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身体、言语、念头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结果,有善有恶,如何认识我们行为的善恶标准,导恶向善,可以从几个角度来探讨。
(一)善恶是非,难以辨别
有些行为很难遽然辨别它的善恶标准,有时看起来是凶恶的行为,细细推究它的情形却是救人的善心;有时看似助人济世的利行,却反而害了对方。譬如杀人本来是犯罪的,但是当一个无恶不作的歹徒被绳之以法,执行法律的刽子手快刀杀了他,这种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的呢?刽子手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可能也会耿耿于怀。同样的杀人,恶徒的杀人是怀着凶残、暴戾的瞋心而杀人,而执行法律的刽子手对于杀害的对象,没有深仇宿恨,只不过替国家执行一项除暴安良的工作,两者的动机不同,两者的行为结果自然大异其趣。因此,我们不可以一般“杀人就是罪恶”的标准,去衡量刽子手的职务。
杀害别人有罪,那么杀害自己有没有罪过?在法律上对于自杀虽不加以判决,但在佛教认为自杀不仅是愚痴的行为,并且是罪恶的行径,因为个体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所有,我们的生命既然由父母、家族、社会众缘所成就,就应该回馈于大众,岂可私自毁灭?何况自杀以后不仅无法解决原来的问题,且犯了杀业,终究不能获得解脱,何必作践自己的宝贵生命呢?杀人有罪,杀害昆虫动物有罪吗?如喷洒农药、DDT,杀害蚊蝇害虫,罪孽重不重?一般来说,杀生是有罪的。有些人也许会说:我是种田的,我是卖农药的,我不要信仰佛教,因为佛教主张不杀生,不杀害虫我何以维生?其实纵然你不信仰佛教,你不杀生,还是一样有罪。佛教是人本的宗教,同样杀生,杀戮人类的罪比杀害其他动物重。虽然如此,我们也不可以此为借口而滥杀生物,不得已而杀,也要存着慈悲心为生物祈福。
杀生是罪过的行为,说谎打妄语也是罪过的行为,既然如此,以后遇有什么事情,噤若寒蝉,一概闭口不言,一定万无一失,不会有差错了。但是从佛教的不妄语戒来看,仍然犯了戒律。子虚乌有的事胡乱制造是非、挑拨离间,不该说而说是妄语;有人作奸犯科,知而不言故意包庇对方,该说而不说也是妄语。譬如发现了一个犯人,不去检举,因而危害到国家社会的安全,同样是犯法、犯戒。佛教说不恶口,要多赞叹,不过对方明明是个大坏人,却对他阿谀奉承,从佛法来看,赞叹固然容易入佛道,非法的赞叹反而是妄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打妄语是不当的行为,但是有时打妄语却是慈悲的菩萨行。譬如医生安慰患了绝症的病人,虽然打了妄语,动机则是善良的;再如我们到别人家里拜访,过了吃饭时间,主人问你:“吃饭了吗?”明明未吃,却回答说:“吃过了。”像这样,为了怕打扰对方,纵然欺骗了对方,但出发点是纯正无罪的。因此我们的身口意行为,有时很难辨别出是是非非、善善恶恶的标准,所以保持意念的正知正见是非常重要的事。
(二)善恶好坏,一般标准
善恶是非既然很难判定它的标准,那么,世间是不是就没有善恶是非了呢?佛教认为善恶好坏仍然有它的依据,因而对我们的身心活动订有十条善恶标准,也就是所谓的十恶与十善。所谓十恶是指:
1.杀生:举凡杀人、伤害、杖打、鸩药、下毒等都是。
2.偷盗:如抢劫、窃盗、诈欺、侵占、贪污,乃至违反票据法等。
3.邪**:如重婚、强奸、有伤风化、妨害家庭、拐骗人口等。
4.妄语:如诬告、伪证、造谣、背信、教唆、欺骗等。
5.两舌:如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人前人后说话不一致等。
6.恶口:如骂人、毁谤、讥讽、嘲笑等。
7.绮语:奉承、阿谀、谄媚、不当的赞美等。
8.贪欲:对五欲六尘的贪执。
9.瞋恚:如忿恨、不满、嫉妒、怨毒等。
10.邪见:遮无因果,对父母、善恶等道德价值的邪恶见解。
十恶之中,杀生、偷盗、邪**为身业所犯的三种恶事;妄语、恶口、两舌、绮语为口业所犯的四种恶事;贪欲、瞋恚、邪见是意业所犯的三种恶事。我们的身口意三业在无明覆盖下,做出十恶,使我们的身心在痛苦烦恼中浮沉轮回,不仅伤害自己,更危害了社会。
假如我们将世界上所有监狱里的犯罪案例作一个调查,会发现这些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的犯人,都犯了十恶当中的某一件事情。如果我们知道警惕,不做这十种恶事,不杀、不盗、不邪**、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瞋、不痴,转十恶为十善,不但自己幸福快乐,社会也多了一份安宁祥和。
(三)看是恶事,实是善事
有些行为看起来是恶事,仔细推敲却是善事。譬如杀生本来是残忍的事,但是为了救生而杀生,以杀生为救生,是菩萨的慈悲方便权智。释迦牟尼佛过去因地修行时,发现一个强盗起了贪念,要将路过荒野的500位商人害死,以抢夺他们的财富。他不得已,兴起“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杀了1个恶人而救了500位商人。像这种慈心而杀,不能以一般杀生的尺度来论断他的罪过。如前方的军队驻扎前线,保疆卫国,让老百姓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当敌人来侵略的时候,势必要展开激烈的杀戮,这种救万民于烽火、止暴安良的杀生,在佛教认为是以慈悲对治瞋恨的方法。
五戒当中,一般总认为偷盗罪最不容易违犯,其实不然,偷盗罪是最容易在无心的状况下触犯的。我们到公园散步,看到花朵开得很灿烂,随手摘下一朵,这花是有主之物,不经主人同意随便摘取,便是偷盗。别人的桌子、椅子,对方没有请我们坐,随意就坐上去,侵犯了对方的所有权,是偷盗。公家的信封信纸,随手拿来使用,损害大众的利益,也是偷盗。寄信邮资不够是偷盗,父母的钱不告而取是偷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违犯偷盗的概率实在太大了,而在佛教里,对偷盗罪的界定更为严格。如比丘应邀去受供,一桌的饭菜都摆好了,主人没有把碗筷给我们就取来食用,如此就犯了偷盗罪,佛教对于他人的所有权,是非常尊重的。
有一位安养比丘尼,有一天夜半睡眠时,小偷潜进来盗窃,把他仅有的一条棉被偷走了,安养比丘尼没办法,只好以纸盖在身上取暖。负责巡寮的弟子听到动静,赶到师父房间巡查守望,小偷在惊慌之际,把偷到手的棉被遗留在地下,仓皇地逃走了。徒弟捡到这床师父的棉被,进门一看,师父身上盖着纸张,缩着身子直打哆嗦,赶忙把棉被盖在师父的身上,安养比丘尼一看说:“这条棉被不是被小偷偷走了吗?怎么会盖在我的身上呢?既然是小偷偷去了,就是他的东西,赶快,拿去还给他!”
弟子无奈,在师父的百般催促之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逃遁的小偷找到,表明师父的意思,坚持把棉被还给他,小偷受了感动,从此改邪归正,成为善良百姓。像安养比丘尼这种护贼而度贼是一种慈悲,波斯匿王治盗罪也是一种慈悲,都曾经获得佛陀的嘉许。
宋朝的一代宗师永明延寿禅师,未出家前为地方州府,有一年逢到干旱,民不聊生,他看了不忍,于是未经朝廷批准,启用库银发粮赈济。永明禅师盗用国库的事情传到了皇上耳中,皇帝大怒降罪下来,处以极刑,正要被杀时,永明禅师心想:“在国法上,我虽然贪污犯罪,但是在佛法上我放生救民,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求仁得仁于愿已足,我把生命交给诸佛菩萨了。”
说也奇怪,刽子手几次行刑的时候,一只苍蝇老是绕着刀口纠缠不去,使得刽子手无法下手。监刑官于是将案情上禀朝廷,经过再三调查,终于赦免了他的罪。后来禅师出家,成为佛门大德。
贪污本来是恶事,不过永明延寿禅师为了救百姓而动用公款,出自一片爱民的慈心悲愿,真是有“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的菩萨心肠。
一般而言,贪爱女色是不净的行为,但是《华严经·入法界品》中的须蜜多女,却以绝代的姿色为度众的因缘,让**欲心重的众生,透视**欲的虚妄染污,根本熄灭**欲的念头。道教的三茅祖师以爱心修梵行,答应寡妇的婚姻,抚孤成长之后,反而比两位师兄早成道业。末利夫人为了救厨师一命,不惜喝酒犯戒。
智舜禅师则更彻底,不仅救了野雉,还割下自己的耳朵作为猎人的下酒菜。在古德看来,只要能救度芸芸苍生,抛却生命也在所不惜,何况区区“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呢?这种存仁心于胸臆,置生死于度外的壮行,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慈悲!
(四)微小恶事,成为大恶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我们会以为区区小事,做了不要紧,殊不知涓涓滴水,年岁一久也能穿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小的罪过也会酿成天大的灾祸。譬如小时偷窃,长大以后,食髓知味,就变成大盗;小时虐待动物,成人就变成杀人魔王。更糟糕的是有些人做了恶事,不但没有羞耻惭愧心,并且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这种喜杀、乐杀,甚至看到别人杀而赞叹,罪业更为深重。
偷盗,自己去盗取他物固然有罪,教唆别人偷盗,甚至见人盗窃心生欢喜,同样有罪,甚至罪恶更深。
**欲、妄语、喝酒等罪业也相同,自己喝酒,并强迫别人喝酒;自己妄语,还以别人受骗为乐;自己邪**,并且借**威胁对方就范。
凡此种种为见解上的错误,难以挽救。破戒好比树木折干损枝,可以忏悔改过;见解错误的破戒则如同腐烂的根茎,是无法忏悔回头的。我们切莫因为一时的邪知邪见,把微小的罪过衍化成万劫不复的重大罪孽,而留下千古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