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守儿童生活的环境
1.留守儿童家庭的总体社会经济地位
以往的研究采用了社会经济地位作为衡量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的综合指标。根据以往有关处境不利儿童的调查及相关理论,本次调查考察了儿童的家庭月收入、父母工作和父母文化水平,并以这三类题目的总分作为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
其中,家庭月收入被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1)500元以下;(2)500~1000元;(3)1000~2000元;(4)2000~4000元;(5)4000元以上。父母工作也被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1)临时工、失业、待业人员、非技术专业劳动者阶层,如农民;(2)体力劳动工人和个体经营人员,如建筑工人;(3)一般管理人员与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事务性工作人员,如服务人员;(4)中层管理人员与中层专业技术人员、助理专业人员,如教师;(5)职业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如公司经理。父母文化水平被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或中专;(4)大专;(5)大学本科及以上。在本研究中,社会经济地位的分数即儿童在三类题目上选择的等级相加的总分。因此,社会经济地位是一个合成的综合指标,其总分在5~25之间。
为考查不同留守类型的留守儿童的社会经济地位特点,我们将本次调查的儿童分为三组,分别是单亲在外打工、双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三类儿童社会经济地位的得分如图4-1所示。
图4-1 三类儿童的社会经济地位状况
可以看出,在三类儿童中,双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社会经济地位得分最高,而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社会经济地位最低。方差分析表明,三类儿童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分有显著性差异(F=20.91,p<0.001)。平均数的多重比较表明,三类儿童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分的差异均达到了统计上的显著水平。双亲在外打工能够为家庭增加更多的收入,因此对于这类儿童,虽然生活在缺乏亲情的家庭中,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改善。而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可能由于父母分工差异和父亲在外工作无法满足家庭的需求等原因,导致了这类儿童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现象。
将留守儿童按照留守时间的长短,分为1年及以下、2~4年和5年及以上,考查不同留守时间的留守儿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差异。图4-2显示了三类儿童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分。
图4-2 不同留守时间的留守儿童社会经济地位得分
结果表明,留守时间为1年及以下的留守儿童社会经济地位最低,而留守时间为2~4年和5年及以上的留守儿童社会经济地位较高。进一步进行多重比较发现,留守时间为1年及以下的留守儿童与留守时间为2~4年的留守儿童相比,社会经济地位得分有显著性差异,而其余各组儿童差异不显著。可见,父母外出打工能够促使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留守时间为2~4年的留守儿童身上。
2.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
调查中,课题组考查了农村儿童的家庭月收入及借债情况,以及留守儿童对于贫困的知觉。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家庭月收入的百分数如表4-1所示。
表4-1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家庭月收入百分数(%)
留守儿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所占的比率低于非留守儿童;而高收入家庭,特别是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家庭所占的比率高于非留守儿童。可见,父母外出打工确实能够带来家庭收入的增加。
对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家庭的借债情况进行考查后,发现留守儿童家庭中,有借债的占54.2%;而非留守儿童家庭中有借债的占41.66%。可见,虽然留守儿童的家庭月收入相比于非留守儿童的家庭可能有所提高,但与此同时,由于留守儿童家庭借债情况也较为严重,借债情况可能正好抵消了父母在外打工所带来的高收入的积极影响。事实上,正是由于留守儿童家庭中借债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打工。
对留守儿童贫困知觉现状的考察,也能够反映出留守儿童对自身家庭经济条件的认识。所谓贫困知觉,即留守儿童对于自己家庭里的经济情况的认识以及从社会对比中获得自己所在家庭的经济条件处于劣势地位的认知。图4-3显示了在本次调查中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贫困知觉的得分情况,分数越高表明儿童知觉到的家庭贫困程度越高。
方差分析表明,三类儿童的贫困知觉有显著性差异(F=6.4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