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骗局一般都和金融产品有关,而金融产品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势必会使得参与各方信用顿失。无论主动还是被动行骗者或是受蒙蔽者、旁观者,都会对该体系乃至整个社会失去信心。更有甚者,为了把自己受骗的损失找回来,还会摇身一变从受骗者变成行骗者,在原有庞氏骗局中横插一杠,使得事情更加复杂化和扩大化。
以我国为例,最近两三年来一连串诸如“e租宝”“泛亚事件”“大大集团”“金鹿财行”“中晋资产”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出事,商业社会中的信用体系已体无完肤。可以说,今后要经过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进行疗伤,也未必就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如果说,过去百姓心里都有一杆衡量是非、真假的标尺,那么,现在确实被这些纷至沓来的庞氏骗局搞得真伪莫辨、心力憔悴了。
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在没有进入门槛、没有行业标准、没有政策监管、没有金融背景的“四无”环境中,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从中捞钱,从事非法集资、自融自保、拆标、资金池,用后来者的钱去兑现对之前参与者的承诺,一旦出现问题就卷款潜逃;而直到这时候,出事平台才有可能部分被追责,而这时候无论怎么追责都已经无法挽回参与者损失了,这又怎么不让全社会感到心寒呢!
不用说,在这其中,很重要的责任在于监管缺位。许多具有庞氏骗局特征、稍有经济头脑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诈骗或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却在监管部门眼皮底下日益做大,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1]
在北京,60多岁的尚某从2009年起就以经营磁疗产品为名,以高额返利方式在北京、山东等地发展多家加盟店,号称每购买一单5500元的产品2个月内就能全部返回购物款本息,第一个月返回3000元,第二个月返还2950元;加盟店每拉到一单则可获得100元。这种明显离谱的荒唐骗术,居然依然有人积极参与,并缺乏及时监管。北京一家第“131店”加盟店,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短短2年间就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吸收资金2300多万元,给参与者造成损失1990多万元。[2]
目前,社会上类似这种以销售产品为名的庞氏骗局并不少见,政府应给予露头就打,否则必定会损害全社会信用,导致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1]朱开云:《互联网金融乱象摧毁了信用体系》,载《北京青年报》,2016年4月11日。
[2]颜斐:《四名六旬老人非法吸存2300万》,载《北京晨报》,201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