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和谐,崇尚中道,是中国传统人文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
在中国人看来,和谐是最高的理想,是最美的境界;行为适中,无过无不及,是最好的状态。这种贵和尚中的价值理想和行为规范,贯穿从先秦到近代以至当代的文化发展历程。
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思想家对和谐理论作了探讨。当时的探讨是将“和”与“同”两相比较而进行的,一般称为“和同之辩”。西周末年,史伯阐述了和谐思想的内涵和意义。他指出,不同要素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多样统一的状态,达到和谐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产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动听的音乐;善于倾听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乐如一”的局面。他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120]不同事物之间彼此为“他”,“以他平他”即是把不同事物结合在一起;不同事物相互结合而达致平衡,就叫做“和”,“和”才能产生新事物。如果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会有质的变化,就不可能产生新事物,事物的发展就停滞了。春秋末年齐国的晏婴进一步用“相济”“相成”的思想丰富了“和”的内涵。他以君臣关系为例阐明了“否可相济”的深刻道理。他强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121]可否相济便是“和”。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综合平衡,使君臣之间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谐统一关系,以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转。
孔子继承了史伯、晏婴的和谐思想,并将其具体化为“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他的名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22]。他曾经阐述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23]孔子不仅将是否能够奉行“和”的思想原则作为划分君子小人的标准,而且将其作为检验是否遵循先王之道的试金石。其实,在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系中,无论是关于仁的内涵的阐释,还是实行仁的方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和”的局面。他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24]的价值准则,说到底是要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同样,他极力倡导的恭、宽、信、敏、惠五德,孝悌原则,忠恕之道等,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孔子的重“和”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以后,儒家学者进一步发展并逐渐完善了贵“和”的思想。孟子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论,要求达到心、性、天的和谐,是贵“和”思想的新发展。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新儒学,以先秦原始儒学为基础,援阴阳五行入儒,使之成为理论骨架,结合法、道、墨、名诸子思想,利用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理论成果,建构了一个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新儒学,进而论证人与人之间、天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和谐统一,更是将贵“和”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思想文化中有名的“厚德载物”思想,实质上包含着、体现着和谐精神。以宽厚的道德承载万物、处理人世间的一切事情,既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又突出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统一。传统精神文化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具体表现为不以征服自然为满足,不以破坏自然为乐事,而是顺应自然、因势利导。孔子赞成用鱼竿钓鱼,反对用大网拦河捕鱼,以防止鱼资源的枯竭;孟子主张在适宜的季节伐木,以免妨害树木的正常生长;荀子反对在草木生长的季节采伐树木,反对在鱼类繁殖的季节在河里捕鱼、毒鱼;《淮南子》的作者们明确反对“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等等。这类例子,都是维护生态和谐、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可贵思想。
传统思想文化关于人际和谐统一的思想,具体表现为个人之间、民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友好平等。对于个人关系,《孟子·滕文公》提出了“五伦”的观点:“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五伦中,处理彼此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妇随,兄友弟恭。孟子的名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25],突出了“和”的地位和价值。对于邦国关系,《周易·乾卦》彖传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尚书·尧典》说:“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是讲民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友好相处,和谐统一。《尚书·尧典》赞美古代圣王的德行时说:“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易传》所说“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和”。对于民族、邦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传统思想一般反对暴力而主张和平解决。《孙子兵法》有一个著名的不用打仗而解决战争问题的观点:“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至于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传统思想都是主张采用和平方式解决。站在正派的立场,为人的基本态度应当是“正己正人”“成己成物”,奉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2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27]的行为准则,这样,矛盾分歧就能和平地解决,甚至可能防患于未然。北宋大思想家张载说过:“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128]这是对事物及其现象的一分为二、矛盾斗争及其解决方法的精辟阐释。张载这种观点,在中国古代具有代表性,也具有历史的合理性。
传统人文思想认为,和谐的最佳状态是“太和”。这个观点最早是《易传》提出的。它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129]太和,是至高无上的和谐状态。《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就是儒家的“太和”境界。张载在《正蒙·太和》中论述道:“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氤氲相**胜负屈伸之始。”在张载这里,太和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道,它是最高的理想追求,即最佳的整体和谐状态。这种和谐蕴涵着浮沉、升降、动静的相互激**和转化,是整体、动态的和谐。
中国古代的“贵和”思想,往往与“尚中”的观念紧密联系。“和”是“中”的结果,“中”是“和”的表现,也是实现“和”的方法。“和”与“中”,在思想方法和价值境界上都是贯通的,因而二者往往连用。《中庸》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到中和状态,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以“中”为度,“中”即是“和”,这是传统和谐理论的基本思路和认知准则。
从总体上看,先秦两汉儒家的中和理论,是以中庸为思想基础,以“礼”为价值标准,以对统一体的保持、对竞争观念和行为的抑制为特征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影响深远的中庸之道,虽然也包含有不偏不倚、合理适度的持中之意,但它往往是用牺牲效率的代价去维护统一体的存在,从而成为一种过分强调因循而轻视甚至压制变革的思想观点。董仲舒们坚持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130]的守成式和谐论,就是明证。
正如中国文明的早熟一样,中国古代贵和尚中的思想,也是早熟的。它降生于动乱迭起,“道术将为天下裂”[131]的时代,其实质内容以及由此反映出的价值取向,也与“争于气力”的时代大相径庭。然而,它表现了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基本精神,其守成的一面,在社会进入和平发展之时,便凸显出它的价值。因此,秦汉以后,中国社会步入大一统的常轨,以儒家为代表的贵和尚中思想,正好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迎合了宗法社会温情脉脉的伦理情感需要,从而成为民族文化中的情感心理原则。汉代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理论,宋明理学家的天理人欲之辩,都是以“中”为度,以“和”为归结的,是先秦儒家和谐理论的不同表现。
贵和尚中思想,作为古代东方文明的精髓,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一个构成部分,它的积极作用占主导方面。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思想方面的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这对于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做事不走极端,努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存小异,保持人际关系和谐,是中国人普遍的行为准则。这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拓展,对于统一的多民族政权的维护,无疑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