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休息一下(1 / 1)

这本书到此为止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那么接下来还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来概括一下。“概念立方体的诞生”可分为产品概念、商标概念、品牌概念。这是概念在特定的时间段空间性的划分。

概念在产品开发上市时,时间性也会发生变化。首先在产品开发阶段,概念被称作产品概念(或服务概念)。产品概念如何将实物产品形象化已经很明显了。为此主要与R&D合力,用技术人员们使用的术语来描述实物产品。产品概念中,不仅展现了产品开发的方向,还展现了产品开发相关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贯穿产品概念也是主要产品要素,这便形成了法则8中提及的PASS。

产品临近上市时,产品概念会发展为对市场定位的论述。对市场定位的论述,包括产品的价格、广告、宣传等市场营销活动,尤其是与竞争对手的比较从而进行各种调整。当然这一切的基础,是找到产品概念的位置。对市场定位的论述,是市场营销战略的目标,如果一定要用概念术语,可以称之为市场营销概念。贯穿对市场定位的论述的也是市场营销要素,实物产品、价格、促销、渠道。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要将概念传递给消费者。这时,要展示出能够促使消费者购买的理由。这被称为交流概念或表现概念。本书称之为表现概念。产品概念出市之前,要改变对市场定位的论述,以此为依据创造出表现概念。对市场定位的论述起到将产品概念转换为表现概念的纽带作用。在这个阶段,要将产品概念中使用的术语转换为易于消费者理解的用语,必要的话还要将品牌感性地表现出来或将之象征化。

因此有时会增加一些修饰性上的技巧,并且连接表现概念的是各种表现媒介(交流媒介)。表现媒介有广告稿、POP广告、官网、销售目录等。

概括来说,要经历概念开发、订立、传递这三个阶段,同时出现变形的状态,这便是产品概念、对市场定位的论述以及表现概念。到目前为止所介绍的法则中,主要使用产品概念,附带还使用商标概念。

在以后将出现的法则中,将使用对市场定位的论述和表现概念。法则13是对市场定位的论述,法则14~16则是关于表现概念的内容。如果说对市场定位的论述侧重客观性的描述,表现概念则是主观性的、含蓄性的,而且使用的是比喻性语言。如果说对市场定位的论述以品牌的具体化为目标,表现概念则以品牌象征化为目标。品牌象征化的目标,是品牌的感性表现,比起消费者的理性反应,感性反应更容易获得好感。然而象征化和具体化是相生的。就像前面提到过的,如果没有具体化,只有象征化,将会破坏品牌的稳定,并且会遭到消费者的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