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艺学的建设是从学习苏联开始的。但我们学习的主要是苏联30—40年代的东西,至多是50年代初期的东西。例如,关于文艺的本质问题,我们的许多文艺理论教科书都总是说,文艺是生活的反映,文艺和科学不同之处在于科学用逻辑的形式来反映生活,文艺则用形象的形式来反映生活。很明显,这个定义并非我们的创造,它是别林斯基提出来的,并为苏联30—40年代文艺理论教科书所反复强调过。

如前所述,这个定义从哲学认识论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但它只强调了文艺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共性,却没有强调文艺独具的个性,因而不能揭示文艺的审美特性。又如典型问题,我们的理论总是说,典型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这个定义也不是我们自己研究的结果。从黑格尔、别林斯基直到苏联的各种文艺理论教科书,都在重复这个结论。当然,我们也发现了这个定义的不足,于是在“共性”一词前面加上“充分的、深刻的”的修饰语,在“个性”一词前面加上“鲜明的、丰富的、独特的”的修饰语(笔者自己过去就是这样做的)。然而,什么叫“充分的、深刻的”?什么叫“鲜明的、丰富的、独特的”?这是无法作出科学规定的,于是提法的核心还是那个“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把文艺作品中的典型界定为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从哲学角度看当然是绝对正确的,可又丝毫也解决不了文艺典型自身的问题,因为岂止文艺典型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大至宇宙,小至鱼虫,有哪一个事物不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呢?这就说明文艺学虽然要以哲学理论作为自己的基础,但仅运用一般的哲学原理是提不出也解决不了文艺学自身的问题的。

近几年来,我国文艺学界有相当多的学者已觉悟到单一的哲学认识论难以解决文艺学中种种复杂问题,对传统的定义和理论进行反思,改造和革新文艺学的呼声甚高。于是各种各样的理论蜂拥而出,现代科学的各种理论都想在文艺学中一显身手。就以文艺的本质这个问题来说,第一种学者说,文艺是一个系统;第二种学者说,文艺即信息;第三种学者说,文艺是定向控制、定度控制、定势控制;第四种学者说,文艺是符号学体系;第五种学者说,文艺是社会学现象;第六种学者说,文艺是价值;第七种学者则说,文艺是模糊集合……这众多的说法对不对呢?可以说都对,因为这些方面的确也说明了文艺和其他事物的某种共同属性和功能;但我们又可以说,这些说法又都不对,因为这众多的理论没有一种理论能够揭示文艺自身的特征和规律。往这条路上走,同往哲学认识论走,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同,但有一点又是那样的相同: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者说只见共性,不见个性。

当我国的文艺学界正在寻找新的出路的时候,我认为苏联的“审美学派”给了我们以有益的启示。首先,文艺学的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作为理论基础。苏联的“审美学派”在强调“审美”的时候,并没有抛开马克思,相反他们从马克思早期的著作和后期成熟的著作中寻找理论根据。在“审美学派”看来,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虽保留有费尔巴哈思想的痕迹,但它包含着丰富的、至今仍未充分挖掘出来的美学、艺术学思想。如关于“人化的自然”的观点,要是加以阐发、引申,就必然得出美不能脱离人和社会而存在的结论。特别是马克思所阐发的哲学认识论、价值论,在把握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等方面都是最有力的理论武器。因此,当我们对传统文艺学进行反思时,我们决不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基础有丝毫的动摇。其次,文艺学的建设着重要解决文艺的特征和自身艺术规律的问题,不能总是在外部规律上面绕圈子。而要达到此目的,就必须把文艺学的一般哲学的探讨深入到审美的探讨,要充分阐明艺术的审美本质,并在文艺学的各个范畴里引入“审美”这个观念。苏联的“审美学派”认识到艺术是美的领域,以“审美”的观点来审视各种艺术现象,才能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而这一点正是我国文艺学建设的最薄弱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