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异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
环境对个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诸多的环境因素中,家庭又是影响儿童发展最直接的微观环境(姚春荣,2002)。离异家庭儿童主要是由于微系统中的家庭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造成父母亲情、家庭亲情的相对缺失,进而影响到他们的班级、邻里关系,甚至影响到家长的社会关系网络等。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阶级”,是考察儿童家庭环境系统的一个重要变量。在国内,有时也将其泛称为“家庭环境”或“家庭背景”(刘浩强,张庆林,2005)。与生活在正常家庭环境中的儿童相比,离异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究竟处于何种水平?
为了考察离异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本研究采用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衡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资本”(capital)一词最早出现在经济学领域,最初包括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方面的物质资本,它能够生产产品,带来价值的增殖(刘祖云,2005)。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Schultz & Becker)首先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们认为,个人的教育水平、所获得的技能培训等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投资,并认为这种投资组成了个人的“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刘祖云,2005)。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Bourdieu)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这一概念,将它界定为: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相互默认的、实际的或潜在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早期的论述中,研究者就指出,资本有三种形态: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刘祖云,2005)。后来,这一理论被科尔曼(Coleman)等人加以完善。科尔曼认为,儿童发展需要三种资本,即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种资本都需要由家庭来提供。
科尔曼提出的“资本”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考察社会经济地位的理论框架(Coleman,1988)。有研究者提出,心理学意义上的社会经济地位可以以科尔曼提出的“资本”理论为基础,以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衡量指标(谭静,2004)。
1.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financial capital)指家庭为儿童发展能够提供的物质条件和物质资源基础。例如,为了保证儿童的发展,家庭必须为儿童提供食物、衣物等生活必需品。这些家庭能够为儿童提供的物质资源就形成了家庭的经济资本。以往研究中,家庭收入是经济资本必须要包括的内容,而家庭收入常常会受到父母职业声望的影响。对此一些研究者认为,将家庭收入和父母职业地位相结合作为经济资本的指标,可能会更加恰当(Bradley,2002)。不过,关于父母职业作为经济资本的衡量指标是否具有代表性,常常受到争议。尤其是在我国,职业地位的分层研究尚不全面(李春玲,2005)。因此,我们在研究中没有把父母职业作为经济资本的内容。此外,考虑到我国特有的文化特点,家庭经济条件不仅由家庭月收入决定,而且还会受到家庭借债情况的影响。因此,我们最终将家庭经济资本界定为由家庭月收入与借债情况组成的综合指标。
2.人力资本
社会学家认为,人力资本表现为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技能、体力(如健康状况)等价值的总和(刘祖云,2005),它存在于个人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之中。而在家庭中,父母所学到的知识或受教育水平会为儿童提供发展资源,这些资源是非物质的,即家庭人力资本。例如,受到良好教育的父母能够辅导儿童的学业和语言技能,并且能够鼓励儿童完成学业。此外,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可以通过投资形成的(张转玲,2004)。拥有较多人力资本的家庭,会更加注重对儿童人力资本的投资,使他们接受更高级的教育,从而使下一代也获得较多的人力资本。在这种情况下成长的儿童,成年后可能会取得更高的成就(张转玲,2004)。可见,人力资本在家庭中是能够被代际传递的。
人力资本一般的测量指标有教育水平、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刘祖云,2005),在家庭中表现为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技能。而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儿童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为此,我们将儿童的家庭人力资本界定为父母受教育水平的综合指标。
3.社会资本
在早期对社会资本的界定中,布迪厄强调社会资本是个体加入到群体中获得的收益,个体通过这个过程形成了自己的资源(Bourdieu,1980)。而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由一些社会结构组成,在这样的结构中能够促进人们的互动(Coleman,1988)。洛克纳在综合了以往定义的基础上提出,社会资本由以信任和互惠(reciprocity)为特点的社会关系网络组成(Lochner,1998)。正是这些元素的结合,能够保持公民的社会性,并且使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行动。
家庭社会资本主要是家庭成员形成的,建立在信任、规范、制度或责任基础上的人际关系网络,包括家庭内的社会资本和家庭外的社会资本(李宏利,张雷,2005)。家庭内社会资本主要指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兄弟姐妹等与儿童形成的各种关系情况,也就是指家庭内部成员的关系。科尔曼最初关注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他提出家庭社会资本应当测量成人在家中的人数和他们给予孩子的关注程度,最后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强度”是家长对孩子的比率(Coleman,1988)。同时,一些研究者认为,虽然儿童的兄弟姐妹越多,享有家庭成员的相互关心、帮助等社会支持也就越多,但儿童本人得到的家长的关注,即家庭内社会资本,却会越少(Meier,1999)。为此,鲁尼恩(Runyan)认为社会资本指数应当包括家庭中父母的数量和孩子的数量(李宏利,张雷,2005)。综合以往的研究,我们将儿童的家庭内社会资本定义为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成人数目减去家庭中儿童的数目。
家庭外社会资本涉及父母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与同事、邻居、社区的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也能对儿童产生影响。具体来说,家庭外社会资本是指,儿童通过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与外界产生联系,并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由于家庭系统存在于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态背景下,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网络特征所构成的社会资本可能受到邻里、社区、学校等社会资源的影响(李宏利,张雷,2005),这些社会资源构成了儿童的家庭外社会资本。根据以往研究者对家庭外社会资本的界定,我们认为,家庭外社会资本主要指儿童家庭与外界的联系情况,包括与家庭有联系的亲友的数量,以及家庭与亲戚、同事、朋友的相互联络、相互帮助的频率等。
在儿童发展的过程中,家庭社会资本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儿童来说,家庭内社会资本是人力资本从父母传递给孩子的途径,而家庭外社会资本能够为儿童提供更多潜在的社会支持,是儿童获得更多的外界信息的途径。例如,如果单亲家庭中的父母没有起到儿童与外界联系的桥梁作用,无论家庭有多富有,儿童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
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缺一不可,都是儿童发展所必需的。并且,这三种资本对家庭获得相应的社会经济地位有重要影响(刘祖云,2005)。一些研究者认为,“资本”理论提供了对社会经济地位更确切的描述(Guo & Harris,2000)。可见,从科尔曼的“资本”理论的角度出发,可以更全面地考察家庭能够为儿童提供的发展环境。
(二)社会经济地位与儿童的发展
社会经济地位作为家庭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与儿童发展的关系实际上反应了环境与个体发展之间的关系。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下面我们先来梳理一下有关环境与儿童发展关系的几种观点。
1.关于环境与个体发展关系的观点
(1)单向因果模式观点
早期的发展理论家往往用一种单向因果模式(unidirectional causality)来看待环境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即环境决定论,认为个体只是消极地接受外界不可控制力量的影响。例如,沃森(Watson)等人提倡的“S-R”模型、弗洛伊德(Freud)强调的早期经验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关注不同成长条件(如农村-城市、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结构、家中抚养-日托、母亲的工作地位等)对儿童影响的社会学观点等。这种单向因果模式具有两种特征:
(1)环境与个体被看作是两个独立的实体;
(2)环境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以单向因果性为特征的,即外界环境直接决定儿童的发展。
单向因果模式虽然在早期得到了一些实验证据的支持,然而由于其忽视了个体的主动性,因而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批判。
(2)交互作用论的观点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认知发展理论的兴起,经典交互作用论(classical interactionism)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与单向因果模式不同,经典交互作用论强调个体与其所处的环境形成了一个总体系统,其中,个体是一个积极的、有目的性的行动者;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向的。最近几十年,关于个体发展的交互作用论已经被大多数的发展学家所接受。近些年来,随着认知科学、神经心理学和系统论的迅猛发展以及纵向研究的复兴,整体交互作用论(holistic interactionism)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整体交互作用论是基于经典交互作用论发展来的,整合了经典交互作用论的中心论点。它对于经典交互作用论的扩充主要表现在:
第一,更加强调了个体机能和个体-环境总体系统的整体的、动态性特征;
第二,系统、清晰地把生物过程和外显行为整合到了模型之中。
当前,整体交互作用论观点已经成为理解个体生命发展过程的作用机制的根本;同时,它也为设计、执行和理解某一领域的实证研究提供了一个框架。
从单向因果模式到整体交互作用论的转变,反映了发展科学家对于人与环境关系认识的不断科学化和生态化。其中,基于交互作用论思想的人类发展的生态学理论更为我们理解社会处境不利状况与个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框架。
(3)人类发展的生态学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er)对儿童生活的整体环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分析。他认为,儿童生活在复杂变化的环境中,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由若干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系统组成,包括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这四级系统是由近到远划分的:
·微系统:是个体直接面对和接触的一些活动、角色及人际关系模式,还包括具有鲜明气质、人格特征以及信仰系统的其他人。
·中间系统:是指包括发展中的个体在内的两个或多个环境之间的作用过程与联系。
·外层系统:是指发生在两个或多个环境之间的作用过程与联系,这些环境当中,至少有一个不包括发展中的个体在内。
·宏系统:是指儿童所处的社会或亚文化中的社会机构的组织或意识形态,可以看作是某个文化、亚文化或其他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的一个蓝图,它们通常是指社会阶层、种族或地区(如农村和城市)、不同的职业、经历过不同历史事件的群体、时代或生活风格等。
当然,在对环境进行系统描述的同时,布朗芬布伦纳等人也重视个体的主动性。在他看来,人是不断成长的、积极主动的,环境的特性也是不断变化的。生态环境的变化或者“生态过渡”在儿童发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这些过渡的时刻,个体由于面临挑战,必须学会适应,发展就会因此而发生。这两者之间相互适应的过程受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影响,同时也受环境所处的大环境的制约。
需要指出的是,宏系统只是一些本身缺乏解释力的标签,例如,父母是否离异、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等,这是个体的一种远端的环境。这一远端环境(distal environment)不能直接勾勒因它们引起的生活环境和要求,也不能描述他们所要求的适应性过程。根据这一观点,只有更近端(proximal)的个体-环境互动以及能够说明儿童直接日常体验的发展环境,才能最为直接地影响个体在面对高生活压力和处境不利时的适应。因此,人类发展的生态学观点为我们理解“父母离异”以及相关的社会处境不利状况与个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框架。它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就是:父母离异与否,至少是部分地通过作用于更为近端的环境条件和体现儿童、青少年生活特征的经历,来影响个体的适应性结果的。
(4)关注个体差异:心理韧性理论的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心理韧性(resilience)成为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普遍关注的一种心理现象。所谓心理韧性是指在显著不利的背景中积极适应的动态过程。它包括两个关键的条件:第一,遇到了重大威胁或严重的不幸;第二,尽管个体的发展过程受到了重大抨击,但仍然取得了积极的适应成就。马斯滕(Masten)区分了三种心理韧性现象:
·高危个体表现出了意想不到的好的发展结果;
·尽管在压力情境下,仍然保持积极的适应;
·创伤后的良好恢复。
当前,心理韧性研究在心理学界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活跃的研究领域。虽然目前研究者关于心理韧性的界定、研究方式等尚未达成一致,但是该领域研究中所隐含的指导思想为处境不利儿童的研究(包括离异家庭儿童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借鉴。
其一,关于危险因素的观点。
如果个体没有遭遇重大威胁或不幸,那么就不能认为个体会表现出心理韧性。换言之,如果要考察个体的心理韧性,必须要有危险的存在,而且这些危险要被证明是个体不良发展结果的基本预测因素。因此,危险因素是心理韧性研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已有的心理韧性研究中,对于危险因素的操作性定义多种多样,包括社会经济地位(SES)的测量、最近或一生中已经发生的生活事件数量的核查、巨大的社会创伤、出生体重低、离婚以及结合上述不同种类的危险因素的累积等。因此,所谓危险因素,主要是指个体发展的一些不利条件。当前,许多研究者已经认识到:发展中的特定问题或一般问题的危险因素往往会同时出现,这些危险因素在某一时刻或随时间的累积会显著地提高多种不良发展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如心理社会能力、心理社会问题或健康等)。
其二,关于保护因素的观点。
心理韧性是由于人类基本适应系统的运行而产生的一种普遍现象,即所谓“普通中的神话”。如果这一适应系统受到了保护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即使在面临严重不幸时,个体的发展依然是稳健的(robust);如果这些主要系统受到了损害,并成为不幸的先决条件或结果,那么个体出现发展性问题的可能性就较大,这在不利环境持续的情况下表现的尤为明显。因此,在心理韧性的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就是:不利环境并不必然导致儿童的发展不良,儿童仍有机会保持正常的发展,并且其发展水平甚至会超出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这一观点引出了心理韧性研究中的另一个核心概念——保护因素(protective factors)。
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保护因素的内涵:
第一,它是指那些使来自危险性环境中的个体避免出现后期不良适应性结果的因素;
第二,它是指那些能够打破个体已经出现的不良发展进程,并引导其进入积极发展进程的因素。
在内涵意义上,保护因素与危险因素相对应。保护因素这一概念的提出,使研究者从关注与个体不良发展相关的危险因素,转向了对增加高危个体向良性发展的环境的关注。随着时间的发展,保护因素会逐渐地平衡、战胜、补偿或削弱以往危险情境对个体的消极影响。当前研究中已经确认了的保护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其一,个体因素,例如,智力水平、气质、性别、对经历的认知-情感加工等;
其二,家庭因素,例如,父母关系和谐、良好的教养方式等;
其三,家庭以外的较为广泛的社会环境因素,例如,友谊、社会支持网络等。
当前,心理韧性研究中所隐含的理论观点为离异家庭儿童心理发展问题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不仅要关注离异家庭儿童心理发展的危险因素,还要关注能够促进离异家庭儿童健康发展的保护因素;在确定保护因素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探讨保护的机制,即对“如何导致高危个体危险性的降低”这一问题上进行解答。这就要借助生态学的观点,在考察个体的行为结果时,综合考虑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的交互作用,并分析其内部作用机制。
近期,心理韧性研究领域中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进展,即研究者开始质疑保护因素的普遍性(Luthar,Zelazo,2003):与其他个体相比,某种类型的个体在特定的发展结果上是否更受益于某种保护因素?这意味着保护因素的保护效应可能具有群体的特定性。这也使得对离异家庭儿童的保护因素或保护机制的研究显得更有意义。总之,探讨离异家庭儿童发展结果的影响因素问题,也就是探讨在不利的家庭环境条件下,儿童发展环境中的危险性因素和保护性因素所起的作用问题。
2.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关于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认知和学业成就的影响,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考察家庭经济收入、父母受教育水平对认知发展的影响。例如,梅尔西(Mercy)等人发现,母亲的教育程度对儿童的智力发展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另有研究者进一步发现,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例如,父母的收入和教育水平,与其教养方式有关,而教养方式又会影响儿童的学习成绩(刘浩强,张庆林,2005)。在我国,一些实证研究也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的创造力有显著的影响(师保国,2007)。
早期的研究认为,社会经济地位能够显著地影响儿童的认知功能,而较少地影响儿童的社会性发展。近年来,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社会性和情感方面的影响也越来越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国外研究表明,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更容易表现出行为和情感上的问题。对于3岁以前的年幼儿童,这种关联其实并不明显。而当儿童发展到童年早期时,社会经济地位与儿童的社会情感问题的关系开始表现出来。这种消极影响逐渐更多地反映在儿童的外化行为问题或反社会行为上(如不服从、打架、同伴关系恶劣、易怒等)(谭静,2004)。到青少年期,低社会经济地位与较差的适应能力相关显著,并对抑郁和犯罪行为有着更强的预测作用(谭静,2004)。可见,社会经济地位不仅能够影响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而且能够影响儿童的社会性、心理健康、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发展。那么,社会经济地位是怎样影响儿童的认知和社会性发展的呢?对此,以往研究者也探讨了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机制问题,探讨的内容主要包括中介机制和调节机制。
社会经济地位影响儿童发展的中介因素主要包括资源的获取、父母教养方式和教师行为等方面(谭静,2004)。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儿童,在获取发展资源方面处于劣势,例如,成长所必需的营养得不到保障、缺乏较好的医疗条件等。同时,他们也缺乏接受教育、发展认知功能所必需的资源,例如,学习的必备书籍、课余活动课程等。
父母的教养方式也会受到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经济压力和来自社会的压力会导致父母的抑郁和焦虑水平提高,父母冲突增多,这些因素进而会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使不良的教养方式增加,而不良的教养方式会对儿童的认知、社会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低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往往忽视对儿童的人力资本的投资,无法为儿童提供相应的认知方面的教育。此外,教师行为和态度也是影响儿童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学校中,如果教师倾向于以消极的态度看待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对他们抱有较低的期望,给这类儿童提供较少的机会,当这些儿童表现较好时不给予及时强化,这些都会导致儿童的学业受挫(谭静,2004)。
另外,社会经济地位还会通过一些调节变量,例如,通过学校、社区等影响儿童的发展(谭静,2004)。例如,学校会对儿童的获取资源、学习指导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社区也会对儿童的发展产生影响,在那些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聚居的社区,往往会出现社会秩序不良、儿童发展的资源较少等特点。
(三)离异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现状
我们根据科尔曼提出的儿童发展的资本理论,采用相应的题目组成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问卷。该问卷旨在考察儿童发展所需的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其中,经济资本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家庭借债情况;人力资本主要包括父母工作时间和文化水平;社会资本分为家庭内社会资本和家庭外社会资本,前者主要包括与儿童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后者包括与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父母的同事、亲戚、邻居等。
对儿童经济资本的考察包括家庭月收入、借债情况,项目如“你家中现在的借债情况如何?”。对人力资本的考察包括父母受教育水平、父母工作时间,如“你爸爸一天大约工作几个小时?”。对家庭内社会资本的考察主要包括与儿童一起生活的家人,如“你现在和谁一起住?”。对家庭外社会资本的考察主要包括与家庭经常联系的亲戚、朋友等,例如,“当你们家遇到困难或者重大事情时,帮助你们的亲戚多吗?”。表4-1显示了离异家庭儿童与一般家庭儿童的四类资本的得分情况。
表4-1 离异家庭儿童与一般家庭儿童的家庭资本得分(M±SD)
由表4-1可见,除了家庭经济资本以外,离异家庭与一般家庭在人力资本、家庭外社会资本和家庭内社会资本方面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离异家庭的家庭人力资本高于正常家庭,说明离异家庭儿童的监护人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与一般家庭儿童相比,离异家庭儿童的家庭内社会资本较低,这一结果体现了由于父母离异,儿童不能与父母中的一方住在一起而导致家庭内社会资本下降的现象。离异家庭儿童的父母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离婚,导致家庭的亲情会出现一定缺失,且儿童在这一过程中会感受到强烈的父母冲突,这些环境变化都对儿童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且,由于父母离异造成的自卑、被遗弃感等情绪可能会迁移到监护他们的父母身上,使已经残缺不全的家庭遭遇亲子关系的冷淡、疏远(陶琳瑾,2007)。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离异家庭儿童容易形成不良的社会适应。此外,离异家庭儿童的家庭外社会资本得分也显著低于一般家庭儿童。由于离异家庭属于单亲家庭,与正常家庭的父母拥有较多的亲戚、朋友相比,离异家庭相互保持联系的亲戚、朋友的数目会减少,并且由于离异家庭儿童的监护人可能要承担比正常家庭父母更多的家务、照料孩子等活动,因此对外的联系时间也会相应减少。
虽然离异家庭儿童的家庭外社会资本较低,但是,对于离异家庭儿童来说,来自家庭外界的社会支持,特别是亲友的支持对儿童的发展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有些离异家庭儿童的亲戚愿意给这些儿童提供社会支持,虽然这些支持有强有弱,但是能够被孩子感知到;单亲家庭的家长也报告亲戚给了孩子很大的支持,这种支持主要表现在孩子们的相互陪伴和玩耍上;如果离异家庭儿童能够得到姨妈、姑姑的充分支持,他们的心理发展状况就会好很多。总之,家庭外社会支持对于离异家庭儿童的发展十分重要,如何使这些家庭获得更多的家庭外社会资本,需要社区、离异家庭周围的亲友等的共同关注。
我们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离异时间下,离异家庭的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得分情况,具体结果见表4-2。
表4-2 父母不同离异时间组儿童的家庭资本得分(M±SD)
可见,父母离异时间主要对家庭外社会资本存在显著的影响。多重比较表明,父母离异时间为2年以上的离异家庭,家庭外社会资本显著少于父母离异时间为半年以下和半年~2年之间的儿童。这说明,随着父母离异时间的增加,与家庭联系的亲友会逐渐减少,家庭关系网络趋于弱化。这体现了家庭由双亲变为单亲的过程中,由于监护人的精力分配、家庭解体后亲友的减少、社会对离异家庭的偏见等原因,会逐渐造成单亲家庭与外界联络的减少。当家庭完整时,家庭的亲友包括夫妻双方的亲友,社会关系网络相对较大,能够为家庭提供较多的社会支持;一旦家庭离异,原来夫妻一方的亲友可能不再与这个家庭发生联系,这时就会表现出家庭外社会资本下降的现象。另外,社会上对离异家庭的看法,也为这些家庭在寻找家庭外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带来了压力。离异家庭很容易被贴上“破碎家庭”、“残缺不全的家庭”等标签,导致人们对这些家庭产生歧视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也会使得离异家庭较难获得社会资本。
(四)家庭物质资源指数与教育资源指数
1.家庭物质资源指数
离异家庭儿童,特别是其中的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一年级、初二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他们需要充足的营养等物质资源以保证身心健康成长。同时,他们也需要家庭为其提供属于自己的空间。已有研究表明,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家庭中,儿童的健康会受到影响。其中,影响儿童健康的直接原因就是家庭的物质条件较为缺乏。例如,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在胎儿期更可能表现出发育障碍,如早产、较低的出生体重、营养不良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母亲在怀孕期间缺乏营养、医疗条件较差等因素引起(谭静,2004)。在童年期,低社会经济地位会导致儿童身体发育受阻(如营养不良等),这些儿童也更容易产生各种疾病。与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相比,这些儿童普遍缺乏营养,生活的物质条件和医疗条件较差(谭静,2004)。此外,童年期低社会经济地位带来的健康问题也会影响到成人阶段,即使在成年期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提升,也不会减弱早期地社会经济地位对其健康的消极影响(谭静,2004)。
为了考察离异家庭儿童在家里所拥有的物质资源,我们设计了相应的题目进行考察。在研究中,我们主要采用家庭物质资源指数来代表家庭生活水平,以便于对不同家庭的物质资源状况进行综合比较。家庭物质资源指数的构成情况见表4-3。
表4-3 家庭物质资源指数的构成要素及权重表
*食品是指每天能够吃到的食品种类,包括牛奶、水果、蔬菜、鸡蛋、肉5种
根据家庭物质资源的构成要素,将各项目的得分乘以权重,然后相加,即能够得到儿童的家庭物质资源指数。指数满分为100分,根据家庭物质资源指数的得分情况,大致可以将儿童的家庭生活条件分为三类:
较好:家庭物质资源指数在66分及以上,这类家庭与城市一般家庭的生活水平接近。
一般:家庭物质资源指数为36~65分,这类家庭能保证城市生活的基本需求。
较差:家庭物质资源指数为0~35分,这类家庭不能保证城市生活的基本需求。
表4-4 离异家庭儿童和一般家庭儿童的家庭物质资源指数得分(M±SD)
离异家庭儿童和一般家庭儿童的家庭物质资源指数情况见表4-4。方差分析表明,虽然离异家庭儿童的家庭物质资源指数略低于一般家庭儿童,但二者之间差异不显著。这说明离异家庭能够为儿童的成长提供较好的物质资源条件。结合前面对离异家庭经济资本的分析可以发现,经济状况并不是离异家庭最突出的问题。我们的访谈也支持了这一结论。在访谈中,很少有家长和孩子提到由于离婚而发生了显著的经济变化,只有4个孩子提到家庭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但是这种困难在父母离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2.教育资源指数
已有研究发现,低社会经济地位不仅能够影响家庭的物质资源拥有情况,也会影响儿童能够获得的教育资源情况。一方面,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拥有的经济资本较少,导致家庭无法支付儿童所需的接受教育、与教育有关的费用;另一方面,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所拥有的人力资本较少,父母常常忽视与儿童的沟通,回答孩子的提问较少,与儿童谈话的内容也较为贫乏,从而在学习上不能为孩子提供相应的支持。另外,在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中,儿童拥有的家庭社会资本也较少,这就导致儿童在家庭中获得成人帮助和指导的机会较少,体验到较少的关心和帮助,从而间接地导致儿童教育资源的减少。那么,对于离异家庭的儿童来说,教育资源状况是否是其面临的重要问题呢?我们以教育资源指数为综合指标,考察了离异家庭儿童的教育资源状况。这里,教育资源指数是指儿童拥有的与教育相关的软硬件方面的数量和质量,有关的指标及权重见表4-5。
表4-5 教育资源指数及权重表
续表
续表
表4-5中,将11个项目上的得分相加即得到总体的教育资源指数,满分为100分。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
·专门书桌、学习环境是指家中是否有专门供儿童学习用的书桌和安静的学习环境;
·订阅报刊是指家里订阅了几种报刊;
·课外书考察的是儿童除了教科书以外拥有的书籍数量,如童话故事、漫画等;
·电子学习用品是指电子词典、随身听或复读机、CD或mp3等电子产品;
·父母辅导能力考察的是父母能否对儿童的功课进行辅导的能力;
·校园环境考察的是校园环境中令儿童还不太满意的地方有哪些,为多选题,选项有空气质量、噪音、建筑风格、空间面积、绿化情况以及都满意,前面五个方面选择几种则记为不满意有几种;
·学校设施与校园环境的记分类似,考察学校设施中儿童觉得比较缺乏的方面,选项有电脑室、音乐教室、体育器材、图书室及图书、活动场地以及都很充足,前面五个方面选择的种类越多则在学校设施这个题目上的得分越低;
·辅导班和兴趣班分别考察儿童在课余时间参加的与学习有关的辅导班(比如,奥数班、英语班等),以及文体类的兴趣班(比如,绘画班、舞蹈班等)的个数。
表4-6 离异家庭儿童和一般家庭儿童的教育资源指数(M±SD)
表4-6显示了离异家庭儿童和一般家庭儿童的教育资源指数情况。差异检验表明,这两类儿童的教育资源指数得分有显著性差异(t=3.1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