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语(1 / 1)

朋友在传统儒家思想中向来受重视,被视为是君子修身成德上极重要的同伴与帮助。《易传》兑卦象辞:“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81]《论语》:“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82]《孟子》:“友也者,友其德也”;[83]都可见儒家把成德责善的责任加诸朋友身上。[84]在传统五伦中,有别于父子兄弟血缘关系上的亲爱与顺从,也不同于君臣政治关系中的遇合与臣服,友伦以其责善辅仁的功能以及较平等而宽广的社会关系,占有重要的一席。然而在儒家强调从自身、家庭,到国家、天下层层推至有差等的伦理关系网络下,以及以政治为主要关切的特质中,朋友之伦无疑是五伦中的第五顺位。纵使这样的顺序并未被刻意强调或区分彼此的从属关系,亦即五伦的重要性经常是被并列式地申明,但是在明代之前并没有出现高举朋友之伦于其他四伦之上的言论。

明代阳明学者在召聚同志讲学、优游于师友间的浪潮下,对友伦的提倡又创造了新的**。他们以“以友辅仁”作为讲会的理想,说明朋友乃修身成德不可或缺的要素;又进而在“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中,提升朋友讲学的崇高性与经世济用的面向;而呼应着某些学者全心投入同志讲会、周游求友的生活形态,在思想上也出现了一种以友伦来涵摄、界定其他人伦理想的看法,以道义为连属的朋友关系也被诠释为社群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

本章主要强调阳明学者突出的友论有其相应的历史背景,学者们热衷参与讲会活动及热切求友的生活态度与思想内涵间有一紧密的互动关系。综观阳明学者的文集,我们清楚看见他们在强调朋友的重要性时,都明显指涉一具体存在的讲会,并鼓励人要聚会以亲师取友,不可草率轻忽。同志讲会对许多阳明学者而言,是一可以学习成仁的理想境域,是关乎其信仰与生命定位的精神倚靠,也是可以实现患难相恤、互相资助的社群。虽然同志讲会的兴盛并未能普遍地改变传统以家庭为社会核心的看法,但对某些学者而言,朋友社群显然是他们精神和求道生活中极亲密而重要的部分。

[1] Wm.Theodore de Bary,“Individualism and Humanitarianism in Late Ming Thought;” Joseph P.McDermott,“Friendship and Its Friends in the Late Ming,” 《近世家族与政治比较历史论文集》一,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67~96页。

[2] 王阳明,《与朱守忠》,见《王阳明全书》二,25页。其他类似之论,请见《与陈国英》《与黄诚甫》二,见《王阳明全书》二,24、82页。

[3] 王艮,《与俞纯夫》,见《重镌心斋先生全集》,卷4,1b页。

[4] 欧阳德,《答聂双江》二,见王宗沐编校,《欧阳南野先生文集》,东京高桥情报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嘉靖刊本影印,1990年,卷1,36b页。

[5] 罗洪先,《与蔡督学》,见《石莲洞罗先生文集》,东京高桥情报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四十五年跋陈于廷校梓刊本影印,1993年,卷7,40a~40b页。类似言论请参看,《答周济甫》,见《石莲洞罗先生文集》,卷9,57a~57b页;《答刘月川》,见《念庵文集》,卷3,15a~15b页。

[6] 王畿,《桐川会约》,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2,39b页。类似言论请参看《留都会纪》,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4,21a~22a、31b~32a页。

[7] 罗洪先,《东廓公六十序》,见《念庵文集》,卷11,54b页。

[8] 见于王阳明,《启问道通书》,载《传习录》中,见《王阳明全书》一,47页。

[9] 罗洪先,《答王龙溪》,见《念庵文集》,卷3,26a页。

[10] 罗汝芳,《盱坛直诠》,上卷,64b页(128页)。

[11] 见《邹聚所先生外集》,27b~29b页。

[12] 王畿,《留都会纪》《天柱山房会语》,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4,22a页;卷5,28a~28b页。

[13] 周汝登,《题友人书札》,见《周海门先生文录》,卷4,10b~12b页。

[14] 聂豹,《送李子归宁都序》,见《双江聂先生文集》,卷4,11b页。

[15] 王畿,《蓬莱会籍申约》,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5,3b页。

[16] 萧雍,《赤山会约》,16b页。

[17] 关中士大夫之会由冯从吾主盟,冯从吾为湛甘泉弟子,一生从事讲学,且因与会者也以地方士大夫为主,应该可作为了解当时士大夫聚会之样态的参考。冯从吾,《冯少墟集》,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卷5,1页。

[18] 参见黄宗明,《处分家务题册》;薛侃,《同门轮年抚孤题单》,以及《王阳明年谱》,嘉靖十年,收于《王阳明全书》四,290~292、167~168页;亦见王艮,《与薛中离》,《重镌心斋王先生全集》,卷4,35a~37a页。

[19] 王栋,《祠堂始末事状》,收于《重镌心斋王先生全集》,卷1,25b页。

[20] 参见罗洪先,《与吴荪塘邑令》《答王克斋都宪》,见《念庵文集》,卷4,37b~38b、41a~42b页。

[21] 罗洪先,《答尹洞山》,见《念庵文集》,卷4,59b~60b页。

[22] 容肇祖,《何心隐集序》,见容肇祖编,《何心隐集》,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邹元标,《梁夫山传》,收于《何心隐集》附录,120~121页。

[23] 黄宗羲:“其后山农(颜钧)以事系留京狱,先生(罗汝芳)尽鬻田产脱之,侍养于狱六年,不赴廷试。”《明儒学案》,卷34,761页。

[24] 李贽旅居湖北黄安时,寄居在耿定向兄弟家,此时李贽与耿定理有亲密的交游;万历十三年至麻城,在周思久和周思敬兄弟的帮助下,住到维摩庵。参见张建业,《李贽评传》,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66~67、80页。

[25] 《盱坛直诠》,下卷,73b页(292页)。

[26] 《谢罗整庵公》,见《念庵文集》,卷2,33a~34a页。

[27] 但是,后来罗洪先改变了想法,他不仅于四十三岁辟石莲洞洞居静修,与讲会活动疏离,更在写给王宗沐的书信中说:“不肖髫年以来,妄意古人,谓可希冀,既长游谷平李先生之门,以濂洛之说自考,已而遍友四方之士,谈论徒勤,躬行缺失,譬之趋远役者,入于迷肆,东奔西驰,取道泥淖,未有聘步京国之期。”(《答王敬所督学》,见《念庵文集》,卷3,65a页。)显示其对早年的游学热诚几乎完全的否定。究其原因,除了他对修养论见解的转变以外,也因为困于家庭之变与实际交友之难。不过,在寄谢高泉的信上他写道:“不肖固处山林者也,十五六年来亦尝慨然于离群索居而欲奔走天下以遍访其人,然出不能逾域,辄有所嫌避以去。去岁尝入楚,得与楚之何吉阳氏相见,吉阳固在朝廷之上者也,彼方行役归,执手语才一二时耳,于一二时欲吐心腹相质,固不能也。病归,即有室人之变,稚子悲号思慕,势不得更出户。自分取友四方一事已矣,不意拥衾敝庐,乃得执事书,累数百言,虽未尝一接面,款款若执手语,而又相许可以心腹者,此可不谓奇遇哉。”(《寄谢高泉》,见《念庵文集》,卷3,62页。)可见即使在顿息家乡之后,罗洪先并没有否定求友四方的理想,甚至还常为未能实现这年轻以来的志向而慨叹。但是“朋友既难常聚,然可以语此者又极少”是实际的困境,而多年奔驰赴会之后又毫无所得,只有“一番会友,增一番感叹”,也难再单单为能崎岖奔驰发出由衷的肯定。罗洪先因此再次重申为学“由己不由人”,强调自家用功比近友更重要,并说道:“朋友既难常聚,然可以语此者又极少,居青原八日,以先忌促归,一番会友,增一番感叹,愈觉夫子所言,由己不由人一语有味,丝毫借庇人,皆非自家物事。”(《与王有训》,见《石莲洞罗先生文集》,卷8,54a页。)另外,我们也必须了解当时讲会活动越趋频繁、越流于形式、越涉入滥用政治资源的现象,也是促成罗洪先与会友讲学之活动疏离的因素(罗洪先,《答王龙溪》,见《念庵文集》,卷3,25b~28b页)。因此我认为罗洪先如此的转变反映了他个人境遇、风格与面对现实环境的抉择,并没有在观念上否定朋友聚讲的意义或求友四方的价值。关于罗洪先与王畿二人在思想上的分道扬镳,参见钱穆,《罗念庵年谱》;关于罗洪先之思想不契于王阳明之处,参见古清美,《罗念庵与阳明学》,《罗念庵的理学》;林月惠,《良知学的转折——聂双江与罗念庵思想之研究》。

[28] 《孟子·万章下》。

[29] 《王龙溪先生传》,收于《王龙溪语录》,台北:广文书局,1986年再版,卷首。

[30] 嘉靖二十二年(1543),罗汝芳举乡试,与同志会滕王阁;二十三年(1544),举会试,与同志大会灵济宫。载杨起元撰《明云南布政使司左参政明德夫子罗近溪先生墓志铭》,见《盱江罗近溪先生全集》,卷10,32b页。

[31] 胡直,《困学记》,见《明儒学案》,卷22,526页。

[32] 关于明末商书的程国和路引,参见陈学文,《明清时期商业书及商人书之研究》,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

[33] 参见周振鹤,《从明人文集看晚明旅游风气的形成》(“明人文集和明代研究”学术研讨会宣读论文,汉学研究中心、中国明代研究学会主办);吴智和,《明人山水休闲生活》,见《汉学研究》,20卷1期(2002年),101~129页。

[34] 罗洪先,《念庵文集》,卷5,1a~19b页。

[35] 罗汝芳,《盱坛直诠》,下卷,18a~18b页(181、182页)。

[36] 罗汝芳,《盱坛直诠》,下卷,49b页(244页)。

[37] 罗汝芳,《盱坛直诠》,下卷,38b页(222页)。

[38] 罗汝芳,《盱坛直诠》,下卷,38b页(222页)。

[39] 《明儒学案》,卷14、19、25、29、30,290、457、581、592、637、657页。

[40] 有训为王托之字,胡直好友,师事罗洪先。见《吉安府志》,清光绪元年刻本,卷31,34b页。

[41] 耿定向,《耿天台先生文集》,明万历二十六年刊本。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卷14,27页。

[42] 见《邹聚所先生外集》,27b~28a页。

[43] 杨起元,《明逸儒黄峰杜先生墓志铭》,见《太史杨复所先生证学编》,卷3,42a页,另外罗汝芳亦曰:“余亦思赋远游而为东西南北之人矣。”载罗汝芳,《书取益四方卷》,见《罗明德公文集》,东京高桥情报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崇祯五年序刊本影印,1994年,卷5,47b~48a页。

[44] 关于如何仰赖妻子持守家庭内政的讨论,见吕妙芬,《妇女与明代理学的性命追求》,见罗久蓉主编,《无声之声III:近代中国的妇女与文化,1600—1950》,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133~172页。

[45] 胡直,《王氏冠山墓记》,见《衡庐精舍藏稿》,卷12,14b~15a页。

[46] 王畿,《亡室纯懿张氏安人哀辞》,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20,110a~110b页。

[47] 王畿,《天柱山房会语》,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5,28a~28b页。

[48] 黄宗羲,《明儒学案》,卷19,444页。

[49] 王阳明之论,载王守仁,《寄希渊》二、三,《与陈国英》,见《王阳明全书》二,书录卷一,11、24页。王畿之论,载《洪都同心会约》,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2,27b~29a页。欧阳德之论,载《寄罗念庵》《答人问学经》《林平泉赠言》,见《欧阳南野先生文集》,卷2,17a页;卷3,21b~22a页;卷10,3a、5b~6a页。王艮之论,请见,《王心斋全集》(台北:广文书局,1987年),卷2,6b~7a页;卷5,3a页。罗洪先之论,载《答双江公》,见《念庵文集》,卷3,3a页。罗汝芳之论,载《语录》,见《盱江罗近溪先生文集》,卷5,14a页;《盱坛直诠》,下卷,9a~10b页(163~166页)。

[50] 王守仁,《寄希渊》三,见《王阳明全书》二,11页。

[51] 欧阳德,《答人问学经》,见《欧阳南野先生文集》,卷3,22a页。

[52] 王阳明说:“故区区于友朋中,每以立志为说,亦知往往有厌其烦者,然卒不能舍是而别有所先。诚以学不立志,如植木无根,生意将无从发端矣。”《寄张世文》,见《王阳明全书》二,101页。

[53] 王畿,《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15a页;卷3,15a~15b页。又请参见同书卷1,8a~10a页;卷4,5a~6b页。

[54] 罗汝芳,《盱坛直诠》下卷,33a~33b页(211~212页)。

[55] 张载的《西铭》可以说是此万物一体之仁之思想的代表作;另外,万物一体也常被等同于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亦即肯认在我之仁心善性是借以认取此万物一体的根据,宋明理学家的修养论也由此而建构。

[56] 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书》一,21页。

[57] 王畿,《南游会纪》,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7,3a页;王畿又说:“学之不厌,诲人不倦,原是万物一体之仁。”《答退斋林子问》,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4,7b页。

[58] 王畿,《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13a页。又如王阳明:“子夏圣门高弟,曾子数其失,则曰,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夫离群索居之在昔贤,已不能无过,况吾侪乎。”徐榜:“离群索居,前贤患之,事贤友仁,为仁之利器也。”王阳明,《与陆元静》二,见《王阳明全书》二,17页;徐榜,《白水质问》,7b~8a页。

[59] 罗洪先,《寄尹道舆》,见《念庵文集》,卷3,56b页。

[60] 张廷玉,《明史》,卷283,7278~7299页。

[61] 王艮,《重镌心斋先生全集》,卷3,52a~52b页。

[62] 王艮,《重镌心斋先生全集》,卷2,7a~8a页。

[63] 王艮,《王心斋全集》,卷2,9a页。

[64] 王畿,《与罗念庵》《答刘凝斋》,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0,6a~6b页;卷11,6b页。

[65] 王畿,《与赵麟阳》《与萧来凤》,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1,1a页,卷12,28b~29a页。

[66]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81,15~16页。

[67] 陈淳,《北溪先生大全文集》,旧抄本,“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善本室,卷5,8a页。

[68] 黄干,《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清同治五年福州正谊书院刊本,“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善本室,卷19,2a~2b页。

[69] 《孟子·滕文公上》记五伦时,以父子为首,而《中庸》第二十章列序此五种关系时,则以君臣为首。徐复观先生认为汉以后儒家以三纲思想通过《孝经》而塑造了移孝作忠的观念,使得君父不可分,以此来提高君主地位,巩固君主专制的结构,此已与原初以家庭孝道为核心的思想不同。见徐复观,《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见氏著,《中国思想史论集》,台北:学生书局,1983年,155~200页。

[70] Hsu Dau-lin,“The Myth of the Five Human Relations of Confucius,”Monumenta Serica 29 (1970—1971),pp.27~37.

[71] 王畿,《天心授受册》,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5,36a~38a页。

[72] 王畿,《天心授受册》,《龙溪王先生全集》,卷15,36a~38a页。

[73] 何心隐,《论友》,见容肇祖编,《何心隐集》,28页。

[74] 李贽,《何心隐论》,见《焚书》,台北:汉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4年,卷3,90页。

[75] 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下,454~458页。

[76] 吕坤,《呻吟语》,台北:汉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卷1“伦理”,4b页。

[77] 陈继儒,《友论小叙》,载利玛窦,《友论》,卷首,见《宝颜堂秘籍》,册24,上海:文明书局,1922年。

[78] 陈继儒,《友论小叙》,载利玛窦,《友论》,卷首,见《宝颜堂秘籍》,册24,上海:文明书局,1922年。

[79] 顾大韶,《放言》三,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卷99,2b~4b页。

[80] 陶望龄,《辛丑入都寄君奭弟书》十四,见《陶文简公集》,卷13,49a页。

[81] 程颐,《易程传》,台北:世界书局,1982年,261页。

[82] 《论语·颜渊》。

[83] 《孟子·万章下》。

[84] 《孟子·离娄》:“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孟子·离娄上》);又曰:“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离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