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04年)5月20日,我在“上海教育论坛”上提出废除评选“三好学生”的建议,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许多媒体也很关注,约我访谈。但终因时间的限制,不能尽其所言。因此想在这里较为详细地论述一下。
其实这个建议并非今天提出来的。早在1998年我就写过一篇短文,名叫《不要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最初发表在上海《教育参考》1998年第6期上;2000年又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午一小时》节目中与一位“三好学生”和她的班主任一起座谈。我的观点是:评选“三好学生”,过去也许曾经起过鼓励优秀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已流于形式,而且把它与升学联系起来,不仅失去了鼓励先进的作用,还产生了许多弊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这要从基础教育的任务说起。什么叫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就是为人一生的发展打基础的教育。基础教育对于个体的发展来说,犹如楼宇的基础,打得坚实,楼宇就能盖得高大。个体的基础打好了,他将来的发展空间就大。基础教育要打好什么基础?我认为主要是打好三方面的基础:一是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二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三是走向社会的基础。
打好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基础教育中最重要的任务,是基础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终身学习和走向社会都不可能发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庭和学校往往只重视少年儿童的身体发育,不大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的发展,有时甚至会有意无意地伤害他们的心理。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就是对少年儿童的一种伤害。少年儿童的心理是非常脆弱的,需要家长和老师的细心呵护,当然也需要锻炼,使他们将来经得起风浪。
我在《不要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的短文中写过:“自尊心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丧失了自尊心,也就丧失了人格。而自尊心是要通过老师和家长对孩子从小尊重而培养起来的。”我又写过:“自尊心又是和自信心连接在一起的。有了自尊心就会建立起自信心;反过来,有了自信心就会促进自尊心的确立。因此,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自尊心和自信心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有了它,学生就能够自己教育自己。因此,每个老师都要重视它,从小培养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评选“三好学生”是把成人中评先进的办法运用到少年儿童身上,这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一切还不定型,不能说哪个学生优秀,哪个学生不优秀。他们正在变化中,他们的发展不是线性的,有时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学生,总认为好学生永远是好学生,坏学生永远是坏学生,既不符合学生发展的规律,也不利于对学生的教育。把成人评先进的办法运用于少年儿童,这恐怕是中国文化的特色。西方国家就没有这种观念。《报刊文摘》有一期刊登了一篇小短文,大意是讲在美国盐湖城召开冬奥会期间,我国奥委会代表团参观一所学校时,带去了两个熊猫玩具。团长对校长说,一个送给你们学校最优秀的男生,一个送给你们学校最优秀的女生。这下为难了校长。他说,我们学校学生个个都是优秀的,没有最优秀的。有的学生学习优秀,有的学生运动优秀,有的学生做义工优秀。最后,校长只好把两个熊猫玩具陈列在学校的展览柜里,供所有学生欣赏。他们的教育也许很多方面不如中国,但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这一点,不是值得我们借鉴吗?
评选“三好学生”,一小部分学生受到鼓励,但却会伤害大多数学生。当然,也会有一部分学生受到刺激,以“三好学生”为榜样,争取也能当上“三好学生”。但“三好学生”的名额是极少的,因此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可望而不可即,其实是起不到激励作用的,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也是不利的。
再从我国的教育方针上来讲,我国的教育方针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要求每个学生都是全面发展的。那么,为什么只有极少数学生是“三好”呢?因此,评选“三好学生”显然与教育方针相悖。如果真要评选“三好学生”,那么,应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都是“三好学生”。这才说明我们认真地贯彻了教育方针,我们的教育是有成效的,是成功的。的确,“三好学生”曾经激励过一部分优秀学生,恐怕当前各条战线的骨干都曾经是“三好学生”。但是,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来讲,我们最重要的信条是,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才,我们面对的是每一个学生,而不是一部分学生。
评选“三好学生”的制度,当初的用意是好的,也曾经起过一些激励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越来越片面化。第一,评选的标准从“三好”变成了“一好”,主要是学习成绩要好。或者有些老师认为思想好就是“听话”。第二,不少地区对“三好学生”给予升学的优惠,或者作为保送高一级重点学校的条件,或者直接加分,把评选“三好学生”纳入应试教育的轨道。于是,争“三好”已经不是争优秀,而是争升学。于是,各种弊端应运而生,为了争“三好”,向老师送礼者有之,向老师施加压力者有之,与同学讲关系者有之。成人社会中的一些腐败恶俗侵蚀着学生幼小纯洁的心灵。这种对学生心灵的伤害,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能听之任之吗?
有的人说,孩子是需要激励的,评选“三好学生”是对学生的一种激励,不能因为现在出现一些弊端而废之,不要“因噎废食”。“孩子是需要激励的”,这句话千真万确。问题是,“三好学生”到底能激励多少孩子?对多少孩子有伤害?有没有别的激励办法?任何一个制度不能是永远不变的。所谓与时俱进,就是当一种制度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时就应该变革。教育制度也是如此。有没有别的激励办法?当然有,而且可以有很多办法。只要我们的思想从传统教育思想中解放出来,每所学校、每位老师都会想出许多办法。我曾经在七八年前参观过广东省中山市一所初级中学,叫杨仙逸中学。这是一所薄弱学校,拿校长的话来说,别的中学不要的学生都进入了这所中学,生源之差可想而知。但学校没有嫌弃他们,而是开展“激励教育”,激励每个学生。他们设立了许多奖项,有“学习进步奖”,只要这次考试比上一次考试有进步,就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有“学雷锋精神奖”,只要做一点好事,就可以获得“学雷锋精神奖”;还有其他各种奖,每个月发一次。优秀的学生一年最多可以获得十个奖,差的学生每年也能获得两三个奖。有一个所谓后进生,从小就没有人夸过他,有的总是批评、呵责,到这所学校以后居然也能得到奖。他拿到奖的时候的激动心情是难以形容的,并从此走上进步之路。有的家长也反映,自己的孩子进了这所学校以后变了,变得懂事了。这所学校“激励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是值得推广吗?其实各地还有许多激励学生的经验。因此,评选“三好学生”的制度是可以有许多更好的办法替代的,激励学生的方法是很多的。我们要有一个信念,即每个学生都是能够成才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表现差的学生是教育不当的结果,他们更需要老师的呵护和激励。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讲,任何改革都需要成本,制度的改革是一种利益的再分配。教育改革也不例外。废除“三好学生”的评选,也是一种教育制度的改革,也需要付出成本。有些人赞成、有些人反对是不足为奇的。我作为一名教育界的老兵,提出这个建议,并非心血**,也不是为了新闻炒作,而是出于对教育的忠诚,对少年儿童的爱护。但我这也只是一家之言,欢迎大家讨论,取得一致的认识,对教育发展有利,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有利,这是一个教育老兵的心愿。
[1] 原载《思想理论教育》,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