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乡村(1 / 1)

不论何时在林中迷路,

都是一种惊奇、难忘而又宝贵的经历。

即使是在白天遇到暴风雪,

人们走在一条非常熟悉的道路上,

也常常不知道哪条路通向村庄。

尽管他知道自己曾走过上千次了,

也还是辨别不出一点痕迹,

突然变得非常陌生,

像对西伯利亚的公路一样。

“热心”的村民

我锄完地后,会读书或者写字。上午通常还会跑到湖里洗个澡,游过一个水湾,洗去劳动后一身的泥垢,或者抚平学习劳累所致的最后一道皱纹,下午则完全是清闲的。每隔一两天我便去村里闲逛,听听那些永不休止的流言蜚语,从一张嘴传到另一张嘴,或从一张报纸转载到另一张报纸,如果对他们就势利导,确实会令人感到心旷神怡,就如同叶子窸窸窣窣,如同蛙声一片。就像我漫步林中去看鸟儿和松鼠一样,我也漫步到乡村去看大人和孩子,可在这里听到的不是松涛阵阵,而是车马辚辚。

从我房子朝河边的草地望去,有一个方向可以看到一群麝鼠。而朝另一边的地平线看去,有一个忙碌的乡村掩映在榆树和悬铃木的华盖之下。在我看来,他们犹如草原上的野犬一样令人好奇,一个个蹲在洞穴口,或跑到邻居家闲聊。我经常到那里去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性。这个村庄对于我来说就像一个巨大的新闻编辑室。另一方面,为了维持这个编辑室,像政府大街的雷登公司曾经做过的那样,他们经营干果、葡萄干,或盐与饮食及其他杂货。有些人对前一种商品,也就是新闻,胃口特别大,消化能力也特别强。他们能长时间地坐在大街上,纹丝不动,让闲谈私语如地中海的和风一样从他们身上拂过,或像吸入了乙醚,只麻痹了痛苦——否则常会令人痛苦不堪——却影响不了神智。

我每次散步穿过村子时,都会看到一排排这样的活宝。有的向前倾着身子,坐在石阶上晒太阳,脸上带着**欲的表情,眼睛时不时到处张望;还有的人把手插在兜里,斜倚在谷仓上,像有个女神如柱子般支撑着他似的。他们经常在门外,听听风中有什么消息。这些是最粗糙的磨坊,所有的流言蜚语都要先在这里大致碾磨消化一下,才进入室内更精致的漏斗里加工。我观察到,村子里最重要的地方是杂货店、酒吧、邮局和银行;村民们还在恰当的地方安置了一口钟,一尊大炮和一个火引擎,这些也是这架机器中不可或缺的部件。房屋规划使大部分的房子面面相对,形成巷子,因此,每个穿过此处的游人,可能会受到这里所有人的攻击。

当然,那些离街头最近的人,看到的最多,暴露的也最多,也能最先发动攻击,因此他们要为这个位置支付最高的价钱;而郊区还有几个零散居民,到那里要走很长一段距离,游人可以翻墙,也可以抄近路,他们只需稍微支付一点地租和窗税就行了。

房子四周挂着招牌,**过客;有的要抓住人的胃口,像酒店、食品店;有的要抓住人的嗜好,像干货店、珠宝店;还有的要抓住人的头发、抓住人的脚或裙子,像理发店、鞋店、裁缝店。此外,更可怕的是被邀请拜访各家各户,身前身后总会有人陪伴。

这些危险我大部分都能安然避过,我要么昂首向前,直奔目的地,那些遭受夹击的人不妨如法炮制;要么就把思绪放在高尚的事物上,像奥菲士一样,“弹着七弦琴,高歌赞颂诸神,淹没海妖的声音,度过危难。”

有时我会突然溜掉,没有人知道我的下落,因为我不太注重形象,从不会在篱笆的缺口处犹犹豫豫。我甚至还习惯闯进一些房子,我在那里会受到很好的款待,听取最新最精要的消息——什么事刚刚平息,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世界是否会长期合作等等——之后我就从后面的小路溜掉,又逃回到林中去。

迷失在村外

我在镇上逗留很久,然后循着夜路回家,这真是件高兴的事。尤其是在漆黑的、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肩上扛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从灯火辉煌的乡村会客厅或大礼堂出来,驶入林中我那温暖的港湾。我扎牢外面的东西后,让它们满心欢喜地遁避到甲板之下,就独自去掌舵,顺风时,我甚至连舵也扎牢了。“航行”时,我偎依在“舱”中的火堆旁,满脑子愉快的想法。不管遇到什么天气,我从没出过事,也没感到过悲伤,尽管我也遇到过几次狂风暴雨。林中比大部分人想象的更黑,即便是在平常的夜晚也一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走在密林深处,必须时不时地抬起头,透过枝叶间的空隙,仰望天空,摸索前进。走到没有车道的地方,我就用脚探路,或用手触摸我所熟悉的树,以确定方位,比如说有时要从两棵松树间穿过,中间的间隙还不到18英寸!有时在漆黑窒闷的夜晚回来,我两眼看不见,只得用双脚探着路前进,梦游一般,直到深夜才跋涉到家,当手放在门闩上开门时,才如梦初醒,可再回想不起我之前所走过的任何一步路。我想,也许身体的主人即使把它抛弃,它也会自己找回家的,这根本不用依靠什么,就像手也可以摸到嘴一样。

好几次,当一个客人偶然一直待到晚上,而且是很黑的夜晚,我只得把他送到门后的小路上,并告诉他怎么走,他只能靠脚来为自己指路,而不是靠眼。在一个极黑的夜晚,我就用这种方法为两个到湖边钓鱼的年轻人指路。他们住在离森林约1英里外的地方,对地形应该很熟悉。一两天后,其中一个人告诉我,他们大半个晚上都在林子里绕来绕去,其实自己的住处就在附近。直到天快亮时他们才摸到家里,期间还碰到几场阵雨,树叶都被淋湿了,他们自己也被浇成了落汤鸡。

我还听说在漆黑的夜晚,许多人甚至在村子里的大街上都迷路了。这夜色如此之浓,简直就像谚语说的,可以拿刀子一块块切开。那些住在郊外来镇上办货的人,不得不留在村上过夜了;还有一些绅士淑女出门访客,才走出去半英里,就得用脚来探路,根本不知道何时该转弯。不论何时在林中迷路,都是一种惊奇、难忘而又宝贵的经历。即使是在白天遇到暴风雪,人们走在一条非常熟悉的道路上,也常常不知道哪条路通向村庄。尽管他知道自己曾走过上千次了,也还是辨别不出一点痕迹,突然变得非常陌生,像对西伯利亚的公路一样。

到了晚上,麻烦就更大了。我们平常散步时,虽然是无意地,但经常会像领航员一样,凭借某个灯塔,或某个海角,辨别向前航行的方向。如果偏离了平时的航线,我们仍能记起附近的某个海角;直到我们完全迷路了,或转圈了——因为一个人只要闭着眼睛转一圈,他就会在这个世界上迷路——我们才会真正领略到大自然的广阔与奇特。不论是从梦中醒来,还是从茫然中清醒,每个人都该经常在醒来后,看看罗盘针。直到我们完全迷失了,或者说直到完全失去了这个世界,我们才会开始发现自我,开始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才会意识到与我们无穷无尽的种种关联。

消极抵抗

第一个夏天快要结束时,一天下午,我去村里鞋匠那儿去取鞋,结果被抓进了牢房。因为,我前边在哪儿曾提到过,我既不纳税,也不承认这个州的权威,这个州在参议院门口,像卖牲畜一样贩卖男人、女人和孩子。我到树林里去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可是,一个人不管走到哪里,如果可以的话,人们都会用那些肮脏的机构追袭他、抓住他,把他束缚到他们那令人丧失希望的共济会中。

原本,我的确可以顽强地反抗,多多少少会取得一些成效,我本可以疯狂地抵制社会,可我更愿社会疯狂地来抵制我,它才是绝望的一方。但是,我第二天就被释放了,还拿到我那只修补好了的鞋子。回去时路过黄港山,正赶上越橘成熟,我美美饱餐了一顿。我再没受过其他任何人的骚扰,除了这个州的代表之外。我没有锁,也不用门闩,除了存放文稿的书桌,窗户或插销上甚至连颗钉子也没有。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我从来不锁门,即使出去好几天也一样;那年秋天,我去缅因森林住了两周也照样不锁门。我的房子比被列兵守护的东西还要受人尊敬。疲惫的游人可以在我的火堆旁休息、取暖;爱好文学的人还可以翻看一下桌上的几本书;还有那好奇之人,打开那扇橱门,看是否还有剩余的饭菜,看看我晚饭吃些什么。

尽管各个阶层的人都从这里取道去湖畔,却并未给我带来严重的不便。我从没丢过任何东西,除了一卷薄薄的荷马的著作,可能是因为它不合时宜地镀了金,我相信一定是被营里的一个大兵拿走了。我深信,倘若所有的人都像我一样生活简朴,便不会发生偷窃抢劫之事。发生这些事,是由于社会上有的人所获太多,而有的人收获太少所致。蒲柏译的荷马史诗很快就会传播开去: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如果人们所求的只是一只山毛榉木碗,世间将不会再有战事纷争。”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见《论语·颜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