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做什么?(1 / 1)

(一)给父母的建议: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父母教养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生活习惯、人际交往、学习态度和个性发展等各个方面。现实生活中,离异家庭父母更多地采取给孩子钱或者买东西的方式来表达对孩子的爱。但是,真正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的是给孩子关爱和陪伴,多和孩子交流,而不只是给予经济上的弥补。

在父母离异之后,离异事件对父母本身来说也是一个压力事件,是一个需要重新适应的事件。父母的很多精力都被用来完成这种适应,或者用来重新建立婚姻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养方式,影响到亲子关系的质量。

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父母的冲突特征比离婚事件本身更强地倾向预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这提示,父母应该尽量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评挖苦对方,甚至发生肢体攻击,这些冲突对孩子的消极影响超出了家长的想象。一方面,这会让孩子厌烦生活,另一方面,容易使孩子形成使用“斗争”方式处理矛盾的错误观念,不利于他们与人相处。为此,父母应该营造民主的家庭气氛,尽量用孩子能够理解的语言向他们解释冲突的原因,帮助孩子树立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态度。此外,还应该留给孩子一个辩证思考的空间,帮他们看到事物的两面性,特别是积极的一面,使孩子用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对待父母的冲突,而不是简单的用“对”与“错”做出道德判断。

对于已经离婚的家庭,作为家长,离异父母更要共尽义务和责任,关心、爱护孩子,帮助他们适应生活的变化,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1.不隐瞒、不极端

作为家庭的重要一员,孩子有权利了解事实真相,这样也可以使他们更加勇敢地面对现实。父母可以用孩子能够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向他们说清楚家庭的变化。隐瞒事实反而会增加孩子的不安,失去孩子对家长的信任。在向孩子解释离婚原因的时候,要客观公正,不要将错误简单地归咎于对方,而使孩子产生仇恨情绪。

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离异父母,应该通过各种适合的方式加强与孩子在生活上和心理上的联系,使孩子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和满足。另外,离婚父母在处理亲子关系时都要防止出现两种极端倾向:一种是对子女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使孩子从此失去父母之爱和家庭温暖;另一种是百依百顺,过分溺爱,使孩子养成很多不良的行为习惯。

2.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

离异家庭的儿童大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这一方面是因为离婚前后不良的家庭氛围所导致;另一方面是因为孩子不适应家庭结构的突变而导致。离婚以后,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让孩子相信父母的婚姻不是因为他的过错而发生了变化,要给予孩子温暖的情感支持。而且,离异分居的父母应积极主动的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问题,让他们在父母的关爱中健康成长,将离婚对孩子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3.帮助孩子处理好与老师和同学的关系

离婚家庭的儿童感受到的心理压力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同学,因此,家长要鼓励孩子与同学们一起学习、游戏,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培养他们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同时,家长要经常和老师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状态和变化。如果孩子在学校中遭受到了伤害性的言行,家长应协同老师妥善解决,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氛围。

4.培养孩子乐观的生活态度

与正常家庭相比,离异家庭面临较多的压力,例如,单亲家庭中父母工作与照料孩子的时间分配问题、父母再婚问题,以及社会对离异家庭的偏见等。在这样的压力下,家庭成员如何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乐观的心态能够帮助家庭以积极的方式应对困难。因此,首先,离异家庭的父母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相信家庭的不幸最终会得到解决,并且会通过其他的一些积极的生活事件进行弥补。其次,父母也应当使孩子充分认识到,家庭的破裂不是“世界末日”,而是父母通过一种途径解决问题之后的生活状态。这时的家庭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新生的家庭”,这个家庭需要孩子和抚养者共同呵护。在这一过程中,父母应当培养孩子的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提醒孩子多关注生活中的积极事件,从中体会到快乐、幸福等积极情绪。

5.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

以往的研究普遍表明,民主型的教养方式最有利于儿童的发展,儿童在这一教养方式下表现出更多的社会适应行为和成就倾向(罗红玲,2007)。因此,在离异家庭中,父母应当采用民主型的教养方式来促进儿童的发展,例如,在面对一些家庭中的重大事件时,父母应当与儿童商量,听取并尊重他们的意见;在儿童犯了错误时,父母也不应当一味批评,而是弄清孩子犯错背后的原因,并给予适当的建议;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家长不应当替他们解决问题,而是应当鼓励孩子去主动探索,获取可利用的资源。

6.注重家庭角色的变化

离异前,家庭中父母的教育职责可能各有分工。离异后,原来属于夫妻双方分工的教育任务全部落到了一个人的肩上,此时,抚养者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访谈中发现,男女单亲在对子女的陪伴和教育上存在着差异。相对于男户主单亲家庭,女户主单亲家庭具有的家庭教育资源更丰富,这可能是由于女性家长具有较多的家长资源投入,而且她们比男性家长更善于利用社会支持。不过,女户主单亲家庭要防止出现照顾过分周到、溺爱孩子的现象,注意鼓励孩子独立地克服困难。而对于离异家庭中的男性家长,建议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并且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要做到比以往更加细致和具有耐心。例如,定时关心孩子的学习、检查作业;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等。

7.明确非抚养方的责任

在很多离异家庭中,抚养孩子变成了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而非抚养方很多时候却往往对孩子不闻不问。这种态度会强化孩子的一种看法,即自己生活在残缺不全的家庭之中,从而导致孩子对父母和家庭产生失望。

为此,非抚养方应当认识到,家庭离异并不是孩子的过错,家庭的破裂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非抚养方应当尽量为抚养孩子提供各种支持,不仅要为孩子提供每月的抚养费,还应当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情绪变化、学习情况等,与孩子定期地以通电话或通信的方式沟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定期地将孩子接到自己的住处,陪伴孩子玩耍或学习,或者带孩子出去参观游览。这可以使孩子意识到,非抚养的父亲或母亲虽然没有跟自己生活在一起,但是他或她仍然在关心着自己。另外,非抚养方也要与抚养方保持一定的联系,双方定期沟通孩子的教育情况,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现状。

(二)给老师和教育机构的建议:建立平等的教育氛围

离异家庭子女在人生最关键的时期遭遇到坎坷。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孩子能够从这种不利的影响中部分恢复,但是效果不是很好。还有很多孩子受到父母离异的打击,加上社会支持的缺乏,自身应对技能的不足,从此一蹶不振。

很多老师对家长的一些做法,如以金钱的方式表达对孩子的爱和歉疚感到担忧。他们担忧这样的教养方式,以及孩子监护人不规律和不正常的生活方式,会影响到孩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但是在访谈中,当我们问及他们是否会跟学生的家长探讨这些问题时,他们都表示不会。他们认为,老师的职责是教育孩子,而不是教育家长,这样做有越权的嫌疑,而且他们也无力从事这样的工作。

那么,作为老师和教育者,应该怎样做?

1.及时反馈

父母离异的儿童很容易产生不安全感、自卑感和孤独感等消极的情绪体验,特别是那些处于父母婚姻破裂之中和之初的孩子们。另外,邻居和同伴对父母离异的议论,也会使离异家庭的儿童感到受歧视,羞于见人等。为此,学校教育要引导这些孩子正视父母离异的现实,正确处理好与父母的关系;要让学生懂得,离婚是父母的一种选择,一旦婚姻破裂再硬要让他们生活在一起,家庭也不会幸福快乐;现在能做的是正视现实,调整好心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和学习;要让学生懂得尊重父母,尊重父母的选择,不应因为父母离异而心存怨恨。

另外,很多离异家庭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和孩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他们不能及时地、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行为和孩子变化之间的联系那些不和孩子同住的父母更是如此。因此,建议老师给予家长适宜的回馈,帮助家长认识到他们在教养方式上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同时,学校应主动与这些儿童的家长取得联系,经常沟通,及时通报这些孩子在学校的表现。

2.心理健康教育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注重对儿童心理健康的教育,许多中小学都建立了正式的心理辅导室,配备了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来帮助儿童青少年更好的成长。离异家庭的儿童作为学校中一个需要特殊关怀的群体,更需要专业的心理支援。研究结果显示,离异家庭的儿童与正常家庭的儿童相比,有更多的消极情绪,更少的幸福感体验,更低的自尊,并感受到更多的社会歧视和个体歧视,这些可能是幸福家庭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经历到的。消极的心理体验无疑会给儿童的生活带来很多阴影,为此,学校应大力借助心理辅导的方式走进离异家庭儿童的内心,和这些孩子的家长一起用爱滋润儿童受伤的心灵。

在对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时,一方面可以从改变儿童认知的角度入手,帮助他们正确地对待挫折和不幸;另一方面可以创设情境,使他们能够自由的表达受压抑的情感,针对他们经常体验到的不良情绪情感,给予合理的疏导。

3.家长教育

无论是父母、亲戚,还是监护人,他们都愿意给予这些孩子帮助。但是,因为自己本身的一些教育技能和教育理念的缺乏,在很多时候,他们并没有真正地做到给予孩子关心、照顾和爱,没有在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及时帮助疏导,或者提供成功解决问题的榜样。所以,为促进离异家庭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也需要给予家长以适当的教育和成长机会。例如,学校可以设立专业的家长课堂来帮助这些孩子的家长成长,这也是下一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方向。

4.公平的氛围

离异家庭儿童是学校教育不容忽视的特殊群体,要从离异家庭儿童在校实际出发,努力创造公正、公平、共同关心的教育氛围。

首先,必须消除学校中存在的歧视和不公正现象。由于学校教育的某些弊端和离异家庭儿童自身的“不良”表现,离异家庭学生更容易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甚至歧视。这就要求,每一个教师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受世俗眼光的影响,简单地认为离异家庭儿童一定发展不好,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离异家庭儿童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其次,还应该发动和鼓励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上主动关心和帮助这些孩子们,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最后,学校要制定具体规范,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观念,热爱、尊重、关心每一个学生,转变学生观,科学地评价学生。

(三)给整个社会的建议:关注与关爱离异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与社会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离异家庭作为一种家庭形式,一种家庭生活的选择方式,在我们的社会里客观存在并且急剧增加。社会对离异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全社会都应重视和关心离异家庭的儿童,为他们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

传统观念认为离异是不幸的,离异家庭对其子女的影响是消极的,这些过度强调消极作用的评价严重影响了离异家庭的社会适应,阻碍了离异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台湾学者彭淑华和张英陈(1994)研究发现,与传统的家庭概念相比,离异家庭虽然缺少了一个成员,但是作为社会的最基本的组织,其功能的发挥并不逊色于完整家庭,和睦而富有亲情的单亲家庭比冷漠或充满争斗的双亲家庭更具有家庭的本质意义,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发现,父母冲突特征比离异可以更好地预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孩子是否幸福关键在于父母自身是否感到幸福。离婚作为重大生活应激事件,全社会应给予关怀和支持,特别是要帮助单亲母亲,据统计单亲母亲约占已婚妇女的10%~15%,她们面临经济窘迫、独立承担家务重任、生活缺乏安全感、亲子交往存在困惑和再婚困难等多种生活压力。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要建立、健全离异家庭服务机构和社会支持系统,为生活困难的单身母亲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为此,全社会应当通力一致,构建新时期的离婚文化。首先,应该教育人们,特别是青年人,婚姻是神圣严肃的,不能草率行事,加强他们未来婚姻的稳固性。其次,强化对已婚夫妇进行相应的家庭责任和义务方面的教育,为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奠定基础。再次,对于离异家庭,社会应该纠正原有的“残缺家庭”和“问题儿童”等偏见,更理性的看待多元化的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要尊重、理解,不要嘲笑、挖苦,要更全面合理地评价离异对孩子的实际影响,给予离异家庭以人文关怀及心理、法律和经济上的援助,帮助他们在改善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提升文化和精神生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