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篇重要的学术论文《玩具、镜子和艺术:技术文化的形变过程》(1977),是工作和乐趣的杂烩,名副其实。这篇文章基本上是在度蜜月时完成的。我用的是一台史密斯-克罗拉牌手提式打字机,当时住在旅店里。文章是为了到纽约大学读“媒介环境学”的博士而准备的(三年后,我在此拿到了博士学位)。这篇文章成了我最受欢迎的学术论文,重印了四次(详见Levinson,1997b)。只有我的科幻小说获得的重印率——我只写过一本科幻小说——才接近这个水平(详见Levinson,1995a)。
正如麦克卢汉的著作一样,我写《玩具、镜子和艺术》时,很大程度上没有意识到个人电脑的革命。不过,它确实提到了《纽约邮报》上的一篇文章《最新的自己动手热:电脑》(“The latest do-it-yourself fetish:computers”,Keepnews,1976)。我是这样说的:“据报,家用电脑‘星火燎原’,多半是进入‘技术崇拜者’的家庭里,他们玩各种图像游戏和动脑筋的游戏”(Levinson,1997b,p.164)。
实际上,《玩具、镜子和艺术》有这样一个主题:媒介以招摇的姿态进入社会时多半是以玩具的方式显身的。它们多半是一种小玩意。人们喜欢它们,是因为好玩,而不是因为它们能够完成什么工作。1881年,西部联合电报公司的董事长威廉·奥顿(William Orton)劝他运气不佳的朋友昌西·迪普(Chauncy Depew),叫他不要收购贝尔电话公司1/6的股票,虽然贝尔的报价只有区区一万美元,且收购者终身拥有股权。因为奥顿认为,刚发明的“电话是一种玩具”,它没有“商业开发的可能性”.(见Hogarth,1926)布鲁克斯(John Brooks)认为,电话在英国的使用耽误了十年,就是因为人们相信,它是一种“科学玩具”(Brooks,1976,p.92)。当然,奥顿的判断是错误的,因为他有所不知,电话的玩赏性本身就使它有利可图,使它能够被广泛接受和利用。我们玩耍的东西使我们快乐,这就使它能成就了不起的商业效益。到了19世纪末,美国的电话拥有量已经大大超过电报的拥有量,其比例是50∶1(Gibson,p.73)。
与此相似的节日氛围等待着其他的媒介。爱迪生的唱机最初是当作新奇的玩意推销的,虽然他指望着更加严肃的用途(Josephson,1959,p.172)。最初人们对电影的欣赏,不是因为其故事情节——那些片子没有情节,而是因为它们使人激动不已,是因为它们使活生生的人在放映机和银幕上还原。所以就产生这样一些轰动的先驱电影:《弗雷德·奥特打喷嚏》(Fred Ott’s Sneeze,爱迪生)、《宝宝的第一餐饭》(Baby’s First Meal,吕米埃兄弟)。实际上,回头去看一千年前,中国人发明的印刷机,首先是用来印制佛像和节庆贺词的,新闻和科学没有从中国人的印刷机中喷涌而出。西方后来采纳并改进了印刷机之后,把它作为大众传播的引擎,这才产生了大量的新闻和科学。
中国人的这一史实,尤其能给人启迪,因为它说明,从游戏到工作的转折,绝对不是打了包票的,每一种媒介完成转折的速度有所不同。这里所谓转折是,人们先在玩具的一般流程中寻求快乐,然后才集中注意力看看这新玩意能够为我们做什么。先是从其存在中感受好玩和震撼,然后才集中注意去看它的内容,就像我们看镜子里的影像一样。中国人之所以未能研制出高效能的印刷机,麦克卢汉认为是这样一个原因:用五千到两万个会意字来排版是不实际的(McLuhan,1962,p.185)。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1982,p.49)有这样一种看法:如果大量获取利益,中国人会感到不舒服。他们两人认为,重利会妨碍“自催化”(Autocatalytic)的经济/技术力量,这种自催化的力量兴起于12世纪以后的欧洲。两人的看法也许都对,不过,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在妨碍中国人研制印刷机。从更加广阔的视野来看,情况就是这样的:不管是何原因吧,这种发明引进之后的几百年里,欧洲就进入了现代世界。但是在其故乡中国,一百年又一百年过去之后,这个玩意几乎没有产生什么明显的效果。
技术只用于游戏不用于工作的现象未必有害,也未必不尽如人意。除了印刷术,中国人还发明了火药和火箭;起初,他们只把火药和火箭用于节庆,就像美国7月4 号的国庆节。而且,虽然我认为地球之外的宇宙探索和定居对人类非常重要,虽然我承认必须要依靠火箭才能取得这一成就,不过如果中国人发明的这些玩具从来没有变成手枪、步枪和导弹,我还是丝毫不会介意,因为这些枪弹还在继续困扰我们的生活。
然而,用信息传播技术成长受阻或对其潜力的错误构想做例子,一般证明并非是最好的。奥顿在电话股票上的短视不仅使他的朋友损失惨重,而且几乎把他自己强大的电报公司送上了一条不归路,该公司最终被贝尔电话公司收购,并且被消耗殆尽。接踵而至的广播电台这个重要的电讯媒介,也遵循着类似的模式。马可尼[1]发明电报的意图是提供船对船的救生服务。但“泰坦尼克号”的电报员却没有收到“加利福尼亚号”发出的冰山警报,因为他忙得晕头转向,船上乘客要发的假日问候电报使他应接不暇。泰坦尼克号沉没三年之后,大卫·萨诺夫建议让无线电收音机进入每一个家庭,说收音机可以用作音乐娱乐的工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泰坦尼克悲剧发生时,萨诺夫正在纽约当无线电报务员。看到无线电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之后,萨诺夫好像觉得它不是一个完美的实用工具——当然,收到求救电报的“喀尔巴阡山号”的确拯救了1/3的乘客。萨诺夫认为有必要强调,无线电可以用作更加舒适的工具,即娱乐媒介。事实上,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掀起了一阵无线电狂热,至今仍风靡全球。不过,令全世界措手不及的是,希特勒和戈培尔[2]把广播电台用作宣传工具。所幸丘吉尔和罗斯福具有与之相当的才能,抵消了希特勒和戈培尔的恶毒宣传。在动员全国反对法西斯的侵略上,斯大林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电脑是否兼有游戏客体和工作载体这两个功能,这个问题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毫无疑问电脑兼有这两个功能,并帮助我们表达生活中的这两个方面。相反,问题是这样的:什么是二者的最佳结合?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得到最佳的结合?显然,在公众意识中显赫的功能,是电脑的文字处理和网上冲浪的功能,而不是其电子游戏功能。尤其是文字处理,它是与现实的一种工作交往。在这个过程中,内容即写下的东西是最重要的(我们再次看到,电脑中的内容就像镜子中的面孔)。但是,视窗仍然提供大量的游戏。实际上,网上冲浪常常是为了好玩。
电脑有经久不衰的游戏功能,儿童既是游戏功能产生的原因,又是其受益者。从社会总体情况看,虽然媒介已经成长为实用的镜子,但是每一位第一次接受媒介的人,总是把它们当成玩具。因此,从儿童的观点来看问题,电话、电话录音机和电脑都是此一时彼一时的玩具。在儿童首要的视野中,媒介总是能重新恢复青春活力。但是,电脑上的工作和游戏关系密切,因此已经学会玩电脑的儿童,又受到鼓励去学习文字处理,去网上做功课。电脑和汽车不同,儿童坐汽车时完全是被动的乘客,在年龄上,儿童还是儿童,但用电脑时,他们已经进入了信息上的成年期。许多成年人包括许多政府官员,把电脑上获取信息等同于看色情文字,因此就谋求进行限制,因此就产生了1966年违宪的《传播风化法案》。相反,我力陈这样的观点:害怕色情及其损害是没有根据的。(Levinson,1997b)儿童在网上接触其他的知识世界,这是印刷书籍问世以来给教育最大的恩赐。
这并不是说:网上侵害儿童和犯罪活动不应该防止,不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实际上,我在许多次讲话中提出建议,我们可以把根据“梅根法”(“Megan’s Law”)通缉的性侵儿童的罪犯的照片粘贴在互联网上,以便让世界各地的家长都能轻而易举地发现这些罪犯。但是,网上追踪罪犯并惩戒犯罪活动,和网上控制色情是迥然不同的两码事。
一考虑网上色情,就突出了电脑的另一个问题,突出了电脑的玩具、镜子和艺术功能。一方面,电脑是几合一的口袋,既是玩具(玩耍),又是镜子(求实用)。事实上,只要游戏、文字处理和网上浏览是各自分离的,我们就可以认为电脑的是几种分离的媒介——这是说明麦克卢汉媒介套媒介的又一个例子(见第三章)。这三种功能每一种都兼有玩具/镜子的双重价值。再者,随着电脑衍生出的新的编程能力,我们可以期待每一种新程序都具有新的玩具性质。今天,网上浏览之类的新用途,比文字处理更加好玩,原因就在这里,虽然文字处理的历史要长得多(而且新的网上浏览方式,比如爪哇,还要更加好玩)。
然而,公众对新媒介的感觉和使用也在发展之中,这是另一种方式的成长。如果你想一想,色情的东西既不是好玩的玩具,也不是日常的工作,而是其他什么东西——后玩具、后工作的东西。在这个结构的意义上,我把它称之为艺术,虽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例子。
从玩具到镜子再到艺术的演进过程,在电影的历史中看得最清楚。如上所述,电影开局的作品是《弗雷德·奥特打喷嚏》和《宝宝的第一餐饭》。在此,内容并不重要。令人吃惊的是看见东西在一个媒介里动起来,这就是一切。但是不久,拍摄《宝宝的第一餐饭》的吕米埃兄弟,在巴黎的剧院里放映了他们的《火车进站》(The Train Enters the Station)时,令人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观众躲避,惊叫不停,仿佛火车正在咔嚓咔嚓向他们迎面压过来。在他们的脑子里,柯尔律治[3]所谓“自愿将怀疑悬置”(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在起作用,观众对银幕上看见的内容做出反应,仿佛真有其事——现实的镜子。当然,观众欣赏这个经验,乐趣因此而继续下去。不过,这是对内容的欣赏,仿佛眼前所见真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不是欣赏带给我们内容的技术,这种技术不再被当作令人吃惊的小玩意。这是迥然不同、更加严肃的乐趣。(收音机作为娱乐的演变也发生过类似的转折。20世纪20年代末,自己动手装矿石收音机的热潮过后,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音乐上,而不是集中在收音机的魔力上了。)
但是,电影的演变并未到此为止。几年之内,乔治·梅里爱[4]借用吕米埃兄弟的摄影机在巴黎阳光明媚的大街上拍了一部片子(吕米埃兄弟不租摄影机给他,他不得不贿赂夜班看守搞到这台机器)。胶片卡住了,但是他修好之后继续拍。接着是冲洗片子,放片子,凑巧发现了剪辑的原理:虽然重拍以后的片段在真实时间上是不连接的(修好卡住的摄影机后,已经过去了几分钟),然而它们一气呵成地连成一片,若有神助。捕捉和重组现实去表现新的现实——也就是说,超越现实,保留一些逼真的东西,以便对这些东西做出评论。这就是我所谓艺术(其他人也是怎么说的,见Levinson,1997b)。技术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把前两个阶段的特征辩证地结合起来,但是它与前两个阶段又迥然不同:艺术(我认为色情是其中的一个小类别)可能像玩具一样异想天开,但是它也可以非常严肃;同时,虽然艺术可能是严肃的,但是它显然从日常的世界中迈出了一大步。
继庞德[5]之后,麦克卢汉认为艺术家是人类的“触须”(1964,p.xi)。他认为,艺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有助于我们理解媒介及其影响。在麦克卢汉“光照射”和“光透射”的二分法中,我们已经看见了他的一些美学洞见(见第八章)。在以下的两章里,我们把艺术放到舞台的中央。“机器把自然变成艺术形式”
[1] 伽利尔摩·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1874—1939),意大利发明家、无线电报和收音机发明人、诺贝尔奖得主。
[2] 约瑟夫·戈培尔(Joseph Goebbels,1897—1945),纳粹德国宣传部部长,有名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可以成为真理。”
[3] 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19世纪初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和思想家之一,代表作为《忽必烈汗》和《古舟子咏》。
[4] 乔治·梅里爱(Georges Méliès,1861—1938),法国早期电影家,第一个拍摄故事片的人。初为魔术师,以魔术师的直觉发现并开拓了许多技巧。代表作有《基督在水上漫步》《月球旅行》《哈姆雷特》等。
[5] 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1885—1972),美国诗人、翻译家、学者,现代派主帅,对许多大名鼎鼎的作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