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是专讲混合所有制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度被视为改革的“重头戏”,一度时间,北京开了很多研讨会,地方上也定了很多指标,甚至出现刮风现象。围绕股权问题争论甚多,“私有化”与“国有化”互不相让,热衷意识形态的学者们纷纷加入讨论。
自去年以来,已有上海、北京、天津、四川、江苏、重庆、江西、山东等超过2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国企改革相关文件,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均为重要内容。广东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河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浙江省则表示,通过3年至5年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
《指导意见》以稳妥、慎重的态度表明看法,回答了重大问题。混合制最关键的意义,是激发企业的活力,让企业适应市场的需求。提到国企,我们习惯性地将它们和责任不清、缺乏动力联系在一起,而且现象比较严重。混合制要解决的就是这样的问题。通过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混合,优化资源配置,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多元制衡,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里有一个重要突破
《指导意见》看点38: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解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里有一个重要突破,就是提出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四个标准目标。这里是四个标准,尤其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让国有企业更有活力,是列于混合所有制的第一标准。体现了这次改革的根本是解决活力问题,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则排在第二位。有些日志总把做大国企放在第一位,包含做小民企的意思,把民企做进去,这会让民企感觉不公平。转换经营机制,落脚在“经营”二字,而不是“所有”二字,其意自明。
“三因”、“四宜”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
《指导意见》看点39: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解读:这里提出“三因三宜”的策略,以“宜”为中心。这两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什么反反复复?问题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焦点没有找准,分歧较大。很多人把焦点对在股权比例上。混合所有制难以推进,实际上不是所有权而是经营权问题。混合所有制能否成功,这既要看改革能否聚准焦点,还要看是否对经济发展有效果。
“三不”指向明确,因为问题都存在
《指导意见》看点40: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解读:文件中提出“三不”,是对前一年复杂局面的回应。“不搞拉郎配”,这种非常规的用词被引入文件中,证明这种现象的严重性。
事实上,这三种现象都存在,且教训不少,刮风与列指标现象都存在。前些年“拉郎配”现象,多数弄得面和心不和,很难有做到“好合百年”的。由于混合所有制比较复杂,此次改革更加强调“稳步进行”、“按序推进”,向外界释放出这种信号:不要为了混改而混改,不要盲目追求混改数量,要追求效果与质量。
围绕股权的四种混改方式
《指导意见》看点41: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
解读:围绕股权指出推行混合所有制的四种方法,两个途径及一个重点。这里只是点一下经营管理,重点是围绕股权来说话的。对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强调同股同权,体现股权面前一律平等,消除门第观念、拆除门坎。
垄断领域开放的两个前提
《指导意见》看点42: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解读:平时所说的有垄断特征的企业,大体上包括在这七大板块之内,参与感也比较强烈。明确开放这些领域,搞混合所有制。这对非国有资本是极大的利好。这里提出两个前提,一个是符合产业政策,一个是转型升级,对规定性作出回答,不是社会资本想参与就参与的。
社会资本的合作应是经营模式
《指导意见》看点43: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解读:包括外资在内,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里只是经营模式。实际上,在很多地方已经推行,整体效果也不错。前一阶段,李克强总理主持会议部署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括确定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促进提速降费的措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汇聚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创业创新和民生改善。
混合所有制不是“国退”,而是“双向进入”
《指导意见》看点44: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解读:混合所有制是双向进入的关系,而不是“国进民退”的关系,也不是“国退民进”的关系。国有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的方法收购重组的非公有制企业,也是混改的一个重要途径。这里指出四个“国进”领域,对具备条件的民企应是机遇,这些领域的民企最大问题是实力弱、缺资金,国企的加盟将会解围与“提升”。
职工持股不是不搞,而是先从“科技”入手
《指导意见》看点45: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解读:这是个敏感问题,过去起起伏伏,有过很多教训。提出员工持股是混改的突破口,涉及到劳动者、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创新、建立国企激励机制的问题,所以强调要试点先行,这同样体现出谨慎推进的态度。这里强调优先,便是先行,一个是企业,二是人员。从科技型企业、科研人员入手,风险少,也好量化。其他企业便可以“等一等”,不必着急了。
先搞增量,后搞存量
《指导意见》看点46: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解读:增资持股,是指增加的量,不是指存量。职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的一种方式,过去拿不准的,现在回答了,而且回答得非常具体。就是从新增加的“量”做起,“老祖宗”的东西不要轻易动。这同样看出这个问题的慎重态度。过去在九十年代县级国企改制中,教训不少。如果从存量开始,非常容易领导层内部分赃,国资流失是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