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儒戴东原曾指出,宋、明理学的影响养成一班愚陋无用的理学先生,高谈天理人欲之辨,自以为体认得天理,其实只是意见;自以为意见不出于自私自利便是天理,其实只是刚愎自用的我见。理是客观的事物的条理,须用虚心的态度和精密的方法,方才寻得出。不但科学家如此,侦探访案,老吏折狱,都是一样的。古来的“清官”,如包拯之流,所以能永久传诵人口,并不是因为他们清廉不要钱,乃是因为他们的头脑子清楚明白,能细心考查事实,能判断狱讼,替百姓伸冤理枉。如果“清官”只靠清廉,国家何不塑几个泥像,雕几个木偶,岂不更能绝对不要钱吗?一班迂腐的官吏自信不要钱便可以对上帝、质鬼神了,完全不讲求那些搜求证据、研究事实、判断是非的法子与手段,完全信任他们自己的意见,武断事情,固执成见,所以“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老残游记〉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