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我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而这还不是所打击庞氏骗局的全部。
实事求是地说,庞氏骗局在我国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原因之一在于,每次打击都无伤其大雅。抓到的多是些喽啰兵,那些遥控指挥的“头头”不是深藏不露,就是躲在境外,要逮住他们难上加难。所以,就会出现这个窝点打掉了那边又会冒出来的情形,关键是斩草没除根。
应当承认,网络的发展给打击网络型庞氏骗局增加了不少难度,但可以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办法总比困难多。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就提到“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这在遏制电信犯罪和庞氏骗局方面就是一条有力的措施。
此外还有一点,那就是要么没抓住、抓住了就要往死里整,罚他个倾家**产、牢底坐穿,这种警戒作用还是相当有效的,至少会让骗子仔细算算得失账。
2015年2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2名金字塔式庞氏骗局的幕后操纵者克里斯廷·约翰逊和特洛伊·巴尔内斯,勒令他们停止相关业务,并兑现向参与者作出的提供700%投资回报的承诺。这两个人曾经通过在线视频向参与者承诺,只要他们投资50美元,就能在3至6个月内得到400美元的回报。而实际上,这家公司并没有合法的业务经营,完全是拿之后参与者的钱去支付之前参与者的所谓获利回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已被他们个人挥霍一空,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从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两人已吸引到380万美元的资金。[1]
可以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这一判例就很具有典型性:一方面,你这属于庞氏骗局,所以必须立刻停止,接受法律惩处;另一方面,既然你公开承诺有这样的投资回报,那你就得必须履行这样的承诺。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定会让做局者倾家**产,同时却又很好地维护了社会信用。用我国百姓的话来说,这就叫“吹牛皮要缴税”。
[1]金良编译:《美SEC起诉两名庞氏骗局操纵者》,新浪网,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