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量变质变规律(1 / 1)

联系是不同质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也就是事物的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合乎规律的结果,同时是新的量变的开端。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过渡、相互交替,就是量变质变规律。

一、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此物之所以为此物,此物之所以有别于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

质和事物的直接同一意味着,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质的事物是没有的。如果某物一旦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它就不是原来的某物而变为他物,而他物也具有自己质的规定性。丧失了任何质的规定性的事物就不再是现实的事物。即使是舍弃了具体规定性的“物”,即“物质一般”,也具有和精神相区别的质的规定性——客观实在性。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质是一定事物的质,离开特定事物的质也是没有的,离开事物的质只是主观的抽象。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客观存在着的不是同事物相脱离的纯粹的质,“而只是具有质并且具有无限多的质的物”[1]。质和事物的不可分割,既说明了事物的确定性,又说明了质的客观实在性。

事物的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但是,一事物的质又要通过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以及同人或主体的关系表现出来。事物的质通过与他物的关系表现出来,就是这一事物的属性。一切材料的耐腐性质只有在与酸碱的作用中,在同其他易腐蚀材料的比较中才能表现出来。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是复杂的,它的质也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属性。例如,一个杯子就具有多方面的属性,作为饮器,它应当适宜喝水,式样可以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是不漏水,不会割破嘴唇;制造杯子的原料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瓷的、玻璃的、塑料的、金属的等,但这些原料必须不溶于水。杯子也可以作为艺术品来欣赏,这时它的属性应是式样精致,图案美丽,色彩悦目;也可以作为文物来收藏,这时它的属性应有考古价值或纪念意义等。杯子还可以作为化学实验的器皿,这时一些容易引起化学反应的金属杯就不适用了。

在确定事物的质时,应该力求全面性,考虑到各方面的联系,把握事物各方面的属性。但是,事物各方面的属性,对于我们确定事物的质,其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就事物本身来说,既有本质的属性,又有非本质的属性,而且究竟哪些属性对于我们确定事物的质具有决定作用,还必须把人的实践作为实际的确定者包括在内。人们是为了实践的需要而去认识事物和区别事物不同的质的。因此,必须从事物多方面的属性中抓住与人的实践密切相关的本质属性,确定符合实践需要的事物的质。

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它们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确定的东西,人们不能任意地增加或减少。正因为事物本身固有的质是多方面的,因而人们可以对之作出区分,并根据实践和认识的需要作出选择,把事物的质的一定的方面突出出来,加以考察和利用。例如,对于石油,能源部门主要选择其燃烧性质加以利用,石化部门则主要选择它的其他化学性质加以开发利用;对于水,物理学家主要考察它的固体、**、气体等不同的质态,化学家则侧重考察它的分子结构;对于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主要研究的是人的社会本质,即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本质,医学研究的则是人的生理过程的本质。

因此,要把握和确定事物的质,应当把事物本身的客观属性和人类实践的需要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分析和研究。

质和事物是同一的,这是“一”;同质的事物在量上又是多样的,这是“多”。一质多量,同质的事物在量上又有区别。这样,我们就由质进到了量。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例如,物体的大小、质量的密疏、运动的快慢、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分子中原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配置、人口的密度和增长速度,等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

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黑格尔指出:“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与质不同,“量虽然也同样是存在的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是与存在不相干的。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

需要指出,说量是外在的规定性,只能从上述特定的意义上去理解,决不意味着量是外加给事物的,或对事物是可有可无的。实际上,和质一样,量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定性。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即使像数学这门从“纯粹”形态上研究量的科学,归根到底,也是对客观事物的量和量的关系的反映。数学及其日益繁多的新分支所研究的对象,尽管极其广泛、复杂、抽象和深奥,但归结起来无外乎数、形以及二者关系。数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是“数”和“形”,而“数”和“形”的原型,则是客观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说:“数和形的概念不是从其他任何地方,而是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2]

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如同它的质的规定性一样,也是多方面的。事物有许多属性,而每一属性都有自己量的规定性。例如,水有体积、重量、纯度、温度、水压、流速等方面的量值;商品有价值量(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价格、产品数量,以及使用价值方面的耐用程度、精密度、光洁度、纯度等量值。就人自身来说,也有许多量值,如身长、体重、年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等。然而,在特定的认识和实践中,人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把握事物所有的量,人们只是根据实践的需要来考察其中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量。我们在研究事物的量时,同研究它的质一样,一步也离不开实践。

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是认识量的前提;而由质进到量,则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运动状态的性质,叫做定性研究;对事物及其运动状态进行数量的分析,则叫定量研究。定性是定量的基础,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在没有对事物进行定量研究,弄清其数量关系,找到决定其质量的数量界限以前,人们对事物的性质还只能是初步的、粗略的认识,因而对实践就难以提出具体的指导。以人造地球卫星为例,如果对有关方面的数量关系,如第一宇宙速度、火箭的推力、各种轨道参数等没有一个精密的分析,未得到一系列准确的数据,那么,人们对人造地球卫星性质的了解就是不精确的、不完整的,因而也就无法把它制造出来,送上预定轨道。

由定性到定量的发展,是认识发展的规律,也是科学进步的规律。马克思指出,一种科学只有当它达到了能够运用数学时,才算真正发展了。[3]在科学史中,首先成功地运用数学,并使自身完美化的科学是固体力学和天体力学。现代科学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数学,甚至那些看来似乎与数学无缘的生物学和社会学也深入地应用了数学。电子计算机在各门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管理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其作用越来越大。科学和技术越来越依靠数学,离不开数学,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量的认识有助于对质的认识,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本来就是统一的。质和量的统一,深刻地体现在“度”这个范畴中。

任何具体事物都同时具有质和量,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质都是一定量的质,事物的量也都是一定质的量。有质无量之物或有量无质之物都是不存在的。

一方面,质中有量。不同质的事物、不同质的物质运动,都有着不同的量。最简单的物体也有数量多寡、体积大小、质量密疏等量值;最简单的运动即机械运动有距离的远近、时间的长短、速度的快慢。社会运动中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科学文化和技术发展水平等其他自然界所没有的特殊的量。总之,不同质的事物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不同的量。

体现事物质和量对立统一的是“度”。所谓度,就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限量。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度就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例如,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度就是0℃—100℃,0℃和100℃就是它的两个关节点,突破这两个关节点即是超过这个度,水就变成冰或水蒸气了。

在度中,存在着质和量的对立、排斥。质规定量的活动范围和变化幅度,限制着量的增减界限,如不同质的动植物,有着不同的生长期、形体大小和结构繁简等。同时,量对质也有排斥的倾向,质为保持其自身而限定量的变化界限,但量的变化则有离异的趋势,量的变化能够而且迟早要突破质的限制,超出质的数量界限。

度又是质和量的统一。其主要表现是: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度指的量不是单纯的量,而是一定质的量;度指的质也不是单纯的质,而是一定限量的质,这是其一。其二,度是质和量的互相规定。例如,水的质由它的对立面——量(0℃—100℃)规定自己,没有这个规定水就不成其为水,而是冰或蒸汽;量也由它的对立面——质规定自己,如果不是水,而是冰或蒸汽,那么,它的温度不是低于0℃就是高于100℃,而不再保持在0℃—100℃这个量的范围内。在度的范围内,质和量既规定对方,又通过规定对方而规定自身,使质量双方处于统一状态;超出度的范围,事物的质量统一就会破裂,就会转化为他物,形成体现于新度中的新的质量统一体。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在研究事物的时候,尽管可以首先考察事物的质,而暂时撇开它的量;或首先考察事物的量,而暂时撇开它的质。但是,要真正了解事物,就必须把质和量统一起来,掌握它的度。只有了解了度,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度的辩证原理要求我们在一切活动中都应当掌握“适度”原则。在把握事物的质和量的关系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使量的变化破坏质的规定性和超出度的界限。相反,在很多场合要求保持事物的度,从而使量的变化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能认为质的改变、度的破坏就是好事,不能把度的保持都视为保守。所谓“注意分寸”、“掌握火候”、“过犹不及”等,说的都是这个道理。“适度”的基本含义就是,主观的努力必须同客观事物的度相符合,“过”和“不及”都是错误的。

二、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或两种状态。量变即量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较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我们日常看见的统一、相持、平衡、静止等,都是事物在量变过程中所呈现的面貌。质变即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原有度的连续和渐进的中断。统一物的分解,相持、平衡、静止等的破坏,就是事物处在质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和质变有区别,但又有联系。量变不是质变,但又可以引起质变;质变不是量变,但又可以引起新的量变。量的变化在度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状态,同时,它又是一种向度的边缘或关节点不断推移的趋势,一旦达到并破坏度的关节点时,量变就引起质变。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相互转化、相互交替,构成了事物无限多样、永恒发展的过程,这就是量变质变或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和量变的关系是辩证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也就没有质变。

第一,质变本身虽然带有突然性,但它的发生却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凭空出现的。饭总要一口一口地吃,路总要一步一步地走,这是普通的常识。客观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程,而过程总是一步步地进行的。质变是一种质的事物向另一种质的事物的变化,而每一不同质的事物总有自己所特有的度,这个度再小也是一定的限量。例如,不同的元素之间有的只是由于原子核内差一个正电荷(质子),没有这个“一”的增加或减少,就不会有不同元素之间的转化;更不必说这个“一”的增减,没有一定能量(并且是相当大)的变化,也是不可能发生的。

第二,在事物的量变酝酿着质变的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着两种方向相反的量。例如,物体运动中的吸引和排斥、生物进化中的遗传和变异,阶级社会中对立阶级双方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量变不仅表现为量的绝对值的增减,而且表现为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是质变的基础和前提,而且决定着究竟会导致什么样的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必然结果。量变引起质变,但它本身还不是质变。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中断。一事物消失的过程不仅由大到小,而且是由有到无,一事物的产生也不仅是由小到大,而且是由无到有。如果只看到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把一切事物的消灭归结为量的逐渐减小,把一事物的产生归结为仅仅是量的增大,那就会得出万物永远不会消灭和永远没有产生的结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这充分肯定了量变的重要性,同时,这也意味着量变只有同质变联系起来才有意义。

质变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一是停留在度的范围内的量变,还不是事物性质的变化,只是同质事物的重复或增减,只有质变才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二是如果没有质变,量变本身最终也会为旧质的框框所局限而陷于停滞。只有质变才能打破这种限制,使量变的已有成果体现出来,巩固起来。

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量变的结果,而且会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中国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质变不仅集中体现和巩固了中国人民长期斗争的成果,而且引起新的量变过程,即又开始了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伟大事业。由此可见,质变是旧质向新质的转化的决定环节,它发生在新旧交替的关节点上。

这个关节点既是前阶段量变的结束,又是新阶段量变的开端;既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分开来,又把它们联结起来。关节点是质量互变的契机或枢纽。把握这个关节点,是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关键。列宁之所以把是否承认飞跃看做是区分辩证转化和非辩证转化,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4],道理就在这里。

在量变和质变关系问题上,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形而上学否认质量互变规律的观点,往往采取两种极端相反的形式,并在生物学领域中表现得相当典型。例如,19世纪法国自然科学家居维叶提出了生物“激变论”,认为有机界的变化是由于突然性的灾变所引起的。“激变论”看到地球上一些古代的生物物种已经消失,出现了一些古代没有的新物种的事实,但由于不懂质量互变的辩证法,否认质变是由量变准备起来的,所以把这种突变看做是由某种神迹创造的一些新物种代替了那些被突然性灾变所消灭的旧物种。“激变论”已被现代科学所否定。同时,一些持形而上学观念的科学家、哲学家又提出了庸俗进化论的观点,认为生物的进化只是量变,没有质变,只有量的渐进,没有质的飞跃,只有连续性,没有间断性。这种观点,不能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为他种质的现象,同样是错误的。

古人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5],“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讲的都是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知识要一点点地积累,工作要一步步地做。没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过程,“急于求成”、“立竿见影”,除了事与愿违外,不会有别的结果。我们应当自觉地运用质量互变规律,正确把握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既要有远大目标,又要有求实精神,既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也不要做不切实际的“狂人”。

三、量变质变规律的普遍性和具体表现中的复杂性

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纯粹的量的分割是有一个极限的,到了这个极限它就转化为质的差别:物体纯粹由分子构成。但它是本质上不同于分子的东西,正如分子又不同于原子一样。”[6]无限多样的物质形态,由于量的不同分为许多不同质的物质层次。现代自然科学证实了不同质的物质层次同质量和空间等特定量值的对应关系。

“一切运动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一句话,是吸引和排斥这一古老的两极对立。”[7]一切不同层次的物体运动,都存在着吸引和排斥的对立统一。这里讲的吸引和排斥不仅包括机械的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而且包括吸收和发射、电离和复合、化合和分解等现象。一切不同层次物体的质的变化,都是由吸引和排斥量的关系的变化所引起的。在物理运动中,物质三态即气体、**、固体的变化,就是由于热运动引起的分子之间的排斥力和分子之间的吸引力在量上的彼此消长所造成的。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温在100℃以上,排斥大于吸引,水处于蒸汽状态;水温降至100℃以下,排斥降低,吸引升高,水处于**状态;水温降至0℃以下,吸引处于绝对优势,水处于固体状态,变成了冰。

门捷列夫周期表表明,由于原子量的变化,引起元素质的合乎规律的周期性变化。现代科学精确测定,原子核内质子数目的变化必然引起元素的质变。质子都是带正电的互相排斥的粒子,它们被巨大的核力所吸引,紧密地聚集在一起,组成原子核。当在一定条件下斥力超过吸力,就会使原子核发生裂变,从一种重元素分裂成两种不同质的新元素。在另一种条件下,由于引力增大而发生聚变,使两个较轻的原子核组成一个较重的原子核。

“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的质变的科学。”[8]化学的化合和分解,本来就是吸引(亲和力)和排斥(离析力)两种对立力量彼此消长的结果。吸力超过斥力,就能把不同质的元素或不同质的化合物分子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化合物。反之,斥力增强到一定程度,就会使一种化合物分解成为不同质的化合物和元素。有些元素相同的化合物,仅仅由于元素的组成比率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性质来。就氧(O)和氮(N)的化合物来看,笑气即一氧化二氮(N2O)是气体;无水硝酸即五氧化二氮(N2O5)在常温下是结晶的固体。它们之间质的变化,仅仅是由于其中含氧的量的不同(后者含氧量是前者的五倍)所致。其他三种氮氧化合物NO、N2O3、NO3,也都是由元素之间组成量的比例不同而在质上互相区别。

在化学中,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甚至以这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一定条件下,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排列次序上的变化而引起事物的质变。例如,乙醇(酒精)和甲醚是两种同分异构体,它们每个分子中所包含的都是两个碳(C)原子、六个氢(H)原子和一个氧(O)原子,分子式都是C2H6O。但是由于这些原子排列顺序不同,结构方式不同,便形成两种不同质的化合物:

甲醚是气体,几乎不溶于水;乙醇(酒精)是**,在78℃时沸腾,能以任何比例和水混合。二者之间的化学性质很少相像。

生物物种的演化,由旧物种到新物种的转化,也是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华南虎和东北虎有共同的祖先,由于生活环境不同,彼此间已有较明显的差别,变异的量的积累可以明显地察觉出来,但还没有达到根本的质变。它们仍然属于同一物种,在形态上和生理上基本相同,可以杂交而产生能生育的后代。这就是说,它们的遗传质仍可以相互交流,其遗传的方面仍占优势,还没有被变异的量的积累所破坏。老虎和狮子、豹子也有共同的祖先,都属于同一个属——猫属,但已经是不同的物种了,不能进行杂交。不能杂交或杂交不育,意味着变异的量的积累已经突破了原来的质的界限,使它们各自新获得的遗传质不能相互交流。由杂交能育到杂交不育的事实说明,生物物种的演化也是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如此。生产力中新的因素的量的增长会导致生产力的质的变化。生产关系量变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会引起生产关系以至社会形态的质变。社会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积累起来,就可能转化为对抗。这些都是由量到质的转化。

总之,量变质变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无论在自然界的发展中,还是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这一规律都被证实了。

量变质变规律不仅是普遍的,即每一事物的变化过程都体现着这一规律;而且也是具体的,即每一事物的量变质变过程都有其特殊性,都有其不同于他物的地方,正是在这一规律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中,我们看到了丰富多样、错综复杂的情况。

量变的复杂性。首先表现为类型的多样性。就基本类型来说,量变可分为两种:一是指因数量增减而引起质变,如原子核电荷量的增减会使一种元素变为另一种元素;二是指因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关系或结构形式上的变化而引起质变,如化学上的同素异形体,同一种元素由于粒子的结构方式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质;人数和素质相同的劳动力,由于劳动组合不同而会有不同的生产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同时发生、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就时间的延续性来看,量变也有很大的差别。例如,微观世界中的一些量变,发生在极短暂的时间里;同一社会形态的进化,所需的时间就要长得多;而导致生物物种改变的变异因素的积累,则要以千百万年来计算。

量变复杂性还表现为量变中包含着质变,即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这是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二是事物就全局来说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变化,这是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本质属性(或根本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或非根本属性)变化的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在复杂事物所包含的多方面属性中,有的是本质属性,它规定事物过程的本质;有的是非本质属性,它虽影响事物过程的状态,但不规定事物过程的本质。本质属性是相对稳定的,同事物过程共始终;非本质属性往往变动不居,在本质属性未变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生生灭灭的现象。只要事物的本质属性没有改变,事物总的来说仍然处于量变过程中。但是,由于非本质属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就使事物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来,这就是总的量变过程中阶段性部分质变。

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一种大量存在的现象。例如,在生物物种进化过程中,由旧物种的演化到新物种产生以前,都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往往由旧物种先发展出不同的族或亚种,如前面所讲的华南虎和东北虎就是虎的不同的亚种。在不同亚种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却是非本质的区别,这是同一物种内的部分质变。社会生活也是如此。封建社会在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总的量变过程中,由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再到货币地租的转化,都是同一封建主义生产关系所发生的阶段性部分质变。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到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在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局部性部分质变是事物内部各部分发展的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由于条件的不同,组成事物整体的各个局部的变化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往往是一些先发生变化,另一些暂时未变。但是,只要全局的根本属性未变,某些局部在性质上的变化,仍然属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局部性的部分质变也是一种大量存在的现象。例如,一种元素中增多或减少一个中子,它仍是这种元素,但它的局部性质已发生改变,因此,这种元素被称为同位素。在生物从出生到死亡的总的量变过程中,某些肢体或者非要害的脏器等由于种种原因其新陈代谢过程被破坏,丧失了应有的生理机能,这对于这些肢体或脏器来说是质变,但由于这些部分质变还不能导致整个生命的死亡,所以,对生命整体来说,这些变化就是部分质变。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的历程也有局部性质变的情况。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革命发展的不平衡。起先在农村建立一块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一处处新政权。这无疑是一种质变,但对旧中国全局来说,这仍属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局部性部分质变。

质变的复杂性首先表现在形式的多样性上。事物质变的形式千差万别、多种多样,但基本上可归为两类: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所谓爆发式的飞跃,是指解决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这种飞跃是经过了充分的量变准备之后发生的,新旧事物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通过一次或几次决定性运动,摧毁了阻碍新事物诞生和成长的桎梏,使新事物迅速战胜旧事物。自然现象中的火山爆发、不可控制的热核反应都是爆发式的飞跃。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社会制度的更替,也往往是通过爆发的形式而实现飞跃的。

非爆发式的飞跃则是解决非对抗矛盾的质变形式。这种飞跃形式是指,在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而实现的。由旧生物种到新生物种的发展,从猿到人的转化,科学的革命,都采取这种飞跃的形式。

由于事物性质的复杂性和所处条件的多样性,往往还有这种情形:一个总的飞跃过程是爆发式的,但不排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个别非爆发式的飞跃;一个总的飞跃过程是非爆发式的,但其中也可能出现个别的、部分的爆发式的飞跃。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对具体事物的具体质变形式采取具体分析的方法,而不能用一种死板的模式到处去套。

质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质变过程具有量的特征。如前所述,质变、飞跃发生在不同事物之间的关节点上。但是,这个关节点并不是几何学上的那种完全没有大小量变的“点”,而是一个从引起质变到完成质变的有具体量值的过程。这个现实的过程,从时间的持续性上看,有短有长;从空间的伸张性上看,有大小不等的规模,有的发生在微观领域,有的实现于昊昊太空,但无论发生在哪个层次上的飞跃,都有一个量的扩张过程。这都显示出质变的无限复杂性。

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根本质变过程中有量的特征,量变和质变之间这种既互相区别又互相渗透的关系,应当从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