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家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两重性
“儒家文化”是个宏富的概念,从学理和实践的层面看,都不能在整体上得出儒家文化能够促进或者妨碍经济发展的结论,而应作具体的分析。
毋庸讳言,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它的某些成分,可以成为促进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经过最近二十多年的研讨,特别是经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实践的探索,儒家文化的某些内容可以成为社会文化发展的助力,已经成为事实。现在的问题是,儒家文化要在当代中国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助力,就要有切实的契合点,也就是要有恰当的进路,否则,无论儒家文化有多少优良之处,无论人们对于儒家文化在当今社会的作用有多么强烈的共识,都无济于事。而要合理地解决这个进路问题,就应当从儒家文化社会功能的两面性入手,对其做切实的分析,才能令人信服。
儒家文化作为表述传统儒学价值及其现象的专门概念,是指以礼治为旗帜,以维护封建体制为基本政治追求,以农本商末为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以三纲五常的道德观为思想文化规范,以天下一统、万邦谐和的社会秩序为基本目标,四者融贯为一的社会文化系统,它既是一种价值目标,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从文化的时代性层面考察,在现代社会,儒家文化作为一个整体,不可能直接促进经济发展。儒家文化所承载、所反映的价值体系,作为中国古典文明、农耕文明的成果,它不可能与正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当代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相应的价值体系相适应,因而不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助力,更不是动力。道理很简单,现代化就是工业化,就是市场化,就是商业化,而儒家文化就其基本取向而言,是与这些现代追求悖反的。封建专制政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人民权利方面的主张截然相反;皇权至上框架下的以德治国与当代社会追求的依法治国,其治理旨趣迥然不同。特别重要的是,当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家文化所标示的传统价值体系是整体冲突的。因此,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价值系统的儒家文化,不可能融入当代社会的价值体系之中,从而也不可能对已经建成初步体制框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促进作用。儒家文化中的经济理念,在道义至上的价值原则指导下,轻视甚至蔑视经济效益、经济利益。它固然承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23],但其解决之道却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24],“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25]。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三纲五常的基本道德观,其仁、义、礼、智、信“五常”固然有值得创造转化的合理性,但作为其纲领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无论如何高明的诠释者,恐怕也没法证明其“现代性”。诸如此类,都表明儒家文化反映的古典农业文明的局限,表明其与现代化社会的诸多抵牾。
但是,应当看到,从文化的民族性的层面考察,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其某些方面,对于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儒家文化中的哲学思想,其中庸说、变化日新说、正德利用厚生说,对于经济发展的策略和品位,以及阶段目标的实现,具有明显的合理价值。儒家文化中的伦理思想,其中和说、荣辱观、气节论、君子论、义利观,对于提升个人境界、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具有积极的意义。儒家文化中的政治思想,其仁政说、德政说、贵民说、富民教民养民说等,对于当今良政建设,对于公务员队伍素养的提高,以及对于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认同和弘扬,都有无可置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