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传统文化的类型和性质(1 / 1)

任何一种类型的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该文化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从自然环境来看,中国地处亚洲腹地,东面临海,西部是崇山峻岭,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处于半封闭状态。虽然中国很早就与四邻有交往,并且在汉代就开辟了通向欧洲的丝绸之路,但这种交往是很艰难、非常有限的。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属于半封闭的大陆文化。从物质生产方式来看,中国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的农业社会,商品经济不够发达。虽然到宋代,有些地区的商品经济已有较快发展,这从著名画卷《清明上河图》中就可以看出,但历代政策总是重农抑商,手工业、商业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长远发展,基本上还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从社会组织结构来看,中国古代社会是以宗法制度为维系社会秩序工具的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在广袤的土地上,团结了几十个民族,组成了大一统的国家,而且延续2 000余年。这可以说在世界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中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也维护了这种社会制度的确立、延续和强化。这些特点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不同,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是伦理型文化

中国文化从总体上来讲是伦理型文化,这是中国文化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特征,也是学术界所公认的。有些学者把西方文化概括为“智性文化”,把中国文化称为“德性文化”,的确是有道理的。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建构了一套成熟的道德价值体系,形成了丰富的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国家伦理及宇宙伦理的道德规范体系,并有一整套完备的道德教育理论。它是中国民族文化传统中的重要内容。当然,中国传统文化在重视伦理道德的同时并不轻视知识,而是德智统一的,但是有一个主次,智是为德服务的。《大学》开篇第一句就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学习知识就是为了完善道德。《论语·学而》中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明确地把学习知识放在次要位置上了。儒家甚至把天、地、自然也纳入伦理之中。北宋哲学家张载的一段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篇》)他把天称为父,地称为母,把人民称为兄弟,把万物称为朋友,完全把自然人伦化了。

也有的学者认为,西方文化是“求真的文化”,中国文化是“求善的文化”,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美国哈佛大学的校训是:“让柏拉图与你为友,让亚里士多德与你为友,更重要的是,让真理与你为友。”(Let Plato be your friend,and Aristotle,but more let your friend be truth.)而中国大学的校训总是以德为先。清华大学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西方的价值取向迥然不同。

伦理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人情关系,特别是家族中的人际关系。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首重家庭。“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1]“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2]他又说:“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而一概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3]这种关系与中国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有关。这个问题,我们在下面还会谈到。

中国的伦理文化与西方的宗教文化大不相同。在西方社会,宗教生活是大多数人不可缺少的,因此也可以说,宗教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主要类型。西方宗教文化是以神为主宰的文化,中国的伦理文化则是一种讲究世俗人伦关系的文化。由于有这种世俗的伦理文化,所以中国人没有宗教的需要。中国清末民初有一位学者叫辜鸿铭(1857—1928),人称“文化怪杰”,他曾经写了一本具有世界影响的名著,名曰《中国人的精神》,又名《春秋大义》或《原华》,是用英文写成的,被译成法、德、日多种文字,1996年才被译成中文。书中有许多荒诞的观点,但他对于中国人不需要宗教的说法,却有一定的道理。他说:“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对于宗教的需要,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套儒家的哲学和伦理体系,是这种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综合体儒学取代了宗教。”[4]他认为,宗教能给人以安全感和永恒感,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是因为儒学中存在着宗教那样能给人以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这就是孔子修的《春秋》中的内容。他分析了儒学与欧洲宗教的差异,认为欧洲宗教是教导人们做一个善良的人,儒学则教导人们去做一个善良的公民。他说:“儒教则认为人生的主要目的,是做一个孝顺的儿子和善良的公民。”[5]为什么人生的目的是这样呢?他解释说,孔子教导人们,人类社会的所有关系中,除了利害这个基本动机外,还有更高尚的行为,这就是“责任”。为了给这种责任找一个基础,孔子提出了“名分”,所谓“名分大义”。辜鸿铭先生在书中又画龙点睛地强调说:“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如果背叛了名誉法典,抛弃了忠君之道,即孔子国教中的名分大义,那么,这样一个丧失了民族精神、种族精神的中国人,就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6]这里为什么不厌其烦地引用辜鸿铭的话呢?因为他说得太精辟了,他既把中国人不需要宗教的原因说得很清楚——有了儒学一套伦理纲常,又把中国以儒学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的封建伦理精神说得一览无遗。他在书里描绘的中国人完全是封建社会的中国人。他把忠和孝作为中国人的基本精神,也是封建文化的基本精神。“名分大义”在他眼里特别重要,是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础。而“名分大义”从何而来呢?从封建宗法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观念而来,从封建社会坚持的“三纲五常”而来。辜鸿铭老先生真是把中国伦理文化的消极面阐述得太清楚不过了。这种消极的、腐朽的伦理观念恰恰是我们现在所要批判和摒弃的。中国伦理文化的真正精华,他却没有把握到。

中国伦理型文化绵延几千年,自有其积极一面。不能说中国的伦理型文化就是消极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人的道德主体精神的弘扬、人的精神境界的追求。道德伦理对于增强民族内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整合群体价值、协调社会秩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由此而使中国社会得以向前发展。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的信念,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是一种协调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观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敬妇从”就是调节家庭关系的伦理观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人为善”“诚信待人”等就是协调人与人关系的伦理观念;“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关于个人修养的伦理观念。此外,诸如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笃实、克己奉公、见利思义、忠贞爱国等都是中国伦理文化的精华,这些美德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宗法制度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的社会基础

中国古代社会的组织结构是宗法制度。这是由于中国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充分的情况下进入阶级社会而形成的,同时也因为中国的社会以小农自然经济为基础。小农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宗法制度重于家庭,由家庭而家族,再走向国家,形成了“家国一体”的组织形态。整个社会用“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宗法原则组织起来。

中国人的血缘意识、家庭观念特别重,注重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职责和义务。因为“中国文化以家族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职责和义务,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7]。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章也说:“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又说:“宗法社会尊家长重阶级,故教孝……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阶级,故教忠。忠孝者,宗法社会封建时代之道德,半开化东洋民族一贯之精神也。”[8]在中国古代,几代人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同居共财”,每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是不独立的,需要依靠共同财产来生活。维系家庭秩序的就是家庭的伦理原则,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敬妇从等,其中又以孝为核心。《孝经》把孝看作“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而且把它扩大到一切道德之本,“孝,德之本也”。民间也有所谓“百善孝为先”“务本莫贵于孝”等古语。因此,有的学者如钱穆就认为,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谢幼伟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9]家庭中地位最高的是父亲,儿子对父亲要绝对服从,此谓之孝。

中国的伦理体系由家庭而至家族,由家族而至国家,一脉相承。在家庭中提出的是“孝”,孝顺家庭之长、家族之长;在国家中提出的是“忠”,忠于君主,也即一国之长。所以《孝经》说“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由此而引申到一切人际关系的处理原则。中国的伦理体系中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重义务轻权利。

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但是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还在继续。这种家族观念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西方家庭,子女成年(一般满18岁)即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中国家庭则以合居为幸福,父母照顾了子女,还要照顾孙儿孙女。“生儿防老,积谷防饥”的思想至今还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存在。这种观念也有一定的积极面,就是中国人尊老敬老,视孝敬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但也不能不说没有消极的影响。中国人往往把子女视为私有财产,不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不重视培养他们的个性和独立能力。

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是“以人为本”。这与西方文化有截然的不同。西方文化“以神为本”,天地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中国文化则重视人的作用,“人是万物之灵”,把人放到宇宙万物的中心。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怀疑鬼神的存在。孔子就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他的学生问他如何事鬼神,他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中国儒家学说一贯重视现实社会的人生问题,重人道而不是天道,把人放到一定的伦理政治关系中去考察,重视道德实践。孔子学说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一个“仁”字。“仁”有多种解释,最主要的精神是克己和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克己”即以礼约身,“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仁者,爱人”,“爱人”,即以礼待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学在汉代经过董仲舒的改造,建立了一套伦理纲常(“三纲五常”),更是重视人伦关系。虽然他为了维护汉朝的封建统治,构建了一套“天人感应”的体系,但落脚点还是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的人伦关系。宋明理学以穷理尽性为主要内容,建立了以“理”为本的天人合一宇宙观,把“三纲五常”视为天理,最后还是落脚到人伦关系上。理学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反对灵魂不灭论,否认鬼神的存在,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应该说,汉儒对孔子学说的改造,宋明理学对儒学的新的解释,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原始儒学的思想。他们强调的人伦关系更多的是为封建统治服务,从而抑制了人性的发展,偏离了人文精神。

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还表现在对待宗教上。西方基督教文化主张“原罪说”,人要不断忏悔,从善赎罪,死了以后入天堂。佛教文化也是重来世,今世从善,来世成佛。中国文化则重现实人生,强调通过人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宗教信仰本来是排他的,信了一种宗教就不能信另一种宗教,但中国人没有专一宗教观念,佛也拜,仙也拜,妈祖也是神,关公也是神,而且很实用主义,有什么愿望想实现就去求神,想发财就来供财神爷,想求子就去拜观世音,平时却没有什么宗教信仰。

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人文精神对于弘扬人的主体性、重视人的精神的开发、鼓舞人们自强不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