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渐入下流(1 / 1)

保皇派进行暗杀的目的,先是促成光绪复辟,继而作为勤王辅助,其中不免夹杂个人的复仇情绪和冒险取胜的侥幸心理。后来康有为企图建立和保持正人君子的形象,强调以德服人的精神感召力,千方百计地隐晦当年的种种密谋。金梁“尝以兵劫颐和园事问康南海,怫然曰:‘乌得有此?我朝以孝治天下,小臣面对,谁敢妄言!此皆荣、袁辈不学无术,借危词以邀权势耳。’”[1]保皇会庚子勤王运动的重心在两广,汉口自立军不过是偏师,康有为却故意抬高汉口为正军,掩饰其在两广结纳江湖豪强,“从草泽而与朝廷抗,又阴之阴者”[2]的事实,以推卸办事无能的责任,维系“决不惊动故乡”[3]的谎言,将“惊粤”罪责推给兴中会。对于自己一手策划的暗杀活动更加讳莫如深。在1924年年初所撰《唐烈士才常墓志铭》中,他特意写了如下一段文字:

先是,林圭网罗侠客,有四人已登督署屋瓦。吾电止之,谓吾党欲效日本义士之胁萨摩、长门侯,借其力勤王,宜大义于天下,非欲除之,严戒勿行。[4]

林圭是否有此部署行动,不见于其他有关资料。而避居新加坡的康有为,由于港澳总局沟通不畅,连两广的情况也往往无从揣测,更难顾及汉口;况且远在千里之外,当时再现代化的通信工具也不能阻止已登屋瓦的刺客下手。更为重要的是,康有为非但不反对暗杀,还以此为重要手段。在保皇会为勤王运动所制《办事军情暗码补》中,赫然写有“着△△人行刺△△人”[5]一条。24年后康有为欲盖弥彰的障眼法,恰好表明他有意掩盖历史真相另有目的。

康有为有谋无勇,缺乏胆实,很不适应相互仇杀所造成的紧张气氛。亡走香港,去向未定之际,一听说李盛铎取代黄遵宪任驻日公使,立即敏感到“这是事先估计我将去日本而采取的行动,他们的本意实际上是要杀害我”。因而不敢前往日本。担任救援的宫崎寅藏斥责“康门弟子何其胆小,假如老师不幸命丧刺客之手,你们就应该代他完成遗志,否则就只有和老师困守在这儿,终生无所作为”[6]。指学生而骂先生,才使康有为下定决心。勤王运动中,素来敬仰康为人的加拿大华侨函责其“有救世之力,而无救世之勇”[7]。邱菽园更以“文笔之徒,不足与相语”[8]而断然与之绝交。

保皇会的暗杀行动成效甚微,没有对清政府产生多大的震慑力,而由此造成的双方剑拔弩张反倒令康有为本人杯弓蛇影。为了防范清廷加害于己,除梁铁君外,他又从华侨派归的精壮中挑选卫士,并对弟子们将卫士名额定为一人大为不满。[9]在新加坡等地,还要求殖民当局派兵保护。有时竟疑及同道。1900年六七月间,因为前此孙中山确实参与刘学询的除康密谋,而宫崎寅藏等人到新加坡之前又在广州与刘学询密谈,使得康有为疑心大起,将奉孙中山之命前来接洽合作事宜的宫崎寅藏等人指为清廷刺客,耸动殖民当局将其逮捕下狱,导致孙、康最终决裂。1906年梁铁君北京密谋失手,康有为也怀疑是孙中山一派的构陷。[10]政坛角逐诚非坐而论道可比,但品格也有高下之分。相比之下,康有为往往以小人之心度人,种种文过饰非,嫁祸栽赃的言行,足以显示当他卷入政治斗争旋涡中心时,恰恰缺乏光明正大的“圣人”品格。

庚子以后,康有为逆流而动,坚决反对革命,倒是真的成为热血青年的行刺对象。1903年6月1日,《苏报》在由爱国学社青年接办后改良出刊的第1号上,便刊登论说《康有为》,公开透露这一信息:

天下大势之所趋,其必经过一躺之革命,殆为中国前途万无可逃之例。康有为必欲为革命之反动力,则当今蚩蚩之辈何所增减于一有为,特恐天下之激徒,将援先生所说春秋责备贤者之法,欲得剸刃先生之腹而甘心焉。方今暗杀之风正在萌芽,乃一试其锋者,不在反对婪毒之政府疆吏,而在为德不卒、认贼作子、维新首功之康有为,此亦无可奈何之事。

当时真有准备行刺康有为之人。据陈少白称:

1903年苏子谷到香港《中国日报》社,一日,忽向陈借用手枪,问他原委,他说要去枪杀康有为。原来湖南、湖北哥老会首领金龙山堂龙头杨洪钧,腾龙山堂龙头李云彪,前因唐才常勤王军事失约接济,流落香港,贫病交迫,知道康有为向华侨筹有巨款,回港居住,大肆挥霍,交接英吏,于是到康寓,请求接济。怎知康有为不特不接见,反而嗾使守门的印差强把杨、李驱逐。杨、李心甚愤恨,把事情经过,告诉少白。少白给他们一些款去疗养医伤。再过几时,杨、李重到康寓理论,也给英兵印差无理殴伤,大动公愤,理论到华民政务司处。结果,康有为因此事也要离港。……但当杨、李被康寓门警殴伤受辱的消息,传入子谷的耳鼓后,这位沉默寡言万事不理的苏子谷,忽然义愤填膺,要去枪杀康有为,替国家社会清除奸慝,为革命志士舒一口气。少白劝他不要这样妄动,因为手枪是有枪照,绝对不能借给他人。要是有事故发生,领照的和担保领照的,都要负直接责任,故无论如何,不能够借用。至于康有为的悖谬,只好另想办法去对付他。而且香港地方狭小,警探四布,如果发生暗杀案件,凶手也难逃脱。子谷闻着,才半晌无话,最后长叹一声,来结束了之这一段借枪谈话。[11]

保皇会暗杀活动的历史,还为后来的一桩悬案提供了一点旁证。1909年5月,由广西地方官绅与保皇派合力举办的振华实业公司负责人刘士骥在广州遇刺身亡。是年旧历七月,该公司的另一负责人刘义任又被毒杀于广州。有关此事的主谋真凶,聚讼纷纭,迄无定论,而以康、梁、徐勤等人的嫌疑最大。[12]当时他们力辩与己无关,将罪责推给欧榘甲、叶恩等反叛派。进而又将杀刘与徐锡麟刺恩铭案相比照,罗织欧、叶等合谋造反的证据,指暗杀为革党手段。不仅嫁祸于人,而且牵及无辜。尽管现有史料不足以定案,但暗杀确系保皇派的惯技,康有为也不乏栽赃陷害的前科。早在庚子前,康有为就因毕永年于报章上播扬其阴谋而衔恨至深,“欲得而甘心焉。尝使其徒某在港澳一带地觅亡命,曰:‘有能刺杀毕者,以五千元酬之。’”[13]企图以暗杀加诸昔日的同道。自立军失败后,风传由汪康年、龙泽厚泄密,徐勤也试图毒杀之。[14]如果刘士骥案确系徐勤等人所为,那么保皇派的暗杀活动就随着它在政治上的倒退,而入于下流了。

揭示保皇会的暗杀活动所得到的启示是,以激进青年为主体的革命党固然崇尚暴力流血,开明士绅受民重君轻观念的熏陶和天下己任抱负的激励,在一定条件下也会采取起义暗杀等暴力手段,来谋求实现救亡振兴大业。在这方面,近代西方革命史实与下层社会暴动虽不无影响,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绅权既有接续官权传导皇权的功能,又有代表民意制约皇权的责任。一旦朝廷官府置国家社稷的兴亡安危于不顾,士绅便会起而代行社会主导职能。如果面对高压,他们更不惜两害相权取其轻,利用自己与秘密会社的联系(其首领往往是下层士人),从草泽以抗朝廷。斗争形式与手段,不足以作为政治派属的分界标准。诚然,历史上士绅的此类越轨行为仍属例外,但这种例外现象每当内忧外患之际又总是循例发生,形成常规通则。清末只是增加了废皇权兴民权的选择。

此外,先秦以来的游侠风尚,早已化为士林性格的有机成分,荆轲、聂政更是无数少年风靡崇拜的偶像。1905年梁启超编撰《中国之武士道》一书,起曹沫,讫李广,并准备续编至张汶祥,传列历代名将侠客。其用意不仅“为学校教科发扬武德之助”[15],更隐含为保皇派的暗杀活动寻找合理依据之意,以证明它与正统士风的契合。当然,圣王之道毕竟两歧,保皇派只好在致圣的幌子下,大行争霸之道。只是他们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功力,没有值得炫耀的业绩,不得不避讳遮丑罢了。

[1] 金梁:《四朝佚闻·德宗》,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221~222页。

[2] 1900年6月27日《致徐勤书(二)》,见《康有为与保皇会》,134页。

[3] 《康有为致邱菽园书》,转引自汤志钧:《自立军起义前后的孙康关系及其他》,载《近代史研究》,1992(2)。

[4] 《自立会史料集》,221页。

[5] 《康有为与保皇会》,549页。

[6] 宫崎滔天:《三十三年之梦》,138~139页。

[7] 黄宇和:《三位流亡的理想主义者:容闳、康有为与孙中山》,载《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2辑。

[8] 田野桔次:《最近支那革命运动》,113页。

[9] 1900年7月《致徐勤书》,见《康有为与保皇会》,148页。

[10] 《与夫子大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367页。

[11] 陆丹林:《革命史谭·苏曼殊蓄意枪杀康有为》,见荣孟源、章伯峰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632~633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12] 贺耀夫:《康有为与振华实业公司》,载《岭南文史》,1989(1);赵立人:《刘士骥与振华公司血案》,见刘圣宜主编:《岭南历史名人研究》,177~224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贺文结论有所保留;赵文引证丰富,惟略有过信一面之嫌。

[13] 民表:《毕永年传》,见《自立会史料集》,230页。

[14] 1900年11月26日康有为致函邱菽园言及此事:“此事全由汪康年之泄,或以为出邱震来,硬坐东文学社,考察踪迹,故致泄露。”“唐、狄皆未告龙,今亦何由知?亦不过与邱揣摩耳。”“大通之举,固有以召汪疑,今或人以疑龙耳。仆向来闻一事及他人所言,必暂存案,待行查而后定之。但未得确,亦不与办。顷得信,乃知勉欲毒之,真谬甚谬极!如勉一闻人言,而怒甚欲杀人,真卤莽也。”(《自立会史料集》,330页)1900年11月26日康有为致函谭张孝,亦称:“汉事之败,由汪康年一人之泄。而诛死数千人,惨不可言!”(《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29页)

[15] 梁启超:《〈中国武士道〉自叙》,《饮冰室文集》乙巳本,谈丛类,114页。