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位高权重的老领导,会在年老多病之时仍然游泳、狩猎。
某房地产大佬,退居幕后做了董事长后,迷上了登山运动。
这些行为让人觉得很奇怪,难道他们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吗?
对此,鸟类学家扎哈维用“不利条件原理”给出了合理解释。
扎哈维是位鸟类学家,一生大部分时间消耗在以色列和约旦的边界上,他因为发表“不利条件原理”而闻名于世。这个涵盖面广而引起争议的学说的宗旨之一,是要解释羚羊为什么要跳跃,孔雀为什么要拖着相当于它身长两倍的、美丽却碍事的尾巴,以及人类为什么要投入那些不寻常的炫耀行为。
按扎哈维的不利条件原理,动物和人类不是在做出最冒险、最过分的行为之余侥幸能兴旺,而正是因为有这类行为而兴旺。这些行为如同我们做广告的方式,借此告诉别人我们有多么能干、多么健康、多么大胆。由于人类世界是个对许多事情无动于衷或冷嘲热讽的地方,所以我们的广告行为必须包含重大成本——也就是不利条件,才足以说服人。
由此可见,羚羊在逃命时的跳跃尽管是浪费体力的危险举动,但是它仍然愿意冒这个险,因为它等于是在告诉猎豹:“你休想猎杀我这么强健的羚羊。”
我们人类往往也是如此,尽管有些人给自己加上的不利条件可能有丧命之虞,如北京某大学的学生社团,在攀登我国西部的雪山时,有几个年轻的学生不幸罹难。然而,即便是付出这种代价他们也面不改色,等于是在告诉世人:“你们哪一个也比不上我。”
扎哈维在20世纪70年代刚提出不利条件原理之后,生物学权威们的反应就像冷不防挨了一耙子似的。牛津大学进化论专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初版中指出这个原理“叛逆得走过了头”,并且以科学论述中极罕见的明白语气说:“我根本不相信这个说法。”
美国拉特格斯大学的进化论学者罗伯特·屈弗斯开玩笑说,如果把扎哈维的概念推论到极端,就意味着有一种鸟不分雌雄都上下颠倒的姿势飞,以借这种a方式证明自己正着飞能飞得更好。扎哈维本人倒是不大计较颠倒摆正之说的。他本来是保护野生动物界的重要人物,中年时改行进人生物学界,用数学模型测验概念的标准科学方法与他的性格不合,他的概念基础全凭观察与直觉而来。对于不能接受他结论的人士,他认为他们的智力有问题,这些人士中不乏因循守旧的著名科学家。
一天,有人向他提及屈弗斯的玩笑话,他说:“本来就有鸟儿会上下颠倒着飞。”他随即说出一大串鸟种的名称,都是会在求偶炫耀中翻筋斗并且做其他逆向动作的。其实扎哈维自己说话常常就像不利条件原理的典型例子,他以一句话概括不利条件原理的精髓:“一桩事可能因为它有危险却能带来更大的机遇。”
不论此话矛盾与否,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他的不利条件原理并没有错。有一项研究指出,非洲鬣狗的确会避免追猎那些会越跳的动物,显然是因为不跳越者比较容易猎到手,更重要的是,牛津大学生物学家阿兰·葛雷芬竟然用数学模型证明,不利条件之说从进化观点来看是有道理的。
道金斯在再版《自私的基因》时不无抱怨地嘀咕道,也许“我们不能再以常识为由排除几乎疯狂到极点的那些理论了”。他接着写到:“假如葛雷芬也是对的——我也认为他是对的……我们对于行为进化的整个看法也许因此必须彻底改变。”
扎哈维的不利条件原理其实讲到了进化论思想的一个核心问题。达尔文最著名的进化论学说当然是自然淘汰论,但是他在1871年发表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中也提出过一个同样重要的观念,这个观念一直到20世纪中叶才开始受到重视:按性选择进化论的观点,遗传基因的改变受吸引异性的本领的影响,至少与受自然淘汰的影响一样多。麻烦就出在这两个观念似乎时常互相抵触。
自然淘汰的观点基本上认为,谁有不利的炫耀性生物特征谁就会因此而丧命,此乃自然界去芜存菁的方式。因此,北极狐的腰上如果长着一片红色的毛就如同在身上写着“吃我”的字样,一定会很快成为北极熊的点心。同理,浑身白毛是北极狐的有利特征,可使它在雪地中不易被发现,所以较易存活并繁衍后代。
然而,绝大多数物种的**成败是由雌性掌握的,接受**的条件也大多由雌性动物根据雄性动物的“性”特征而决定,因此雌性动物往往都抗拒不了腰上有“吃我”字样之雄性的吸引力。换言之,雌性似乎中意那些具有不利存活特征的雄性:例如,雄孔雀必须耗费许多精力保养漂亮的尾羽,尽管尾羽有碍它的飞行能力,使它更易被掠食者捕获。
雌孔雀自己的单调羽色证明她深信保护色大有优点,但是她几乎每次选对象都挑中尾巴更大、羽色更鲜艳的一个。
动物世界有太多雌性专爱一些看似很愚蠢的雄性炫耀,包括利用鲜艳的羽毛、宽大的角、夸大的求偶仪式炫耀等等;人类的世界当然也存在类似的情形。例如,身价上亿、秃头、口咬雪茄的露华浓老板帕尔曼开始追求他的第三任妻子的时候,从洛杉矶国际机场他自己的私人飞机上打电话给她,不是仅仅要求约会,而是告诉她,引擎已经开动,而且要一直开着,直到她来与他会合。如此不在乎花费的炫耀令她内心悸动,终于说出了“我愿意”。
老实说,男性的性选择有时候也会迫使女性做荒谬的炫耀,女性的炫耀一样令男性悸动。例如,小**哺乳的功能和大**是一样好的。在我们远祖的生活环境里,胸部平坦的女子爬树逃避掠食者的追赶更为方便。
因此,按自然淘汰的道理,人类应该是使用双A罩杯的物种。可是男人们喜欢比较大的**,因为在男性看来,**的功能远不止哺乳。远古时代的女性若有着大**,当然是一种不利条件。按扎哈维的说法,她们以明显可见的身体脂肪来炫耀自己的良好营养条件,并会离了相当大的代价。
一些时候,破帽遮颜,并非由于贫穷,而是为了安全;锦衣宝马,也不一定就是爱慕虚荣,只是不得不营造场面。
人们的所作所为,很大程度上是要向别人传递某种信号。
每次苹果手机出新款,网上都会调侃又有人要割肾了。为了买一台手机而卖掉自己肾脏,这在大多数人眼里不可思议,当这样的新闻并不鲜见。必须承认,很多人,穿什么、用什么,并不是基于审美的需求,而是基于别人评价的需求。
这就可以解释,脏兮兮的牛仔裤和锦绣龙袍一样,都有可能成为时尚的宠儿。
经济学家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一书中,就专门用一章来讨论有闲阶级是如何把服装作为金钱、文化的表达。他认为,人们在服装上的花费,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使自己的外表更可敬,而不是遮体。服装是显示人的财富、闲暇和地位的媒介。凡勃伦所谓的“有闲阶级”,与所谓的“潮人”大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