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吗?”马先生问。
“分母是一个数,分子是一个数,35元又是一个数,一共三个数,怎样画法呢?”我感到的困难就在这一点。
“那么,把分数就看成一个数,不是只有两个数了吗?”马先生说,“其实在这里,还可简捷了当地,看成一个简单的除法和乘法的问题。你们还记得我所讲过的除法的画法吗?”
“记得的!任意画一条OA线,从O起,在外面取等长的若干段……(参看图4和它的说明。)”我回答的话还没有完,马先生就接了下去:
归结一句:知道一个数,要求它的几分之几,和求它的多少倍一般,都是用乘法。
D指12元,是华民给弟弟的。OB减去OD剩36元,是华民分给弟弟后所有的。
F指4元,是华民的弟弟给小妹妹的。OD减去OF,剩8元,是华民的弟弟所有的。
他们所有的,依次是:36元、8元、4元,合起来正好48元。
这题的算法是:
48元-12元=36元——华民给弟弟后所有的
12元-4元=8元——弟弟所有的
“这个题和前面的两个,有什么不同?”马先生问。
“一样的,不过多转了一个弯。”王有道回答。
“这种看法是对的。”马先生就叫王有道将图画出来,并加以说明。
“AB、CD、EF三条线的画法,和以前的一样。”他一面画,一面说,“从C向上取CH等于OE。画HK平行于AB。OD指甲得24元,OF指乙得16元。OK指甲、乙共得40元。KB就指丙得20元。”
王有道已说得很明白了,马先生叫我将计算法写出来,这还有什么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