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给孩子零花钱,这是几百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而实际上,这也没有标准答案,因为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对子女的培养目标、教育方式也各有千秋。
父母给孩子零花钱,实际上体现为父母(家庭)对孩子的一种转移支付。在会计核算上,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有三种:按计划拨款、按项目拨款、按进度拨款;体现在给孩子的零花钱上,也大抵有这样三种方式:按照小家庭和大家庭商讨的结果给孩子零花钱、孩子在家里完成某项劳务赚到的零花钱、每月或每星期固定或不固定地给孩子零花钱。除此以外,其他长辈、亲戚、朋友也可能会给孩子礼金的。
当然,也有的家庭不给孩子零花钱,而是当孩子有需要时实报实销,虽然这种实报实销也体现为一种零花钱方式,却不是本书所讨论的范围。
在给孩子零花钱的家庭中,非常困惑的是要不要强调这些零花钱是用来购买孩子的劳务或表现上?应该说,两种方法各有利弊:
如果不是根据孩子的表现给零花钱,孩子就会觉得这是自己“理所当然”得到的,和业绩无关;如果根据孩子的表现给零花钱,孩子又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家庭的“雇员”。
特别是现在的孩子很机灵,他可能会马上提出两点看法:一是他发现其他家庭成员如爸爸或妈妈也做家务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或者没有人给报酬,所以指责“不公平”;二是当他觉得不合自己心意时,就放弃这种表现。例如,你叫他做这个能得到2元钱,他就会以自己现在“不高兴”而拒绝,大不了不要不这2元钱,甚至会说自己的零花钱足够用了,就不愿意干,这时候你怎么着?
应该说,这样的问题在全球各国普遍存在,一直纠缠不清,但又不可能找到所谓标准答案。
一般认为,从财商教育角度看,在给孩子零花钱和不给零花钱的两种方式中,以给零花钱为好;而给零花钱究竟要不要看孩子的表现,以根据孩子的表现给零花钱为好。
因为这会让孩子觉得,这种“付酬”有利有据,师出有名,不是父母“恩赐”的,以后在使用中也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更符合通过零花钱锻炼孩子理财能力、承担个人全面财务责任的本意。
不得不指出的是,无论给不给零花钱,有些孩子就是认识不到他们应该为家庭或这个社会做点什么,或者对钱看得很重,或者满不在乎。
关于这一点,在不同家庭中非常悬殊,总的来看和家庭熏陶有关。所以经常会看到,有的孩子“天生懂事”,有的孩子“天生不懂事”,就是这种差别。
例如,有些事情应该是孩子自己做的,可是在实行了零花钱政策以后,却不愿意自己做,而是要父母帮忙;或者趁机要挟父母把这也划入“有偿付酬”范围。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孩子已经会自己吃饭了,就是僵着不吃,希望你喂给他吃;如果你要他自己吃也行,得“付钱”来买。这时候怎么办呢?许多父母便会软下心来,央求他自己吃。父母的想法是:不管怎样,这能锻炼他的自我动手能力,而至于“钱”嘛,虽然在孩子身上,但也同样在自己家里,不碍事的。再说了,换个角度看,就算是我“奖励”你自己吃饭的总行了吧?
不用说,当出现类似这样的情形,父母就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时候你们已经被孩子用零花钱绑架了。无论你是不是找到“奖励”的借口,只要首先是孩子提醒你这样做的,或者你是被迫这样做的,就表明被孩子绑架了。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这表明你正在把原本属于自己的控制权慢慢地交给孩子,任凭他怎么使用。遇到这种情况,虽然我不能一定要求你怎么做,但有以下建议:
首先,明确每个人的个人事务范围。无论孩子还是父母,个人事务是不可能、也没有地方能得到报酬的。例如每个人的穿衣、叠被、洗脸刷牙、收拾碗筷问谁去要报酬?
其次,明确每个人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无论孩子还是父母,应该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都是不计报酬的,例如孩子在家里给父母敲背、在外面给陌生人指路等,就不能谈报酬。
再次,明确父母希望孩子达到的目标。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喜好,在上述个人事务和家庭、社会责任外,划出一块不计报酬的范围,明确这是他应该做的,以防受到要挟。
最后,鼓励他们额外创收。也就是说,不要总局限在有关他个人和家庭的事务上谈零花钱,而是启发他进一步思考,提出他认为可以开发的创收项目,越有创意越好。
在这里,非常重要的是两点:
一是要充分与孩子协商,这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协商讨论的方案更容易得到执行,更具有效力;
二是鼓励孩子提出创收项目,鼓励他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父母讨债。不用说,这实际上是在培养孩子的创业、开拓、企业家精神,这样的孩子将来踏上社会后,取得财务成功的机会更大。这样的零花钱花得再多,父母也是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