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是猫(11)(1 / 1)

在壁龛前,摆上棋盘,迷亭和独仙对坐下棋。

“我可不白跟你下,谁输了谁得请客,怎么样?”

迷亭这么一说,独仙照例捻着山羊胡说道:“这样一搞,难得的雅兴也落俗了。靠打赌来感受胜败之趣,岂不无聊,只有将胜败置之度外,以‘白云冉冉出岫’[217]之心,悠然下完一局,才能品尝到个中韵味!”

“你又来这套!与老兄这般仙骨过招,好不累人。老兄宛如《列仙传》[218]中的人物啊。”

“这叫作弹无弦之素琴。”

“或曰拍无线之电报吧?”

“闲话少说,开始吧!”

“你是持白吧?”

“黑白都行。”

“不愧是仙人,就是非同凡响!你持白的话,按自然顺序,我就是持黑喽。好了,来吧,谁先走都行。”

“执黑先行可是规矩。”

“不错。那么,我就客气一点儿,按定式先这么走吧。”

“定式里,可没有你这么走得呀!”

“没有也无所谓。这是我新发明的定式呀。”

我阅历太浅,棋盘这玩意儿是最近才见到的,越想越觉得妙不可言。在一个不大的方板子上密密麻麻画上好些小方格,往上面胡乱摆些黑白子儿,看得人眼花缭乱,然后人就来回摆弄它们,谁输啦、谁赢啦、谁死啦、谁活啦的,流着臭汗,吵嚷不停。那板子不过一尺见方,我用前爪一扒拉,就会弄它个乱七八糟。不过,俗话说:“聚而结之则为草庐,解之则复为荒原。”何必捣这份乱呢!袖手旁观下棋,反倒自在得多。起初的三四十个子儿摆得还顺眼,可是到了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我再一看,唉呀呀,真是惨不忍睹!白子和黑子挤成一堆,几乎要从棋盘上掉下去,但又不能因为太挤,就让其他的棋子儿躲一边去,也没有权利因为“碍事”,就命令前边的棋子儿退下。一个个棋子儿除了认命,一动不动地窝在原处,别无他策。

发明棋盘的是人。如果说人类的癖好反映在了棋盘上,那么,即便说进退维谷的棋子儿的命运体现了龌龊的人类本性也不为过。假如从棋子儿的命运可以推论人类本性的话,便不能不断言:人类喜欢用小刀把海阔天空的世界零切碎割,圈出自己的地盘,画地为牢,任何时候都不越雷池一步。一言以蔽之,也可以说人类是在自寻烦恼吧。

一向散漫的迷亭和讲求禅机的独仙,不知怎么想的,专在今天这大热的天,从壁橱里拿出这个旧棋盘,玩起这种汗流浃背的游戏来。倒也算是棋逢对手,开始的时候,双方都下得悠然随意,棋盘上的白棋和黑棋自由自在地交错落下。但是,棋盘的大小是有限的。每填一个棋子儿,空着的横竖格就减少一个,因此,任他怎么潇洒自如,怎么富于禅机,也自然要陷于困窘的。

“迷亭君,你这棋下得也太野蛮了,哪有从那儿落子的规矩?”

“出家人下棋或许没有这种下法,但是,按本因坊流派[219]的下法,就可以这么下,没法子。”

“不过,你这可是自寻死路啊!”

“臣死且不辞,何况彘肩乎[220]?索性就这么走吧。”

“你走这步啦,好吧!‘熏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221]我就长[222]一个,看住你,便可安然无恙。”

“呀,这手十分厉害啊!嗬,我还以为你无意这么走呢。‘那我就敲给你听吧,八幡钟[223]’我放这儿的话,你看如何?”

“没什么如何不如何的。‘一剑倚天寒’[224]……嗯,有点麻烦!我干脆把它断开得了。”

“啊!危险,危险!你这一断开,我可就死棋了。你可不能这样绝情,拿回去重新让我走一步。”

“所以我不是声明在先吗。这里面是万万不能落子儿的。”

“随意闯入,失敬,失敬!你先把这个白子儿拿走吧!”

“那个子儿你也要悔?”

“顺手把旁边那个子儿也拿掉得了!”

“我说,你脸皮太厚了吧。”

“Do you see the boy?[225]——这说的就是咱哥俩的交情啊!别说那些薄情的话,快拿掉,这可是生死关头啊。我这不是正喊着‘手下留情!’‘手下留情!’赶来救场了吗?”

“我可不懂你那一套!”

“不懂就算啦。把那个子儿给我拿掉!”

“你都已经悔了六次啦。”

“你可真是好记性。下面将加倍予以悔棋。所以我才让你把那个子儿拿掉的嘛。你这人也真够矫情的。既然坐什么禅,应该更超脱些呀。”

“可是,我若不不杀掉这条大龙[226]的话,就有可能输的……”

“你老人家一开始不就抱着不问胜负的心态吗?”

“我是不在乎胜负,可就是不想让你赢。”

“真是奇妙无比的得道啊!不愧是‘春风影里斩电光’!”

“不是‘春风影里’,是‘电光影里’,你说倒了。”

“哈哈哈,我以为差不多该到颠三倒四的时候了呢,没想到头脑还蛮清醒的。没法子,那就不悔棋了吧。”

“生死事大,无常迅速。你就想开些吧!”

“阿——门——!”迷亭先生将下一手棋落在了无关紧要之处。

迷亭和独仙二人在佛龛前争着输赢,而寒月与东风并肩坐在客厅门口,二人旁边坐着脸色蜡黄的主人。在寒月面前,有三条没有任何包装的鲣鱼干整齐地排列的铺席上,可谓奇观也。

这鱼干出自寒月的怀中,取出时手心还是温热的。见主人和东风都将充满疑问的目光投在鱼干上,寒月缓缓地开了口:

“是这样,我是四天前从老家回来的。可是由于有很多事情要办,忙于去处理,就没能马上来府上拜访。”

“倒也不必急着来这儿!”主人照例说些不招人待见的话。

“虽说不用急着来,但是不早点把这些礼品献上,总归不放心啊!”

“这不是鲣鱼干吗?”

“唉,是我家乡的名产。”

“还是名产吗,东京好像也有嘛。”主人说着,拎起一条最大的,拿到鼻子前闻了闻。

“闻是辨别不出鲣鱼干好坏的!”

“因为这鱼稍大一点,所以成了特产吧?”

“你先尝尝再说。”

“尝是早晚要尝的。可是这条鱼怎么没鱼头呀?”

“所以我刚才说,不早些送来就放心不下的呀。”

“为什么呢?”

“你问为什么?那鱼头是被耗子吃了。”

“这可太危险了。人吃下去的话,会染上鼠疫的呀!”

“不要紧的。只咬去那么一点,不会中毒的。”

“到底是在哪儿被耗子咬的?”

“在船上。”

“船上?怎么回事?”

“因为没地方放,我就把它们和小提琴一块儿装进行李袋里,上了船,结果当天晚上就被耗子咬了。如果光是咬了鲣鱼干还没什么,耗子居然把小提琴当成了鲣鱼干,琴也被啃掉一点呢。”

“这耗子也太粗心啦!难道说一到了船上,它们就犯糊涂了?”主人说了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眼睛依然瞅着鲣鱼干。

“耗子嘛,不管在在哪儿,都是莽撞的。所以我把鲣鱼干带到了公寓,可还是不放心。由于担心得不行,干脆夜里把它塞进被窝里睡觉了。”

“这可有点不干净吧!”

“所以,吃的时候,要稍微洗一洗。”

“稍微洗一洗,是不可能干净的。”

“那就泡在碱水里,使劲搓一遍不就行了?”

“那把小提琴,你也是搂着它睡吗?”

“小提琴太大,没办法搂着睡的……”

刚说到这儿,壁龛那边的迷亭先生也加入了这边的对话,大声说道:

“你说什么,搂着小提琴睡觉?这可太风雅了。记得有这么一首俳句‘春光苦短,怀抱琵琶,心事重重。’不过这是古代的人作的,而明治年代的英才若不抱着提琴睡觉,就不能超越古人的。我来一首‘裹衾独自眠,长夜漫漫琴相伴。’诸位感觉如何?东风君,新体诗里可以写这些吗?”

“新体诗与俳句不同,很难那么一挥而就的,但是,一旦写出来,就会发出触及生灵细微之处的妙音。”东风严肃地说。

“是啊,这‘生灵’嘛,我原来以为要焚烧麻秆才可以迎接呢,现在才知道,凭借作新体诗之力也能请来的呀!”[227]迷亭又嘲讽起来,也不专心下棋。

“你再胡扯,又得输棋。”主人提醒迷亭。可是,迷亭满不在乎地说:

“且不说要输还是要赢,对方已如釜中章鱼,手脚动弹不得了。因此,我倍感无聊,不得已才加入你们‘小提琴’一伙的。”

他的话音刚落,棋友独仙先生就不客气地开口道:“该你走了。我一直等着你哪!”

“是吗?你已经走完了?”

“当然了早就走完了。”

“走哪儿了?”

“在这个白子这儿尖一手[228]。”

“嗯,很是地方啊!这个白子被你一尖,吾命休矣!那么,我该……我……我已无路可走了。实在想不出好招啦。喂,让你再重新下一遍,随便放在哪儿都行。”

“有你这么下棋的吗?”

“‘有你这么下棋的吗?’既然你这么说的话,我可就下子儿了。……那么,我就在这个角上拐他一下吧。……寒月君,因为你的小提琴太廉价,所以耗子都瞧不起,把它咬了的。你也别那么吝啬,买把好些的吧。要不我从意大利给你邮购一把三百年前的古董怎么样?”

“那就有劳您啦,顺便请把钱也一起付了吧。”

“那种古董,能用吗?”呆气十足的主人对迷亭发出一声断喝。

“想必老兄是把人中古董与小提琴之古董混淆在一起了吧?即使人中古董,不是还有如金田者流,至今仍大行其道吗?所以,小提琴就更不必说,自然是越旧越好哇。……喂,独仙君,拜托快些下子呀!虽说不是庆政的台词,不过‘秋日苦短’[229]噢。”

“和你这样忙叨的人下棋真是活受罪,根本没工夫思考。没办法,就在这儿放个子儿,做个眼吧!”

“唉呀呀,到底让你把棋走活了。真是可惜!我还怕你把子儿落在那儿,才煞费苦心地胡扯八扯的打乱你的思路,结果还是白搭!”

“那是自然。你哪里是下棋,纯粹是在蒙棋。”

“这就叫作‘本因坊派’、‘金田派’、‘当代绅士派’嘛。……喂,苦沙弥先生!独仙君不愧是曾经去镰仓吃过老咸菜疙瘩,不为物欲所动啊。实在令人钦佩!棋艺虽不入流,气度可是非凡。”

“所以,像你这种庸人,最好向人家学着点。”

主人背对着迷亭一插话,迷亭立刻吐了一下红红的舌头。独仙仿佛毫不介意,仍旧催促迷亭:“喂,该你下啦!”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小提琴的?我也想学学,可是听说很难学。”东风在问寒月。

“嗯。不过,只达到一般水平,谁都能学会的。”

“我总觉得同样是艺术,爱好诗歌的人,学起音乐来,想必也会进步很快,所以有些自信的。你说呢?”

“可以这么说吧!你要是学的话,一定没问题的。”

“你是多大开始学琴的?”

“从高中开始的。先生!我曾经对您讲起过我学习小提琴的经过吧?”

“哪里,没有听你说过。”

“是高中时期跟着某位老师学起小提琴的吗?”

“哪里,没有老师教,也没人指点,全凭自学的。”

“简直是天才啊!”

“自学也未见得就都是天才!”寒月先生板起脸说。被人奉承是天才却板起脸的人除了寒月找不出第二个了。

“是不是都无所谓啦。你就说说是怎样自学的好了,以供参考嘛。”

“说说当然可以,先生,那我就说说?”

“啊,说吧!”

“如今,常常可以见到年轻人拎着个提琴盒,在大街上走。可是那个时候,高中生几乎没有人学习西洋音乐。尤其我上的那个学校,是在乡下的乡下,穷酸得就连穿麻里草鞋的人都没有,所以学校里,当然也没有一个学生拉小提琴……”

“他们好像是讲起趣闻了。独仙君!咱们这盘棋就下到这儿得了。”

“还有两三处没有活干净呢!”

“没收也不管他了!无关紧要的话,都送给你吧。”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能要呀!”

“你哪像个禅学家呀,这么较真。那就一气呵成,下完这盘棋吧。……寒月君讲得怪有趣的……就是那所高中吧?学生都光着脚上学那个……”

“没有那回事!”

“可是,传说学生都光着脚做军操,由于老是向右转,把脚底板磨得老厚。”

“怎么会?这是谁说的?”

“谁说的都无所谓。而且听说每个学生腰上都拴着一个大大的饭团子,就像个袖子似的,午饭就吃它。与其说是吃,不如说是啃,啃到最后,就会露出一个咸梅干。据说孩子们就是为了那个咸梅干,才专心致志地将裹在其四周的饭团啃光的。真是些精力旺盛的小家伙!独仙君,这故事一定很中你的意吧?”

“质朴刚健,一代新风啊!”

“还有比这更有新风的故事哩!听说那地方没有卖烟灰筒的。我的一位朋友去那里任职期间,想去买个带有‘吐月峰’商标的烟灰筒,结果,别说是‘吐月峰’了,就连可算是烟灰筒的东西都没有见到。他很奇怪,一打听,人家毫不在意地说:‘烟灰筒这东西,只要到后边的竹林里去砍一节竹子来,谁都能做出来,根本没有必要买它啊。’这也够得上质朴刚健之风尚佳话了吧?独仙君。”

“嗯。说话归说话,这儿还得填个单官[230]。”

“好吧!填一个,填一个,填一个,这回都填满了吧。……寒月君,听了你刚才说的,好不吃惊。在那种穷乡僻壤,还自学小提琴,太难能可贵了。《楚辞》里有句‘惸茕独而不群兮’[231],寒月君不就是日本明治时期的屈原吗!”

“我不想当屈原。”

“那就是二十世纪的维特[232]吧!……怎么?你要把子提上来算目?你也太死脑筋了,不数,我也输了,省省吧!”

“不过,总归不清楚……”

“那,你就帮我数吧!我现在哪有工夫去数它呀。如果不拜听一代才子‘维特’先生自学小提琴的轶事,就对不起列祖列宗!劳驾你费心了。”说罢离席,蹭到寒月身来。

剩下独仙一个人专心地拿起白子儿,填满了白空,再拿起黑子儿,填满了黑空,嘴里不住地数着。而寒月这边继续说下去:

“这地方风俗本已陈旧,加之我故乡的人们又非常顽固,因此只要有一个人软弱一点儿,他们就说:‘你这怂样会在外县学生面前丢面子。’于是粗暴地严加惩处,叫人受不了。”

“提起你故乡的学生来,真是没法说。也不知他们为什么要穿那种藏蓝单色的裤裙。大概以为这么穿衣很特别吧。而且,由于常年被海风吹拂的缘故,皮肤黑黝黝的。男的倒还没什么,可是女人也黑黝黝的,可就麻烦啦。”

只要迷亭一插话,原来谈论的话题就不知被扯到哪儿去了。

“是的,女人也是那么黑。”

“那么,嫁得出去吗?”

“家乡的人全都那么黑,有什么办法!”

“好不幸啊!是吧,苦沙弥兄。”

主人喟然长叹道:“女人还是黑点好吧。若是脸白,每次照镜子就欣赏起自己来,那才叫糟糕。女人可是很难对付的!”

“不过,如果某个地方的人都是黑皮肤,他们会不会以黑为荣呢?”东风问了个很好的问题。

“总而言之,女人完全是多余的东西!”主人这么一说,迷亭边笑边警告主人说:“说这种话,回头嫂夫人可要不高兴的!”

“没事。”

“她不在家吗?”

“刚才带孩子出去了。”

“怪不得这么安静。去哪儿啦?”

“不知去哪儿了,她总是不言语一声就出去了。”

“然后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

“差不多吧。你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多好啊!”

东风听了有点不高兴,寒月却嘿嘿地笑。迷亭说:

“一娶了妻子,男人都喜欢这么说。是吧?独仙兄!估计你也属于惧内一类吧?”

“咦?等一下!四六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巴掌大的地方,居然有四十六目呢。以为能多赢你一些呢,可是数下来一看,怎么只差十八个子儿啊。——你刚才说什么?”

“我是说,你也是‘惧内’吧。”

“哈哈哈,倒也没什么惧不惧的。因为内人太爱我啦。”

“这样啊,那就恕我冒昧啦。真不愧是独仙君啊。”

“岂止独仙君,这样夫妻恩爱的例子多得很!”寒月先生为天下妻子略代辩护之劳。

东风先生依然一本正经地,转身面对迷亭先生说:

“我也赞成寒月兄的看法。我认为,人要想进入纯而又纯之境,只有两条路可走,即:艺术和恋爱。由于夫妻之爱乃为其中恋爱之代表,所以我想,人若不结婚,而要实现那种幸福,便是违背了天意。……怎么样,迷亭先生!”

“真是高论!像我这等人,绝无可能进入纯情之境喽!”

“娶了老婆,就更进不去了。”主人哭丧着脸说。

“总之,我们未婚青年必须获取艺术的灵性,开拓出向上的道路,否则,就不可能了解人生的意义。为此,窃以为,必须先从学小提琴着手,所以才一直倾听寒月君讲述经验的。”

“是啊,是啊!刚才正在听‘维特’先生讲自学小提琴的故事呢。喂,继续讲吧!不再打搅你了。”

迷亭这边刚刚收敛锋芒,独仙君那边又煞有介事地对东风训诫般地说教了一通:

“向上之路,并非自学小提琴所能够开拓出来的。靠那种游戏三昧的态度,若能认识宇宙真理,可就不得了了。如果想知道个中奥秘,没有悬崖撒手、绝后再苏[233]的气魄是不行的。”

虽然训诫得有理,只可惜东风连禅宗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根本就是马耳东风。

“嗯,也许像你说的那样。但是我想,还是艺术表现人们渴求的最高境界,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它。”

寒月说:“如果不肯放弃,那就满足你的希望,给你讲讲我学小提琴的经历吧!正如刚才说过的那样,我是好不容易才走到学小提琴这一步的。首先,买小提琴就犯了好大的难呢,先生!”

“那是当然。在那种没有麻里草鞋的地方,不会有小提琴的。”

“不,有倒是有。钱也早就攒够了,不成问题。但是,就是买不成。”

“为什么?”

“乡下那种小地方,只要一买来,立刻就会被人发现。一旦被发现,人们就会说我‘太狂妄’,少不了要收拾我的。”

“天才自古以来总是受迫害哟!”东风先生深表同情。

“又是天才!拜托不要叫我什么天才吧,我可承受不起!后来,我天天出去散步,每当路过卖小提琴的商店门前时,心里就想:‘要是能买一把多好啊!’‘把小提琴抱在怀里是什么滋味?’‘啊,真想买啊!’没有一天不是这样。”

“不难理解呀!”这是迷亭先生的评论。

“怎么会这么着迷呢?”表示不解的是主人。

“你不愧是个天才啊!”发出赞叹的是东风先生。

只有独仙先生超脱地拈着胡须。

“那样的地方,怎么会有小提琴?人们首先会这样置疑,但仔细一想,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在这地方也有女子学校。作为一门课程,女校的女学生必须天天练琴,所以,自然有小提琴了。当然没有特别好的,只是那种勉强可以称之为小提琴的玩意儿。因此,卖家也不重视,只是将两三把琴一起吊在店头。结果呢,我散步从店前走过时,偶尔会听到小提琴因风吹或店伙计触碰而发出的声音。一听到那声音,我就感觉心脏仿佛快要破碎了似的,忐忑不安的。”

“这可危险!疯癫病也有很多种:有的看见水就疯,有的看见人就疯,你到底是‘维特’,一看见提琴就犯病。”迷亭先生打趣道。

而东风越发敬佩了:“啊呀,感觉没有那般敏锐的话,成不了真正的艺术家。怎么说都是天才的坯子呀!”

寒月说:“是的,也许真的疯了,可那音色实在是妙不可言!其后直到今天,我拉了这么长时间,然而再也没有拉出过那么美妙的声音。是啊,该怎么形容才好呢?实在无法言传哟!”

“是不是琅琅然、锵锵然之音?”独仙胡诌出这么个晦涩的字眼,却无人理会,煞是可怜。

“我天天散步从这家店前走过,有幸听到了三次那种天籁之音。第三次听到时,我下了决心,非买下这把小提琴不可。纵令受到乡里人的谴责,受到外乡人的轻蔑;纵然因遭铁拳暴打而丧命,哪怕搞不好被学校开除,我也定要买下这把小提琴!”

“这才叫作天才啊!如果不是天才,绝对不会这么走火入魔的。太让人羡慕了!一年来我总期待着自己能够产生如此强烈的欲求,就是不能如愿。我去参加音乐会时,尽管以最大的热情倾听,却总是感觉兴味索然。”东风一直羡慕不已。

“还是兴味索然比较幸福噢!你们看我现在很平和地讲述,可当时那苦楚是根本无法想象的呀……后来,先生,我一咬牙,终于掏钱买了下来。”

“哦。怎么买的?”

“那天恰逢十一月的天长节[234]前夕,乡亲们全都到温泉去了,连泡带住,村里一个人也没有。我以生病为由,那一天,连学校都没去,一直在屋里躺着。我躺在**,一心只惦记着今天晚上一定要去把梦寐以求的小提琴买到手。”

“你竟然还装病不去上学?”

“说对了。”

“的确有些像天才!”迷亭也有些崇拜了。

“我从被窝里伸出头一看,日头当空,离天黑还早着呢。没办法,只好把头缩进被窝,闭上眼睛等待,可是也难受。我又探出头来一看,只见热辣辣的秋日洒在六尺宽的纸拉门上,亮得刺眼我不禁恼怒起来。这时,发现纸门上端有一条细长的影子,随着秋风晃动着。”

“那细长的影子是什么东西?”

“是剥了皮后挂在屋檐下晾晒的涩柿子。”

“哦,后来呢?”

“没办法,我起了床,拉开拉门,去檐廊上揪了个柿饼吃了。”

“甜吗?”主人的问话简直像个孩子。

“可甜啦,那一带的柿子,东京人绝对不知道有多甜呢!”

“柿子的事就这样吧,后来怎么样了?”这回是东风先生在问。

“后来我又钻进被窝,闭上眼睛,默默地向神祈祷:‘快些黑天吧!’感觉约莫过了三四个小时,心想差不多了吧?可是我一探出头,你猜怎么着,只见热辣辣的秋日洒在六尺宽的纸拉门上,亮得刺眼纸门上端有条细长的影子,随着秋风晃动着。”

“这一段已经讲过了。”

“何止是一回呀。后来我起了床,拉开拉门,去揪了个柿饼吃了,然后又钻进被窝,默默对神佛祷告:‘快些黑天吧!’”

“怎么又重复一遍呢?”主人说。

“先生!请不要那么性急,听我往下说!后来我在被窝里忍了约莫三四个小时,以为这时总该天黑了吧?就猛地一探头,只见热辣辣的秋日洒在六尺宽的纸拉门上,亮得刺眼。纸门上端有条细长的影子,随着秋风晃动着。”

“你说了半天不还是那一套吗!”

“然后我起了床,拉开拉门,到檐廊上,吃了一个柿饼……”

“怎么又吃了一个柿饼啊!看样子,你这柿饼是吃个没完了。”

“我也是等得心焦啊!”

“听的人比你更心焦呢!”

“先生太性急,这样故事就很难讲下去了,不好办。”

“听得人也有点不好办呢。”东风也暗自抱怨。

“既然各位都这么着急,没办法,那就差不多打住吧!总之,我吃完了柿饼就钻进被窝,钻进被窝后又出来吃,终于把吊在屋檐下的柿饼全都吃光了。”

“既然吃光了,太阳也该落山了吧?”

“可是依然不行。所以我吃了最后一个柿饼,以为差不多了,探出头来一看,依然是热辣辣的秋日洒在六尺宽的纸拉门上……”

“我可受不了了!永远没个完。”

“连我自己都讲得烦死了。”

“不过,倘若你有那么大的耐心,凡事都可以成功的。假如我们都不吭声的话,直到明天早晨,还是热辣辣的秋日高照吧。我说,你到底打算几时去买小提琴呀?”就连迷亭也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唯有独仙处之泰然,哪怕你讲到明天早晨、后天早晨,任凭热辣辣的秋日照耀,也丝毫不为所动。

而寒月依旧是从容不迫地说:“问我几时去买吗?我打算,只有天一黑,立刻出去买琴。遗憾的是,无论什么时候探头一看,总是热辣辣的秋日当头照……唉,提起我当时的痛苦,何止是现在各位的焦急可以比拟的。我吃完了最后一个柿饼,看看太阳依然不落,忍不住哭泣起来。东风君,我真是伤心极了才哭泣的呀!”

“那是自然,因为艺术家本来就多愁善感。你这么伤心,我很同情,不过,你也该快一点往下说呀!”东风是个厚道人,说话一向一本正经而又有些滑稽。

“我也巴不得说得快些。可是,太阳就是不落,发愁死了。”

“这样太阳总是不落的话,听众也受罪,不要讲了吧!”主人终于忍无可忍似的说道。

“不讲下去,更加难过。马上就要进入佳境了。”

“那就听下去吧,不过,你还是尽快让天黑下来比较好吧。”

“虽然这个要求有点强人所难,但是,既然先生这么说,我就勉为其难地让天黑了吧!”

“这不挺好吗。”独仙面无表情地这么一说,大家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看看夜幕降临,我才放下心来,舒了口气,走出鞍悬村的居处。因为我这人素来不喜欢喧闹之所,所以才特地远离交通便利的市内,在人迹罕至的荒野寒村结成蜗牛之庵的……”

“‘人迹罕至’这个词,过于夸大了吧?”主人抗议,

迷亭也跟着批评:“‘蜗牛之庵’,也未免言过其实。还不如说成‘没有壁龛的四铺席半的屋子’,较为写实,且趣味横生呢。”

只有东风夸他:“事实无关紧要,表达得极富诗意,感觉不错。”

独仙则严肃地问:“住在那里的话,上学可交通不便吧?有几里路远啊?”

“距学校只有四五百米。学校原本就在穷乡僻壤里……”

“那么,学生大多都住在那儿吧?”独仙仍然不依不饶。

“是啊,差不多每个农家都住了一两名学生。”

“这算是‘人迹罕至’吗?”独仙给了他一闷棍。

“是啊,假如没有学校,纯粹是杳无人烟啊。……说起那天晚上我穿的服装,是土布棉袄,外套铜纽扣的学生外衣。我用将外套的帽子蒙住头,以便不被人看到。正是柿子树落叶的时节,所以从我住处走到南乡大街的一路上铺满了树叶。每迈出一步,都发出沙沙的声响,使我忐忑不安,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似的。回头望去,只看到东岭寺的森林黑糊糊的,在黑暗中成了更黑的一片。这东岭寺本是松平氏的家庙,位于庚申山麓,距我住处只有一百来米远,是个十分幽静的古刹。森林上方,繁星点点,明月当空,在那银河斜跨的长濑川尽头……那尽头,一直通向夏威夷……”

“夏威夷也太不着边际了吧。”迷亭说。

“我在南乡大街上走了二百来米,从鹰台町进入市内,经过古城町,拐过仙石町,走过食代町,然后依次穿过通町的一丁目、二丁目、三丁目,再穿过尾张町,名古屋町、鲸□

町、蒲□町……”

“不必一一介绍那么多町了,关键是到底买到小提琴没有?”主人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

“卖乐器的商店叫作金善,也就是金子善兵卫先生开的,所以,还有好远呢。”

“好远就好远吧,你就快些买吧!”

“遵命!于是我来到金善店外一瞧,煤油灯亮得刺眼……”

“怎么又是亮得刺眼啊。你只要一说亮得刺眼,一次两次是完不了的,又该磨蹭啦!”这回迷亭先布下了防线。

寒月说:“哪里,这回的亮得刺眼,只有这么一回,无需挂心。……我透过灯影一瞧,只见那只小提琴微微反射着秋夜灯火,琴腰弯曲处泛着凛凛寒光,只有绷得紧紧的丝弦上熠熠生辉……”

“形容得多美啊!”东风赞美道。

“就是它!就是那把小提琴,我这么一想,突然激动得心跳加速,两腿颤抖起来……。”

“哼哼!”独仙冷笑着。

“我忘乎所以地冲了进去,从内衣袋里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拿出两张五元的票子……”

“终于买下了?”主人问道。

“虽说我是要买的,不过少安毋躁,这可是关键时刻,莽撞就要失败的。算了,不买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改变了主意。”

“怎么搞的?还是没买呀?不就是买一把小提琴吗,这也太折磨我们啦。”

“倒不是折磨,因为还不能买嘛,有什么办法!”

“为什么?”

“为什么?天刚刚黑,街上还有很多人嘛。”

“有人有什么关系?即使有二百人、三百人在街上走,与你何干?你这人太各色啦。”主人来了气。

“如果是一般人,一千、两千也无所谓。可是一些挽着袖子、拿着好粗的文明棍溜达的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所以我怎么能轻易出手呢。其中一部分人是号称什么‘渣滓党’的,向来以成绩排在班级最末为荣。然而就是这种学生,摔跤是他们的长项。我绝不能轻率地去买小提琴,因为不知会遭遇什么样的惩罚呢。我当然是渴望买到小提琴的,可是,毕竟也惜命的哟!与其因为拉小提琴而被杀,莫如不拉琴活着舒服些。”

“那么,到底也没买了?”主人叮问。

“不是,买了。”

“你这人可真磨叽!要买就快些买,若不想买就不买,赶紧决定就得啦。”

“嘿嘿嘿,世间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啊!”寒月说着,镇静地点了支朝日牌香烟,悠然抽起来。

主人厌烦极了,突然站起来,进了书房,片刻又拿着一本不知什么名的外国旧书回来,一骨碌趴在席上看起来。独仙不知什么工夫回到壁龛前,自己和自己下起了棋。

虽是难得听到的轶闻趣话,但因过于冗长,以至听众减少了一名又一名,剩下的只有忠于艺术的东风和从来不怵冗长的迷亭先生了。

寒月毫无顾忌地向屋内喷吐着长长的烟缕,继而又以原有的节奏继续讲下去:

“东风君,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刚黑不黑时分,毕竟是不可造次的,可话又说回来,等到深夜的话,金善老板就进入了梦乡,更是不行。一定要趁学生们尽数散步归去,而金善老板尚未就寝之前去买,否则,苦心孤诣安排的计划就将化为泡影。然而,找准这个时间,相当困难。”

“的确,这的确很有难度。”

“于是我把那个时间定在十点钟左右。那么,从现在到十点钟,就必须找个地方打发时间了。回去一趟再出来吧,太累。到朋友家去聊天又有点心神不定,没什么意思。没办法,我便在街里转悠起来,一直耗到十点。谁知,若是在平常,逛街两三个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可是唯有那天晚上,时间过得无比缓慢。正应了那句‘一日三秋’的成语,那种难熬的滋味我算是尝到了。”寒月深有所感似的,还特意朝着迷亭说道。

“不是有诗云‘暖炉待旧人,心焦似火烧’吗?此外还有‘等人心焦急,此情人不知’,我想,那吊在檐下的小提琴一定等得焦急万分。但是,你像个毫无目标的侦探般犹豫不决的,想必苦恼更甚于小提琴了。可谓累累如丧家之犬。啊,再没有比无家可归的狗更可怜的了。”迷亭讥讽道。

“把我比作狗,也太过分了。我还从来还没有被人比作狗呢。”

东风安慰寒月说:“我听你讲故事,犹如读过去的艺术家传记,深有同感。至于将你比作狗,那是迷亭先生的一句玩笑,请莫介意,快快讲下去吧!”

即使东风不安慰,寒月也自然要接着讲下去的。

“然后,我从徒町走过百骑町,从两替町来到鹰匠町,在县政府门前数罢枯柳,又在医院旁边数完窗灯,在绀屋桥上吸了两支烟,最后一看表……”

“到了十点钟没有?”

“遗憾得很,还是不到。我走过绀屋[235]桥,沿河向东往上游去,遇见了三个按摩师。还有狗汪汪地叫呢,先生……”

“‘漫漫秋夜长,河边听犬吠。’听着还真有点戏剧性哩。你扮演的就是逃犯吧?”

“他干过什么坏事吗?”

“我是说他现在正要干呢。”

“可怜哪!假如买小提琴是干坏事,音乐学校的学生就都是罪人了。”

“只要别人不认可,即使干了天大的好事也是个罪人。因此,世上再也没有比什么是‘罪人’更加说不清的了。耶稣如果活在那种世道,也是个罪人。美男子寒月先生如果是在那种地方买小提琴,也就是个罪人了。”

“那么,我服输,就算是个罪人吧!当个罪人倒没什么,可是总也到不了十点钟,真愁死我了。”

迷亭说:“那就再数一遍街名呀!假如还有时间,就再来一番‘秋日热辣辣的’呀!还有时间,再吃它三打涩柿子饼呀!无论你讲到什么时候我都奉陪,一直讲到十点钟吧!”

寒月听了,嘿嘿地笑着说:“你把我要说的都说完了,我只好缴械投降啦。那么一步跨过去,就算到了十点钟吧!且说,到了预定的十点钟,我来到金善商店一瞧,由于正是寒夜时分,连热闹的两替町也几乎见不到人影,偶尔对面走来的行人发出的木屐声,都令人感觉凄凉。金善店已经关了大门,只留下个小门。当我从门进去时,不知怎么,总觉得后面有狗跟着,有点害怕……”

这时,主人从那本脏兮兮的书本上抬起头来问道:“喂,买到小提琴了吗?”

“就要买啦。”东风回答说。

“还没买?时间太长了。”主人自言自语的说完又看起书来。

独仙默默无语地将白子儿和黑子儿摆了大半个盘棋。

“我横下心,闯了进去,也不退下帽子,劈头就说:‘我要买把小提琴!’此时,正围在火炉旁闲聊的四五个小学徒和伙计,大吃一惊,不约而同地朝我看来。我不由得抬起右手,将大衣帽子猛地往前一拉,又喊了一声:‘喂,我要买把小提琴!’坐在最前边一直盯着我看的一个小伙计胆怯地‘嗳!’了一声,站起来将吊在店头的三四把小提琴一举拿了下来。我问他多少钱,他说:‘五元二角钱一把!’”

“喂,有那么便宜的小提琴吗?是玩具琴吧?”

“我问他:‘都一个价吗?’他说:‘嗳,全是一个价。都做得很精细,没有什么毛病。’我便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五元的票子和二十钱银币,然后用准备好的一个大包袱皮将小提琴包了起来。这当儿,店伙计们都不说话了,一直盯着我的脸。我的脸被遮挡在大衣帽子下面,他们是不可能看清的,但是,我总觉得心慌意乱,恨不得立刻出门到街上去。我好歹将包袱塞进大衣里边,刚走出店门,掌柜的带头齐声大喊:“谢谢光临!”倒吓得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来到大街上,往四下一瞧,幸而没有什么人,只是看见从一百来米远的前面走来两三个人,边走边吟诗,声音大得在街道上回响。我心想,这可得躲着点。我便从金善店往西拐去,沿着护城河边走到药王师路,从榛木村到了庚申山麓,好不容易回到住处。到家一看,已经是夜里差十分两点了……”

“简直是走了通宵啊。”东风同情地说。

迷亭则长出一口气:“总算讲完了。哎呀呀,就像是下双六棋之旅一样长呀!”

“后面才是**呢。刚才说过的那些不过是序幕罢了。”

“还有啊?实在是折磨人哪!一般人碰上你,多半会熬不过的。”

“且不提熬得过熬不过吧,倘若就此结束,就等于修了佛像却忘了给它开光一样,因此我必须再讲下去。”

“讲不讲下去当然是你的事,反正我是要听的。”

“怎么样,苦沙弥先生也来听听吧?寒月已经买下小提琴了,喂,先生!”

“那么,这回又该卖小提琴了吧?那就不必听了。”主人说:

“还不到卖的时候呢。”

“那就更不值得一听了。”

“这可怎么好。东风君,只有你一个人是热心听的,虽说有点扫兴,也没办法,那就大致讲完算了。”

“不必大致,慢慢讲好了,非常有趣!”

“尽管好不容易把小提琴买到手了,然而首要难题是没有地方放。我的宿舍常有人来玩,如果挂着或是立在房间里的话,立刻就会被人发现的。挖个坑埋起来吧,拉琴的时候还要挖出来,太费事。”

“也是。那么,不会是藏在顶棚里了吧?”东风轻松地说。

“哪里有顶棚,那是农家。”

“那可太要命啦。那么,你放在哪儿啦?”

“你猜我放在什么地方了?”

“猜不出来。放在雨窗护板里了?”

“不对。”

“裹在被里,放进了壁橱?”

“不对。”

当东风与寒月就小提琴的藏身处如此一问一答之时,主人和迷亭也在不住地谈论着什么。

“这句什么意思?”主人问。

“哪句?”

“就是这两行。”

“这是什么呀?'Quid aliud est mulier nisi amiticiae inimica……’[236]这不是拉丁文吗?”

“我知道是拉丁文,我问你是什么意思??”

“你平时不是说看得懂拉丁文吗?”迷亭意识到了危险,想赶紧逃。

“当然看得懂,看得懂是看得懂,可是这几行到底什么意思?”

“‘看得懂是看得懂,可是这几行到底什么意思?’真有你的!”

“随便你怎么说吧!试着翻译成英文如何?”

“‘试着翻译’,好大的口气。我简直成了你的勤务兵了。”

“勤务兵就勤务兵吧,这几句到底是什么意思?”

“好了,拉丁文之类,回头再说吧,还是先拜听一下寒月兄的高论怎么样!现在正是**,已经到了通过安宅关[237]的千钧一发之际了。——是吧,寒月兄,后来怎样了?”迷亭突然来了兴致,又加入了“小提琴轶闻”一伙,将主人孤零零抛在一边。寒月先生因此倍受鼓舞,便说出了小提琴的藏处。

“最终藏在一个旧藤箱里了。这个藤箱是我离开家乡时祖母送给我的,听说是祖母出阁时的嫁妆呢。”

“这可是一件老古董啊,似乎和小提琴不大协调啊。是吧?东风先生!”

“嗯,是有点不大协调。”

“可是放在顶棚里,也不大协调呀?”寒月不客气地回敬了东风一句。

“虽然不协调,却可以吟成诗,尽管放心!‘寂寞锁清秋,提琴箱中收。’怎么样?二位!”

“迷亭先生今天俳兴大发呀!”

“岂止是今天!我无时无刻不是满肚子的诗句。提起我做俳句的造诣,就连已故的正冈子规[238]先生都惊叹不已,瞠目结舌哪!”

“迷亭先生,你和子规先生有过交往吗?”老实的东风君照直问道。

“唉,即使没有交往,也一直通过无线电报肝胆相照的。”

由于迷亭先生老是胡诌八扯,东风君实在接不上话头,便沉默下来。寒月却笑着接着说下去:“就这样,藏小提琴的地方倒是有了,可是又遇到新的难题,该怎么拿出来拉琴?如果单是拿出来看看,只要背着人们,倒也不是难事。然而,只是看看有什么意思?不拉一拉它,买来就没有意义了。一拉琴则会出声,一出声则会被人发现。渣滓党的头目就住在隔着一道木槿篱笆的南边那户农家,太危险了!”

“难为你啦!”东风同情地附和着。

“可不是吗,真是难为你呀。正所谓‘空口无凭,有声音为证’啊。当年只因发出了声音,小督局[239]才败露的。如果是‘偷嘴吃’或‘造假币’,还不难遮掩,可弹奏乐器这事,是瞒不了人的呀。”迷亭说。

“只要不发出声,怎么都好办,可是……”

“且慢,你说什么只要不出声……有时候即便不出声也瞒不住的呀。从前我们在小石川的庙里自己起伙时,有个叫铃木藤的人,此公非常喜欢喝做菜用的料酒。他用啤酒瓶子买来料酒,每天自斟自饮,不亦乐乎。有一天藤先生出去散步后,虽说很不应该,苦沙弥偷喝了料酒……”

“我怎么会偷喝铃木的料酒?偷酒喝的不是你吗?”主人突然大声说。

“哟,我以为你在看书,胡诌两句也不碍事的,居然还是被你听见了。看来对你这种人,还得防着点啊。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指的就是你呀。不错,回想起来,我也喝了。虽然我确实喝了,可是被发现偷酒喝的可是你啊。……你们两位听清楚。苦沙弥先生本来不会喝酒的。然而,因为是别人的酒,他就拼命喝了好多,结果可不得了,喝得满脸通红。唉呀呀,那副样子,都不忍再看他一眼……”

“住口!连拉丁文都不会念,……”

“哈哈哈……藤先生回来后,晃了晃啤酒瓶,发现少了一大半,他说一定是有人喝了,一看房间里,只见这位‘老爷’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墙角,活像个用朱泥捏成的泥人……”

三人不由得哄堂大笑,主人也边看书边吃吃地笑。唯有独仙,由于用多了机外之机[240],好像有些乏了,伏在棋盘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呼呼大睡。

“不出声也会被发现的事还有呢。我从前去姥子温泉,和一位老者同住一个房间。据说他是东京一家和服店的老爷子。反正是同宿,我才不管他是开和服店还是旧货店的,只是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就是到姥子温泉后第三天,我的烟抽光了。诸位大概也知道,那个姥子温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很不方便,除了洗澡、吃饭以外什么也买不到。在这里断了烟,可是遭了难。人往往越是缺什么,就越想什么。我刚刚想到没有烟啦,就突然特别想吸烟,平日根本没有那么大的烟瘾。更可恶的是偏偏那个老头带了一大包烟来山上。他常常拿出一支烟来,当着我的面,盘腿一坐,就噗噗地吸起来,仿佛在问:‘你也想吸一口吗?’如果只是吸烟还可以忍受,可是到了后来竟然又是吐烟圈,又是朝空中吐,又是朝两边喷的,甚至将邯郸梦枕翻过来喷;或像狮子进出山洞似的,让烟从鼻孔进进出出。总之一句话,他是在故意‘显吸’呀!”

“什么?‘显吸’是怎么回事?”

“炫耀服装道具叫作‘显摆’,那么,炫耀吸烟,只好叫作‘显吸’了。”

“唉,与其这么难受,何不要来一点儿抽?”

“可是不能要啊。我是个男子汉嘛。”

“怎么?男子汉就不能要吗?”

“也许能要。但是,我不要。”

“那后来怎么过的?”

“我没有要,而是偷了!”

“唉呀呀!”

“我看那老头儿拎着条毛巾去泡温泉了,心想:要吸烟,就趁现在!我便专心致志地一根接一根猛吸起来。啊,真过瘾。就在这时,纸拉门“哗”的一声开了。我一惊,回头一看,正是烟的主人。”

寒月问道:“他没有去泡澡吗?”

迷亭说:“他刚要下去泡,忽然想起忘了拿钱袋子,又从走廊走回来。我怎么会偷他的钱袋子?这首先就是对我不敬!”

寒月说:“这可不好说,看你偷烟有两下子。”

“哈哈哈,那老头儿也很有眼力,钱袋子的事暂且不提了,却说老人拉开纸拉门一看,房间弥漫着浓浓的烟雾,这是我为了补回断烟两天的缺憾,狠命地抽烟的结果。常言道:‘坏事传千里!’所以昭然若揭了。”

“老头儿说什么了?”

“到底是年高德厚!他什么也没说,用白纸包了五六十支烟递给我说:‘不好意思,这下等烟叶如果您不嫌弃,就请吸吧!’说完,他又下去泡温泉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户情趣’吧?”

“谁知道是‘江户情趣’还是‘和服商情趣’啊,总之,从此我和老人家无比地肝胆相照,心情愉快地逗留两个星期才回来的。”

“这两个星期,你都是白抽老人家的烟卷吧?”

“差不离吧。”

“小提琴的事已经说完了吧?”主人终于合上书本,爬起来无可奈何般地问道。

“还没呢。才刚刚进入**。你来的正是时候,一起听下去吧!顺便麻烦你叫醒那位趴在棋盘上睡觉的先生——叫什么名字?对了,独仙先生……请独仙先生也过来听听吧!你说呢?他那么贪睡对身体是有害的,该叫起他来了吧?”

“喂,独仙兄,起来,起来!要讲有趣的故事啦。快点起来吧!说是,你那么贪睡对身体有害呢!说您太太会担心的。”迷亭嚷道。

独仙“嗯”了一声抬起头来,口水顺着他那山羊胡流下来,像蜗牛爬过的痕迹似的闪闪发光。“啊,好困!这就叫‘山上白云横,好似我倦怠’吧,啊,睡得真舒服!”

“你睡得香甜,我们都已目睹。该起来了吧?”

“起来也行啊。有什么趣闻可听?”

“马上就要把小提琴……刚才他说要干什么呀?苦沙弥兄!”

“要干什么,叫人根本摸不着头脑。”

“马上就要拉琴啦。”

“马上就要拉琴啦。你到这边来,听一听!”

“怎么还在说小提琴?不堪忍受!”

“你是拉‘无弦之素琴’的人,应该不会不堪忍受的。而寒月兄因为要吱吱啦啦地拉琴,害怕左邻右舍听到,正大大地不堪忍受呢。”

“是吗?寒月兄难道不知道不惊扰邻里的拉琴方法吗?”

“不知道。如果有这样的方法,恳请赐教。”

“何须赐教?只要看一眼圣地白牛[241],就会明白。”独仙说得玄而又玄。寒月断定这是独仙刚睡醒,头脑不清而随口乱说的,便故意不理他,接着刚才的话头往下说:

“我终于想出了个妙计。第二天正好是天长节,从早上开始我就不时地把藤箱打开看看,然后再关上,就这样反反复复,一整天都在心慌意乱中度过。终于熬到了天黑了,当藤箱底下响起虫鸣时,我把心一横,将那把小提琴和琴弓取了出来。”

“总算拿出来啦。”东风刚一说,迷亭便提醒道:“轻率抚琴,危险将至哟!”

“我先拿起琴弓,从弓头到弓把仔仔细细检查一遍……”

“你又不是拙劣刀匠,煞有介事的。”迷亭讥讽道。

“一想到这琴便是我的灵魂时,恰似武士深夜十分,在朦胧灯影里,将磨得锋利的宝剑,猛然拔出刀鞘般的心境。我手握琴弓,不禁浑身瑟瑟发起抖来。”

东风叹道:“真是个天才!”迷亭紧接着说:“真是个疯子!”主人则说:“还是快拉琴吧!”独仙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幸而琴弓没有问题。我又把小提琴拿到油灯下,正反两面仔细检查了一遍。各位还要想到在这大约五分钟期间,藤箱下面一直在唧唧地响着虫鸣呢……”

“我们全都会想到的,你就放心地拉琴好了。”

“现在我还不能拉。……幸而小提琴毫无瑕疵,这就放心了。于是我嚯地站起来……”

“你要去哪儿?”

“请安静地听我说,好不好。像这样我说一句你们问一句,没法讲啦……”

“喂,各位!他叫咱们安静哪!嘘——嘘——”

“插嘴的不就是你一个人吗!”

“是吗?真是失礼失礼,我一定洗耳恭听!”

“我将小提琴挟在腋下,登上草鞋,三步两步跨出茅屋,不过,还要等一下……”

“瞧瞧,又来了。我猜一定是什么地方停电了吧?”

“即使返回屋里去,也没有柿饼可吃喽。”

“诸位仁兄总是这般胡乱插言的话,甚感遗憾之至。鄙人只好对东风一个人讲了。……好了,东风君。我两三步迈出门去后,又折返回去,把离开家乡时花三元两角钱买的红毛毯蒙在头上,“噗”的一声吹灭了油灯。你猜怎么着,这下子眼前一片漆黑,连草鞋在哪儿都看不见了。”

“你到底想去哪儿?”

“你就好好听着吧!好不容易穿上草鞋,出去一看,只见夜空月明星稀,地上柿叶遍地,头披红毛毯,怀抱小提琴。我一直向右走去,沿着缓坡,来到了庚申山下。这时,东岭寺敲响的钟声透过我头上的毛毯,穿过我的耳鼓,震响我的脑子。东风君你猜,此刻是什么时辰?”

“猜不出来啊。”

“九点啦。从现在开始,我将要在这漫漫秋夜,独自一人走八百多米山路,爬到一处叫作大平的山岭。可是,我胆子一向很小,若在平时一定会吓得魂不守舍的。然而,一旦精神高度集中,就出现了奇迹,竟然丝毫没有产生害怕或是不害怕之类的念头。因为当时我一心想着要拉小提琴,神奇极了。那个名叫大平之处位于庚申山的南侧,那是一处绝佳的眺望地,天晴之日登山远眺,从红松林的缝隙间能够将山下城镇一览无余。——面积嘛,大约六十丈见方吧,正中有一大块岩石,足有八张席那么大。北侧与叫作鹈沼的池塘相连,池塘周围都是三抱粗的大樟树。因为是山中,附近只有一间采樟脑小屋。池塘一带杳无人迹,即使白天也不是个让人愉快的好去处。万幸的是,有一条工兵为了演习开辟出来的小路,攀登并不吃力。我终于爬上了那块大岩石上,将毛毯铺好,姑且坐了下来。由于在这寒夜登山还是第一次,我坐在石头上,稍微定了定神,只觉得四下的阴冷萧瑟渐次渗入我的身心。在这种场合,使人心慌意乱的只有恐怖感,所以,只要能除却这种恐怖感,就只会感受到凛冽的空灵之气了。我呆呆地坐了二十多分钟,渐渐感觉自己仿佛孑然一身独居在水晶宫里。而且我那孤独的身体,不仅是身体,就连灵魂也都是用寒天[242]做的似的,变得清澈而透明,我几乎弄不清自己是住在水晶宫里,还是我的肚子里有个水晶宫了……”

“越说越玄乎了!”迷亭故作正经地奚落道。独仙紧跟着他稍作感动貌地说:“可算是玄妙奇境!”

“如果一直处于这样的精神状态,说不定直到明天早晨,我都茫然地在石上打坐,拉不成小提琴哩……”

“那儿是不是有狐狸精啊?”东风问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连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都分不清楚。就在这当儿,突然听到身后的古池里发出‘嘎’的一声尖叫……”

“快要出来啦!”

“那叫声传得老远,伴着呼呼的风,掠过遍山的树梢时我才猛然清醒……”

“总算放心了!”迷亭故意摩挲着胸口说。

“这就叫作‘大死一番天地新’[243]啊!”独仙挤眉弄眼地说,但寒月完全不解其意。

“我清醒过来一看四周,庚申山一片寂静,连雨滴的声音都没有。心想,奇怪,刚才那是什么叫声?若说是人的叫声吧,太尖厉;说是鸟叫吧,又太高亢;若说猴子吧……这一带哪来的猴子。到底是什么声音呢?我脑子里一旦出现疑问,便总想解开这个谜。于是,一直默默无为的各路神仙便纷纷争先恐后地在头脑中狂热地**起来,宛如当年京城人士欢迎英国的康诺特爵士[244]那样。不大工夫,全身的毛孔突然张开,就像被喷了烧酒的多毛腿似的,号称勇气、胆量、判断力、沉着等等客人,飞快地从毛孔中蒸发出去了。心脏在肋骨下跳起了捏鼻舞[245],两条腿像风筝响笛似的颤抖起来。这可受不了!我突然将毛毯蒙在头上,将小提琴挟在腋下,摇摇晃晃地从岩石上跳了下来,沿着山路一溜烟地跑下山去,一口气跑了八百米,回到住处,就钻进被窝,睡觉了。东风君,现在回想起来,后来再也没有遇到比那更叫人毛骨悚然的事了。”

“后来呢?”

“全都讲完了!”

“原来根本没拉小提琴呀?”

“就算我想拉也拉不成呀!那一声尖叫声多吓人哪。纵然是你,也一定拉不成的。”

“唉,总觉得你这个故事讲得虎头蛇尾的。”

“你这么‘觉得’,也是事实呀!怎么样啊?各位!”寒月环顾大家,神气十足。

“哈哈哈,讲得真是绝了!能把故事编到这个程度,想必老兄颇费了一番苦心吧?我还以为是桑德拉·贝罗尼[246]即将在东方的君子国现身呢,因此,一直恭恭敬敬地聆听哪!”迷亭估计会有人让他解释一下桑德拉·贝罗尼是怎么回事,出乎意外,没有人问,不得不自行讲解。“桑德拉·贝罗尼在月下弹竖琴,在森林中唱意大利情调的歌曲,与你抱着小提琴登上庚申山,真可谓‘同曲异工’啊!可惜的是,人家震惊了月里嫦娥,老兄却被池中狸怪惊吓到了。由此可知,在人生紧要关头,才见滑稽与崇高的巨大反差。想必老弟很遗憾喽。”

“倒也不怎么遗憾。”寒月却意外的平静。

“还不是因为你想到山上去拉小提琴,赶赶时髦,结果才被惊吓的呀!”这回是主人不客气地批评。

独仙叹息道:“好汉竟去那魔窟里讨营生。可惜呀!”

独仙说的每句话,寒月都不曾听懂过。不仅是寒月,恐怕在座的无人明白吧!

隔了一会儿,迷亭将换了个话题,说:“这件事就这样吧!你近来还是天天到学校去一心磨玻璃球吗?”

“不是的,前些日子我回乡省亲,暂停了。对于磨玻璃球我已觉厌倦。老实说,我正考虑中止呢。”

“可是,你若不磨玻璃球,就当不上博士呀!”主人微微蹙起眉头说。

“您是说博士吗,嘿嘿嘿嘿……博士嘛,当不成也无所谓了。”寒月本人却说得相当轻松洒脱。

“但是,拖延婚期,双方都比较麻烦吧?”

“您说什么结婚?是谁结婚?”

“你呀。”

“我和谁结婚啊?”

“当然是和金田小姐啦!”

“嘿嘿。”

“嘿嘿什么?不是早已有约了吗?”

“哪里有什么约,是对方这样到处宣扬的。”

“这也太胡闹了。是吧,迷亭君,那件事你也知道吧?”

“那件事,你指的是鼻子夫人吗?如果是那件事的话,就不只是你我知道了,那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天下无人不知了。总有人来问我:几时才能有此荣幸在《万朝》等报刊上,以‘新郎、新娘’为标题刊载新郎新娘的照片呀?而东风君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创作了长篇诗作——《鸳鸯歌》。然而,只因寒月不想当博士,那呕心沥血的杰作很可能砸在手里,叫人担心极了。喂,东风君,是这样吧?”

东风说:“倒也不至于担心到那个程度吧,我还是希望把那篇充满深深祝福的作品公之于世的。”

迷亭说:“瞧瞧看!你到底当不当博士,已经影响到了四面八方,你就加把子劲儿,继续去磨玻璃球吧!”

“嘿嘿嘿嘿。多蒙老兄挂念,很过意不去。不过,我现在不当博士也无妨了。”

“此话怎讲?”

“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明媒正娶老婆啦。”

“呀,这招真厉害啊!你是什么时候秘密结婚的呀?这年头,真是人心难测哟!苦沙弥兄,正如你已亲耳听到的那样,寒月君说他已经有妻儿了。”

寒月说:“还没有孩子哪!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生孩子,可就麻烦了。”

“到底是何时、何地结的婚呀?”主人像个预审法官似的问道。

“何时嘛,我回到家乡后,她已在我家等候我成婚哪。今天给苦沙弥先生带来的鲣鱼,就是参加婚礼的亲戚们送的。”

“只送三条鱼干贺喜,也够吝啬的!”

“哪里!我从一大堆鱼干里只拿了三条来。”

“那么,你家乡的姑娘,也都是肤色很黑吧?”

“是呀,墨黑墨黑的,和我很般配。”

“那么,金田家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没打算怎么办。”

“那可有点儿不合适吧。是吧,迷亭兄!”

“没什么不合适的。嫁给其他男人还不是一样吗。说到底夫妻不过是摸瞎子罢了。总之一句话,本来完全用不着摸瞎子的,却偏要瞎摸一通,简直多此一举。既然是多此一举,管他谁摸到谁呢。可悲的只是作《鸳鸯歌》的东风君哪!”

“不要紧,那鸳鸯歌,也可以转给寒月君结婚用啊!金田小姐结婚时,我再另作一首。”

“不愧是诗人,真是潇洒啊。”

“你跟金田家退婚了吗?”主人还是惦记着金田小姐那头呢。

“没有,没有退婚的必要。我从未向对方求过婚,或是表示过要娶她,所以,什么也不说就可以……应该说,即便什么也不说也可以。即使是此时此刻,人家已派了十名二十名密探,对于我们的谈话了如指掌了。”

主人一听密探二字,突然绷起面孔吩咐:“哼!那就不要说了!”

可是主人觉得未能尽兴,便又针对密探,大发了一通议论:

“乘人不备,偷取别人怀中之物者是小偷,乘人不备,窃得别人心思者是密探;神不知鬼不觉,撬开门窗拿走他人物件者是窃贼;神不知鬼不觉,诱人失言以窥其内心者是密探;将砍刀插在席上,勒索他人钱财者是强盗;堆砌恐吓之词强迫他人意志者是密探。因此,密探和小偷、窃贼、强盗本是一路货色,都是顶风臭出四十里。若对他们唯命是从,就会惯坏他们。决不能屈服!”

“怕什么。纵然有一两千个密探在上风头列队进攻,也没什么可怕。我可是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水岛寒月哟!”

“实在叫人肃然起敬啊!不愧是新婚燕尔的理学士,真是精力旺盛噢!不过,苦沙弥兄,既然密探和小偷、盗贼、强盗都是同类,那么,雇用密探的金田家又和什么人是同类呢?”

“不外乎是熊坂长范之流吧!”

“比作熊坂,妙哉妙哉!不是有这么句唱词吗:‘一个长范,忽而变两个,原来已身首异处。’[247]像对面胡同的那个靠着放阎王债起家的‘长范’,是个贪得无厌的俗物,活多少岁也不会毙命的。叫那些家伙盯上了可是要遭报应的!一辈子要倒霉的。寒月君要当心啊!”

寒月泰然自若,模仿‘宝生流派’[248]的唱腔,豪迈地说:

“无需担忧!戏词中还说‘唉呀呀,胆大包天的恶强盗!我的本事你早已知晓。怎敢前来找死,叫你好好领教领教!’”

“提起密探来,二十世纪的人,可以说大多有成为密探的倾向,这是什么缘故呢?”独仙到底是与众不同,提出了一个与时局无关的超脱的问题。

寒月回答:“是由于物价高涨吧?”

东风回答:“是由于不解艺术情趣吧?”

迷亭回答:“是由于人们长了文明角,像芝麻糖似的疙疙瘩瘩的。”

轮到主人时,他装腔作势地发出一番议论: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曾深入思考过。依我之见,现代人的密探倾向,全都起因于自我意识太强。我所说的自我意识,不同于独仙君所说的什么‘见性成佛’、‘自我与天地一体’等等悟道一类的东西……”

迷亭说:“唉呀,越说越玄奥了。苦沙弥兄,既然你都卖弄你那三寸不烂之舌大谈特谈,那么我迷亭也就斗胆追随老兄,大大方方地发表一番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喽!”

主人说:“那就请便吧。反正你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有啊,多得很。你老兄前日对刑警敬如鬼神,今日又把密探比作小偷和盗贼,简直是个善变之人。至于我嘛,从没出娘胎以前,一直到现在,始终不曾改变过自己的看法。”

主人说:“刑警是刑警,密探是密探。前日是前日,今日是今日。不改变自己的看法,正是你头脑愚笨的铁证。《论语》中说的‘下愚不可移’[249]指的就是你这种人。……”

“好不给面子啊!密探若是也这样正面进攻,倒也有可爱之处呢。”

“你说我是密探?”

“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密探,才这么直率的。好了,咱们就别吵嘴啦!继续聆听你那番宏论吧!”

“所谓现代人的自我意识,指的是对于自我与他人之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利害鸿沟知之甚多。并且,这种自我意识伴随着文明的进步,一天比一天敏锐,最终连一举手一投足都变得不自然了。西方有个叫亨利[250]的人,批评史蒂文生说:‘他走进挂着镜子的房间,每次从镜前走过,如果不照一下镜子便觉得不自在。他就是这样一个瞬间也不肯忘记自己的人。’这番话生动地描绘了当今世界的趋势。由于人们睡觉时不忘自己,清醒时也不忘自己,‘我’字如影随形,使得人们言行举止无不矫揉造作,作茧自缚,苦不堪言,不得不以男女相亲时的那种忐忑心情度过朝朝暮暮。所谓‘悠然自得’、‘从容不迫’等等都成了毫无意义的死语。从这一点来说,现代人都密探化了,盗贼化了。密探干的是掩人耳目、偷鸡摸狗的营生,势必增强自我意识。而盗贼,总是害怕会被捉住或被发现,也势必增强自我意识。因为现代人不论是梦中还是醒来,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怎样对自己有利或不利,自然也不得不像密探和盗贼那样增强自我意识。人们从早到晚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片刻不得安宁,直到进入坟墓,这便是现代人的心境,这是文明的诅咒。简直是愚蠢透顶!”

“解释得的确很有趣。”碰上这样问题,独仙是决不会甘居人后的。“苦沙弥兄的解释深得我意。古人是教人忘掉自我,而今人,是教育人们不要忘掉自我,完全相反,结果一天二十四小时,人们的心全被‘我’字占据了。因此,二十四小时片刻得不到安宁,无时无刻不在火焰地狱里炙烤。若问天下的良药是什么?没有比‘忘我’更有效的了。所谓‘三更月下入无我’[251],便是吟咏这种至高境界。而今人,即使对人亲热,也不是发自内心。连英国人引以为豪的‘nice’行为,实际上也是自我意识过分膨胀使然了。听说英国国王去印度旅游时,曾和印度的皇族一起进餐。那些皇族没有意识到天子在场,按照本国吃法,将手伸到盘子里去抓马铃薯吃。结果皇族非常羞愧,满脸涨红,而英王却佯装不知,也伸出两个指头在盘子里抓马铃薯吃……”

寒月问道:“这便是英国式的教养吗?”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主人补充说,“也是在英国,有一个大兵营,某团的许多士官宴请一名下士。饭后,用玻璃钵端来了洗手水。那名下士大概是很少出席宴会,竟端起玻璃钵一口气喝光了洗手水。于是,团长边祝福下士身体健康,边将洗指钵里的水一饮而尽。据说在座的其他士官也不甘落后地举起洗手钵,祝福下士官的健康哩。”

“还有这么个笑话呢。”一向不甘寂寞的迷亭说:“卡莱尔是个不谙宫廷礼节的怪人,第一次谒见英国女王时,这位先生突然说了声:‘可以吗?’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了。这时,站在女皇身后的众多侍从和宫女都吃吃地笑起来。不对,不是笑起来,是忍不住要笑。于是,女王回过头去,对身后的人示意了一下,于是那些侍从和宫女也都坐在了椅子上,这样卡莱尔才没有丢面子。不过,想不到女王竟然如此地体贴入微!”

寒月做了个短评:“既然是卡莱尔,就算大家都站着,他也可能毫不在意呢。”

“体贴之心固然不错,”独仙接过来说,“不过,正因为是有自我意识,因此关心别人也就很劳神了。可怜啊!人们都说:随着文明进步,争斗之心就会逐渐消失,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变得文明了,其实大谬不然。自我意识这么强,怎么可能相安无事呢?不错,表面看来,虽然像是波澜不起、平和安宁,然而,互相之间都感觉非常痛苦。就如同力士在土俵中扭在一起,一动不动的架势一样,在旁人看来,平静之极,而力士双方不是在都在暗中较劲吗?”

“就拿打架来说吧,从前打架是以暴力制胜,反而不算是过错,然而现在变得非常巧妙,这就更加导致自我意识的增强。”轮到迷亭说话了,“培根[252]说过:‘顺从大自然的力量,才能战胜大自然。’今日的争斗,恰好遵循了培根格言,真是不可思议,和柔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意图利用敌人之力消灭敌人……”

“也和水力发电一样,顺从水流之力,使其变为电能,为人类所用……”寒月刚说了一半,独仙立刻接着说:

“所以说呀,‘贫时为贫所缚,富时为富所缚,忧时为忧所缚,喜时为喜所缚’。才子毙于才,智者败于智,像苦沙弥这样脾气暴躁之人,只要让你发火,你就会立刻冲出去,中了敌人的圈套……”

“对呀!对呀!”迷亭拍手叫好时,苦沙弥先生讪笑着说:“不过,我也不是那么容易上钩的吧?”大家听了,一齐大笑起来。

迷亭问:“那么像金田那种人,会因何而死呢?”

独仙说:“老婆因鼻子而死,丈夫因罪孽而死,喽啰因当密探而死。”

“小姐呢?”

“小姐嘛,我没有见过,无从说起……不外乎是穿死,吃死,或是喝死吧!总不至于因恋爱而死的。也说不定会像《卒塔婆小町》[253]里的人那样死于路旁哩。”

“这么说可太过分了。”东风因为给小姐献过新体诗,立刻提出抗议。

“所以说,‘应无所往而生其心’这句话是至理名言。不入这种境界,人是苦不堪言的!”独仙仿佛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说着。

迷亭说:“你别那么神气!像你这种人,说不定会死在电光影里呢。”

主人说:“总之,文明若是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就不想活了。”

迷亭立刻一语道破:“那就去死吧!不必客气。”

主人浑不讲理地说:“我更不想死啦。”

“看来,出生时,无人深思熟虑;临死时,却无人不烦恼。”寒月事不关己地说了一句。

这种时候,只有迷亭能接得上话:“这就好比借债时不假思索,到了还钱的时候都发愁是一个道理。”

“如同借债不想还钱的人才幸福一样,平静面对死亡的人也是幸福的。”独仙依然是超然而出世。

“照你这么说,厚颜无耻便是悟道了?”

“没错!禅语中就有‘铁牛面铁牛心;牛铁面牛铁心’之说。”

“如此说你就是这类人的标本了?”

“倒也不是。不过,以死为苦,这是人类出现了神经衰弱病以后的事。”

“是啊。像你这种人吧,怎么看怎么像神经衰弱症出现以前的先民。”

迷亭和独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时,主人却对寒月和东风抨击起了文明。

“关键问题是,怎样才能借钱不还。”

“这不是问题。借钱非还不可。”

“喂,讨论嘛,你先听我说。正如怎样才能借钱不一样,怎样才能长生不死,也是个问题,不,已经成了问题,所以才搞炼金术的,可是所有炼金术都失败了。无论如何人总是要死的,这已经很清楚了。”

“这个道理早在发明炼金术以前,就很清楚了。”

“喂喂,讨论嘛,别插嘴,好好听着。当明确了无论如何得死的时候,又出现了第二个问题。”

“咦?”

“反正得死的话,那么怎样死才好呢?这就是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就注定了将和这第二个问题同时诞生的命运。”

“的确。”

“死,是痛苦的,然而,死不成,更痛苦。神经衰弱的国民活着比死亡更加痛苦万分。因此,才以死为苦。并非怕死而以死为苦,而是忧虑怎样死最好。只是一般人因智力不足,总是听天由命,于是惨遭他人的欺辱杀戮。然而,有点个性的人,不会满足于被社会零切碎割地弄死,必然要对死法进行种种探讨之后,提出一个崭新的方案。因此,纵观未来世界的趋势,必然是自杀者不断增加,而且无一不是依照独创的方式告别人间的。”

“这么说,将来的社会越来越热闹了。”

“当然,一定会的。亨利·阿瑟·琼斯[254]写的剧本里,就有一个不断主张自杀的哲学家……”

“他自杀了吗?”

“遗憾得很,他并没有自杀。不过,今后再过一千年,人们一定会那样做的。一万年以后,只要提到死,人们就会想到自杀,想不到别的死法。”

“那还了得!”

“会的,一定会的。这样一来,对于自杀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成为一门科学。诸如落云馆那样的中学,就会讲授自杀学,作为一门正课代替伦理学。”

“妙极了。我都想去旁听了!迷亭先生,苦沙弥先生的高论,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到了那时,落云馆的伦理学教师会这样说吧:‘诸君,不许墨守所谓公德这种野蛮作风。作为世界青年,诸君首先要重视的义务是自杀。这等于说:‘己为所欲,施之于人。’因此,为了扩大自杀效益,还可以进行他杀。尤其眼前那个穷酸臭的珍野苦沙弥先生,只见他活得十分痛苦,要争取早一天杀了他,这便是诸君的义务。诚然,与往昔不同,尔今乃是开明时期,因此,不能再干那种舞刀弄枪或飞箭投矢等卑鄙手段,只能凭着高尚的讽刺技巧开开玩笑而置人于死地,这既对本人修好积德,也是诸君的荣誉。’”

“这讲演实在太打动人了。”

“还有比这更动人的哩。现代警察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首要目的。但是,将来到了那一天,巡警就会抡起打狗的棍棒,到处打杀天下公民……”

“为什么?”

“为什么?现在的人珍惜生命,所以需要靠警察来保护。但是到了那时,因为国民活得痛苦,警察慈悲为怀才杀人的。当然,心眼活泛些的人大多都已自杀;要警察动手杀死的家伙们只剩下些优柔寡断的人、缺乏自杀能力的白痴,或是残疾人了。并且那些自愿被杀头的人都在门口贴上一张纸条。只要写明:‘有男人(或女人)自愿被杀死’,贴在门上,警察巡逻到此的时候,就会立刻进行处理的。尸体吗?照例由巡警拉车去拾掇。还有更有趣的事哪……”

东风感慨不已地说:“先生的笑谈,说起来就没个完喽!”

独仙又捻着他那缕山羊胡,慢条斯理地辩道:“说是笑谈,也算是笑谈;不过,若说是预言,也许就是预言。不能够透彻把握真理的人,总是被眼前的各种表象所束缚,动不动就把泡沫般的梦幻当作永恒的真实,因此只要说得稍微超然些,便立刻被看作是笑谈。”

寒月肃然起敬道:“即是所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吧?”

独仙露出“那还用说”的神色,接着说:“从前西班牙有个地方叫作柯尔道巴……”

“今天还有吗?”

“也许还有吧。这个暂且不管它吧!按照那地方的风俗,寺院一敲响晚钟,家家户户的女人都会从家里出来,跳进河里游泳……”

“冬天也游泳吗?”

“这一点不是太清楚,总之,没有老少尊卑之别,所有女子都跳进河里。但是,男人一个也不参加,只是在远处眺望。远远望去,暮色苍茫的水波上,一个个雪白的肉体在游动,只是模模糊糊地看不清……”

“多富有诗意呀!完全可以写成一首新体诗啊!那是个什么地方?”东风只要一听到**,就往前探出身子。

“柯尔道巴呀!可是当地的小伙子们既不能和女人一同游泳,又不许靠近看清女人们的身姿,于是,心中不满的小伙子们便搞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嘿,搞的什么花样?”迷亭一听恶作剧,大感兴趣。

“他们买通了寺院里的敲钟人,将日落时敲钟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而女人们都没什么脑子,一听到敲钟了,便纷纷来到河边,只穿着短内衣、短**,扑通扑通跳进水里。虽说是跳进水里了后,但是和往常不同,天并没有黑。”

“不会又是‘秋日火辣辣’吧?”

“她们往桥上一看,许多男人正站在上面瞧着她们。她们虽然羞耻万分,也无可奈何。据说一个个全都羞得脸红红的呢。”

“后来呢……”

“后来嘛,人们认识到,这是因为人只要受习俗所惑,就会忘却了根本原理,所以要多加小心才行!”

迷亭说:“先生所言甚是,小生受益匪浅。说到被习俗所惑的事,我也讲一个吧。最近阅读某刊物,就看到一篇描写这样的骗子的小说。假设我在这里开了个书画古董店,在店里摆出大家的书画以及名人使用过的画具。当然不是赝品,全是地地道道的真货,不折不扣的上品。既然是上品,自然价格都很贵。来了一位喜好书画的顾客,问道:‘元信[255]的这幅画多少钱?’我说:‘标价是六百元,就六百元吧!’顾客说:‘买倒是想买,只是身上没带那么多钱,真是可惜,只好作罢。’”

“他肯定是这么说的吗?”主人总是说些人家不乐意听的话。

迷亭警觉地回答:“差不多吧。这可是小说噢,就算是这么说的吧。于是我说:‘钱不要紧。您要是喜欢,就拿去吧!’顾客犹豫地说:‘这怎么行?’我十分豪爽地说:‘那就按月付款给我吧!月付可以细水长流,反正您今后也是我们的主顾……唉,您一点儿不用顾虑。那么您月付十元怎么样?还是多的话,每月付五元也行。’后来我和顾客经三两个回合的商议,最后以六百元的价格将狩野元信法眼[256]那幅画卖给了他,不过是分期付款,每月十元元。”

寒月说:“简直就像泰晤士报的《百科全书》里的故事呢。”

迷亭说:“《百科全书》里的记载当然很准确,而我说的就不大确切了。下面就要进入巧妙的欺骗的部分了。你们仔细听我讲。寒月,每月十元,你算算,六百元的话,要多少年才能还清?”

“当然是五年了。”

“的确是五年。不过,独仙君,你认为五年的岁月,是长还是短呢?”

“一念万年,万年一念。说短也短,说不短也不短。”

“你说的什么意思呀?是道歌[257]吗?真是缺乏常识的道歌。且说五年当中每月付十元,就是说,对方只要付款六十次即付清了。然而,这就是习惯的可怕之处。假如同一件事情重复做了六十次,那么,第六十一次还想照例付款十元。第六十二次也想付款十元。就这样六十二次,六十三次……随着重复的次数增多,一到日子就想要付款十元,不然就难受。人似乎很聪明,但是有着拘泥于旧习而忘却根本的大弱点,利用这种弱点,我便可以反反复复月月占到十元钱的便宜。”

“哈哈哈,不会吧!不至于健忘到这个地步吧?”

寒月一笑,主人微微正色道:

“唉,真有这种可能的。我就是每月寄款偿还大学时期欠下的债,也不记账,最后学校不让我再寄了才发现。”主人把自己的丑事当成一般人共通的丑事讲给众人听。

“瞧瞧,眼前不就有这种人吗,可见是千真万确的了!所以,听了我刚才说发表的‘未来文明记’,嘲笑我是在说笑话的人,正是认为六十次可以还清的分月付款,却付了一辈子也理所当然的家伙们。尤其是寒月、东风这样缺乏经验的青年,必须牢记我们这些前辈的话,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寒月说:“谨遵教诲!分月付款一定限于六十次。”

“喂,寒月君,看似在说笑话,其实都是至理名言哟!”独仙冲着寒月说,“比如说,刚才苦沙弥兄和迷亭兄给你忠告:‘你没跟对方打招呼,就擅自和别人结婚,有欠妥当,应该快到金田家去道歉。”

“恕我不能去道歉!如果是对方向我赔礼,另当别论,我可没有那个兴头。”

“假如警察要你去道歉,你当如何?”

“那就更不会去了!”

“如果是大臣、贵族的命令,你怎么办?”

“那当然愈发的难以从命了。”

“你们瞧瞧看,和过去比起来,现代人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过去是只要有权势,便可为所欲为的时代,从今往后则是个纵然你有威严的权势也无可奈何的人物辈出的时代了。当今世界已然变成了纵然是殿下还是阁下,都无法肆意妄为地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社会了。说得极端些,如今,当权者权势越大,被压迫者就越感到不舒服,而奋起反抗的时代了。因此,如今与过去不同,是一个出现了正因为是有至高无上的官府才无可奈何的新气象的时代。是过去的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可以通行无阻的社会。世态人情的变迁真真是无法琢磨!迷亭君的《未来记》若说是笑谈,也算是笑谈,但是,若说它预见了未来前景,岂不是也发人深省吗?”

迷亭说:“有幸遇到这般知音,我就非要把《未来记》的续篇讲下去不可了。正如独仙所说,今日世界,如果还想要靠着权势耍威风,仗着二三百条竹枪横行霸道,这就好比坐着轿子非要和火车赛跑的那些时代落伍者中的顽固家伙一样。——比如不识时务的放阎王债的长范先生之流,所以,咱们只要冷眼旁观就是了。

“……不过,我的《未来记》关注的并非鼠目寸光的小事,而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仔细审视时下的文明倾向,预卜不远之未来的发展趋势,便可得出结婚将成为不可能之事。诸位切莫惊慌!我说‘结婚将成为不可能’之事,其理由如下:如上所述,现今是以个性为中心的社会。从前的一家之主是男主人,一郡之主是郡守,一方之主是领主,除此以外的人几乎没有人格可言。纵使有,也不被承认。而今则天下大变,所有的人都主张起个性来,每个人仿佛都在说‘你是你,我是我!’二人在路上相遇,各自都在内心愤愤不平:‘你小子是人,我当然也是人!’互相敌视着擦肩而过。就这样人人都变得强大了。

“因为人人都平等地变得强大了,也就等于人人都平等地变弱了。从别人已经不那么容易加害于我这一点来看,每个人的确是强大了,然而,对别人不得随意欺负这一点来看,个人的力量又明显比以前弱了。变得强大人人都高兴,而变得软弱则无人喜欢。于是,一边拼命固守自己的优势,不让他人侵犯秋毫,一边强求扩大自己的弱点,哪怕是半根毫毛也要侵犯他人。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空间,感觉活得辛苦了。正是由于人们都尽可能地膨胀自我,直到胀破,反而在苦恼中生存。由于太苦恼,便想方设法在人与人之间寻求空隙。人们就是如此的自作自受,烦恼不堪,他们琢磨出的第一个方案便是分居制。在日本,到山沟里去瞧瞧,家家户户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屋檐下。他们没有想要主张的自我,即使有也不主张,也就相安无事,但是,对于今天的文明人来说,即使是亲子之间,如不尽可能地伸张自我,就觉得吃了亏,因此,为了维持彼此的安宁,势必分居。欧洲由于文明发达,比日本更早地实行了这一制度。即使有的同住的人家,儿子跟老子借钱也要付利息,像外人一样付房租。正因为老子认可并尊重儿子的个性,才出现了如此良好风气,这种良好风气早晚也要传到日本来的。”

“亲族早已疏远,亲子今日分家,一直被压抑的个性终于得到发展,随着个性发展而产生的对个性的尊敬将无限地扩展下去,因此,倘若还未分居,就不可能舒心了。然而,在父子、兄弟都已分居的今天,再也没有什么人需要分居了,于是,考虑出了最后的方案,即夫妻分居。按现代人的观点,因男女同居,而是夫妻,殊不知这是极大的误判。按说要想同居,必须在性情上足够相投才行。从前的夫妻,自不待言,是所谓‘异体同心’,看起来是夫妻二人,实质上不过是一个人罢了。因此才号称什么‘偕老同穴’,就是说,死了也化为一穴之狐,简直野蛮之极。”

“今天这套可就行不通了。因为丈夫就是丈夫,妻子再怎么说也是妻子。现今是为人妻者,都是在学校里穿着灯笼裙裤,磨炼了强烈的个性,梳着西式发型嫁进门来的,自然不会对丈夫百依百顺。而且,如果是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那就不算是妻子,而是泥人了。越是贤惠夫人,个性就越是强得不得了;个性越强就和丈夫越是合不来;合不来,势必和丈夫发生冲突。因此,有着贤妻头衔者,定要从早到晚和丈夫闹别扭。这虽然是顺应时尚之事,但越是娶了个贤惠妻子,夫妻双方的苦楚越是增多。夫妻之间就像水和油一般,形成了一道格格不入的隔断,假如渐渐磨合,那隔断保持着一定的平衡还要不要紧,但是,这水和油互相侵犯的话,家庭里就会像大地震一般震动起来。由此,人们渐渐认识到了夫妻同居对于双方都得不偿失的道理……”

寒月说:“照你这么说,夫妻就无法同住了?真令人担心啊!”

迷亭说:“要分居,一定要分居,天下的夫妻都要分居。从前是同床共枕才是夫妻,但今后,同居的夫妻会被世人看作没有做夫妻的资格。”

“依着你,我这样的人就要被编入没有资格的一群喽!”寒月间不容发地问了个无趣的问题。

迷亭说:“你生在明治时代是幸运的!可我呢,能够写出《未来记》,可见头脑超前于时代一两步,所以,现在已经过起独身生活了。人们胡乱猜测我这是因为失恋,然而,眼睛近视的人真是浅薄得可怜!这个先放一放,接下来谈《未来记》吧!”

“那时,一位哲学家从天而降,宣布了一个破天荒的真理。其说是:人是具有个性的动物。消灭个性,其结果便会消灭人类。为了实现人生真正的意义,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持并发展人的个性。拘泥于陋习,勉强自己踏入婚姻,是违背自然法则的野蛮风气。姑且不谈没有个性的蒙昧时代,即使在文明昌盛的今日,依然缚于如此陋习,而不知反思,实为荒谬绝伦。”

“于此文明开化已达到鼎盛的今日,不应该有任何理由让两个个体以超出一般人的亲密程度联结在一起。尽管道理如此显而易见,可一些缺乏教养的青年男女为一时卑劣的感情所驱使,随意举行新婚合卺之礼,此乃悖德失伦之行径。吾等为了人道,为了文明,为了保护那些青年男女的个性,不能不竭尽全力抵制这种蛮风……”

“迷亭先生,我反对你的这种说法!”这时东风君“啪”的一声拍了下膝盖,以忍无可忍的语调说道,“依我看,要问这世上什么最珍贵,没有比爱与美更可宝贵的了。正是这爱与美使我们获得慰藉,使我们更加完美,使我们生活幸福;正是这爱与美,使我们情操优美,品格圣洁,同情心净化。因此,我们不论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都不可能忘记这二者。二者在现实中,爱就化为夫妻关系,美就融入诗歌与音乐。因此我想,只要人类还生存在地球上,夫妻关系与艺术就不会消亡。”

“不消亡固然不错,然而,如现在的哲学家所说,婚姻要彻底消亡的,又有什么办法?只好想开啦。你说艺术吗?艺术当然也会落得和婚姻同样的命运了。所谓个性发展,即是个性自由的意思吧?那么,个性自由前提下的艺术岂不是没有存在的可能了吗?艺术的繁荣,不正是源于艺术家和欣赏者之间个性上的一致吗?不管你是多么了不起的新体诗人,不管你怎样咬牙坚持,假如读了你的诗,没有一个人觉得有趣的话,那么非常遗憾,除了你自己,再也不会有人欣赏你的新体诗了吧?任凭你创作多少篇《鸳鸯歌》也无济于事,幸而你生在明治时期,才有那么多人爱读你的诗,不过……”

“哪有那么多人看啊。”

“既然现在都没有什么读者,那么,到了文明高度发展的未来,就是说到了某位大哲学家横空出世,提倡‘非婚论’时,就更不会有读者了。并不是因为是你写的才没人看,而是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对别人的诗完全不感兴趣的缘故。即便是现在,在英国已经出现了这种倾向。你看看现在英国小说家中最善于将人物性格鲜明地表现在作品中的梅瑞狄斯[258]的小说,还有乔伊斯[259]的小说就知道了,他们的读者不是少得可怜吗?这也难怪。然而,那种作品,只有具备那种个性的人才会感兴趣的,有什么办法?这种倾向逐渐发展到了婚姻成为不道德之事的时候,艺术也同样彻底消亡了。对吧?到了你写的诗文我看不懂,我写的诗文你也看不懂的那一天,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艺术可言呢!”

东风说:“说得倒也是。不过,凭我的直觉,好像并非如此。”

迷亭说:“你直觉并非如此;而我则是曲觉如此吧。”

“迷亭君也许是曲觉吧。”现在独仙开口了,“总而言之,越是宽容个性自由,人与人之间必然会越是紧张。尼采之所以炮制出超人哲学,就是因为这种紧张感无处释放,才不得不变形为哲学的。表面上看,这理论似乎是尼采的理想,其实那不是理想,而是不平。由于战战兢兢地活在个性得到发展的十九世纪,就连对邻居都要小心提防,睡觉都不敢随意翻身,因此,那位老兄才气急败坏地胡写起来。读他那部著作,与其说令人痛快淋漓,不如说令人可怜。那声音并非奋勇前进的呼喊,而是切齿痛恨的声音。这也不奇怪,从前是一朝伟人出,天下翕然聚于旗下,真叫人愉快!既有如此快事成为现实,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像尼采那样靠纸笔的力量写在书本上了。所以,不论是《荷马史诗》[260],还是英国古民谣,同样是描写超人的人格,给人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了写得很开朗,很畅快的。这是因为基于现实中愉快的事。把这些愉快的事写在纸上,也就没有苦涩味。到了尼采的时代,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没有一个英雄出世。即使出现了,也没有人推崇他为英雄。从前只有一个孔子,因此孔子很受尊崇,而今却有数个孔子,或者可以说天下人都是孔子。因此,尽管有人宣称:‘我是孔子!’也无人买账。于是乎,牢骚满腹。为了发泄只好在书本上卖弄起了超人哲学。

“我等渴望自由,并得到了自由;得到了自由,却又感到不自由,因而烦恼不已。因此,西方文明似乎不错,但归根结底还是不行的。与此相反,在咱们东方自古讲求精神修养,还是有其道理的。事实表明,个性发展的结果是大家全都得了神经衰弱症,苦不堪言。到了此时,才发现‘王者之民****焉’这句话的真正价值,才能醒悟到‘无为而化’这句话不可轻慢。但是,纵然醒悟,为时已晚,宛如酒精中毒以后才明白‘啊,若是不喝酒就好了’一样。”

寒月说:“各位所说的,似乎尽是厌世哲学,奇怪的是,我听了半天却不以为然,这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你刚娶了妻子嘛。”迷亭立刻回答。

于是主人突然说起这么一番话:“娶了妻,就认为女人好,这是天大的错误。为了供你们参考,我给你们念一段有趣的文章。请好好听!”说着,他拿起早就从书房拿来的那本旧书,说,“这虽是一本旧书,但是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就对女人的恶德一清二楚了。”

寒月一听,说:“出人意料啊!那是什么年代时候的书?”

“作者名叫托马斯·纳西,是十六世纪的著作。”

“越说越叫人惊愕了。难道那时候就已经有人在说我妻的坏话了吗?”

“他点评了女人的各种恶德,其中一定可以找到你妻子的恶德。所以,你就往下听吧!”

“好的,我洗耳恭听!真是难得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