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说服有术(1 / 1)

以下的建议都是根据最近心理学上的研究而来的,和任何研究一样,实验结果的理论和实际的情形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还要依靠良好谈判能力,来弥补实际与理论之间的差异。

·谈判开始时要先讨论容易解决的问题,然后再讨论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

·如果能把正在争论的问题和已经解决的问题连成一气,就较有希望达成协定。

·双方彼此的期望与双方谈判的结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妨伺机传递消息给对方,以影响对方的意见,并进而影响谈判的结果。

·假如同时有两个信息要传递给对方,其中一个对方会很高兴,另外一个则较会引起对方的不悦,那么就该先让他高兴。

·强调双方处境的相同,要强调彼此处境的差异,更能使对方了解和接受。

·强调合约中有利于对方的条件,这样才能使合约较容易签订。

·先透露一个使对方好奇而感兴趣的信息,然后再设法满足他的需要。这种信息千万不能带有威胁性,否则对方就不会接受了。

·说出一个问题的两面,比单单说出某一面更有效。

·等赞同和反对的意见都能充分讨论后,再提出你的意见。

·通常听的一方比较记得对方所说的头尾部分,中间部分则比较不容易记清楚。

·结尾要比开头更能给听者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当他们并不了解所讨论的问题时。

·与其让对方做结论,不如先由自己清楚地陈述出来。

·重复地说明一个消息,更能促使对方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