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见,秦汉医学和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有着共同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建构体系的方法。董仲舒“天人感应”论是时代风尚的反映,是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也是秦汉社会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然,毫无疑问,董仲舒和秦汉医学的天人感应思想,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天人感应的关系不同。在秦汉医学,特别是《黄帝内经》中,天、人固然可以相应,但主要是以人应天,天可影响人体,人体不能影响天。强调的是客体的独立性,以及由此决定的主体适应客体的必然性,而不是相反。董仲舒则认为天、人之间互感互应,天可影响人的机体,人的机体也可影响天;人要与天相副,天也必须与人相应,强调的是主客体间的对等关系,特别是人的主体性。
第二,理论的纯粹性和明晰度不同。秦汉医学虽然也用类合数偶的方法去连接天、人,论证系统的和谐与统一,但只是不自觉地运用而已,还未上升到方法论的高度。董仲舒则明确地将其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来使用,有很强的理论自觉性。秦汉医学认为,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二者互相包含,可以转化,体现了其理论的辩证性和思想的宽容度。董仲舒却强调阴阳的相互区别,不相屏杂,阴阳皆纯。“阴之中相为阴,阳之中亦相为阳”[238]的论点,在于说明“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的社会关系,表现了其理论为政治服务的纯粹性和明晰度,同时也表现了它的僵化、凝固和狭隘。秦汉医学的基本精神是科学,以医疗实践为立论基础;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则只是利用医学材料,科学和迷信夹杂,迷信窒息了科学。
第三,天人感应的目的不同。秦汉医学重在用天、人相通来寻迹查踪,由因求果,由果证因,为辩证治病提供依据。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终极目的,是为王权神授的政治理论服务。
因此,秦汉医学与董仲董的“天人感应”论,虽有其相联相似和相通的一面,但从科学基础和社会作用来看,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十分明显的。
总之,一方面,汉代哲学与医学伴生,借医学材料以为己用,丰富自身内容,完善自身体系;另一方面,汉代医学又借助于哲学理论(阴阳五行),构筑体系,弘扬自身。这种情况表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日趋密切。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启发我们把研究的视野扩展到更广阔的领域,以便深化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