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理一分殊”说规范“民胞物与”论(1 / 1)

朱熹说“《西铭》通体是一个理一分殊,一句是一个理一分殊”,“逐句浑沦看,便见理一;当中横截看,便见分殊”[341]。这就给人一个印象,似乎《西铭》是专讲理一分殊的。其实张载本人并没有理一分殊的思想,《西铭》中也没有一句理一分殊的话。朱熹自己亦承认:“《西铭》本不曾说理一分殊。”[342]只不过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说过:“《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朱熹出于自己的需要,接过这个说法,将“民胞物与”说提到本体论的高度,纳入了其理一分殊的规范之中。那么,何谓“理一分殊”呢?理,就是封建伦理纲常,是“生物之本”[343]。理的整体和最高境界称为“太极”,而“太极”是宇宙的根本,这是所谓“理一”;但就其化成各种事物来说,每个事物又有不同的理,所以叫“分殊”。万物既产生、统一于“太极”,又是“太极”的具体表现,体现着“太极”的整体,这就叫“理一分殊”。朱熹在对《西铭》的解释中说过:世界万物都是天地的子女,天地则是由“理”派生出来的,这就叫“理一”;万物产生之后,就有了“大小”和“亲疏”之分,“亲疏异情,贵贱异等”,人们“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这就叫“分殊”[344]。

具体说来,朱熹是怎样用理一分殊论来规范张载的“民胞物与”说的呢?首先,将“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解释为“理一”。张载本来只是从气一元论出发,以父母比喻天地,认为人的身体由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所构成,人的本性亦即作为统帅的气的本性。从人与天地的关系和人在天地间的位置,引导出民胞物与的道德准则。朱熹却抓住“塞”“帅”二字做文章,他说:“《西铭》解‘塞’‘帅’二字,只说大概,若要说尽,须用起疏注可也。”[345]据此,他把“塞”解释为“乃孟子塞天地之间”的意思,把“帅”字解为“乃志气之帅,而有主宰之意”。而朱熹的“太极”(理)是统贯一切,派生万物万理的,当然也就是“塞天地之间”,“有主宰之意”的。这样,就用偷梁换柱的手法,将“塞”“帅”两句歪曲成为“理一”。有了这个“理一”作为“关钮”,“则下文言同胞、言兄弟等句……乃是此一理,与我相为贯通”,于是可以“上说父母,下说兄弟”,岂不妙哉!所以当有人问“塞”“帅”“此两字便是理一处否”时,朱熹答道:“然”。其次,将“民胞物与”说、大君宗子说以及恭天孝亲论歪曲为“分殊”。就《西铭》本身的思想来看,张载是想通过对“民胞物与”的论证,宣传人人应以兄弟视之的人类之爱。朱熹抓住张载关于事亲事君态度的论述,灌注己意,使其成为“理一”主宰下的“分殊”。他的方法是:第一,以得气之偏正来说明人与物之“分殊”。他虽然也说人与物都生于天地之间,以天地之塞为体,天地之帅为性,但那是出于论证“理一”的需要。一旦涉及具体的人与物的职分时,则又各有不同。人“得其形气之正,是以其心最灵,而有以通乎性命之气”,“其等差自然如此”,故人与物是“分殊”的。第二,从人的不同职分和对君亲的态度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分殊”。他认为,君主是“继承天地,统理人物”的,是天的嫡长子;“辅佐大君,纲纪众事”的大臣,是皇帝的管家;一般的人只需在“敬与恐惧”上“做工夫”,“劳而不怨”。他公开说过:“理只是这一个道理,则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346]各司其职,各守其分,不能混淆,自然是“分殊”了。这样,朱熹就将带有泛爱意味的“民胞物与”说纳入了他的理一分殊的规范。其间,他既利用了“民胞物与”说的对人以爱,恭天孝亲的思想,使其统一在“理一”的框架之中,又防止了可能出现的物我不分,亲疏不辨的流弊,使喜怒爱憎都不离“分殊”的制约。于是,封建统治自然井然有序,“天理流行”而人欲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