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言厉色也能伤人于无形(1 / 1)

待人好 星云大师 992 字 1个月前

我们的身体、言语、念头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结果,有善有恶,可是有些行为有时看起来是凶恶的,细细推究它的情形却是救人的善心;有时看似助人济世的利行,却反而害了对方。譬如杀人本来是犯罪的,但是当一个无恶不作的歹徒被绳之以法,执行法律的刽子手快刀杀了他,这种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的呢?当刽子手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可能也会耿耿于怀:“上天也有好生之德,今天我又杀了一个人。”同样的杀人,歹徒的杀人是怀着凶残、暴戾的嗔心而杀人,而执行法律的杀手对于杀害的对象没有深仇宿恨,只不过替国家执行一项除暴安良的工作,两者的动机不同,行为的结果自然也会大异其趣。

佛教非常重视心意犯罪的轻重,每一条戒相之中都有开、遮、持、犯的分别,犯同一条戒,因动机、方法、结果等的不同,导致犯罪的轻重与忏悔的方式也不同。如杀人时要具足“是人、人想、杀心、兴方便、前人断命”五个条件,才构成不可悔罪,这与刑法因重视犯意和犯罪事实而制定的犯罪构成要件、阻却违法要件的道理是相同的。但是佛教心意戒的积极意义,在要求个人自发地观照身口意的起心动念,防范不法于念头起时,较世间法更为彻底。

过去有个小沙弥,夜晚走路时不小心踏死了一只青蛙,师父知道以后责怪小沙弥说:“你怎么可以随便踩死生灵呢?阿弥陀佛,这样一来罪孽深重啊!你应该到后山跳悬崖舍身谢罪。”小沙弥一听,刹那间犹如五雷轰顶,这才知道祸闯大了,只好含泪拜别师父,万分伤心地到山后悬崖。往下一看,又深又暗,小沙弥心想:“跳下去,粉身碎骨,必死无疑;不跳呢,三涂受苦,累世轮回,业报逃不掉,这可怎么办呢?”

小沙弥左思右想,真是进退为难,忍不住掩面痛哭起来。就在他哭得伤心的时候,有一个杀猪的屠夫经过,看到小沙弥跪在路旁痛哭,觉得奇怪,上前追问,小沙弥一五一十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番,屠夫听了,顿时悲从中来,悔恨万分地说:“小师傅呀,你只不过是无心踏死一只青蛙,罪孽就这么重,要跳悬崖自杀才能消业。我天天杀猪,屠来宰去的,满手血腥,这罪过岂非无量无边,不知有多深重了。小师傅你不要跳崖了,让我跳吧!应该谢罪赴死的是我啊!”

屠夫一念忏悔心生起,毫不迟疑地纵身朝悬崖一跳,正当他随风飞坠,眼看就要命丧深谷时,一朵祥云冉冉从幽谷中升起,不可思议地托住了屠夫的身子,救回了他的生命。这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含义,正显示出修行忏悔的殊胜。一念的忏悔心有此功德;相对地,一念恶心想要置人于死,有时虽然没有行动,但这一念就足以造业。

所以,我们平时不要有杀心,例如摔碗筷、摔桌椅、用力关门、冲撞墙壁等毁灭性格,慢慢养成以后,不是杀人就是杀自己。不管自杀、杀他,或是见杀随喜,都会养成不好的习惯。

佛教的杀戒,又称断人命,不仅包括自己亲手杀人,即使唆使他人杀人或劝说别人自杀,皆犯波罗夷罪。《梵网经》在止恶方面,尤其具体而又严格。以不杀为例,它不仅禁止杀人,亦禁止自杀,认为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亦算犯戒。若自己没杀人,亦未自杀,只是鼓励,指使别人去行杀业也不行。若自己没杀,也没指使,但赞扬别人行杀业,如此心有杀生之念,亦应禁止。也就是说,该戒不仅要求身业清净,也要求口业、意业清净,不然就是犯戒。

宇宙万有都有生命,有的是肉体上的生命,有的是思想上的生命,有的是事业上的生命,有的是道德上的生命,有的是时间上的生命,其价值虽有不同,但都应该珍惜。例如一件衣服,你能穿三年,总比穿三个月好;花在开放,一个月,假如你把它摘下,一天就枯萎了,这也是伤害生命;桌椅、板凳、沙发,你保护它,能用个几十年,最后甚至还能送到博物馆、古董店里,它的生命就能继续不断。

所以,广义言之,杀生不仅止于用刀杖加害,在日常生活中,恶言厉色也能伤人于无形,也会招致重罪。反之,有时虽有杀生之行,但无杀心,罪业也会比较轻。例如:有些地方的居民,因为生活环境使然,必须靠捕鱼维生。他们虽以捕鱼为业,但没有杀心,反能时时提起慈悲心,果报也会有所不同。

另外也有些农药行的商人说:我们开药店,出售消除蚊蝇、蟑螂等害虫的药,有罪过吗?农夫也问:我们栽种水果,为了收成好,要喷洒农药,驱杀害虫,有罪过吗?当然,我不能违背佛法,打妄语说这些行为没有罪过。但是根据佛法,驱除蚊虫等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是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但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预防当然比杀害来得好,即便用了农药驱杀,也不算是很大的罪恶。受过戒律的比丘若犯此过,依佛法上来说是犯了“恶作”。“恶作”的行为可以用忏悔的力量加以洗除,并不如杀人那样不通忏悔。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有意无意中杀害生灵的行为,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嗔恨心而杀生,以嗔心而故意杀生,必然要堕地狱受苦。佛教之重视动机、存心,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