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可借鉴的经验(1 / 1)

(一)规划在先,统筹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成都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域成都”为基本理念,以促进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功能优势互补、要素自由流通、社会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为基本目标,制定科学有效的规划体系。

首先,加强城乡“规划一体化”。成都市率先打破传统二元规划格局,在编制发展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具体规划时,均从城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促进城乡之间协同程度、融合程度的日益提高。

其次,制定阶段性发展规划。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由中心到外围,划分圈层,制定阶段性发展规划。

再次,高度重视各项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总体要求上取向一致,下一层次规划以上一层次规划为指导,专项规划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实现“三规”的高度统一和有机融合。

最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有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从市到乡镇组建规划管理机构和规划工作监督部门,确保规划的严格执行和顺利实施。

(二)深化改革,构建符合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成都市分别针对规划、交通、农业、园林、环保等30多个部门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高效运转的管理体制;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削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政府在管理上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

二是强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成都市委、市政府始终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着力点,用“看得见的手”供给与调控公共产品,卓有成效进行了户籍、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一系列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成都市采取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机制,具体措施包括设立政府专项建设资金、构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信贷资金等,此外,成都市还应用BOT(建设——经营——转让)等融资模式兴建部分公用基础设施。

(三)实施配套政策,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保障

一是设置专门部门。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深入开展工作,成都市成立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委员会(统筹委)作为负责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运作和综合协调的常设机构;成立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等专业领导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开展、管理及监督。设置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责任部门,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为城乡一体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体制保障。

二是完善相应政策体系。成都市还十分注重配套政策框架的搭建,2004年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该文件是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的纲领性件,明确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成为日后开展具体工作的指导和依据。随后,又相继出台了涉及城乡规划、公共财政、户籍管理、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机构改革等一系列50多个配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体系。

(四)立足现实,对支撑产业加强引导与扶持

城乡一体化发展要以产业为支撑,产业的升级与发展是解决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人员安置、资金不足、生态保护等众多问题的关键所在。成都市坚持把加快产业发展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来抓,从2005年开始连续开展“项目年”,“加快产业发展年”等活动。

1.农业方面

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为避免因市场前瞻性不足和对市场把握不准等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成都市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进行了积极推进和全面引导。首先,建立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增强农村发展动力,拉长农业产业链,使农民从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获得利润;其次,通过搭建农业投资平台和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解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资短缺问题,如先后引进伊利、蒙牛等大型农业投资项目,市区和县成立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和小城镇投资公司等。除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外,成都市还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进行机制创新,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打造各区县自己的农产品品牌。

2.工业方面

致力于建设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引进并培育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成都市以“一区一主业”为定位,遵循工业集群发展规律,整合原有分散的工业开发区,形成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打造电子信息、软件、汽车、生物制药、航空航天等11个现代产业集群,真正实现了完善配套、资源共享、降低成本。

(五)推行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2008年初,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成都市以农村土地股份化改革为突破点,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土地流转新模式。如依托于“村企合一”理念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土地整理新增的部分耕地入股,企业以资金入股共同兴办公司,农民和村集体年底可以分取企业红利。

二是搭建产权流转平台。成都市各级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所等产权流转平台,并在各区县设立分所,镇村设立信息点;交易所设有土地流转信息触摸屏、土地流转电子显示屏,并实行信息联网,使农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得土地流转信息;另外,政府还组织专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三是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农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农村房屋、新居工程等的权属证明或实物进行质押或抵押,向银行融资。2008年初,成都市组织16家区(市)县农业投资公司、成都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物流业发展投资公司以及农发投公司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全国首家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农民的相关融资行为进行信用担保和行为担保。

(六)探索改革户籍制度,梯度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成都市落户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前提和关键。2006年10月,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放宽成都市落户的户口政策成为此次改革的最大突破。如成都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在城市租房一年以上者,就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农村大学生只要落实工作单位也可在成都市办理常住户口。成都市按照“把农民逐渐转变为城镇户口,空置出来的农村土地实行规模化经济,以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的战略思路。初步建立起了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推广双流县经验,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在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方面,成都市总结并推广双流县成功经验,主要包括两方面措施:一是建立区域转移安置机制。凡愿意向城镇迁移的农民可自由选择市域范围内的任意城镇;农民可以用宅基地及农村房屋置换城镇住房,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置换一定面积商业用房;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农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自愿永久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申请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社会保障优惠政策等。二是开展土地整理,建立农村新型社区。以村为单位实施成片的土地整理与开发,引导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相挂钩的试点。

(七)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

成都市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始终把扩大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纳入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相同的扶持范围”,进一步打破了城乡就业二元结构格局。成都市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目标实现的具体做法包括:

一是形成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的政策框架,并确立就业社保工作的责任体系。成都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统筹城乡就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文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框架,同时将促进城乡就业社保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级目标进行考核。

二是形成了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的机制体制。对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同步规划、制订就业促进方案,设立完善的就业配套设施;中心城区与近、远郊区(市)县“结对子”,帮助近、远郊区(市)县失地农民在本市范围内转移就业;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三是统筹城乡社保工作。形成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全市五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基金征收额等指标均有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