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
所谓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说穿了就是,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也希望有人为它分担风险,这就是再保险。在这其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包接受人、分入公司,转嫁风险责任支付的保费称为分保费或再保险费,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再贴现
所谓再贴现,是指中央银行买入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通俗地说就是,企业收到对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在该汇票到期之前,如果需要使用这笔资金,可以把这张汇票卖给开户银行换取现金。商业银行买进这种票据的行为,叫票据贴现。从银行角度看,实际上这就是银行向该企业提供一笔贷款。话说该商业银行买进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后,同样也是可以卖给中央银行的,这就叫再贴现。而这时候,中央银行同样会对该商业银行提供一笔相应的资金,相当于中央银行对该行的贷款。
那么,中央银行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中央银行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再贴现,能够很好地调节市场货币供应总量。目前,再贴现已经成为西方国家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另两项是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而受到广泛运用。
参见“存款准备金”、“放松银根”条目。
斩仓
所谓斩仓,也叫割肉、停损、止损,是指买入股票或期货后价格下跌,为了避免损失扩大而主动低价抛出的行为。
斩仓是股票、外汇、期货交易必须首先学会的本领。要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或重要点位建立止损点,当斩则斩,锁定亏损。
参见“止损”条目。
政策性银行
所谓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和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在特定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体现的是政府意志,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主要考虑国家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但不赚钱并不是说不要遵守银行贷款的一般规则,归根到底它不是财政资金,同样是需要还本付息的。
政策性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而言的,在业务领域内不与商业银行相竞争。我国共有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属国务院领导。
知识经济
所谓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
知识经济的概念,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但它不是严格的经济学概念。知识经济的提出,是在全球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知识的增长、扩散和应用的宏观背景下,知识积累对提高投资效益、发展经济的作用已越来越大。知识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人力资源成为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在这里,知识泛指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一切知识,其中最重要的是科学技术、管理、行为科学。一般认为,目前全球已开始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将取代工业经济成为时代主流。
直接融资
所谓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
说穿了就是,资金供应方直接与资金需求方接洽,把资金提供给对方使用;或者资金供应方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方发行的有价证券。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买卖证券、预付定金、赊销商品等。
直接融资的好处:一是资金直供,选择余地大;二是跳过银行中介,供应方的收益会更高、需求方的资金使用成本也会更低。
参见“间接融资”条目。
止损
所谓止损,也叫斩仓、割肉,是指当某一投资出现亏损达到预定数额时及时斩仓出局,以免形成更大的亏损。
有没有学会止损并及时止损,是判断投资与赌博的重要区别。
参见“斩仓”条目。
纸黄金
所谓纸黄金,有两种概念:一是指个人凭证式虚拟黄金,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纸黄金概念;二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用于会员国之间结算国际收支逆差的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也叫特别提款权,这是纸黄金在国际外汇中的概念。
纸黄金虽然只是一种凭证,却可以在银行的“黄金存折账户”上进行买卖,通过国际金价波动赚取差价。当然,在进行这种低吸高抛时,并不需要发生实物黄金的提取和交割,也不能提取实物黄金,所以它具有无仓储费、运输费、鉴定费等额外交易费用,投资成本低,不会遇到实物黄金交易通常存在的“买易卖难”局面。
纸黄金的交易类型有:黄金储蓄存单、黄金交收定单、黄金汇票、大面额黄金可转让存单、黄金债券、黄金账户存折、黄金仓储单、黄金提货单、黄金现货交易中当天尚未交收的成交单、特别提款权等。
纸黄金与实物黄金的最大区别是:前者适合投资,获取交易差价;后者适合长期收藏、馈赠亲友。
滞胀
所谓滞胀,全称价格刚性滞胀、停滞型通货膨胀,是指经济停滞与高通货膨胀、失业与经济不景气同时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
通俗地说,滞胀就是物价在不断上涨,可是经济却停滞不前,并且出现大量的失业;或者,持久的通货膨胀引起的物价上涨。“滞”和“胀”两种现象交织在一起,是长期通货膨胀的结果。
国际经验表明,快速发展新兴产业、有效压缩公共支出,是避免及走出滞胀的唯一出路。
注意力经济
所谓注意力经济,也叫眼球经济,是指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和消费者注意力,通过培育潜在消费群体,获取未来商业利益最大化。
这里的注意力,是指人们关注一个主题、事件、行为和多种信息的持久程度。它有以下几大特点:不能共享、无法复制;有限的、稀缺的;交流性、从众性;传递性;经济价值的间接体现性。
注意力经济认为,在这种经济状态中,最重要的资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也不是信息本身,而是大众注意力。只有大众对某种产品注意了,才有可能成为消费者,为你创造财富。所以,注意力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济资源,绝不是炒作。正如著名经济学家陈云博士所说:“未来30年谁把握了注意力,谁就将掌控未来的财富”。
转轨经济
所谓转轨经济,也叫转型经济、过渡经济,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经济体制或形态。
转轨经济是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全球许多国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窗口,具有过渡性、渐进性特点。
转移性支出
所谓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把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单方面地转移给居民和其他受益者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属于收入再分配,主要分为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两部分,支出项目有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体现的是政府的非市场性再分配行为,以及公共财政履行稳定币值、调节收入、促进经济增长的职能。不用说,转移性支出在财政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财政活动对收入分配的直接影响就越大。
庄股
所谓庄股,是指有庄家操控的股票。
而所谓庄家,是指股市中的大户,或具有某种共同投资偏好的大户集群。它们利用自己的资金、信息、技术优势在股市中呼风唤雨,或东奔西突掀起巨浪,或蛰伏不动等待时机,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获利乃至获取暴利。当然,能否“心想事成”则不太好说。
股市中的庄家有强庄、弱庄、长庄、短庄、恶庄之说。它们的常用手法是,通过增持或减持手中的筹码不断洗盘震仓,当吸收到足够的筹码后,就突然瞄准时机拉高股价吸引散户跟风杀入,而这时候它在悄悄地出货,顺利撤退,希望由此获取丰厚差价。
资本充足率
所谓资本充足率,也叫资本风险资产率,是指银行资产与其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的最低资本比率,主要指标包括资本对存款的比率、对负债的比率、对总资产的比率、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它反映的是商业银行能够以自有资本承担多大损失的程度。根据2010年9月12日27国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全球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都要在2015年1月提高到6%,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各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参见“巴塞尔协议”条目。
资本密集型产业
所谓资本密集型产业,又叫资金密集型产业,是指需要较多资本投入的行业或部门。
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资金投入量大、技术装备多、资金周转慢、投资见效也慢;单位产品成本中资本成本和劳动成本所占比重大,每个劳动者所占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金额也高。
资本密集型产业主要集中在基础工业和重加工业,如钢铁工业、石油化工业、运输设备制造业、重型机械工业、电力工业等,是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工业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资产证券化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特定资产组合、特定现金流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的,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则是特定的资产池。说穿了就是,资产证券化通过把一些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使其具有流动性。
广义概念的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而狭义概念仅仅是指其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银行贷款和企业应收账款等)资产证券化,这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资产证券化概念。
参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条目。
自由贸易区
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相互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同意消除关税、贸易配额和优先级别,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区域。
通俗地说就是,在这个区域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也没有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运入这个区域的任何货物都不用缴纳进口关税,不用海关监管;在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还涉及到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多边合作战略承诺。
租售比
所谓租售比,是指房屋租金与房屋售价的比率。
租售比是用来衡量某地区楼市运营是否良好的主要指标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历来只有炒作房产价格一说、没有人会炒得动房租水平的,所以用房租做标准相对理性。
计算公式是:
租售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月租金/房屋总价
租售比指标能够很好地避免市场供求关系的干扰。一般认为,租售比在1︰160至1︰200之间符合国际惯例。超出这个区域,表明房产价格已经偏离真实价值。具体地说是,比值越高,表明投资需求越大,房地产泡沫越大,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反之亦然。
租售比指标反过来就是售租比,即房屋总价与每月租金的比值。
容易看出,租售比指标更便于直观判断,它相当于购买这套房产需要出租多少年能收回房款。按照上面的1︰160至1︰200标准,意味着连续出租13至17年应能收回房款,那么这个价格买房就是划算的;否则就意味着投资价值相对较小,甚至毫无价值(泡沫严重)。
计算公式是:
售租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
=房屋总价/月租金
举例说,如果一套98平方米的房产现在的售价是每平方米15000元,那么按照1︰200的最高租售比计算,每月租金要在15000×98/200=7350(元)以上才是合算的;如果当地的房租水平没有这么高,就反过来表明这时候的房价太高了,投资价值不大。
总部经济
所谓总部经济,是指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集群布局,由此实现不同区域分工协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型态。
总部经济具有知识性、集约性、层次性、延展性、辐射性、共赢性等特点。不用说,能够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驻扎的地区必定具有某种或多种优势资源;而总部经济一旦建成,就能为该区域带来多种经济效应,如税收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效应、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等,并且能提高该区域的知名度、信誉度,促进地方政府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商务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国际化进程。
2012年名列我国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前10位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天津、南京、成都、武汉、宁波。[1]
最惠国待遇
所谓最惠国待遇,英文全称Most-Savored-Nationtreatment(简称MFN),又叫无歧视待遇,是指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为最惠国条款。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一项常用制度。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具有自动性、同一性、相互性、普遍性特点。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现在及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优惠待遇,都要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国的另一方;二是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现在及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优惠待遇,只有在缔约国的另一方也提供了同样的补偿条件后才能享受到,也就是说,缔约国的另一方享受这种优惠待遇是有前提的。
最惠国待遇原来主要集中在进出口商品的关税规定方面,现在已逐渐发展到进出口限额、航运、港口使用、转口、仓储、海关规章、许可证发放手续等,有时候还扩大到居住权、投资权、营业权、出版权、专利权、商标注册权、移民权、过境权、铁路运输、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待遇。
智能化种地
所谓智能化种地,是指利用视频、音频、显示、电子、控制、网络、计算机等科学技术,采用各种现代化产品、设备或软件,尽可能减少农民在田间的日常手工操作方式。
自古以来,农民种地就“必须”去田间地头劳作,从天亮忙到天黑,一年四季无休。自从有了智能化种地后,这一情形就彻底改变了。
简单地说,农民种地可以像工人操作机器一样,坐在办公室(家)里的电脑前进行遥控操作,就可以给田间的庄稼浇水、施肥、喷洒农药,完全改变了过去看天吃饭的旧生产模式。
例如,2012年12月,山东省兖州市的一位农民从兜里掏出一张名叫“射频卡”的IC卡,在控制器上轻轻地刷一下,一眨眼工夫,水就自动流进了需要浇灌“越冬水”的小麦田里。
原来,当年该市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为契机,投入1000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粮田,新打机井149眼、铺设地下电缆24.3千米、铺设PVC地下灌溉管道35.4千米,覆盖耕地1.5万亩。项目建成后,每亩地可以节水40%,并且生产能力可以提高12%。截至2012年,该市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多万亩,形成了集中连片、成片规模化开发500亿公斤粮食的田间工程。
有了这样的基础建设,才实现了农民的智能化种植。简单地说,这时候的你要想给地浇水,只要“刷刷卡”就行了,因为通过刷卡你就能控制浇水地块和用水量;要想给地施肥,只要“上上网”就行了,只要上网查一查该地块的土壤养分含量,然后输入作物目标产量,就知道应该上多少肥料了;要想给庄稼治虫,只要网上“找专家”就行了,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育苗、什么时候治虫以及怎么治虫,通过网络在线向专家咨询,可以弄得一清二楚。[2]
有人比喻说,智能化种地就像玩“开心农场”一样潇洒。
参见“处方农业”、“大棚种植”条目。
自然灾害等级
所谓自然灾害等级,是指根据各种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划分的高低级别。而所谓灾害,是指危害动植物的各种事件。据此,所谓自然灾害,也就是指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即自然环境中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危害的自然变异和极端事件,或对自然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人类及其生命财产造成破坏和危害的自然现象。通俗地说,自然灾害就是指自然界发生的给人类造成灾难的异常现象。
正确了解自然灾害等级中有关“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划分标准,会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相关灾情报道。
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7大类。而根据2008年1月18日发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其中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衡量标准如下: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堤;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7.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一个或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且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冰雹、雪崩等气候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三)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2.发生在首都圈、长江和珠江三角洲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上地震;
3.发生在国内其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5.0级以上地震;
4.发生在周边国家6.5级以上,其他国家和地区7.0级以上地震(无人地区和海域除外);
5.国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四)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地质灾害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五)海洋灾害
特别重大海洋灾害
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
2.对沿海重要城市或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重大海洋灾害
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
2.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3.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或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海洋灾害。
(六)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
在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省(区、市)内发生,或在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蟆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七)森林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距我国界5公里以内的国外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120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参见“自然灾害类型”条目。
自然灾害类型
所谓自然灾害类型,是指各种自然灾害的类别。
我国是全球少数几个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多发国家之一,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发生。据统计,从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共发生重大旱灾1056次,差不多两年一次;重大水灾1092次,也是差不多两年一次。[3]当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所以,重大旱灾和重大水灾有可能会发生在同一年的。
自然灾害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类型如下:
1.旱灾
定义:土壤水分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造成较大减产或绝产的灾害。受旱减产3成以上的称为成灾。
危害:直接造成农牧业减产、人畜饮水困难,严重的会引发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工业生产、城市供水和生态环境。
2.水灾
定义:分为洪和涝两种。洪指大雨或暴雨引发水道急流、山洪暴发、河水泛滥等。涝指水过多、过于集中或返浆水过多造成的积水成灾。
危害:淹没农田、毁坏环境与各种设施;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作物根系缺氧;引发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3.台风
定义:发生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一带热带海洋上的猛烈风暴。它在全球其他地区则被称为飓风、热带风暴、热带气旋。
危害:摧毁陆上建筑物,引起人员伤亡;吞没海上船只沉入海底,引发海啸;田间农作物有可能被一扫而光。
4.风暴潮
定义:由强烈大气如热带气旋(台风,飓风)、温带气旋(寒流)等扰动引起的海面异常升降,使得海区潮位大大超过平常潮位。
危害:在沿海地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5.冻害定义:农作物在0℃以下的低温状态下体内结冰从而造成伤害。危害:会对越冬作物、果树、经济林木等造成巨大损失。
6.雹灾
定义:降雹时给农业生产以及电信、交通运输、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一种自然灾害。
危害:来势猛、强度大,并常常伴随狂风、强降水、急剧降温等阵发性灾害性天气过程。
7.海啸
定义: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
危害:以催枯拉朽之势,迅猛袭击岸边的城市和村庄。
8.地震
定义: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破裂产生的震波,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
危害:主要是建筑物与构筑物遭到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海啸等,此外还会引发一系列次生灾害。
9.火山喷发
定义:地球内部热能在地表的一种最强烈显示。岩浆等喷出物在短时间内从火山口向地表释放,形成一种奇特的地质现象。
危害:大量的火山灰和火山气体会对气候产生影响,甚至导致物种灭绝;同时也能提供丰富的热能、矿产资源、旅游资源。
10.滑坡
定义: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俗称“走山”。
危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对附近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威胁。
11.泥石流
定义: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砂、石块的特殊洪流。
危害:暴发突然、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比单一的山体崩塌、滑坡和洪水破坏更严重。
12.沙尘暴
定义:分为沙暴和尘暴两种。沙暴指大风把大量沙粒吹入近地层形成的挟沙风暴;尘暴是指大风把大量尘埃及其他细粒物质卷入高空所形成的风暴。
危害:沙埋、风蚀、大风袭击、污染大气环境,大气污染、表土流失,对人畜和建筑物的危害不亚于台风和龙卷风。
13.森林火灾
定义: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
危害:烧毁树木、烧毁林下植物资源,危害野生动物,空气污染、引发水土流失、导致下游水质污染,威胁人民财产安全。
14.地面沉降
定义:在一定的地表面积内发生的地面水平面降低现象,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
危害:沉降主要是由粘性土层压密造成的,是一种不可补偿的永久性的环境和资源损失。
15.土地沙漠化
定义: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等因素,使得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发生退化。又叫土地荒漠化。
危害:恶化生态环境、破坏生存条件、加剧自然灾害发生、制约经济发展、加深贫困程度、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16.海岸线变化
定义:受地壳运动、冰川运动、入海河流中泥沙变化的影响,陆地海洋交接线向大陆或海洋推进的现象。
危害:海岸线向大陆推进,会淹没城市和农田;向海洋推进,则会形成新的滩涂和农田。这个过程一般非常漫长。
17.臭氧层变化
定义:自然界中的臭氧层大多分布在离地20至50千米高空。臭氧层中的臭氧是紫外线制造的,主要作用是吸收短波紫外线。
危害:臭氧层的变化打破了氧气与臭氧相互转换的动态平衡,地球生物更容易遭到伤害,皮肤癌、白内障等发病机率上升。
18.水体污染
定义:大量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等水体,水环境质量逐步下降、水体使用价值降低。
危害:有机物污染水体的危害是耗氧,有毒物污染水体的危害表现为生物毒性。
19.水土流失
定义: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遭到破坏和损失。又叫水土损失。
危害:土壤肥力下降,水库淤泥、河床抬高,通航能力降低,河流泛滥成灾,威胁工矿企业交通设施安全,恶化生态环境。
20.酸雨
定义:硫、氮等氧化物所引起的雨雪和冰雹等大气降水酸化,以及PH小于5.6的大气降水。正式名称叫酸性沉降。
危害:土壤酸化,非金属建筑材料表面出现空洞和裂缝导致质量下降,建筑材料变脏、变黑,人体健康质量下降。
参见“自然灾害等级”条目。
中等收入陷阱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中等收入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必然会遇到的发展陷阱。中等收入陷阱是针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而言的,并非指具体的人或阶层,与中产阶级是不同概念。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06年世界银行的一份名叫《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是指:“使各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进一步的经济增长被原有的增长机制锁定,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0000美元的上限,一国很容易进入经济增长阶段的停滞徘徊期。”
通俗地说就是,该报告认为,新兴市场国家在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后,很快就会奔向1000至4000美元的“起飞阶段”;可是等到你轻而易举地上了人均GDP4000美元的台阶后,原来由于经济高速发展而“一白遮百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就会集中爆发出来,从而拖累这个国家迟迟无法顺利进入人均GDP12000美元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这种“有增长、无发展”的发展停滞,就叫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这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早就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可是后来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导致几十年过去后仍然在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徘徊,只是从“低中等收入”进入“高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而已。正因如此,中等收入陷阱通常也叫“拉美陷阱”,只不过它不仅仅出现在拉丁美洲,而是遍布全球的。
具体到我国,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速度之快令全球瞩目。2011年我国人均GDP为5432美元,GDP总量位居全球第二,已经迈过人均3845美元的台阶,正式进入“高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也意味着随之而来有一系列中等收入陷阱摆在面前。就好比在看到这辆漂亮的跑车风光无限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前方不远处布满一个个大坑;如果没有特别高超的驾驶技巧,十有八九会掉入其中,原来的风光无限立马有可能嘎然而止,从而陷入长达几十年的痛苦和迷茫之中。
国内外专家一致认为,我国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有以下10个:经济增长乏力、民主乱象、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动**、信仰缺失、金融体系脆弱。这些陷阱一个个虎视眈眈,巴望着你能掉入其中,全球多少“英雄好汉”已中此圈套。从全球范围看,至今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3个国家算是真正架起“跳板”顺利跨越了过去。换句话说,顺利跨越陷阱的成功率只有3%。
究其原因在于,当一个国家步入中等收入行列后,过去积聚起来的一系列矛盾如经济转型不力、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腐败愈演愈烈、民众被剥夺感强烈、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这时候都会集中爆发出来。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社会和经济就休想继续大踏步向前,不是上下颠簸,就是如蜗牛般爬行。
这有点像某个人脚下长了一粒鸡眼,坐在那里不动可能还不觉得有多么疼;慢慢地一瘸一瘸地走,也可能还行。可是如果他要挺起腰杆、大踏步地追赶目标,这时候就会因鸡眼之痛而变得不可能,不但前行速度没有原来一瘸一瘸地走快,甚至有可能会疼得在原地打转,或者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在这里,这鸡眼就是“陷阱”。幸好,我国的经济发展类型属于赶超型,又是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不久,有条件借鉴全球各国的经验教训。只要能及时看清前行道路、找到突破口,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就不但可以避免人仰马翻,而且完全有可能以最快的速度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专家认为,我国要想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主要应当采取以下10大对策:变革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改革政治体制、彻底调整收入分配、着力化解民生问题、坚决缩小贫富差距、铲除一切灰色收入、彻底根治“三农”问题、建立良好企业生态、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壮大中产阶级队伍。在这其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彻底惩治一切腐败行为。[4]
参见“GDP”、“三农”条目。
中低价房
所谓中低价房,全称是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又叫廉价房、平价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商品住宅。
中低价房的价格,通常是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这种成本主要包括以下7部分: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
中低价房同样具备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所以有人因此认为中低价房就是经济适用房。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在管理办法上,中低价房目前有单独的政府规章予以详细规定;而经济适用房因为具有并且也只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所以采取的是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
例如,申请购买中低价房的条件一般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这三项。中低价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在7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只有高层住宅,面积才可以适当放宽。
二是两者满足的客户群体不一样。经济适用房主要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对购买对象的限制要求非常严格;而中低价房是国家提倡大量供应的一种房屋类型,主要是为了“调整住房结构”,所以对购买对象的门槛相对较低。
三是在转让方面,虽然两者都有“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中低价房的限制条件更严,即使获得产权满5年也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只能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而经济适用房获得产权满5年后并不禁止上市转让,只是政府有优先回购权而已;如果得到政府部门批准,也是可以向其他普通公民个人转让的。
四是两种房屋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所以在申请、购买等程序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参见“廉价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条目。
中国概念股
所谓中国概念股,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有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的统称。由于同一家企业既可以在国内上市,也可以在国外上市,所以这些中国概念股中也有一些是在国内同时上市的。
中国概念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大陆注册、国外上市的企业;另一类虽然是在国外注册的,可是主体业务和关系仍然在我国大陆的企业。
常常有人把我国国内股市中带“中国”字号的股票如中国化学、中国石油、中国国贸等称为中国概念股,其实这种说法不正确,这样的股票更准确的说法是“中字头”。
究其原因在于,股票市场上的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而不能仅仅从公司名称上去望文生义。正是这种内涵,常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的题材来运用,从而成为股市中的热点,如金融股、地产股、保险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等等。
概念股是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做支撑,而概念股则不,它的股票价格主要是依靠某种题材概念做支撑。具体到中国概念股来说,主要是因为外资看好中国经济的成长性,才会在海外市场推出这样一种概念,并不表明中国概念股的业绩就是好或不好。
平心而论,这几年海外市场上对中国概念股的印象实在太差,有人干脆把中国概念股称为“为了使人相信其谎言而编造的一切谎言”。请不要生气,之所以会有这种印象,主观原因是全球资本市场为了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都在做空中国,这在国外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与政治无关;客观原因是这些中国概念股确实是绣花枕头一包草,所以才会被人一做就空。
例如,2011年6月美国互动经纪有限公司公布的一份名单中,就列出132家中国概念股的159只证券,禁止投资者以保证金买卖形式购买这些股票。也就是说,美国投资者是不能从该经纪商那里借到资金卖空这些股票的。
原因在哪里?归根到底是这些中国概念股自身不硬气,才会被这些外资趁虚而入。这种致命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5]
一是财务造假触目惊心。中国企业的财务造假有着深厚的土壤。这几年被外资做空的中国概念股中,几乎所有公司都发现其国内工商资料和纳税记录如利税、资产、收入数据,与它们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数据要相差10倍、百倍甚至无限倍。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已经形成一条紧密的利益链。
二是包装上市的股票本身不硬气。公司上市被看作一种圈钱行为,所以许多企业会千方百计地把股票推向市场,自然而然地,它们也把这种习气带到了美国股市。可是殊不知,国外的股市已相当成熟,法制也相当健全,一旦这些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太多,势必就会受到攻击,导致千疮百孔。
三是许多“中国概念”本身属于“花架子”。中国概念股的实质,是要沾“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光,可是看看这些中国概念,许多是中看不中用。没有实际业绩做支撑,一遇到对冲基金发力,股价就会做自由落体状。
四是财务报告制度方面的原因。也就是说,除了财务造假行为外,中美两国在财务制度方面的不同也会造成许多“误会”--本身不是财务造假,却被人误认为是财务造假。
五是信息传递机制有问题。例如,这些海外上市的中国概念股中,有相当一部分经营主体在我国大陆,可是投资主体却在美国、加拿大,所以在双方的信息交流上缺乏一种有效传递机制。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在我国大陆的经营情况究竟如何,国外投资者基本上不了解,当然就容易造成误会了。
中国制造
所谓中国制造,是指中国大陆地区全方位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全球广泛认可的中国大陆的原产地标签,在我国国内更通常的称呼是“国产”。
中国制造的产品除了物质产品外,还包括精神产品和人文内涵。也就是说,中国制造在带动物质产品出口的同时,也把中国的商业文明和人文文化一起出口到了国外。
中国制造在全球的普遍印象是廉价,吸引着全球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购买力。数据表明,2010年中国制造在美国消费者中的总体消费比重中占3.4%;美国消费者购买的服装和鞋类产品中,美国货占24.9%、中国制造占35.6%。[6]
中国制造可以从以下六方面进行考察:
一是中国制造是全球制造业发展和国际分工的产物,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引擎。可以说,没有中国制造,也就没有我国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制造至少吸引了我国1亿左右的就业人口,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为我国的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二是中国制造的产品价廉物美,在全球具有广阔市场和价格竞争力,所以不但中国需要这种产品出口,全球各国也都离不开中国制造。可是在这背后说明什么呢?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的产品价格卖得太低了,隐瞒或低估了真实的生产成本。
三是中国制造在满足全球各国市场需求和文化交流的同时,必然会冲击其他国家的制造业,理所当然成为不同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的攻击对象,从而引发贸易纠纷和争端。
四是中国制造出口的是实实在在的产品,收回的却是外汇储备。这种高消耗、高污染、廉价出口,一方面对我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另一方面过多的外汇储备也会因为人民币汇率升值而加速贬值,造成国民财富的流失。
五是随着我国原材料、能源和土地涨价、劳动力成本和环保成本增加,以及针对出口的税收优惠越来越少,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必将越来越弱。最近20多年来,正是价格低廉的劳动力、土地和能源,引导制造业从中国台湾、香港以及马来西亚等地转移到我国大陆,现在这一优势正在消失,中国制造业正在向东南亚其他国家加速转移。
六是中国制造的主要问题,不仅表现在原料生产环节上不敌跨国公司、缺乏创产品创新能力,更表现在其它高价值环节上缺乏话语权。今后的发展方向是要在整个制造业优化产品结构、摆脱原料成本约束,这就是俗称的IPD(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例如,美国美泰公司仅仅与沃尔玛等大型连锁店结成联盟,通过把持各级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销售等环节,在一件卖给沃尔玛的价格4元的商品中,只把价值最低的生产环节外包给中国制造,中国制造的价值是原料成本1元,美泰公司产品设计过程创造的价值却高达3元。
综上所述,中国制造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并且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外贸出口都不是越多越好的(当然也不是越少越好),应当追求大致平衡。所以,今后我国应当改变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出口战略,更不要为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沾沾自喜,这没什么好骄傲的,甚至还应当是遗憾的。
种粮大户
所谓种粮大户,是指耕种和租种土地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农户。种粮大户的标准虽然全国不统一,但各省市还是有基本认定标准的,因为政府每年会给他们进行一定的补贴。
例如,湖南省2012年种粮大户的认定标准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个人或法人承包耕地和租种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租种耕地的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②水稻生产达到一定规模,至今一季种植面积达到30亩以上。
而重庆市永川区2012年种粮大户的认定标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论是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均可:①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和租种耕地50亩地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如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葫豆、高粱等。粮食作物之间的间种、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②按照基本种植技术要求来进行规范耕种,不得粗放种植。③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④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7]
政府给予种粮大户的相应补贴标准,是由各地自主决定的。其标准和形式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即每年都会调整一次,一年一定。补贴形式一般有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现金直补等。例如,黑龙江省2012年对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是,每户每年各项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为什么要实行补贴?归根到底还是农产品价格太低,农民缺乏种粮积极性,所以政府必须采取这种方式来补贴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方式。
据《人民日报》对湖南省种粮大县宁乡县的调查,目前农村以下三大特点十分明显:一是种粮人员构成老年人多、年轻人少,50岁以上占63%;女性多、男性少。二是农村集约化程度极低,千亩以上规模的种粮大户只有寥寥几户。没有土地集约化,科技投入、机械化生产、科学完备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就都是一句空话。三是种粮效益太低,以至于就连种粮大户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来接班。该县首屈一指的千亩大户肖建军,辛辛苦苦一年每亩的纯利润才只有400元,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如果年景不好,几乎没有收益。[8]
由此可见,以后政府对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一直要加大到种粮收益和补贴与从事其他行业持平才合理。
种植业
所谓种植业,也叫植物栽培业,是指栽培各种农作物以及取得植物性产品的农业部门。具体地说,是指利用植物的生物机能,通过人工培育来取得粮食、副食品、饲料和工业原料的生产部门。包括各种农作物、林木、果树、药用和观赏等植物的栽培,如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绿肥作物、饲料作物、牧草花卉等园艺作物。在我国,种植业中所列的作物主要是指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12项,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在种植业和整个农业中所占的地位不可能完全一样。
在我国,狭义概念上的农业,就是指种植业;它与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合在一起,统称“农林牧副渔”,从而构成广义概念上的农业。在国外,种植业一般只与畜牧业合在一起,称为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一起,构成我国农业生产最主要的两大支柱。
种植业的特点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利用农作物的生物机能,把太阳能转化为化学潜能和农产品。从中容易看出,种植业离不开土地,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种植业的发展也会受到相应制约;同时,种植业又离不开太阳及其太阳能,所以受日照、温度、气候的影响很大,这种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为了克服这一点,有时候只能用人工暖房来弥补)。
种植业是人类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通俗地说就是“人活着就要吃饭”。除此以外,它还是大农业、轻纺工业、食品工业、畜牧业、渔业等的重要基础。民以食为天。离开了种植业,所有国民经济部门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我国的种植业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分为南方和北方两大块。南方以水田为主,北方以旱田为主,共分为10个一级区和31个二级区。其中一级区分别为:①东北的大豆、春麦、玉米、甜菜区;②北部高原的小杂粮、甜菜区;③黄淮海的棉、麦、油、烟、果区;④长江中下游的稻、棉、油、桑、茶区;⑤南方丘陵的双季稻、茶、柑橘区;⑥华南的双季稻、热带作物、甘蔗区;⑦川陕盆地的稻、玉米、薯类、柑橘、桑区;⑧云贵高原的稻、玉米、烟草区;⑨西北绿州的麦、棉、甜菜、葡萄区;⑩青藏高原的青稞、小麦、甜菜区。
我国的种植业历史悠久,种植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也大,而且太大。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基本上是单一的粮食型结构,当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高达79.3%,1999年才下降到57.5%,目前在50%左右。种植业所占比重过大,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全国多数劳动力都在“搞饭吃”,并且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如湿润山区发生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干旱地区土地荒漠化,平原地区土壤侵蚀、耕地肥力下降等。
参见“养殖业”条目。
租金经济
所谓租金经济,是指主要依靠租金收入来维持企业运作的一种实体和经济形式。
租金经济的实质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某些企业的经营模式就是出租,通过依靠出租店面、贵重设备、运输工具等方式盈利,只要这种出租行为所得比自营更高,这本身就是一种很不错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是,某些企业已经陷入经营困境或失去自营能力,不得不依靠对外出租店面、设备等来收回一些成本,它的重点不在盈利额而在减亏。
前者如汽车运输公司、场站出租、脚手架出租、个人的多套房屋出租等,它们的存在价值就是租金经济。此外,在目前小微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的背景下,一些工矿企业专门打起了对外出租厂房、设备甚至出借技术人员的主意。租金收入虽然不会比自己生产经营更高,但相对稳定和安全。
后者如过去有一些集体性质的企业,以及现在常见的社区居委会营业用房的对外出租等。每个新建小区的配套用房中,都可能会安排一些店面房,建成后移交给社居委,让它们用于出租,然后把租金收入专门用于补贴社居委的日常运作。这些社居委不可能自己去经营,而只能把店面和办公用房用于出租,既省力又省心,又会有助于形成商业氛围。
参见“经济租金”、“寻租”条目。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所谓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利用发放出去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行的一种资产证券化商品。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当时的背景是,美国的人均储蓄很低,美国人不喜欢存钱,却喜欢用钱。一方面是银行里没钱,另一方面又需要向消费者发放贷款,这时候这贷款能够从哪里冒出来呢?于是就想到一个办法:资产证券化。首先从每家每户最大的资产(住房)开刀。
这种办法说穿了就是,通过政府担保的住宅专业银行及储蓄机构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来支持证券(抵押贷款证券,其中主要是债券)筹集资金,然后再用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这些证券给市场投资者,这样就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客观上打通了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并且把住房贷款的风险分散给众多投资者来共同承担。
通俗地说就是,有那么多人想贷款买房,他们并不具备贷款买房的能力(因为他们没钱),所以银行也知道贷款发放给他们是有风险的;而现在政府也没钱,但政府可以通过担保,在这些发放出去的住房抵押贷款中,把其中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贷款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抵押贷款集合体(pool),再把这个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和利息用来发行证券,卖给公众投资者。就这样,这种贷款风险巧妙地就转嫁给了市场投资者。
更形象的比喻是发行股票。如果这种证券化不是债券而是股票,那就是用发行股票的收益来发放住房贷款。不用说,购买股票的是广大股民,这样很快地就把投资风险转移出去了。
参见“资产证券化”条目。
住房公积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长期性、返回性的特点。任何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不管其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这个过程必须从每个职工(外籍职工除外)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为止。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如果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为有些地方是可以自愿缴存的,有些地方则不行。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当职工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出境定居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全部返回给职工个人。
当事职工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到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一是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通过触摸屏查询机查询;二是持公积金联名卡至开户银行经办网点查询;三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四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查询。
职工个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二是离退休;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是出境定居;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七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八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并且离开本市;九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十是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十一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在上述情形中,遇到因为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等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而当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如果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充公”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开具提取证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都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比例由地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同级人民政府审核,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单位如果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可是话又说回来,实践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已形同虚设,目前“有钱的单位往上靠,没钱的单位往下靠,甚至有很多非国有企业员工、进城务工者根本就没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非常普遍。调查表明,2011年至2012年6月间广东最低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只有135元,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最高的达到9500元左右,整整相差70倍![9]
参见“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条目。
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谓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叫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已经持续缴存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已经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并且目前依然在继续缴存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和相关证明;能够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门同意的担保方式;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见“房贷”、“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条目。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所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多可以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额。
具体确定数额时,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这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以得到的最高贷款额度。
还贷能力具体计算公式是: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如果是使用配偶额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为40%,表示贷款本金占借款人当月收入的比例不能超过40%,目的是保证借款人每月还款后还能维持基本生活,并且不至于发生逾期还贷风险。
房价成数
具体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是根据购买、建造、维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住房贷款套数来确定的。
借款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并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高于70%。
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价款的50%;如果购买的是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住房,按规定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购买的是私产住房,如果房屋价格与评估价格不一致,取其中较低者。
如果购买的是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如果购买的是公有现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如果属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账户余额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如果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余额可以用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来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限额
如果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如果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如果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到50万元;如果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到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来执行。
除此以外,还有: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如果购买的是砖混结构住房,两者之和不得超过47年;如果购买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两者之和不得超过57。如果同时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的年龄以较大者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会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等。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的贷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到千位;千位以后采取进1法,即千位以后只要不是0,千位上就都增加1。
参见“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条目。
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所谓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指先由银行用自有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全额发放住房贷款,然后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获得批准后,再用公积金贷款置换部分原银行贷款,最终形成“商业性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与过去传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比,由于银行提供了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所有贷款手续都一次性完成,并且由银行替代借款人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免除一切奔波之苦,所以它具有“省时、省心、省钱”的突出特点。
与此同时,由于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享受优惠利率,所以借款人既不用支付评估费,还能节省利息支出。
必须指出的是,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然会控制在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并且不得超过商业性住房贷款额的70%,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要比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参见“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条目。
准货币
所谓“准货币”,也叫“亚货币”或“近似货币”,是指银行存款中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汇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工具如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库券等。
准货币中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汇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虽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却可以在经过一定的转换手续后,比较方便地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即狭义货币)。
从这一点上看,广义货币包括所有有可能成为现实购买力货币形式的项目在内。
参见“M2”、“M1和M2”、“广义货币”条目。
做多、多头、看涨
所谓做多,也叫多头、看涨等,与做空、空头、看跌、放空、卖空相对而言,是指投资者对市场发展前景比较看好,认为将来的股票(期权)价格会上涨,所以趁现在价格相对较低的时候买进股票,等到将来股票价格上涨到自己的目标价位后再抛出,这样就能从中获取一定的差价收益。
正因如此,如果股票价格长期保持上涨势头,那么就把这种股票市场称为多头市场。多头市场并不是说股票价格只涨不跌,而是大涨小跌、涨多跌少。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次股票价格下跌,都是买入的好机会;因为买入这种股票后,将来从价格上涨获利中赚钱的概率很大。
做多方式的基础是首先要买进股票或商品,然后才谈得上将来卖出。这时候的投资者一开始手里就已经“多”了一笔股票或期权,所以称之为“做多”。
参见“做空、空头、看跌”条目。
做空、空头、看跌
所谓做空,也叫空头、看跌、放空、卖空,与做多、多头、看涨等相对而言,是指投资者对市场发展前景不看好,认为将来的股票价格会下跌,所以趁现在价格相对较高的时候卖出股票,等将来股票价格下跌到自己的目标价位后再买回来,这样就能从中获取一定的差价收益。
因为一开始投资者的手里并没有股票(期权),手里是“空”的;并且这种市场操盘方式是以首先卖出为基础,所以称为做空。
做空和做多虽然是相反的概念,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种条件下,做空和做多可以相互转化,但这需要时间。正因如此,无论对于市场做空还是做多的判断,都会落后于实际行情走势。古今中外,各种“股评”就像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一般不切实际、不可信,主要原因是就在于此。
参见“做多、多头、看涨”条目。
1 刘发丁、杜金明:《2012全国35城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中国广播网,2012年9月21日。
2 刘国锋、张美荣:《济宁兖州市传统农业向智能化快速改变》,东方圣城网,2013年1月3日。
3 孙广忠等:《中国自然灾害--献给“国际减轻自然灾害10年”活动》,北京,学术书刊出版社,1990,P5。
4 严行方:《中等收入陷阱》,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12,P6。
5 严行方:《做空中国》,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P37-51。
6 冯迪凡:《“中国制造”中枪背后》,载《第一财经日报》,2012年7月19日。
7 《种粮大户认定标准》,载《永川日报》,2012年1月10日。
8 肖勇:《明天谁来种粮?种粮大户的回答令人无语》,大众网,2012年12月24日。
9 文静、曾文波:《住房公积金不同行业差距过大》,载《中国青年报》,201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