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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储

所谓吸储,是指金融机构吸收存款。之所以这里要强调金融机构,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能吸收存款。

吸储一词往往同非法吸储联在一起,这表明,非法吸储的情形更常见。而所谓非法吸储,当然就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另有一些机构只能吸收固定成员的存款。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当然就是非法吸储了。

关于吸储和非法吸储,往往在每个季度末、每年年末最多见,包括银行等金融部门纷纷打出的“存款送米”、“存款送油”,或者提高存款利率、现金返利、与投资公司或保险公司签订“假合作”等方式,等等都是。一句话,非法吸储最主要的外在表现,就是通过更高的回报率来竞相吸收公众存款。

究其原因在于,我国金融机构的对外贷款是根据存款额度来确定的。吸收存款越多,贷款规模就越大;如果没有存款,贷款规模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尤其是每年年底的存款数,更是银行系统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所以每到第四季度,各家金融机构就要开始“吸储大战”,提前发动存款攻势,以便能从有限的“存款汤锅”里分到更多的“一杯羹”。

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本来就有一个上浮空间的。可是利率浮动政策推出后不久,各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就纷纷将一年期以内甚至一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一浮到顶,实际上这就充分显示出了银行存在着巨大的吸储压力。

但显而易见,单靠存款利率竞争,同质化太严重,吸储效果并不好;于是这些机构纷纷打擦边球,用送卡、送礼、送米、送油、送票、送礼等政府既不提倡也不允许的手段抢市场;打到最后,就是**裸的存款返利,甚至每天的返利都不同。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吸储本来是银行的“专利”,现在已扩大到一些地方政府身上,因为这些地方政府的资金也紧张。

据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2012年12月31日发布的通知,许多地方政府的非法吸储时有抬头,这是严格禁止的。从形式上看,这种政府性非法吸储主要有:对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的摊派集资,统一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违规采用集资、回购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1]

参见“非法集资”条目。

洗钱

所谓洗钱,是指将各种违法犯罪所得“漂白”成合法收入。具体地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及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从而在形式上合法化。

俗话说“做贼心虚”。洗钱的目的主要是掩盖收入的真实来源;反过来说,也只有非法收入才需要进行这种“清洗”。

狭义的洗钱是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如贩毒、走私、诈骗、贪污、受贿和逃税等使其合法化;广义的洗钱概念,在此基础上还包括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用于走私)、把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合法资金(如化公为私)、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出国。

洗钱犯罪常常伴随着其他绝大多数犯罪行为,属于这些犯罪行为的下游犯罪,所以理所当然会遭到政府打击。因为这种洗钱犯罪既会妨碍正常的司法活动,又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有恃无恐,还会侵害有效金融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洗钱的过程通常分为处置、培植、融合三个阶段,分别相当于洗衣机工作时的洗涤、清洗、脱水过程。处置就是把犯罪收益刚刚投入到清洗系统,这时候还比较容易被侦查到;培植就是正在进行各种复杂的金融交易,最大限度地分散非法收入和来源、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这时候侦查难度就增大了;融合就是这时候的非法收入已经披上合法外衣,漂白宣告完成。

洗钱的步骤必然会首先以某种名义储存,然后通过一连串的交易和转账变成合法名义。从事洗钱行为的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机构。以下五种行为有可能构成洗钱罪: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

举例说,如果A公司把不值钱的东西高价卖给B公司,表面上看是愿买愿卖、正当合法,但实际上就可能是洗钱犯罪;再如,如果C (自然人或机构)购买书画、古董和无记名债券(包括购物卡)送给D,然后让D在市场上去卖出换成现金,这同样可能是洗钱犯罪;还有就是E公司通过正常财务途径,为员工购买高额寿险,然后退保,把退保金分给员工,实际上同样构成了一种化公为私、逃避纳税的洗钱犯罪行为。

此外,代开发票、收付回扣、虚标价格、匿名存款、购买无记名证券、地下钱庄、赌场、现金走私、购置流动性强的商品、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等,都可能是典型的洗钱行为。

洗钱行为目前越来越国际化并日益复杂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全球每年的洗钱数额约占GDP的2%至5%,在1万亿至2万亿美元之间,并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速度递增。

稀土

所谓稀土,全称是稀土元素(Rare Earth),具体地是指化学元素周期表中镧系的15个元素即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元素密切相关的2个元素钪(Sc)和钇(Y),共17种元素。

稀土有“工业维生素”之称,在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打个比方说,它就像味精一样,稍微加点这种战略元素就能发挥巨大作用。

稀土元素最早是18世纪末开始陆续发现的。当时人们通常把不溶于水的固体氧化物称为土,结合这些物质的稀缺性,称为稀土。实际上,稀土确实是以氧化物状态分离出来并存在的,但在地球上的储量非常大,只不过冶炼提纯难度也大,所以其经济价值极高,并且越来越高。

稀土的主要用途有:

从军事方面看,它能大幅度提高制造坦克、飞机、导弹的钢材,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的战术性能。同时,也是电子、激光、核工业、超导等高科技润滑剂。稀土一旦用于军事,会推动军事科技攀上一个新的高峰。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之所以会在冷战后的几次局部战争中具有压倒性优势,以及对敌方肆无忌惮地公开杀戮,就得益于稀土科学领域的技高一筹。

从冶金工业方面看,它有“工业黄金”之称,具有优良的光电磁等物理特性,能够与其他材料组成性能各异、品种繁多的新型材料。尤其把它加入钢中,能够起到精练、脱硫、中和低熔点有害杂质的作用,同时改善加工性能;稀土硅铁合金、硅镁合金生产出来的稀土球墨铸铁,被广泛用于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等机器制造业。

从石油化工方面看,用稀土制成的分子筛催化剂,能够取代硅酸铝催化剂用于石油催化裂化过程;用硝酸稀土为助催化剂,能够成倍提高合成氨生产中的处理气量;复合稀土氧化物可以用作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从玻璃陶瓷工业方面看,它可以作为抛光粉广泛用于光学玻璃、眼镜片、显像管、示波管、平板玻璃、塑料及金属餐具的抛光,同时还被广泛应用于熔制玻璃、光学玻璃和特种玻璃制造、减轻陶瓷釉的碎裂性等。

从新材料工业方面看,它广泛用于电子及航天工业、微波与电子工业、固体激光材料、超导材料、照明光源等。

从农业方面看,它可以提高植物的叶绿素含量,增强光合作用、促进植物根系发育、提高根系对养分的吸收,可以提高种子发芽率、幼苗生长,提高某些农作物的抗病、抗旱、抗寒能力,以及对养分的吸收、转化和利用能力等。

1990年时我国稀土储量占全球80%,由于滥采滥伐、盲目出口,目前形势已变得非常危急。1990至2005年间,我国的稀土产量占全球96%,其中60%用于出口,出口量占全球总交易量的63%,并且出口价格甚至还低于猪肉价格。举例来说,1990至2005年间,我国的稀土出口量增长了10倍,可是平均价格却反而只有最初价格的64%,利润率仅有1%至5%。即使按5%计算,卖的也只是“泥土”的钱。

为什么会这样悲剧呢?原来,全球的稀土产品价格一直是国外一些实力贸易商和企业所控制的。它们一致对外,在稀土价格低时大量购进、高时停止采购,逼着我国100多家稀土出口企业竞相降价、玉蚌相争,它们渔翁得利。

由于持续地、敞开大门地、不计成本地向全球出口,并且年生产能力超过全球年需求量的1倍,致使2011年末时我国的稀土储量迅速下降到全球的23%;相反,美国却攀升到40%、俄罗斯也有30%。在这其中,我国稀土出口量中70%是销往日本、韩国的,并且这两个国家在全球大量进口和拼命购买矿山,稀土矿藏比重已占全球30%以上。全球第二大稀土资源拥有国美国,早已关闭国内87家大型稀土矿,转而每年从我国大量进口。相反,按照现有生产速度,我国的稀土储备还只够开采15至20年,可是日本国内却已经囤积了能用100至300年的稀土储备量,摇身一变从进口商变为供应商。

国外有人预言,一旦我国稀土开采殆尽,西方国家只要封锁对我国的稀土出口,我国军事武器制造业就会瘫痪在地。

但这显然是危言耸听。一方面,我国不可能把所有稀土都开采“殆尽”;另一方面,要说资源争夺战的话,全球比稀土资源竞争更激烈的是石油、煤炭,它们的消耗量更大。

2012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稀土战略收储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国家用财政资金向企业收购稀土资源用于战略储备。着重选择未来有重要作用、但现在比较稀缺的资源,在市场价格较低时买下以备后用。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启动这一战略。

系统性风险

所谓系统性风险,也叫市场风险、不可分散风险,是指由整体外部环境因素所造成的影响,特指由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

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之所以称为系统性,就是指这些风险无法通过你的自身努力加以消除,你只能徒唤奈何。

系统性风险的最大特点是,它所造成的后果具有普遍性。举例来说,当股市普遍下跌时,这时候你就很难赚钱,更谈不上通过购买股票来保值增值,这实际上就是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系统性风险。

狭义货币

所谓狭义货币,也叫M1,是指现金M0和商业银行中活期存款两部分的总和。

狭义货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广泛而直接的作用,所以各种统计资料中所称的货币主要是指狭义货币。对于各国政府来说,控制货币供应量中所指的货币,也主要是指狭义货币,这是政府调控货币市场的主要对象。

参见“M1”、“M1和M2”条目。

狭义货币量

所谓狭义货币量,是指货币层次中现金和银行活期存款的总和,它反映的是全社会对商品和劳务具有多大的直接购买力。

参见“M1和M2”、“货币存量”、“货币流量”、“广义货币量”条目。

消费价格指数

所谓消费价格指数,英文全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指城市家庭和个人消费的商品与劳务价格在不同时期的平均变化程度,通常用来作为观察通货膨胀程度的指标。

参见“CPI”条目。

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又叫乡产权房、农民安置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无法从政府房地产部门领到产权证,而只能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一纸证明。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不是房屋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一种习惯性称谓。说穿了就是,由于这种房屋没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购房合同、只有回迁协议(即使有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国土资源局备案),所以这种从乡政府或村委会领到的“产权证”并不算数(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实际上还是无产权)。

参见“回迁房”、“农民安置房”条目。

限价房

所谓限价房,也叫“两限”商品房(限销售价格、限建筑面积,或限销售价格、限土地出让价格,简称“两限房”),是指根据政府限定的最高价格出售的商品房。这种“限价”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平价”。

限价房的最高销售价格是由政府硬性规定的,开发商无权更改;但销售商有权降低价格。

从价格标准看,限价房的价格要比经济适用房高,但肯定会低于当时同一地段上的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否则这种限价也就没有必要和没有多大意义了。

一般来说,政府在确定“限价”标准时,会参照周边同类商品住宅的价格打7.5折至8折。销售价格一旦确定,会向社会公布;公布后的价格就是该楼盘的最高价,不许突破。

那么,政府为什么要推出限价房呢?说穿了,就是政府要想用这种手段来调控整个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给矛盾,所以这种房屋开发公司也都是全资国有企业,承担着过去“国营企业”调节市场之类的责任。

购买限价房后,可以在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上市交易,并且交易价格是自己制定的,不受政府约束。但一般来说,购买限价房的居民是不会出售的,因为当初在资格审查时把关就很严,将来有可能出售的人基本上都已经被排除在外了。

参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条目。

休闲农业

所谓休闲农业,也叫观光农业或旅游农业,是指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农业型态,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交叉型产业。

休闲农业的基本概念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设备与空间、场地、农产品、自然生态、自然环境、人文资源等,经过规划设计,来展示农业和农村的休闲旅游功能,满足城里人的休闲需要,从而成为一种新的经营业态,同时也增加收入。

所以,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发展生态农业既可以深度开发农业资源潜力,又有助于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业环境、带动农村就业、延长农村产业链。

游客在休闲农业区不仅可以住宿、度假、游乐,更可以享受到城市罕见的田野风光、采摘水果、农民劳作体验,了解农民生活、享受乡土情趣。不用说,无论城市郊区还是相对闭塞的乡村,休闲农业都大有可为,关键是要有便捷的交通。

从全球看,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意大利、奥地利等国家就已经掀起休闲农业热潮,随后在其他欧美国家蔚然成风。发展到现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休闲农业已经进入其最高阶段--租赁经营。可是在我国,休闲农业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其中提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休闲农业正是其中新型农村发展模式之一。

目前,我国的休闲农业虽然已经经过20多年建设,但总体来看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规划滞后、基础设施条件差、盲目开发、品位不高、特色不浓、环境受损、缺乏文化底蕴、管理不规范、人才奇缺、服务水平不高等。

2011年8月24日,国家农业部印发《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把休闲农业建成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新兴产业,休闲农业点数量要稳步增长,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点增长20%,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年平均增长15%以上。

由此可见,我国的休闲农业必将进入全面发展期。随着旅游景点增多、规模扩大、功能拓宽、分布扩展,将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以成都近郊郫县友爱镇农科村为例,该村原有农户310户,总人口650人,总耕地面积674亩,人均耕地面积1.02亩。后经土地调整,全村人口增加到2310人,总耕地面积2400亩(其中花卉种植面积2300多亩),人均耕地面积仍为1.02亩。在农家乐发展鼎盛时期,全村共有旅游接待点128个,年平均接待游客50万人次,每年的旅游经营收入就高达2000多万元、花卉苗木收入1500多万元、旅游产品收入25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该村人均年纯收入高达4万元。

参见“生态农业”、“农家乐”条目。

信托产品

所谓信托产品,又叫信托理财产品,是指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名义管理和处分的理财产品。

信托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在我国,信托产品主要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可以固定也可以浮动。

一般来说,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较低、收入回报相对稳定,但不同品种有不同特点,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也会有很大不同。主要信托品种有:贷款信托、权益信托、融资租赁信托、不动产信托等。

虚拟经济

所谓虚拟经济,是指以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交易活动为主体的经济体系。

虚拟经济是相对实体经济而言的,是经济虚拟化(西方称“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也就是说,如果资产价格系统发展到了以资本化定价方式为基础的阶段,就表明进入了虚拟经济。但平心而论,虚拟经济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服务于实际经济,虽然目前虚拟经济的规模已经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

虚拟经济的广义概念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体育、博彩业、收藏业等,狭义概念仅仅是指其中的金融业。虚拟经济的特性是经济性和虚拟性,特点有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高投机性等。

参见“泡沫经济”、“实体经济”条目。

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

所谓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是指这种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货币的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会引发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升。具体地它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现实因素,二是货币因素。

从现实因素看,全社会都在过度消费、过度投资,财政赤字就会居高不下。尤其是过度投资,很容易打破货币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导致全社会价格总水平的上升。

从货币因素看,全社会的货币供应过度必然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货币的需求量大大减少,这时候即使货币供应量没有增长或增长不多,也会导致原有货币供应的相对过剩;更不用说,货币需求量不变时货币供应增长过快造成的货币过剩了。而货币供应过度,必然会拉动价格上涨。不过,如果投资增长速度与货币总供给增长速度相同,物价水平依然是可以不变的。

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理论看上去貌似有理,但它颠倒了因果关系,换句话就是,不是因为全社会的货币需求过度引发了货币超发,而恰好是货币超发导致了全社会的过度消费、过度投资,推高了通货膨胀。社会上有太多的钱在流通,总得想方设法用出去(即使存在银行里,银行也总会把它贷出去流通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说这种理论是“倒打一耙”也不为过。

参见“通货膨胀”、“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结构型通货膨胀”条目。

循环经济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节约、可再生的生产方式,对土地、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以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循环经济认为,发展经济不能竭泽而渔,否则将来必定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应”。

通俗地说,循环经济就是指将来能够“循环”得下去的经济模式。所以在发展理念上,它主张改变重开发、轻节约,片面追求GDP增长;重速度、轻效益;从外延扩张、轻内涵提高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的“循环”,相对于传统工业经济的“线性”而言。意思是说,循环经济是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模式,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流动过程。而传统的工业经济则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和污染排放”的线性经济,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一次性的。所以,循环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

循环经济的说法,最早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提出生态经济时提出的。他从当时发射的宇宙飞船中得到启发,认为,飞船是太空中一个孤立无援、与世隔绝的独立系统,需要依靠不断消耗自身资源而存在,最终会因为资源耗尽而毁灭。要想延长飞船的寿命,唯一的办法是实现飞船内的资源循环,尽可能少地排出废物。同样的道理,地球也像是太空中的一艘宇宙飞船。尽管地球的资源系统要大得多、寿命也要长得多,但只有实现循环经济,即对地球资源实现循环利用,才能延长其寿命。

随着时代的发展,循环经济已经逐步扩大为一个综合性概念,成为全球共识。从历史进程看,20世纪70年代循环经济在国外还只是一种简单的理念,人们最关心的是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到了80年代,才开始逐步认识到应当采用资源化方式来处理废弃物。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世界潮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等,开始整合为一套系统的,以资源循环利用、避免废物产生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战略。90年代中期,循环经济概念引入我国。

目前,循环经济理论已相对成熟,并得到广泛运用。从发展学角度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达到500至3000美元时,往往就会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严重的阶段。具体到我国,我国前几年刚好处于这个过程,所以要想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注重保持现有环境质量,为此资源生产率必须提高4至5倍;如果要想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更需要提高8至10倍。潜力从哪里来?唯一的途径是全面推行循环经济增长方式,别无他途。

需要指出的是,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着眼于经济,却又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截至目前,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只有短短的10多年,但理论已经成熟、法律框架也已初步具备。2003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2]

参见“绿色经济”条目。

寻租

所谓寻租,是指寻求利益最大化机会的行为或过程。

绝大部分寻租是不合理、非法的,但也有少数是既合理、又合法的。这种利益最大化机会,既包括企业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包括政府寻求政治收益的最大化。例如,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或管制,在妨害市场竞争的同时,必定会为少数特权者创造获取超额收入的机会,这就是典型的寻租活动,简称寻租;这种超额收入,就称之为租金(经济租金)。

那么,经济租金是怎么产生的呢?归根到底,在于某种生产要素的供需不平衡,即由于缺乏供给弹性而产生了差价。进一步说,所有稀缺资源都有它所对应的租金,这就是它的服务价格。例如在政府特许权、关税与进出口配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预算造得很大,实际投入却很少,相当一部分差额就这样进了官员的腰包,腐败就产生了。这种情形也同样出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和用人中。

参见“经济租金”、“租金经济”条目。

1 蒋彦鑫:《地方政府禁吸储建设公益项目,不得进行摊派集资》,载《新京报》,2013年1月1日。

2 严行方:《循环经济》,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8,P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