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网络红人,是指在网上走红的平民。这些人之所以会从过去的“凡人”变成知名度高的“红人”,除了某种自身特质在网络传播下被放大之外,还必定离不开网络软文营销的炒作,是在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推手、传统媒体、受众心理等共同因素作用下的结果。
但不用说,网络红人的走红也有多种方式,网络软文营销对他们的炒作更是千姿百态。这里先看一篇一位内地歌手是如何在网上走红的案例。
这是2010年一篇以帖子形式在网上出现的软文,标题是《大陆新出了个歌手组合叫某某某!大家知道吗》,帖子内容只有一句话,那就是“此人先引起了非常至多的关注!如有知道某某某消息者请发布消息!谢谢。”这种半文不通的语句和格式很适合这种状态。接下来,不同的“托”出现了,回答问题的角度虽然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炒作。二楼回复说:“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某某某这个名字,但一时还想不起来了。”三楼的回复是:“好像是内地的歌手,要出唱片的吧!”四楼接着说:“我找到链接后给你,某某某是内地的吗?”五楼的回复是:“我也听过,好像在网上,要么就是博客里,好像是说什么内地全能艺人。”六楼:“现在都是炒作,哪来的那么多原创。不过名字挺新奇的!某某某是哪个星球的啊@?!!呵呵。”七楼:“回头我看看,好像在一个介绍中国摇滚乐的网站上有某某某的介绍。”八楼:“有新的消息了,我在网上看见有信乐团的歌迷在寻找某某某,哈哈!很有意思啊!”九楼回复:“而且有很多人在发布,好像说某某某和某某某的音乐很像。”十楼回复:“是发布寻找某某某的消息吧,我也看到了,很多……好多歌迷!”
经过这么几个回合,网民就能从这一语半句中了解到某某某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并且由于这10条回复断断续续要间隔一段时间,所以就容易在网上引发众多网民关注。从内容上看好像这些人彼此都不认识,但其实这只是外表,背后有一根主线在主导整个事件如何发展。
类似这样的帖子网上到处都是,而其实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网络软文营销。至于其营销效果究竟有多大则不好说,因为这是由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但毫无疑问,其底线是不能凭空捏造,否则事物就不但走向了反面、会事与愿违,还可能会带来麻烦甚至牢狱之灾。
2016年春节期间“上海女孩到江西农村男友家过年,因为第一顿饭实在咽不下去第二天一早就逃回上海”这篇网络软文营销,虽然传播率超过1亿人次,但仍然不得不要说是失败的。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2016年2月6日(小年夜)晚,某论坛上出现一位网名叫“想说又说不出口”的帖子,自称自己是正宗上海人,在男友要求下春节一起和他回江西老家过年。但在男友家吃第一顿晚饭时就萌生了分手回家的念头,因为这饭菜实在咽不下去,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太远。帖子发出来后各大微博、微信公众号纷纷转发,一下子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有人力挺“上海女”,有人力挺“江西男”,各方讨论十分激烈。与此同时,也有许多人质疑该帖子漏洞百出,比如图片像素、发帖人身份、时间上对不拢等,但其真正的实质就是一场人为的网络软文营销。
其痕迹是:这个账号原来发布的信息都是营销帖,并且善于以隐蔽方式配合事件营销,所以这样的新闻可信度本来就不高;而当媒体记者试图通过那个微博营销账号联系当事人的时候,却被告知无当事人联系方式。而那位当事人的账号是当天注册、当天发帖的(注册16分钟后发帖),并且这起事件中又缺乏具体地点、真实人物。而据常识,一条没有正规来源的新闻如果要登上各大新闻客户端,必定需要花钱买版面;除非属于软文营销,否则没有人会愿意花这样一笔钱。
那么,它的营销目的又是什么呢?大致猜测:一是这个男孩马上要在江西搞创业,现在是为该项目预热。因为文中提到这个在上海混得不错的男孩因为这件事情不会再回上海了,他不恨女友,但江西虽穷却有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所以要留在家乡搞创业“改变自己”。创业项目很可能类似于褚橙这样的农产品,并且会最终选择网上销售。二是营销手机的高动态图像(HDR)功能,因为这事一出来,马上就有几位一直配合玩营销事件的微博大佬调侃女孩不会玩拍照手机,告诉她要开HDR功能,并且还不小心地漏嘴说如果开启HDR功能会把这张农家乐拍得更好看。[1]
但无论如何,这种以虚构、欺骗方式从事网络软文营销必定会遭到谴责。而随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调查后也证实,该发帖者其实是江苏女网友,并且已经被找到。起因是因为春节前与丈夫吵架,不愿意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所以发此帖宣泄情绪,其所有内容都是完全虚构的,但并无恶意。它同时指出,利用互联网造谣会受到道德谴责乃至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营销要点
通过网络软文营销来走红网络,有术也有道,但不能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否则事情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上面一则捧红网红的做法值得一学,而下面这种虚构事实的事件营销就玩过火了。一旦走到这一步,哪怕最终真的“红”了也会是臭名远扬,反受其害。
[1]画生十七:《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营销骗局大揭露,你被骗了吧》,搜狐网,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