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更比赚钱快(1 / 1)

庞氏骗局 严行方 502 字 1个月前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尤其是在当今这样一个物质社会中,“有钱不是万能的,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所以,人人追求物质收入及回报很好理解,但这里却有“赚钱”和“骗钱”的根本区别。

从古至今,骗局层出不穷,大抵有两大原因:一是“骗钱”比“赚钱”来钱快,并且更轻松,所以这些骗子从中尝到甜头后便乐此不疲,许多做局者是一计不成另生一计;二是“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所以庞氏骗局这一行从来没有“就业难”一说,只有骗多骗少、骗到与骗不到之别。

举个最通俗的例子,来看看骗钱为什么比赚钱来钱快。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一年要存个10万元(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如果要一年骗个50万元(骗钱)却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设想:如果A向B借款100万元,条件是承诺每年利息50%,两年后合计本息归还200万元。如果B有这笔余钱,并且他也非常相信A,这笔交易就很可能会实现。即使B对A不太了解,也可能会冲着如此之高的利率赌一把,把钱借给A;只不过,这时候他可能会找个人担保而已。

别以为A真的突然有什么本事能够通过正当经营赚到这笔巨款,他只不过是使了个诡计罢了。在这两年中,他用这100万元到处吃喝玩乐,就在两年即将到期需要兑现200万元的时候,他又去找了另外3个人C、D、E,依然对他们承诺这样的条件,结果一下子就筹到300万元。他从中拿出200万元归还B的本息,剩下的100万元用于接下来两年中的吃喝玩乐。如此这般,等到两年过去后需要归还C、D、E这3个人每人200万元本息时,他再去欺骗其他人,这游戏就能玩得下去。

容易看出,这时候他只要能骗到7个人,就能在归还C、D、E本息之外,维持原来两年100万元的开销。如果按照庞氏骗局通行的1∶3的金字塔型结构,即骗到9个人,那么他就有足够的实力去给第二层C、D、E(说不定还包括B)发放佣金和奖励;如果当初这200万元根本就没有实际退还给B而只是记在账上,或者B收到后又把它继续投给了A,那么在A手上可以调动的资金将会更多、规模会更大。

这就是庞氏骗局。只要后续资金流入充分,就可能长期不被揭穿。可是,这样的想法只能是如意算盘,总有一天要被揭穿的;因为到最后,总有一天会骗不到这么多足够的钱。

无数个“A”以及后来也想从中分一杯羹的“B”“C”们梦想这种不劳而获,于是共同铸成了遍地开花的庞氏骗局,形形式式、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