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归类理论(self-categorization theory,也译作自我分类理论、自我类化理论等)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由塔吉费尔的弟子特纳等人所开创。自我归类理论植根于社会认同理论,是对社会认同理论的延伸和拓展。它依据社会心理学中广为使用的12个假定(assumptions),提出了3个一般性假设和14个更为具体的假设,由此构成完整的理论体系。
概括而言,自我归类理论的基本观点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自我知觉或者自我概念在个人认同与社会认同之间变化;第二,当个体从依据个体的人来界定自我转变到依据社会认同来界定自我时,群体行为则成为可能并且可能显现。
(一)个人认同和社会认同
自我归类理论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对个人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准确区分。根据特纳的观点,自我归类理论发端于对塔吉费尔区分人际行为和群际行为的理解,然而,人际行为与群际行为又可以通过对个人认同和社会认同做出根本区分来加以解释。
特纳指出,在社会心理学中,存在着一个广为使用的假定:在社会自我概念当中,至少有三种抽象水平的自我归类是非常重要的:①自我作为人类的高级水平,自我归类基于一个人作为人类(区别于其他生命形态)的认同,与其他人类成员共享的共同特征;②内群体—外群体归类的中间水平,基于人类之间的社会相似性和差异性,把一个人确定为某些社会群体而不是其他社会群体的一员;③个人自我归类的次级水平,基于一个人作为独特的个体与其他内群体成员之间的区别,这一区别把个人确定为特定的个体。这些水平分别确定了一个人的“人类的”“社会的”和“个人的”认同。在自我归类理论看来,个人认同和社会认同代表了自我分类的不同水平。
特纳认为社会自我知觉(social self-perception)沿着一条连续体发生变化。连续体的一端是把自我知觉为独特个人,即把个人内部的认同最大化,同时把知觉到的自我与其他内群体成员之间的差异最大化;连续体的中间是个体认为他与内群体成员具有适度的不同,同时,与外群体成员也具有适度的不同;连续体的另一端则是把自我知觉为一个内群体类别,即把自我与内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似最大化,同时把自我与外群体成员之间的差异最大化。自我归类理论认为,尽管个体可以同时进行个人水平和社会水平的自我归类,但是,由于社会自我知觉连续体的一端是“个体特性化的”,而另一端是“去个性化的”,当个人与内群体成员的相似最大化,即在社会水平上的自我归类显著时,他在个人水平上的自我归类则很难凸显。个人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区分还涉及其他的一些假设。例如,群体行为实际就是更多地依据社会认同而不是依据个人认同而行动的。
(二)去个性化和群体行为
特纳指出,个体自我知觉的去个性化将会增强内群体成员之间一致性的感知和集体相似性,形成其群体归类的显著性;同样,个体通过感知与外群体的差异也能够增加其群体归类的显著性。提高内群体—外群体归类显著性的因素往往增加了自我与内群体成员之间知觉到的一致性(相似性、等价性、可交换性),也增加了知觉到的不同于外群体成员的差异。
同时,基于自我知觉的去个性化现象,特纳提出自我知觉的去个性化是决定群体现象(社会刻板印象、群体凝聚力、种族中心主义、合作和利他主义、情绪感染和移情、集体行动、共同的规范和社会影响过程等)的基本过程。该假设被特纳本人认为是自我归类理论的核心要义。简单地讲,自我归类理论认为个体自我知觉的去个性化导致了群体行为的产生,在个体去个性化的过程中,群体行为体现了个体在自我归类的抽象层次上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个体将自我看成是某个社会类别中可交换的范例,而不是由不同于他人的个体差异所确定的独特个人。
特纳同时也强调,去个性化并不是失去个人的特性,也不是失去自我或把自我淹没在群体之中,更不是回归更原始或无意义的形式中,而是从个人水平的认同到社会水平的认同的转变,这一转变是在自我概念的性质和内容上的转变,以便在更包容的抽象水平上符合自我知觉的功能。我们也可以把去个性化看成认同的获得,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个体可以按照社会相似性和差异性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