也不能被看作是人的本质表现,即在社会、世界和自然界生活的有眼睛、耳朵等等的人的和自然的主体的本质表现。[39]
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也就是从从事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人出发。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显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辩证的统一:一是人对自然的关系,二是人对人的关系。[40]基于这样的理解,不仅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中的被遮蔽的一面,即马克思与《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的重要关系被揭示出来了,而且对马克思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问题域也将发生重大的转折,我们不妨列出这一问题域中的7个基本的问题:
1.现实的人和社会实践;2.社会结构: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与生产关系、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3.劳动辩证法:劳动的异化与异化之扬弃;4.交往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5.人化自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6.意识形态与社会认识论;7.人的科学与自然科学、真理与价值、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等等。这样,借助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重新理解,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和问题域也获得了全新的认识。
四、黑格尔:一个再批判[41]
假如我们提出下面这个问题:除了马克思,究竟还有哪个西方思想家对中国理论界有重大的影响?人们可能会不约而同地说出黑格尔的名字。确实,黑格尔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笔者认为,这主要是以下三个原因引起的:
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1873)中提到当时德国理论界把黑格尔当作一条“死狗”来看待时,曾经写道:“因此,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42]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1888)[43]中谈到矛盾和发展的无限性时,也毫不犹豫地指出:“就获得这种认识来说,归根到底没有一个人比黑格尔本人对我们的帮助更大。”[44]
二是新黑格尔主义者和许多其他学者对黑格尔的推崇。比如,克洛纳在《从康德到黑格尔》(1921—1924)中谈到康德以来的哲学运动时指出:“发展的冲动,到黑格尔已经穷尽,登极之举已经完成了。要逾越黑格尔已不再成为可能。”[45]在新黑格尔主义运动中,除了德国的克洛纳、格罗克纳,还有英国的格林、布拉德雷、鲍桑葵,美国的罗伊士、布兰夏德,法国的伊波利特,意大利的克罗奇等。还须指出的是,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德国的海德格尔和法国的科也夫也促成了黑格尔研究的复兴。
三是中国学者在意识和无意识层面上与黑格尔的认同。在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名字如雷贯耳,自然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如君武在《唯心派巨子黑格尔学说》一文(载《新民丛报》1903年第27期)中说:“黑格尔之大名,雷轰于哲学界,放大异彩,固自有其真价值在焉,非偶然也。”[46]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总体至上的思维方式正好迎合了未经过启蒙洗礼的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心理。事实上,崇尚个体至上原则的哲学家,如克尔凯郭尔、罗素、萨特、诺齐克等对中国人思想的影响远逊于黑格尔。
在当前中国理论界,有谁没有听说过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与他的方法论之间的矛盾呢?有谁不把黑格尔式的思辨理解为哲学上的最高境界呢?又有谁不夸耀自己的研究方法是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呢?[47]无论是在思维中,还是在沉默中,无论是在意识层面上,还是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阴影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笼罩着每一个从事理论思维和研究活动的人。仅仅阐明这一点,似乎还远没有说出当前中国理论研究者们的窘迫状态。因为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他们已经以批判的方式清算并超越了黑格尔。事实上,他们所摈弃的黑格尔的观点远比他们自己想象的要少,反之,他们从黑格尔那里借用的思想远比他们自己想象的要多。打着批判黑格尔的旗帜而原封不动地搬用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这就是中国理论界的现状。这种现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正如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1965)一书中所指出的:“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看到,黑格尔的影子是最主要的幻影之一。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让黑格尔的影子回到茫茫的黑夜中去。”[48]笔者之所以把这一节的标题确定为“黑格尔:一个再批判”是有深意的。所谓“再批判”,一方面表明,笔者将站在新的立场上重新反思、批判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另一方面表明,笔者也将重新反思、批判以往黑格尔研究中的错误思路和结论。笔者的“再批判”将沿着以下三个问题展开。
(一)一般唯心主义,还是历史唯心主义
在《出路》一书中,恩格斯告诉我们,在黑格尔学派解体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问题,即他的保守的哲学体系与具有革命性质的方法论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实,在涉及这个问题时,还蕴含着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即如何判定黑格尔体系的本质特征。换言之,黑格尔体系的本质究竟是一般唯心主义,还是历史唯心主义。
恩格斯在肯定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是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指出:
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繁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是在别的意义上使用的。[49]
从恩格斯的这段话中,可以引申出以下两点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