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人之辩上,董仲舒既以儒家为本位,同时又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各家。后者不仅表现在援法入儒,而且体现于对墨、阴阳、五行、黄老等诸家的吐纳之上。诚如不少论者所指出的,董仲舒对天道和人道的考察,多方面地吸取了从先秦到汉初的各家之说,从而展现了一种兼容的精神。相对于先秦诸子各树一帜、彼此相辟而言,汉代思想家更多地表现出综合的趋向与沟通的胸怀,后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天下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的时代特点。
从文化的深层来看,兼容不仅是对待诸子百家的具体方式,它同时又表现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取向。作为一般的价值原则,兼容的精神与儒家的权变观念显然有其内在的一致性。权变的观念拒斥僵化,与执一而排外相对,它要求思想始终保持开放的性质,并适时地加以调节,从而使体系具有理论的张力。事实上,在以兼容的方式对待百家的同时,董仲舒一再地肯定了权变的原则:
春秋有经礼,有变礼……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适权矣。[43]
先秦儒学已提出了权变的观念,但在孔孟荀那里,权变主要与具体的境遇分析相联系,董仲舒则将权变观念与开放的文化心态联系起来,从而使之由个体的应变方式提升为一般的兼容精神。
儒家的权变自始就与经相联系,并受到后者的制约,董仲舒在肯定权变观念的同时,也承继了如上思路。在董仲舒看来,各家之说固然有其可吸纳之处,但立说之本则是经传:“夫义出于经,经、传,大本也。”[44]此处之经传,即儒家的基本教义以及这种教义的阐释发挥。面对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的时代思潮,儒学诚然应当通过兼容众说,吞吐各家来加以调节,以适应新的时代,而这种调节也必然会伴随着对其原始形态的某些偏离,但这种偏离只能限于基本原则(经)所许可的范围,而不能越出此域:“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45]不难看出,在经与权二者之间,经总是处于主导的方面:与权相联系的调节与变通,乃是不得已而为之。相对于循乎经,权变往往伴随着心理上的某种失衡:
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46]
不安于心是因为偏离了经,无以易之则表明非如此则无法应变,这种矛盾的心态固然确认了权变的必要,但同时也更多地表现出对经的尊崇:后者似乎已成为一种深沉的文化心理情结。
经的至上性逻辑地蕴含着一元的价值取向。在荀子那里,追求一统的趋向已初露其端,董仲舒对此做了进一步的发挥:
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47]
故常一而不灭,天之道。[48]
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贱二而贵一。[49]
在经礼的统摄下,权变的观念终于未能引向多元的原则;相反,经过形而上化的过程,经对权的制约取得了常一无二的形式。综观董仲舒的儒学体系,贵一而贱二确实构成其重要的价值原则。
在社会政治领域,天道无二的原则首先表现为王权的强化。按董仲舒之见,君主作为天之子,乃是天在人世的化身。他贯通天人,驾驭万民,维系社会,为人世之本:
王者,人之始也。[50]
君者,元也;君者,原也。[51]
在此,一而不二便获得了十分具体的内容,天道的无二成为君权至上的直接依据,而一其威则是其自然的结论:“故曰:天覆无外,地载兼爱。风行令而一其威,雨布施而均其德,王术之谓也。”[52]诚如不少论者所指出的,这种看法折射了政治上走向大一统的趋势,因而多少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其中确实又蕴含着专制主义的趋向。
王权的强化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具体化为定于一尊的要求。如前所述,尽管董仲舒对百家之说采取了兼容的态度,在其体系中确实也吸纳了各家的观念,但这种兼容乃是以儒学为本位,并最终融入于儒学之中。对董仲舒来说,百虑本身并非目的,其所趋的目标乃是一致;同样,百家并无其独立的价值,唯有儒学才有其自身的意义。于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成为逻辑的结论。不难看出,定于一尊旨在统一意识形态,而独尊儒术则意味着以儒家教义为统一的基础,后者在董仲舒的如下议论中表述得更为明显:
圣人之所命,天下以为正。正朝夕者视北辰,正嫌疑者视圣人。[53]
儒学之大义,即体现于圣人之微言。在此,圣人之所命即构成了价值判断的最高准则。翻开《春秋繁露》,我们确实可以一再看到以经(圣人之言)正嫌疑的实例。它所开创的是一种谨守经说的经学传统,后来《白虎通义》以官方哲学的形式统一经义,可以视为这一传统的进一步发展。对思想统一的如上追求,无疑有助于汉民族文化心理的形成,但无可讳言,它对思想学术的发展确实也起了某种窒息的作用。
从另一方面看,以圣人之言为最高准则,同时又表现为一种独断的思维方式。在董仲舒那里,政治上一于王权,意识形态上独尊儒术(定于一尊),最终都指向一个超验的本体,即形而上之天;换言之,政治上及意识形态上的一统,乃是以天为其至上的根据:
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54]
同样,经与权之关系,也取决于天:
是故天以阴为权,以阳为经。阳出而南,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55]
这里重要的并不是渗入其中的神学观念,而是其推论的方式。后者如果加以展开,大致包含如下环节:首先预设某个第一原理(天),并赋予它以自足的性质(它自身即绝对权威,而无须外在根据),然后从这种根据出发加以推绎,最后又以如上根据作为最高的准则来论证结论的合理性。整个思维行程表现为从外在根据出发而又复归于这一根据,简言之,它始终不超出权威之域。这种推论方式与唯经是从的经学观念相一致,表现为经学独断论与神学独断论的融合。
从王权的强化到儒学的独尊,再到思维方式的独断化,天道无二的原则展开于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各个方面。就总体而言,这种价值取向带有明显的权威主义性质,其基本的特征即以一元排斥多元,以外在的权威为一切价值的终极根据。儒家价值体系向权威主义的这一转化,既有其理论上的内在逻辑,又有其历史的缘由。从理论上看,它表现为原始儒学“大德不踰闲”(孔子),“君子反经而已”(孟子),“以道壹人”(荀子)等观念的片面发展和引申,而这种趋于极端的引申同时又以秦汉大一统社会政治格局的形成为历史前提。当然,在更深的层面上,它又可以被看作“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之形而上化;以天、经、君为一切价值的根据,正是人在现实中缺乏自主性这一事实在价值领域的表现。
董仲舒在价值观上的如上走向,包含着内在的理论紧张:一方面,以恢宏的胸怀吞吐百家,从而表现出兼容的精神;另一方面,又以定于一尊的权威主义为最高的价值原则。如何化解二者的紧张?综观董仲舒的有关论述,我们不难看到,这一问题乃是通过两极互补的方式来解决的。就整个价值取向而言,权威主义无疑是最后的归宿,但这种权威主义的价值体系本身又是通过兼容的方式建构起来,正是作为权变观念之引申的兼容精神,使权威主义的价值体系具有了理论张力,并相应地形成了因时应变的机制。在这一意义上,也可以把兼容的精神看作董仲舒建构价值体系的内在环节。于是,在董仲舒那里,兼容的精神与权威的原则通过互补而由冲突走向了协调。
内在兼容精神与外在权威原则的互补,既使儒家价值体系在总体上具有权威主义的特征,又使之始终保持了相当的自我调节功能。从儒学的演变看,尽管权威主义的趋向不断强化,但其内在的兼容精神总是与之相随并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魏晋时期的援道入儒,宋明理学的出入佛老等,都显示了儒学的兼容精神与理论张力。儒学之所以能长期延续,历久不衰,并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与这种兼容精神显然不无关系。就广义的价值观而言,兼容常常与宽容相联系,权威主义走向极端,往往导致政治高压与思想钳制,并加剧社会的对抗和冲突;而兼容精神所蕴含的宽容要求,则多少可以起到某种缓冲的作用,并为不同社会力量和学术思想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最低限度的空间。不妨说,正是外在权威原则与内在兼容精神的互补,使儒学在抑制文化多元衍化的同时,又避免了完全走向沉寂和僵滞,而在这种价值定势的形成上,董仲舒无疑起了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