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引用的佛祖说的“法”,指的是佛祖的真理,具体来说便是“缘起”。所谓“缘起”,是说任何事物都因为各种条件的相互依存而处在变化中。人生也如此,都是无常的。
如果将“缘起”用在人生中,可以说人生无常;如果运用到战争中,便是兵无常势;如果运用到经营中,便是商无常则,即“生意场和市场营销中没有不变的法则”。生意和营销的成功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如果缺少这样的条件,就会失败。没有永远的领先者,只存在“还未超越的领先者”。
从“缘起”的观点中可以看到,在《市场营销不变的法则》中出现的领先者法则。最先进入市场便是取得成功的众多条件之一。如果最先进入市场,但不符合消费者需求,也无法在市场上取得成功。这是很多品牌存在的问题。
如法则2中所说,“差异化”未必会在市场上取得成功,最先进入市场也未必能够支配市场。即,“差异化”与其他条件结合时能够取得成功,最先进入市场,并不能成为市场支配者的保障。作为另外的条件,不仅是顾客的需求。前文提及的类似性和概念的表现力也要具备。
不仅如此,营业力等条件也是取得成功的要因。因此最先进入市场,只是成为市场支配者众多条件之一,这并不是不变的法则。其实领先优势的法则多少是有些夸张的,这一点从一些研究结果中可以得到验证。对于领先优势,是从那些从进入市场开始,取得成功并得以长久生存的品牌为中心的研究结果中得出的。这是因为最先进入市场但却遭受失败的那些品牌已经消失不见了,因此只能看到成功的品牌。
正因为如此,才会产生最先进入市场的品牌会成为市场支配者的“即视感”。最先进入市场,但却不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或者因为各种理由在市场上取得失败的产品也是存在的。但因为这些品牌没有长久存在于市场中而看不到它们消失的记录。
《营销领导的条件》的作者杰拉德·泰利斯(Gerard J.Tellis)和彼得· N.戈尔德(Peter N.Golder)对现实中存在的成功的领先品牌和失败的领先品牌的“领先优势效果”作了研究。现实中存在的领先品牌据统计,平均市场占有率为19%,如果将已经取得失败了的品牌也包括在内,市场占有率则会降为10%。在法则2中,我们讲“差异化”的时候,说过“差异化”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却给人一种“差异化是成功要因”的即视感。这是因为没有看到虽然具备了“差异化”但因为其他原因取得失败的那些品牌,只突出了“差异化”而形成了“即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